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或居留美国的外国侨民上大学读不起,可以申请联邦政府的教育贷款,也可以半工半读。这两个法子对外国留学生均不适用,因为外国留学生既无资格申请联邦政府的教育贷款,也没有做工的权力。外国留学生若不能靠自费,就只能靠奖学金。中文笼统地称之曰奖学金的财源,其实并不止一种,在英文中也各有不同的名称。颁发给大学生的,称之为scholarship。颁发给研究生的,若接受者无须做任何工作,则称之为fellowship,若接受者须协助其导师教课或从事研究,则称之为assistantship。Assistantship 似乎只是在大学里流通的词汇,一般字典尚不收录。
除去名称和性质的不同,来源也不一。有直接由学校颁发的,有由基金会、公司和社团提供的。一般来说,由学校颁发的 scholarship 最不容易申请到。Fellowship基本上只给予文科的研究生,assistantship 基本上只给予理工科的研究生,商学院和医学院的fellowship 基本上只给予Ph.D.,而不给予MBA 和M.D.(Ph.D.,MBA 和M.D.等的定义见下文)。由基金会、公司和社团提供的奖学金种类繁多,条件不一,有些甚至稀奇古怪到找不到合适人选而给不出去的地步。前不久在报上看到一篇谈 scholarship 的文章。文章说scholarship 固然不易申请到,如果懂得决窍,难度也有可能大大降低。决窍之一,考PSAT (Preparatory Scholastic Assessment Test)。由基金会、公司和社团提供的scholarship 大都要求PSAT的成绩,如果只去考SAT或ACT而不去考 PSAT,凭白失去申请众多scholarship的资格。决窍之二,不放过任何机会。一般人仅寻求大学颁发的,或知名度高,给钱多,和不具有特别条件的scholarship,不谙人弃我取和积少成多之道。该文举出一名女学生为例,此女生成绩平平,其他方面亦无过人之处,但在申请scholarship上锲而不舍,数目小至几百元的也不放过,明知条件不合的也照申请不误,填写的申请表和为满足要求而撰写的文章(很多机构要求申请者撰文自我介绍。)数以千计,结果总共申请到为数四十万美元的 scholarship。
这位女学生的手法虽不免投机之讥,却不能谪之以行不由胫。行不由胫,走旁门歪道的也不乏其人。美国国防部颁发一种奖学金,不仅负责支付学费,而且提供生活费用补贴,条件是在校时须接受军训,毕业之后必须在部队服务若干年。学费昂贵的私立大学华盛顿大学 ( Washington University ) 是有这种军训班的大学之一。前几年该大学一名靠国防部奖学金入学的学生临毕业时,向其军训教官坦白,说他发现自己有同性恋的倾向。美国部队拒不接受同性恋者,该生于是用不着履行毕业之后入伍的义务。事隔不久,在同一所大学又有另一名学生如法炮制。这回国防部心有不甘,要求该生退赔全部奖学金。官司打到法院,结果以国防部败诉告终。理由是该生并未违反奖学金的条件,而是国防部自己不允许他履行毕业之后入伍的义务。
美国总共有大学三千五百五十九所,在数量上居世界第二位,比居首位的印度少将近四千所,可谓撑乎其后。不过,美国人谙只有印度的四分之一。若按人口比例来计算,则美国反而可说是遥遥领先。在三千五百五十九所大学之中,四年制的仅两千一百四十一所,余下的是县立或不属县的城市设立的两年制的专科,称之为 community college。所谓四年制和两年制其实不是一种准确的说法,因为美国的大学实际上遵循的是学分制,修满学分,不论读了几年皆可毕业;反之,学分未修满,无论读了几年也不能毕业。要多少学分才可以毕业,并无统一规定,几个小时算一个学分,也无统一规定,所要求的学分斛须在几年之内修满,仍是没有统一规定,一概由各学校自作主张。绝大多数四年制大学的学生直接从中学毕业生中录取,大都是专职的学生,凡是能毕业的,不少能在四年之内修满学分,但用五年甚至六年才读完的也不乏其人。至于两年制的专科,似乎以夜校部为主,大部份学生白天做工,一学期大都仅修课一至两门,中途还极可能因故暂停,用多少时间读完就很难说了。传统的学制一年分两个学期 (semester),暑假三个月,寒假两星期。非传统的学制一年分春夏秋冬四期 (quarter),春秋冬三期为常规学期,暑期照常开课,有的学校甚至又分暑期为两学期。这种学制据说为芝加哥大学首创,虽说是非传统,其实由来已久。目前实行这种学制的大学极多,颇有后来居上之势。这种学制的优点是,勤奋而聪明的学生可以马不停蹄,一气哈成,提早毕业。缺点是每个学期都像短期突击集训班,懒散或迟钝的学生招架不住。
