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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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醒时分

(2010-03-14 09:05:05) 下一个

已是深夜,忽然电话铃声大作,惊醒了刚刚入睡的她。她患有失眠症,难得今天这么早就睡着,此时被惊醒,恐怕这一夜也无法再睡了。

            她气哼哼地抄起电话,用英语问道:谁呀?你知道现在是几点吗?对方沉默着,这更加重了她的不悦:说话呀,深更半夜的,你神经病呀?

            对不起!电话里竟传来了他嗫懦的声音。

            对不起!她立刻降低了音量,改说中文,并下意识地坐直了身子,有些惊惶失措:真的对不起,我不知道会是你,怎么你会给我打电话?她真是追悔莫及,自己的脾气真是越来越坏了,一点涵养也没有,如果能让时光倒流五分钟,什么代价她都愿意付的。

            我忘了我们有时差,平时你都是这个时候打过来……”

            没关系,听到你的声音我真高兴。她有些哽咽了。这是她此生接到的第一通他主动打给她的电话,而自己竟表现得如此鲁莽,他生平最喜欢的就是文静、有气质的女人,她仿佛看到了电话那头的他失望的表情。

            我拿到了赴美签证,明天早上启程,后天就到你那儿了。

            真的?她欣喜若狂。

我在纽约入关,停大约两个小时,晚上七点钟抵达波士顿,你拿笔记一下我的航班。他语速很快,语气平淡,没有她那么兴奋,象发号施令。

她并不以为忤,拿来笔,记下他的航班,他说:我用的是公家电话,不便多聊,就放了吧,反正就要见面了。

她顺从地挂了电话,然后从厨房里拿来杯子和酒。这是每次跟他通过电话后的程序,没有酒她是很难入眠的。

酒不是什么好酒,也许是开瓶后放久了的缘故,已经闻不到酒香,只有一股酸味。她不懂品酒,只是挑度数高又便宜的买。她举着酒在屋里走来走去,眼泪止不住的流淌着,也许老天怜悯她,真的让她梦想成真了。

难道这是真的吗?她摇摇手里的酒,总觉得是幻觉,她急忙冲回到电话旁,拨通他的电话。

喂!

她有些慌乱,有些羞涩,显得语无伦次:你真的会过来吗?你一个人?

当然是真的,你不是早就劝我过去做访问学者吗?我这次就是跟你给我介绍的温德尔教授联系的。

她有一丝不悦,把温德尔教授介绍给他是两年前的事了,他并没有说感兴趣,这次联系却没有通知她,你不是说现在国内的教授是一个萝卜顶一个坑儿,走了就怕回不去吗?你不打算回去了?

这我还没有想好,这次去打算待上一年半载的吧,到时候再说。

你的意思是还要回去?刚才的惊喜在降温。

我年龄大了,不知道是否能适应那边的生活,这次过去主要是想看看你。

你是说我们……”她的声音颤抖着,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你等了我这么多年,我是应该给你一个机会,我们生活在一起试试看吧,如果合得来,我再考虑下一步。

给我什么机会?什麽下一步?她的心头升起一股无名火。

不就是你一直盼望的吗?今年娇娇也要去美国上大学了,离婚我也不在乎了。

她愣了一下,然后说:时间过得真快呀,我第一次见到你女儿时,她还不会走呢,今年都要上大学了。他该不会是为了他女儿才决定出来的吧?脑子里不知为什么冒出这么个念头,她的心如结了冰,冷冷地下沉。

她认识他的时候,他还不到三十岁,是她们大学里最年轻的副教授,人英俊潇洒,学问又做得好,是很多女同学的偶像。她从见到他的第一天,就爱上了他。

那是他给学生们上第一堂生物课,提前完成了授课内容,他就开始和学生们侃时尚,说现在的男孩子喜欢留长发,女孩却把头发剪得短短的,不知道是不是年轻人追求的时尚,但他是个比较传统的人,喜欢女孩子有一头飘逸的长发。就从那一天起,她就没有再剪过头发,而且精心护理着,努力让它们飘逸起来。

