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悉墙街员工 2008 的奖金高达 180 亿美元,奥巴马勃然大怒:很无耻嘛! 说明奥巴马深明大义、体恤民情?非也。恰好说明奥巴马既无知,也无耻。
所谓奖金,一般来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同公司业绩挂钩的,公司赚得多,多得;公司赚得少,少得;公司不赚,一无所得。另一类是同员工个人工作指标挂钩的,超额完成指标,多得;完成指标,少得;不能完成指标,一无所得。无论公司是赚是赔,只要公司没有破产,后一类奖金必须分发。墙街公司之所以需要政府资助,原因之一正在于没有现金支付第二类奖金。如果从政府获得的资助不得用于奖金,那么,这些公司即使获得资助依然得破产。既然如此,那还向政府伸手干什么?
或以为墙街员工一个个收入已经过高,既然公司亏损,就不应该再拿奖金了。乍听之下,这说法未必无理。细思之,则大不然。奖金也好,薪水也好,其实都是员工工作的报酬,只是方式不同而已。如果公司亏损就应当停放按个人工作指标而定的奖金,同理,公司亏损也应当少发员工的薪金。如果薪金可以同公司业绩脱离关系,按个人工作指标而定的奖金又何尝不能同公司业绩脱离关系?
至于墙街员工的收入是否过高,窃以为的确过高。不过,所谓过高,是同其他人相比而言。就这种意义来说,收入过高的岂止是墙街员工而已?汽车工会工人的收入远远高于其他工会的工人,工会工人的收入远远高于非工会的工人,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收入远远高于技术人员,医生、律师的收入远远高于其他专业人员。如果可以责问墙街员工:凭什么比人高?同理,也可以责问这些人:凭什么比人高?
如果收入应该拉平或至少尽量看齐,那么,总统难道不也应该大大减薪么?既然房租、水电、汽车、飞机、司机、厨师、家务助理、保镖、等等等等统统免费了,还要 40 万美元的年薪干什么?
再进一步说,美国人的收入与世界上许多其他国民相比,难道不是也高出很多么?既然人权应当超越国界,收入为何就必须囿于国界?如果收入应该拉平,如果但凡亏损就应当降低收入,负债累累的美国人难道不应该全面减薪,向印度、中国的薪水看齐么?
不明乎此而单单迁怒于墙街,显然属于无知。
180 亿美元的确不是个小数目,不过,这是用于墙街成千上万员工一年的奖金总和。不出 10 日之前,用于奥巴马一人就职庆典的一次性花费,就高达 1500 亿美元。奖金,因有合同法律责任,非发放不可。就职庆典,完全可以取消。因必须发放的 180 亿奖金而大怒,而指责其为无耻,却完全忘却 10 日之前自己的无端的铺张与挥霍,这叫什么?舍“无耻”二字之外,实无以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