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156)
奥巴马终于将其出生证公布于众。
或问:还有什么可说的?
答曰:不仅有,而且有。
如果这出生证如假包换,奥巴马为何不早公布?
难道尽可能推迟可以获取什么政治利益?
推之以常理,绝对无此可能。
然则,奥巴马为何出此下策?
答案可以有两个。
其一,套用一句孔老二的话:奥巴马愚不可及。
其二,经过多时的磋商权衡交易,美国权势中坚终于就奥巴马出生证事件达成协议。
以柞里子之见,“其一”虽然不能排除,可能性不大。
早早出示证件是平息质疑的最佳选择之理,即使智不及中人者亦当能明之。
奥巴马虽然有些呆,毕竟是书呆子的呆,并非痴呆的呆。
“其二”意味着什么?
制造一张假出生证以蒙草民?
这得看你如何定义“真”与“假”。
如果视政府有关当局颁发的出生证为“真”,
则奥巴马公布的这张出生证肯定不“假”。
换言之,这张证书自然是政府颁发的,不是奥巴马找什么黑社会提供的仿制品。
如果仅视出生之初在政府有关当局领取的原件为“真”,
则奥巴马的这张出生证肯定不“真”。
换言之,这张证书肯定不是奥巴马出生时办理的原件。
何以知其然?
原因很简单,因为如果是,那就是说奥巴马手上早已有之。
早已有之而不肯出示,那属于“其一”而不属于“其二”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