她将镜台前的灯拧亮,披散下长长的头发。自打她出国后,已经很少呵护它们了。她曾经几次因为洗头要花时间,想将长发剪短,但那长长的头发就象长长的日记,记载着她对他这么多年无言的忠诚和爱恋,最终还是下不了决心。平日里,她总是很随便地将头发挽在脑后,从不变换发型。

她之所以如此疏于护理她的长发,是因为她已经对他不抱什么期望,也不存什么奢求了。今天坐在镜台前,仔细梳理,额上的皱纹,眼下的眼袋和早生的华发似乎都争先恐后地要出现在她眼前,告诉她已经青春不在了。

分别十年,再见时我怎么能是这副模样?她迅速冲到客厅,拿来电话黄页,翻找美容院的电话和地址。但是美容院用英文怎么说?她对美容的事儿一窍不通。人都说女为悦己者容 而她却不以为然,她是为己悦者容。他不在身边,她不屑花时间、精力去打扮自己,她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她,因为从她十九岁起,整个的心就盛满了他,其他任何人都无法占据。

酒并没有如往日一样增加她的睡意,反而令她兴奋。这是她唯一的一段恋情,最早她用马拉松来形容,后来她说象两万五千里长征,他们相识第八个年头时,她喝醉了,心里苦不堪言。为了能天天见到他,从不想考研究生的她,考了研究生;从不想当老师的她,拿到硕士学位后,硬是托人送礼,要求留在生物系做讲师。抗战八年都胜利了,而她还是希望渺茫。所以她决定离开那块伤心地,远远地离开他,放弃他。

那是她第一次想离开他,事实上他们从来都没有在一起过。她给他写了一封短信,告诉他她已经辞职、即将赴美的消息。她在信尾写道:北京是我从小就向往游览的文化古都、历史名城,我在北京待了八年,却一直被我的心囚禁着,竟然没有心绪实现我多年的愿望。我多希望在我离开祖国之前,好好地看看北京。

第二天一早,她去饭厅吃早餐,路上,他和她擦肩而过时抛下一句我陪你!她慌了神儿,木头一样地立在当地,琢磨着他的话。等她回过神儿来,急忙回头张望,就看到他推着自行车,对她点了点头,径自骑车走了。她什么都顾不得了,骑车追了上去。他们一前一后出了校门,中间留有相当的距离。又走了一程,他的车速慢了下来,她急忙凑上前。

她气喘吁吁地问他:卢老师,我们去哪儿?他头也没回,反问道:你想去哪儿?

 哪儿都成!她此刻有些受宠若惊。

那就去香山吧!

好!她爽快地答应着。其实香山她去过两次了,因为香山是离学校最近的风景区,每年秋天都有人组织登山赏叶。

很多事都是在最没有心理准备的情况下发生的,就象今天,他能主动给她打电话,告诉她他会到美国与她在一起;十年前也是,她怎么也不会想到他能主动约她出去,会陪她爬香山。以往他都刻意回避和她单独相处,在系里碰到,他也总是很冷淡,让她感觉不到希望。

她看了看表,已经快三点了,他来之前,还有许多事要做,得赶快抓紧时间休息。她吃了加量的安眠药,在酒精的作用下安然睡去。

她一早到了实验室,向老板请了假,向同事打听到一家华人开的美容美发厅,径直赶去,还不到十点,美容美发厅要到十一点才开门。

她在这个小镇已经住了五年多,却从没有好好的欣赏过它。镇中心的教堂是座古老的建筑,通体都是黑色的。教堂的尖顶下是口黑色的钟,她忽然想不起来,五年来是否听到过钟鸣。教堂前的草坪上,成群的鸽子在阳光下徜徉。她象孩子一样,故意向鸽群冲去,鸽子们被惊飞,噗噜噜的飞起,又在不远处落下。