美国的大学有university,college,institute和school 等四种不同的名称。School 大都用来称呼独立的医法商或艺术院校,比如,芝加哥美术学院 (School of the Art Institute of Chicago),朱里亚音乐学院 (Juilliard School)。Institute 大都用来称呼独立的理工院校,最着名的有麻省理工学院 (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也有用来称呼艺术院校的例子,比如,旧金山美术学院 (San Francisco Art Institute)。普通大学大都称之为 university 或 college。二者的区分在于前者有graduate school 而后者大都没有。但也有例外,极有名气的 Dartmouth College 就有 graduate school 。大学本科称之为 undergraduate school ,graduate school 为 undergraduate school的毕业生而设,译为研究生院或简称之为研究院并不十分妥当。因为美国的 graduate school 并非都同学术或研究有关,比如,医法大都只有 graduate school 而没有 undergraduate school ,但凡大学毕业生,不问大学本科系何专业,均有资格申请就读医法商科的 graduate school ,这三种 graduate school 又通称为 professional school,以别于一般的 graduate school,因为医法商都不属于传统的学术范筹,学生也谈不上从事任何研究。工科各系也不予传统学术之列,所以,大多数大学也专设有工学院 (school of engineering 或 college of engineering) 来管辖工科的大学本科和研究生院。
由大专授予的学位称之为 associate degree。由大学本科授予的学位称之为bachelor 或 baccalaureate,相当于中国的学士学位。研究生院授予 master 和 doctor 两种学位,前者中国称前者为硕士,后者为博士。有人说译“doctor”为“博士”不妥,因为doctor并不博洽兼通,而是仅专一门。这说法似是而非,因为中国传统上所谓的博士正好也是仅专一门而并非博洽兼通。比如,汉朝所谓的五经博士并不是五经皆通,甚至也并非精通一经,而是仅通某一经的某一家之言,其学术之旨在精专而不在博大,与doctor正好旗鼓相当。Bachelor 有 Bachelor of Arts 和 Bachelor of Science 之分。前者简称为B.A.或A.B.,后者简称为B.S或S.B.。中文一般将前者译作“文学士”,后者译作“理学士”。这两种译法都不妥倒是当真。不妥之一,Bachelor of Science可以授予工科毕业生。不妥之二,arts 在此用作liberal arts之意,而liberal arts不仅包括文科,而且包括理论科学诸如数学,物理,化学等在内。数学,物理,化学专业的大学毕业生既可以是Bachelor of Arts,也可以是Bachelor of Science,视学校的传统习惯,或者课程要求而定。有的大学数理化等学科同时存在Bachelor of Arts和Bachelor of Science两种学位,苟如此,则前者要求的专业学分低于后者。凡是仅有文理两科的大学也被称之为liberal arts大学。多年前在香港的《大公报》上看到一篇文章,说某某人在美国读“自由艺术”大学。想是望文生意,错把 liberal arts译成了“自由艺术”。如果该文谈到的某某人读的是美术系,倒是不失歪打正着,若是进修数学,物理或化学,那就成了天大的笑话。在香港《大公报》上撰文的那位作者也许是因为没来过美国,故有此失误,尚属情有可原。在美国遇到几位从国内来留学,学成之后留在美国大学任教的人,居然也以为liberal arts大学之所以获此称谓,乃是因为以美术系为主的缘故,则实在难免孤漏寡闻之讥。
