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156)
无论是手按《圣经》向耶稣宣誓,还是手举红宝书向毛主席宣誓,或者任何其他形式的宣誓,都是远古遗留下来的陋习。
古人淳朴,确信一旦违背誓言,必定遭殃,故古人之宣誓,不失为取信于人与自我约束的有效手段。
古人的这种淳朴,早已灰飞烟灭,不待现代科学之兴。如今依旧依样画葫芦,纯属自欺欺人之举。
美国总统就职之时手按《圣经》对耶稣宣誓,尤其荒谬。据美国的宪法,美国是政教分离的、信仰自由的政治体制。信耶稣与信其他神,信神与不信神,都应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在总统就职之时搞这么一套耶稣教的把戏,既是对非耶稣教徒的挑战,也是对无神论者的挑战。
如此这般宣誓就职,是否违宪?近年来有一伙无神论者多次提出诉讼,结果却皆遭美国司法系统横蛮拒绝。可见美国的法治,其实是耶稣教下的法治,而并非人人平等的法治。非耶稣教徒与无神论者,皆不得与耶稣教徒分庭抗礼。
不能认识到这样的事实者,蠢。不愿认识到这样的事实者,横。既不能如此、又不愿如此,却能够侈谈人权而面不改色、心不跳者,奸。
集蠢、横、奸于一身,然后能够如何?宣誓就职总统之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