教堂对面是市立图书馆,白色的建筑,和教堂形成鲜明的对比。图书馆地势较高,门前的草坪是一个大坡。坡上零散地坐着些看书的人。她看到一个女孩将草叶揪成碎片,放在身边男孩的头上,男孩忙站起来抖落,随后追向笑着跑远的女孩。

她心里充满了羡慕,这就是青春年少,自己也有过这样的年纪,却不曾有这样的经历。她在那对年轻人坐过的地方坐下,轻轻捡拾着男孩抖落的碎草屑,在手中摩挲着,追忆着自己的青春,那模糊的岁月里只有一个清晰的身影。

美容美发厅终于开门了,她是第一位顾客。第一次光顾的顾客,美容收费一百美元一小时,她虽然觉得太贵,但是看看镜子里自己憔悴暗淡的面容,还是狠下心交了钱。

她被领进一间用布屏风遮住的小小空间,躺在美容塌上,小姐为她敷上洁面霜,轻柔的双手交替着按摩她的面部和颈部,她感觉到前所未有的轻松,舒展,几乎要入睡了。过了半个小时,小姐告诉她面部已经清干净,现在给她敷面膜,然后要等二十分钟,摘下面膜,敷上美容霜,这次美容就完成了。小姐问她想不想戴上耳机,听听音乐?

她点了点头,因为布制的屏风不隔音,外面人们时高时低的谈话声搅扰着她,她并无心听音乐,但那耳机却是她需要的。

戴上耳机,听到的竟是自己熟悉的中文歌,已经十年没有听这些歌了,现在竟还能跟着轻轻的哼唱。那是罗大佑唱的《光阴的故事》,是她上大学时很流行的一支歌,熟悉的旋律,但已经妄了词句。

“遥远的路程昨日的梦以及远去的笑声,再次的见面我们又历经了多少的路程?再不是旧日熟悉的我有着旧日狂热的梦,也不是旧日熟悉的你有着依然的笑容。流水它带走光阴的故事改变了我们,就在那多愁善感而初次回忆的青春。”

她的泪止不住地涌出,是上天故意的安排吗?为什麽是这首歌?好像在说我的故事,流水带走了光阴的故事改变了我们,再次的见面我们又历经了多少的路程?十八年,王宝钏苦守寒窑是不是十八年?可王宝钏是等自己的结发夫婿!自己等的却是个遥不可及的梦,而今梦就要成真了,心里五味杂陈,是说不清的滋味。

你说你爱了不该爱的人,你的心中满是伤痕,你说你犯了不该犯的错,心中满是悔恨,你说你尝尽生活的苦,找不到可以相信的人,你说你感到万分沮丧,甚至开始怀疑人生。 要知道伤心总是难免的,你又何苦一往情深,因为爱情总是难舍难分,何必在意那一点点温存?要知道伤心总是难免的,在每一个梦醒时分,有些事情你现在不必问,有些人你永远不必懂。”

谁唱的这支歌?很脆很冷的声音,是在说我吗?她仔细聆听每个字,这幽幽的歌象是一个了解她的朋友的劝说。爱了不该爱的人,这是十年前就被他定论的,他在香山上抚摸着她的长发,说她是个傻丫头,她不该爱他,他有妻子,还有个女儿,他不能离婚,即便他也爱她,却不能给她任何承诺。

她迎着山风,泪流满面,不知是因为冷还是因为痛,她在瑟瑟发抖。他用手去为她拭泪,然后揽她入怀,拥抱着她。她闻着他身上散发的檀香皂的味道,感受着他的体温,那是她记忆中唯一的温存。

她摘下耳机,冷笑一声,“你又何必在意那一点点温存?”怎麽可能不在意,那是支撑她到现在的唯一力量。她现在还能隐隐的闻到那淡淡的檀香。她问他以后可不可以给他写信,他摇摇头说:“最好不写,因为写了他也不会回信,他是教授,为人师表,是不能在这方面授人以柄的。”所以,她无论生活多麽窘迫,每月一定留出钱付那昂贵的国际电话费 ,为的是听到他的声音,留住那一线希望。