同bachelor 的情形相同,master 也有Master of Arts 和Master of Science 之分。前者简称为M.A.或A.M.,后者简称为M.S或S.M.。出于同样的原因,把Master of Arts和Master of Science译作“文科硕士”和“理科硕士”也有欠妥当。除去Master of Arts和Master of Science之外,值得特别一提的硕士学位有企业管理硕士和美术硕士,前者英文作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简称为MBA;后者英文作Master of Fine Arts。简称为MFA。有些商学院和美术系或艺术院校也授予M.S.或M.A.学位,这类M.S.或M.A.虽然同为硕士,资格却低于MBA或MFA。MFA是美术这一行的最高学位,上面不再设有博士学位。MBA也是企业管理的最高学位,虽然有少数商学院设有博士学位,但其旨在培养大学师资,不以企业管理目的,一般也不称之为Doct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而泛称之为Doctor of Philosophy〔Doctor of Philosophy 是最普遍的博士学位,简称为Ph.D.。有人笑称之曰“屁也吃得”,未免过于不恭。Philosophy在此泛指一切学术,并不专指哲学,哲学博士固然是Doctor of Philosophy,数学、物理、化学、历史、文学、经济、地理博士也是Doctor of Philosophy。有些学校称工科博士为 Doctor of Engineering,以别于其他的博士,但更多的学校并不多此一举,同样名之曰Doctor of Philosophy。
美国的博士文凭照例只印上Doctor of Philosophy的字样,并不标明专业,仅看文凭根本无从得知其专业为何。医学和法学博士则例不与Doctor of Philosophy混同。医学博士称之为Doctor of Medicine,简称之曰M.D.。凡毕业于医学院而获 Ph.D 学位者,均系从事生物或病理研究的学生而不是医生。法学博士称之为Doctor of Laws,简称之曰LL.D.。之所以不简称之曰L.D.,可能是不想同简称为Ld的Lord混淆。法学博士也简称作J.D.。J.D.来源于拉丁文Jurum Doctor。
美国大学毕业生就读研究生院的人数随经济情况的好坏而定。经济情况好,就业机会多,上研究生院的人数就少;经济情况不好,就业机会少,上研究生院的人数就多。就这种意义而言,研究生院是大学毕业生免于失业的避风港。至于post doctor(国内称之为“博士后”),并不是个学位的名称,除去生化博士有当post doctor的习惯之外,其余各专业的post doctor,统统是找不到工作的博士的失业避风港,在履历上增添post doctor这么一条绝不是什么光采之事。中国的博士按说不应有失业的现象,却也在大谈“博士后”,看来是把 post doctor错误地理解为高于博士的学位。港台有人称 post doctor为“超博士”,显然也是出于同样的误解。大部份学术性研究生院要求申请者考 Graduate Record Examinations,简称GRE。医学院要求考Medical College Admission Test,简称MCAT,法学院要求考Law School Admission Test,简称LSAT,商学院要求考Graduate Management Admission Test,简称GMAT。
此外,还有如下十六种考试以分别检验申请者在生化、生物、化学、电子计算机、经济、工程、地质、历史、物理、文学、数学、音乐、政治学、心理学、教育学和社会学领域的专业水平。这些专业考试在GRE的同一天下午进行。并不是所有的研究生院都要求这种专业考试的成绩,不过,凡是想申请奖学金者,都应当去考。这一系列的考试,连同上文提到的SAT,PSAT等,以及不以英文为母语的外国留学生需要通过的Test of English as a Foreign Language,简称TOEFL,都是美国教育测验服务处(Educational Testing Service,简称ETS)制作的。
