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156)
所谓“政息”的“政”,可以有两种意义。
其一,“政治制度”。
其二,“政策”与“政令”。
人类历史上的各种政治制度,比如封建制、非封建的帝制等等,皆与如今所谓的“民主”格格不入,而这些政治制度在全世界范围内皆流行过数千百年,皆不因创设者之死不旋踵而亡。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无产阶级专政体制与全民普选的民主思想背道而驰,无论是党还是国家的领导人皆死过好几次了,而其制度亦未尝因任何一位之死而亡。
至于政策与政令,则罕有能经历数十百年而不亡者。然而,无论是就其存还是就其亡而言,亦皆与民主关系。世袭皇帝或指定领导的更替固然可以导致政策或政令的更改,民选领导的更替亦未尝不能导致政策或政令的更改。比如,现任美国总统奥巴马上任伊始,立即否决前任总统布什的多项政策与政令。美国最高法院人事更替之后,立即推翻集体前任判决之举亦屡见不鲜。
由此可见,无论“人亡政息”之“政”,指“政治制度”抑或指“政策”与“政令”,“人亡政息”之发生与否,皆与政治制度之民主与否无关。
更进一步说,新皇帝的新政策未必不如死皇帝的老政策,新任总统的新政策未必胜过卸任总统的旧政策。换言之,专制制下的“人亡政息”未必就走向黑暗,而民主制下的“人亡政息”未必就走向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