起初,她打电话,有时会找不到他,后来他为了接她的电话,中午就在办公室里吃饭,她总是在他坐班的每个月第二个星期三中午打过去。虽然每次聊的内容越来越多的是专业,很少涉及个人感情,但偶尔他说一句:“别说了,电话费这麽贵。”或是“下个月别打电话了,我去杭州开会。”她总是感动,他心里还惦记着自己。

美容小姐走了进来,帮她做完余下的美容步骤,开始为她梳理头发。

“小姐,你的头发应该剪剪了,发端已经分叉,发质已经不好了。”

她摇了摇头,苦笑了一下,“人老了,什麽都开始不行了。”

小姐用手将她的头发束起,轻轻向上一拥,造成短发效果,指着镜子说:“你看,这多精神,我还可以在这儿挑染一绺,很时髦的。”

她望着镜中自己油亮亮红润的脸,配上短发造型,是显得年轻了许多。短发是久违的记忆,但还是下不了决心。

“小姐,刚才那首歌叫什麽名字?”她问。

小姐愣了愣:“哪一首?”

“《光阴的故事》后面那一首。”

小姐将光盘从唱机里退出:“是陈淑桦的《梦醒时分》,都是老歌儿,你喜欢呀,拿去好了。”小姐慷慨的将唱盘放进盒里递给她“欢迎下次再来。”

她本想推辞,但听到小姐最后一句话,想起自己在这一小时就花掉一百块,她送张唱盘有什麽好客气的,就谢过收了。

已经是中午时分,街上各种餐馆都散发出诱人的饭香,她第一次发现这条街上竟有这麽多大大小小的餐馆。平时只吃盒饭的她,决定好好下次馆子。

她找了家看上去最气派的中餐馆,挑了个可以俯瞰小镇中心广场的位子坐了。菜单上居然有北京烤鸭,$36一只。她心里动了动,就要了半只。

从香山回学校的路上,就有一个餐馆,好像就叫“北京烤鸭店”。鸭子是¥36一只,国内是先付账,后上菜。他支吾着说,今天出来玩的花销,还不知如何向他太太解释。她立刻明白了,说饭钱她付,多谢他花了一天的时间陪她。那里的烤鸭味道远比全聚德的逊色,但对于饥肠辘辘的她和他,绝对应该是一顿美餐,可她却食不知味。

鸭子端上来,焦焦脆脆的颜色,扑鼻的香味,却勾出那埋在心底的难言的滋味。

“他爱我吗?”每次这个问题冒出来的时候,她就以他在香山上说的话来回答。

“我爱他吗?”她脑子里第一次出现了这样一个问题。

她笑了,这个问题太傻了,答案显而易见。不爱他,为什麽苦苦的等待;不爱他,为什麽时时牵挂着他,每个月就盼着听到他的声音,即便他说话的内容她没有任何兴趣;不爱他,我为什麽会那么在乎他的感受……

“我爱他什么?”她的笑止住了,她被自己问住了,爱他什么?这个问题还没搞清,自己就跌跌撞撞的走了十八年!

她忽然慌乱起来,就象个粗心的小学生,没有看清作文题,就洋洋洒洒的写了长篇大论,快交卷时发现跑了题。

她茫然的走出餐馆,来到图书馆前的草坪上,仰面躺下,阳光直射到脸上,她不由自主的闭上眼。眼前是一幕血色。原来太阳的本色就是红色的,七色的阳光是要折射的,她迷迷糊糊的想着。

教堂的钟声惊醒她的时候已经可以闻到晚餐的香味了。她猛的坐起来,好半天不知自己身在何处。

开车回家的路上,她忽然想起了美容小姐送她的光盘,塞进唱机,熟悉的乐曲飘扬在车里,她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将车窗摇下,让青春的音符随风飘落,她仿佛可以听到音符欢快落地的声音。

回到家,暗淡的四壁和熟悉的气味,又让她回到了现实中,阳光和青春被她身后厚重的门关在了外面。她看了看并不整洁的屋子,心里生出一份紧迫感,忙找出笤帚、抹布,开始收拾屋子。

