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应物的诗句里有那么一句“涧底束荆薪,归来煮白石”,似乎充满了繁华落尽之后的怡然自得与达观知命,令今天的我十分喜欢。
我承认,我不是耐得住寂寞的人,喜欢听好话。今天的我,29岁了,而立之前的最后一个年华,也恐怕是唯一一个我自己度过的生日。所以写了东西放在这里(虽然不合适这里,可是我喜欢这儿的人,也盼望斑竹手下留情),希望听到别人说“生日快乐”,也希望别人赞我的文字好(虽然不是特别好),另外的另外,我在抽着烟喝着酒,好久没写东西了,一边唠唠叨叨一边抽烟喝酒是世界上最享受的事情,好比拉伯雷说过的“喝酒吃饭的时间才是写这种……文章最适宜的时候”。那么,喝酒吃饭的时间是否也是读这种文章最适宜的时候?
抽着烟喝着酒,又好久没写东西,按说应该才思泉涌才对,却不知该从何处下笔。我承认,在这里,我可能只不过是一个“小妹妹”,不过请放心,倒不会在这里发嗲耍痴,故作可爱。想随便说说,总之是记得年年过生日,都有父母姐姐的宠爱,以后就是老公,如果没有生日礼物,没有蜡烛,没有别人对我的重视,我恐怕会觉得受到莫大的委屈,不过今年,亲人全不在身边,却感觉到了“归来煮白石”的怡然,有一个朋友曾经郑重其事的跟我说:“三十岁前后,人的想法会有变化”,我曾经深恐所有的激情远去,深恐生活变成一条平静的河流,在“我爱北京”系列里的追忆,恐怕也是在明白了一个时代再也不会返回之后的隐隐而深沉的创痛。我曾经爬过高山,见过大海,感受过澎湃的激情,有过喷博的青春与随之一道的朝气与希望,招摇诗酒,醉倒谁家,轻舟骏马,远走天涯,多少的豪气与诗意,但是这一切都过去了。我也曾经眷恋于初醒时那一刻忘却现实的甜蜜,沉溺于“怕的是檐前的铁马当啷啷的闹”的内心的孤寂,但是这一切也过去了。人,也许就应该这样的与时俱进,好比章诒和,书出了一本又一本,我也看了一本又一本,却越来越失望,当她把一切都写透,写尽,写完全以后,却落了下风,少了“含着千斤重的一个橄榄”的滋味。当一切都沉静下来,我更感觉应该好好的对待自己,对待生活。
我们这个年纪前后,恐怕婚姻是走入了平淡,像我这样因为先生在这边工作而选择放弃国内一切的女孩子,恐怕也有不少,我也看过很多朋友,因为不甘心而使婚姻陷入困境。我不知道,在这个论坛像我这样的情况会有多少。其实我想说的是,珍惜现在的幸福吧。这句话很俗,我知道,可是这似乎是“三十岁前后,人的想法会有变化”的感受之一。我年轻的时候,也曾经只对异性感兴趣,对其他女孩子,无非“高矮胖瘦,是不是比我漂亮”的对手关系,可是现在,我越来越珍惜同性之间的情谊,越来越能体会同性的感受,似乎也越来越具备了比较宽广的胸怀。我希望每个人都可以开心,都可以体谅另一半的辛苦。
在晚上睡不着的时候,面对黑暗,我想着以前从来没有想过的关于死亡的问题,我从小就是一个怀疑论者的基督徒(当然,《圣经》上说过,要有像小孩子那样的信仰)。信仰多基于功利主义的情绪,比如考上大学,找一个好工作等等,当然也想过抽象的死亡。可是现在我会去想,年老(+色衰)离我并不遥远,死亡也离我并不遥远,它变成了一个具体的东西。如果读关于20**年的科幻小说,也会去开始想那时候的鹤发鸡颜。这么说吧,如果把人的一生分为物质性和精神性两个部分,那么年华的逝去是物质性的,而“孤眠人对孤灯照”却是精神性的,我们有不一样的精神性,却有着同一的自然法则。当29岁的我,理解了这一自然法则之时,一切都会变得坦然。和上帝应该是什么样的关系?不是功利的,也不是纪律的,并不需要把自己的痛苦像法利赛人一样叫喊出来,因为你的痛苦有多么的深沉,你的恩典就应该有多么的宽广。因为上帝首先应该是一个具有人文主义情怀的上帝,他理解的,不应该只是物质上的,我们所求的现实中的如意,更应该,并且首先应该是作为一个人在一生中所会经历的怀疑,苦痛,不安与坎坷:首先应该是人的本身,其次才是人信仰方面的追求,最后才是物质方面的需求。
2006年第二期的《钟山》上有篇很有意思的文章,叫《奶妈》,说的是一个女人在生了孩子以后的感想,有段很有意思,我摘抄在这里:“……早上,我娘走到我的床边找我谈话,认真地告诫我你现在是要喂奶的人,不可以这样想出去就出去。还说我不可以喝咖啡不可以看书看电视。我朝她发了脾气……我想说,没有人真正关心一个母亲的精神状态,即使是我自己的亲娘。这个时候,别人眼里的我没有思想,没有灵魂,没有追求美的权利,甚至没有情绪。因为我只是一个奶妈,我娘虽然爱我,她同样没有考虑过我的精神需求这个问题……”。
我觉得这可能是我不太喜欢“亲子论坛”的原因,当然,我不常去看,偶尔看也是看精华区。我没有生过小孩,也许说得偏颇,没关系。但我觉得那个论坛有点千篇一律了,总是那些喜悦。我觉得他们有点忽略了人首先作为人的一个感受。我觉得(当一个人读了大学以后,就开始会说“我觉得吧”了――也是别人写的,但不记得谁了——我加一句,当一个人读了大学,并且变成一个恶俗的小资的时候,就爱说“我”了)人得首先是人,然后才是社会关系中的那个人。而喜悦,只是千面性里的一面。也许因为这个我害怕孩子(我说过我会偏颇,原谅则个),我觉得那似乎使人成为了“法则下的一个物件”,作为人的个体性与差异被剥夺,而我的清高使我害怕这一点,我觉得生育是如此神秘的一样事情,我还觉得那是对过去的某种意义的告别。我曾经经历如此多的告别,有点害怕主动意义上的告别了。我也知道当我像适应美国一样适应了孩子以后,我会感受到某种适应以后的适意以及更为宽广的胸怀。但是原谅我吧,吾夫,我该如何使你明白变化之中的苦痛?
