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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自荐枕席”谈起

(2009-03-02 21:20:46) 下一个

《聊斋志异》是我晚上花睡前的时间慢慢看完的。如果老公不在家,我一般不看鬼故事或者盗墓小说。但是《聊斋》似乎不太一样,读了也不害怕,莞尔一笑而已。更不用担心睡到一半门吱呀一声慢慢被风吹开……

《聊斋》既是睡前读物,也没有做详细的笔记或眉批,看到喜欢的,最多把书角折页,留着以后慢慢总结而已。这本聊斋,上面除了密密麻麻的折页,就是我的口水,铅笔道,脱页。好好一本新书,被我看成了旧书。

虽然只读过一遍《聊斋》,很多有趣的小故事都忘了,但有一个词被重复了太多遍,又是在枕头和被窝里看的,所以也难免记了下来,这个词就是“自荐枕席”。

“奴家爱慕公子,欲自荐枕席……”

“夜有丽人来,自荐枕席……”

“感其贫,遂自荐枕席……”

“自荐枕席”是一个很妙的词,去其粗而取其精,去其繁而撮其简。文人之雅致情思,中文之典雅,由此可见一般。

不同的人对“自荐枕席”有不同的写法:

蒲公松岭的“自荐枕席”多是婉转曼妙的丽人,花精狐狸精,甚或埋了多年的女鬼,性爱与情爱融合在一起。古人比我们宽容,爱情是爱与欲的融合,并且爱与欲之排名不分先后。

王公朔是另一种写法。小时候读他的京味痞子小说,说到“那时候……”(八十年代中晚期),那时候的女孩子还是浪漫主义,你让她感动了她就能和你上床;或者那时候的女孩子还是浪漫的,你给她买十块钱的酒她就能和你回家(记不清了)。“上床”和“回家”是“自荐枕席”的另外一种表达方法,然其典雅相差何其百倍之遥。所以五四之文言文与白话文之争,还是有道理的。我小时候支持白话文,现在恨不得成为一个百分之一千的保守派。

我想现在的“自荐枕席”一定是夜总会里的小姐,找鸡,等等。

有时候想想,蒲公“自荐枕席”里的女子,基本等同于鸡,又或者和古希腊的高等妓女差不多,为什么行文中,就可以如此的充满情致?

“自荐枕席”偶尔也会有啼笑皆非的效果。一男子发现自己家中忽然多了一个田螺姑娘,为之整理书卷,拂拭几案,甚或插花磨墨,风雅之事无所不为。心中暗暗羡慕,便留了意想要暗中窥视这美丽的田螺姑娘。结果却发现乃是一修伟丈夫,怕得连忙搬家。此鬼亦懂无法强求之理,不再跟随,惟微微叹息而已。

也有人对于飞来艳福婉拒的。一女鬼婉求一修伟丈夫为其挪骨安葬。道是被人杀害,丢在阴冷的泥浆里。作为交换,女鬼亦欲“自荐枕席”,此大丈夫一哂道:“我虽然性爱眠花宿柳,然乘人危急之时求欢,则磊落丈夫不屑为也。你如果畏惧寒冷,不妨靠在我怀里取暖,若想与我幽期,则不如去了罢了”。于是“拥之酣眠,帖然就抱”。后为其迁葬。数年以后此大丈夫回到家,邻居一个小女孩一见他便恋恋相随,终于嫁给他作了侧室,道是此鬼后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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