她先将随意堆放的衣物分类,或是扔进洗衣机,或是挂进衣橱;一些零乱的杂物收进抽屉,然后开始做卫生。她细致的抹去犄角旮旯的灰尘,连床下桌底都不放过,因为她知道他很爱干净。

撤下已经洗旧了的枕套床单,她翻箱倒柜要找出那一套新的白色床罩和枕套,那是他最喜欢的颜色。无意中就看到了箱子里的二十几本日记,她坐在地下翻看,篇篇都是写他,本本都有泪痕。她的心在滴血,为她蹉跎的青春和浪掷的情感。

“我是应该给你一个机会,”忽然就想起他电话中说的, “他为什麽总是用这种口气?他可怜我吗?他在施舍吗?”她既伤心又愤恨,将日记本收回到箱子里,身心都很疲倦。

她坐到镜前,被镜中的自己吓了一跳。原本有些苍白的皮肤,已经被晒得红红的,额头鼻尖儿还冒着油光。她披下长发,学着美容小姐的样子,弄出一个短发的造型,看上去很象高中时参加完运动会的样子。

她其实很喜欢短发,“为什麽非要去迎合他的好恶,他又何尝在乎过我的感受?”她心里这种感觉强烈起来。

一回头,看到床头的电话、杯中的残酒,这些东西忽然让她好生厌倦。她把酒杯连同半瓶葡萄酒一同放进垃圾桶里,觉得好痛快。第一次将他从心里最重要的位置拿下来,感觉真的很好。

不知道夜里几时成眠,第二天醒来时已经十点多了。她吃过早餐就又来到了美容美发厅,要将长发剪短。

美发小姐为她选了时下最流行的发式,将头发染成栗色,中间的一绺头发挑染成桃红色,清秀俏皮。

小姐看到她被晒红了的脸,主动要求给她免费化妆,当她走出美容院时,从橱窗的玻璃反光中打量着自己的倩影,不自觉地挺直了身子,人也轻快了。

她决定要好好打扮打扮自己,为他也为自己。她到一家名牌女服装店买了身套裙,配了鞋和手袋,耳环和项链,她故意走到有男人的地方,看到异性们欣赏的目光,肯定了自己的鉴赏力。

回到家,在餐桌上摆上花瓶,插上一大束白色的百合花,再重新审视了一下小屋,觉得满意了,她才启程去机场。

当她看到那个微微有些驼背、头发染成漆黑、业已发福的中年男人时,立刻认出他就是自己爱恋了十八年的卢老师。

他拉着一个小箱子,边往外走边左顾右盼的寻找着。他的目光从她脸上扫过,稍作停留又飘移开去。

她没有出声,心在咚咚的跳,她不敢相信这就是自己苦熬苦盼、无数次祈求上帝赐给自己的那个男人。

下飞机和接机的人陆陆续续走光了,她看到他站在机场大厅里东张西望、焦急的等待的神情,心里竟然有一丝快感,就在这一刻,她心里非常清楚,她不爱这个男人。

她面带微笑地走过去,第一次这样从容平静地面对他:“卢老师,让您久等了。”她伸出右手,很客气的与他握手。

他目瞪口呆地注视着她:“哎呀,我刚觉得这个摩登女郎有些面熟,没想到就是你,你真是越来越年轻、漂亮啦!”

他们上了车,她仍旧微笑着问:“卢老师,您是想先去租旅馆,还是先吃饭?”

“你是说租旅馆?”他有些莫名其妙。

“卢老师,实在是抱歉,今天只能委屈您住一天旅馆了,我明天再带您去找房子,这两天实在是太忙了。”

她看到了他满脸错愕 的表情。没有等他说话,她打开了唱机,音量很大,是陈淑桦的《梦醒时分》:
           
要知道伤心总是难免的,在每一个梦醒时分,有些事情你现在不必问,有些人你永远不必懂。”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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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时候醒来太晚.
爱,真得太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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