也许,正如我希望的,我想使这篇文章成为“我爱北京”系列的句点,成为展望未来的开始。前日我又梦到了北京,在报刊亭买杂志,还想着要在一天之内逛完北京那些我曾经常去的商店。正如普鲁斯特的一杯咖啡回忆起一个过去,那些商店似乎集中了我的回忆:黄昏与深夜,清晨与白日。也许由商店所引起的回忆是多么的浅薄,而我就是一个浅薄中自命清高的无聊的小资女人。可是那就是北京。我也情知,假若再回去,我不过是一个过客,无法去深入感受这个城市的晨曦与落日,我是生活在回忆中的北京了。哎!“怕的是夜撞金钟在梦里儿敲”啊!这可是套得“听钟未眠客”?
这几天开始重新老老实实的读诗词了,还是觉得宋词比唐诗落了下风,由于形式的严谨而带来的美比因为形式的丰富而展现的美还是要高明。一字一画要比全词一画来得美丽。不过唐诗三百首里也有挺招人烦的,丘为的“虽无宾主意,颇得清静理。兴尽方下山,何必待之子”怎么都透着那股子恭顺之气。最爱的还是李颀,他的写人物的诗“腹中储书一万卷,不肯低头在草莽”,他的写音乐的诗“深山窃听来妖精”,真他妈的棒!诗词一道,好像越来越走着下坡路,从“清新瘐开府”的“霜随柳白,月逐坟圆,清琴横床,浊酒半壶”到红楼梦里的诗词,我怎么就品不出一个好来?虽然曹雪芹的成就有多么大,还是不觉得他的诗有什么了不起。
我说了,今天是乱弹,写到哪算哪,这么多年的感受,除了对人生以外,也有精神方面的享受,平生最爱是读书,哪一日因为断了书而只好拉登睡觉,真是个难受。且让我一并说出来罢。
现代诗里其实也有好的,那首“西风没落”的淫诗,“我穿过一座城市去操你”就很棒。我依然记得第一次读的时候内心的激荡。也许诗词就是这样,能震荡你的,其实就是好诗,其实艺术就是这么的简单。
在学法文诗歌的时候,感受很深的一点是,诗是需要去朗读的,除了含义,还有音律之美。可是似乎自从白话文以后,诗词的音律性就减弱了。由于语言的丰富而带来的词组的泛滥使语言的音律感减弱,读古文,哪怕是“大学”,“中庸”,节律性都非常强,读之,哪怕感受不到精神之喜(明白含义),也可以感受到“物质”之喜(琅琅上口)。在讲述法文诗歌的文学专著中,甚至讲述到了hip-hop和rap,我想这也许是中国做不出好的hiphop或者rap的原因?去听“口水军团”,意思是有了,可是节律在哪里?我倒是觉得古文更可以对应外文了。
最近在重新听崔健的老歌,《一块红布》的两个版本,让我想起了过去,“我要永远这样陪伴着你,因为我最知道你的痛苦”,不由使我想起那个激情肆意的老师讲述Louise Labé诗歌时的评论了,“是什么造就了一个伟大的女人?”,痛苦么?他哼唱起Edith Piaf的Milord,“说吧,我理解你,爱情,有时好比生活,使人哭泣,可是,它却给你新的际遇,一切皆可重新开始……来吧来这里Milord,你这孩子般沮丧的人儿,忘却一切,来我的王国,让我来照料你的悔恨,让我来歌唱罗曼司,让我为一切错过的人而歌唱这些……”
“千里其如何,微风吹兰杜”,盼望文章如同兰杜的馨香一般跨越千里的距离。这是29年的总结,写到哪算哪。我想说的是,哪怕如此多的回忆,如此多的不可得,如此多的取舍,如此多的消沉与振作,如此多的年岁的叠加,我却依然还有一个梦想:盼望此刻,有十年前“凉州胡人为我吹”之胡笳,八年前“醉卧不知白日暮”之豪放,六年前“冥冥花正开,扬扬燕新乳”之旖旎,四年前“打点诗囊,付于霜毫”之才思,两年前“之子期宿来,孤琴侯萝径”之知己。写到这里,兴致已尽,何必再苦苦思索还应该写些什么?或者文章是否上下和谐?山人自逍遥去也。
我爱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