我拿出一袭白色真丝连衣长裙,是出国时在精品屋买的,到了国外才发现,根本没有机会穿。今天心情不好,不知为什么,特别想打扮打扮。穿上白色裙装,蹬上高筒连裤丝袜,穿双白色高跟皮凉鞋, 人的精神立刻不同了。
裙装是变形裙装,当时买的时候,人家给我做过示范,裙装里有两条白色丝带,如果用丝带从领口袖口中穿过,在两边肩头系一下,肩背就露出来了,象吊带裙。我还是不习惯露肩露背的,荷叶样的袖子就垂垂地落下,很飘逸。我把两条丝带并在一起,将长发高高束起,对着镜子看了看,再配上一条珍珠项链,心情好了许多。
开车来到公寓附近的一家台湾人开的面馆,本来想坐到餐馆里大快朵颐一番,可是看着餐馆里根本没有一个人吃饭的,都是一家一户,要不就是成双成对的,我这身装扮又特别吸引人的眼球,终于还是没有勇气坐进去,就叫了一份红烧牛肉面的外卖,然后坐在门口等,想带回家吃。
“林小姐,原来你在这里请客呀!”是百分百惊讶的声音,抬起头,正看到他盯着我的眼睛。
我早上已经跟他说了,今天晚上请客吃饭,现在又一个人出现在面馆,很尴尬,就在这时,听到有人叫:“15号外卖,林小姐,红烧牛肉面一份。”
我没理他,急忙站起来,百分百侧身让我过去,我拎了打好包的牛肉面回过身,百分百说:“林小姐,如果你不介意,我们可不可以一起吃?”
我看了看他的眼睛,里面没有嘲笑,有的只是关切。于是我点了点头。
“两位!”他对带位小姐说。
我们坐到一处角落,百分百对服务生说:“一份卤肉面,一份红烧牛肉面。”
“喂,我都点过了……”我急忙说,百分百却挥了挥手制止了我:“林小姐,你点的面都打好包了,拆开来麻烦,你就吃我现在点的这份,你那份给我好吗?就交换一下,我本来也是要买一份作为明天的午餐。”他既这么讲,我也无话可说。
“林小姐,对不起,你稍微坐一下,我出去拿样东西就回来。”百分百起身对我说。
我点了点头,示意他请便。
他走出餐馆,没一会儿就回来了,手里拿着一个精制的塑料盒子,厚厚的,看上去像本书。他走到跟前,递给我:“早上说,我在台湾的时候就喜欢听英文歌曲,不是吹牛,我把我喜欢的歌都带来了。”
塑料盒子的封面是一对异国情侣在夕阳西下的海边椰树下相拥的逆光照,上面写着《往日情怀》,打开,里面嵌着八盘磁带,还有一本装订精美的歌本,歌本里面一页一首歌,左边是英文歌词,右边是中文歌词。歌本的扉页写着:健雄于民国1983年购于纽约世界书局。
“你说的那几首歌,这里面全有!”
我们的面端了上来, 我急忙把歌本收进塑料盒中,腾出地方放面。
“你来美国都十几年了呀?”
“没有那么久,七年而已。”
“我看到那个歌本上写着,是你1983年在纽约买的。”
“是民国1983年,就是公元1994年喽,我去纽约的时候,看到这里面的歌都是我喜欢的老歌,就买了下来。去年我买到了CD, 磁带就不怎么听了, 一直放在车上,今天你一提我才想起来,如果林小姐不嫌是旧的,就送给你吧。”
“不不不,我也是偶尔听听,平时也没有空儿。”
“林小姐经常来这里吃面么?”
“也不是常来,偶尔吧,因为离我住的地方近,其实出国前我并不是很喜欢吃面条。”
“那你觉得出国以后最想吃的东西是什么?”
“驴打滚儿!”
“什么?donkey? 你是说donkey?”百分百一脸的困惑。
我忍不住大笑起来:“什么donkey,是一种传统的北京小吃,名字叫驴打滚儿。”
看他仍然不解,就详细给他描述了一下驴打滚儿的样貌、制作材料和滋味,讲得我口水都要流出来了,他才明白我说的东西跟驴没有什么关系,那不过就是一种点心而已。
“那你常来吗?”
