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156)
奥运开幕式使用替身演唱,事前不曾挑明,事后方才透露,招致一些抨击、一些挖苦,也招致一些解释与辩护,都可以理解。
窃以为使用替身以及暗箱操作,皆不足以成为问题。使用替身与使用替身而不挑明,是否属于好莱坞的发明,未暇考证。不过,这种行径在电影这一行当行之有年矣,却是无须考证而后知的事实。最早的替身大抵用之于高难度或高危险度的特技,尔后更有替人脱衣的所谓裸替。这些替身的名字从来不见诸银幕上的演员表,就不能出名而言,比奥运开幕式上的真声演唱者更为不幸。由此可见,就使用替身以及未曾事先说明这两点而言,奥运开幕式之举,即使不能誉之为光明正大,至少是属于有例可援、无可厚非;充其量,只能讥之以画蛇添足、多此一举。
既然如此,问题无有乎?非也。以柞里子之见,不仅有问题,而且问题的性质远较抨击者、挖苦者所及更为严重。何以言之?据报道,使用替身的决定,不出自奥运开幕式的负责人,而出自最高层的某位领导。如果这一报道属实,说明中国的法制仍然极有待于健全。
因使用替身而致一些洋人与一些国人于不满,未足以为忧。由此而反映出的职权不明确,事无巨细,在上位者皆可以越俎代庖、横加干涉的事实,则足以为忧。不从制度上禁止超越职权的特权,无从杜绝贪污与腐败,更遑论致国家于清平盛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