“我来这家也是图近,其实他们做的面也就是一般般。我原来住的地方附近有一间餐馆,面做的可好吃了,我和Timmy以前常常去。”
“对呀,听Timmy 说你们以前是roommate。”
“嗯,我们大约做了四年多的roommate呢。那房子是我二姐帮我找的,我从台湾来就住在那里,因为离学校近,房租年年涨,很离谱。以前有两次想到搬家,一次我的roommate毕业退租了,我也在考虑换个地方住,正好Timmy 从台湾过来,让我帮忙租个离学校近的公寓,我就没有搬;后来我毕业了,在纽约上班,又一次想搬走,可是想来想去,觉得好朋友都在这边,平时一起玩很开心,就没有退租,一直和Timmy做roommate。”
“那后来为什么又搬出来了?”我故意逗他。
百分百额头和鼻尖上渗出细密的汗珠,他拿起餐巾,擦拭着脸上的汗水,也不知是因为天热、面热还是紧张,百分百的鬓角都凝了汗滴。“这种天不太适合吃面,太热了。”他像是没有听见我的问题,继续擦着汗。
我不想再难为他,就说:“搬家也好,有时候换个环境,可以改变心情。”说完了这句话,我忽然觉得我是不是也应该换个环境了,我又想起了彩云和百兴,眉头不自觉地皱了起来,开始闷头吃面。
“对不起呀,林小姐,今天是你来美一周年吧?本来应该庆祝的,是我出的主意不好,惹你不开心。”
“嗯?你说什么?”我意识到了我一时走神。
“我是说,看来你和你的朋友还是没能和解。”
我未置可否,并不想把下午发生的一切都告诉他。
“其实,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要讲缘分,强求不来的。”
我点了点头说:“我们不再说这个了,我还没有问你,谁跟你说的我结婚离开这里了?”
刚才没有接着问他搬家的事,百分百显然放松了很多,听到我这个问题,他的脸又红了,看着我试探地问:“难道Timmy把所有的事都告诉你了?”我看着他笑而不语,他的脸更红了, 最后不得已,吞吞吐吐地说:“可能那人跟你不熟,瞎说吧!”
“餐馆里的人跟我都很熟,你就告诉我是谁吧!”
他的汗冒得更多,避开我的目光,小声嘟囔着:“这么久了,我也记不得问的是谁了。”他的遮掩和袒护,让我忽然领悟到,那个人一定是彩云,我也就不想再问了。
“Timmy说你姐姐的小孩要来跟你一起住?”我岔开了话题。
“对,我大姐的儿子今年上大学,到这里读under,平时就住在我这里,我经常不在,说不定日后还会麻烦到林小姐。”
“没有问题,你可以把我的电话给他,万一有事情,给我打电话。”
“那我就先替他谢谢你。”
“不客气!哎,我记得你说你二姐家住这里,他为什么不住到你二姐家呢,你二姐不是就可以照顾他了?”
“这个嘛,二姐那里住着不是很方便,她跟公婆同住,在台湾,女儿嫁出去,就要一切随夫家的规矩。 大姐的小孩是来上学,要常住,住二姐家里,不是很方便。我大姐上次过来待了三个星期,都是住我这里。”
“噢,难怪你一个人要租三卧的公寓。”
“也不是了,我当初是申请的两卧公寓,可是一直没有,有一天他们打电话问我三卧的有一套,要不要?三卧的条件比双卧的好,价钱并没有太贵,就要了。当时我并不知道大姐会来,让她儿子出来念书也是上次她来时才跟我说的。”
我们吃好了,准备结账,百分百掏出钱包,我也掏出钱包,说:“我来付小费。”百分百摆着手说:“今天是你来美国一周年纪念日,按理我应该请你喝酒的,结果连饭都不要我请,林小姐,不要太不给我面子。”
“谁说今天是我来美一周年?”
“不是吗?我看你都dress up了,还是因为你打算请你的朋友才……”
“今天不是,明天才是。我dress up并不是为了什么,就是想穿成这样,给自己一份好心情。”
百分百笑了,我这才注意到,他的牙特别白,笑起来很好看。“那就是说,明天才是真正应该庆祝的日子?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个荣幸可以和林小姐一起庆祝?”
服务生送来账单,百分百掏出一张信用卡递过去。
“我以为你从来不用信用卡呢!”
“怎么会呢,我只是在你打工的地方不用而已。”
“为什么?”
“没什么!我知道一家气氛很好的意大利餐馆,明天去那里庆祝如何?”
“不要!”
“为什么?”
“没什么!”
百分百看了我一会儿,领会了我的话的意思,笑了。
“我是听开餐馆的朋友说,小费如果给cash, 服务生就直接收了,如果写在信用卡里,餐馆要从小费里面扣除10%, 我不希望餐馆扣你的小费,所以就不用信用卡喽。”
我的心里溢满感动,真没有想到他竟然都考虑到了这一层,百分百真的是很细心的人。
有些情谊,到一定程度就固化了,没办法发展。和彩云他们,可能只到此了。
有些情谊,还可以升华,是不是百分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