ETS与普林斯顿大学和普林斯顿高等研究院为比邻,不过同二者均无瓜葛。初来美国时在普林斯顿大学找到份研究工作,一位从台湾来的同事神乎其神地同我谈起ETS,说ETS制作的考试题都是科学化的,卷子不用人阅,而是送交电脑处理,保证精确而公平云云。当时美国的一切于我皆高深莫测,对于海外华人所说的电脑,仅知其就是国内习称之为电子计算机的东西,至于电子计算机究竟为何,也是一无所知。听了此人的一席话,还真以为美国在继工业革命之后又经汤了一次知识测验革命。后来才知道这些考试与传统的考试之不同,不过是由考生在印好的四五个答案中挑选一个。所谓用电脑阅卷,不过是让电子计算机识别铅笔在卷子上涂抹的黑点。这样的考试远不如传统的考试更能测出应试者的水平,不过省了请人看卷子的费用而已。GRE现在可以在电子计算机上进行,弃沿用近两千年的纸笔而不用,从考试工具这一点来看,倒是堪称为一场革命。
同大学本科一样,研究生院也实行学分制。一般来说,硕士课程为期两年,博士课程为期四年,法学博士课程为期三年。有些学校的硕士班要求撰写论文,有些则可以用增修课程的办法代替论文。除法医两科之外,其余的博士生都非撰写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不可。理工科的论文是否合格,比较有客观标准,文科则全凭审查委员会委员的眼光。修完科程,通过资格考试之后须在几年内通过论文,有的学校有严格规定,届时论文出不来,资格考试作废,甚至已修课程也得重来。有的学校则毫无规定,一切由导师作主。导师和审查委员会的必然委员和最关重要的委员。如果导师认为论文还不成熟,则根本没有通过的机会。导师和研究生的关系是双方自愿接合的。水平高的学生不难找到有名望的导师,有名望的导师也不愁找不到水平高的学生。在找寻导师时必须格外慎重。
一般来说,研究生的奖学金是从导师得来的,学成之后还得靠导师的推荐信符能找到工作,因而导师不仅是研究生读书时的衣食父母,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研究生毕业之后的前途。论文审查委员会一般由三至五位教授组成。导师以外的委员由研究生自己找。这些委员虽不及导师重要,却也绝不可掉以轻心。吹毛求疵的不能找自不在话下,同导师关系不融洽的也应不在考虑之列。在普林斯顿大学见到一位读中国历史的女性博士研究生,写论文不知写了凡几年,直写到两鬓飘霜,满面憔悴,腰勾背驼,却仍通不过。见其人就不禁想起《儒林外史》中的范进。此人的论文水平据说远非杰出,但也能勉强通过,只因审查委员会中有一位斤斤计较的委员,方才落得如此地步。离开普林斯顿大学后不久,听说审查委员会终于趁那位深文苛细的委员休假之机,通过了她的论文,结局也有些类似《儒林外史》中的范进。
多年前哈佛和斯坦福大学都发生过博士研究生在审查委员会拒不通过其论文之后当场将导师或委员打死的事件,那结局就不是像范进中举那样以喜剧告终了。通过论文,授予博士学位也还并不标志结局圆满。如果导师拒写推荐信或在推荐信里不说好话,文凭如同废纸,充其量只能挂在墙上自我安慰,于谋事一无所补。几年前国内来的留学生某在获得博士学位之后愤而开枪行凶,打死其导师等人后自杀,就是因为其导师拒予推荐所致。
结局圆满也不一定就等于在就业上一帆风顺。一般来说,学士学位的就业机会最多,其次是硕士,博士的就业机会最差〔这是因为博士应当是从事研究和高等院校教学的,工商界从事研究的位置不多,高等院校实行永聘制,如果没有教授老死或退休,根本就不存在机会。之所以说“一般来说”,是因为某些行业的情形不同。比如,想要在大学做教授,在今天非博士不可。想要当医生或律师,也非博士不可。学医和学法皆不用撰写论文,好像是比其他行的博士更容易。其实却也不尽然。医生在毕业之后要经过几年艰苦的实习,实习期满之后挣钱越多的专科,实习的期限也就越长。学法则在获得博士学位之后尚须通过职业牌照考试才能开业,有人一辈子通不过这种考试,法学博士文凭也就形同费纸一张了。
以就业机会和挣钱多少而言,学医最好。在美国没有失业的医生,实习期间虽然只有三、四万元的薪水,实习之后的平均收入却在十二万元以上,居各行各业之冠,而且绝大多数医生的收入都同这个平均数目极为接近,不需要才华出众或运气少有才能如此风光。既然如此,医学院难进不言而喻。除去录取标准高之外,学费也奇高,奖学金近乎无有。美国公民和移民可依靠教育贷款解决学费,外国留学生则全得靠自费,非出身大富之家无由问津。美国总共有一百二十五所医学院,一九九五年召新生六万六千九百七十,同年学成毕业的有一万五千八百八十八人。
稍次于医学的当红专业的是法律。律师收入的差别极大,年平均收入美金六万,虽去医生的收入甚远,仍是高居第二位的职业。律师同医生一样,既可受雇于人,亦可自行开业,所以也无失业一说。律师的出路不仅在于从法,而且在于从政。美国律师政界人物大都律师出身,当今美国参议院议员百分之九十拥有法学博士学位,现任总统克舆顿及其夫人双双毕业于美国首屈一指的耶鲁大学法学院,由此可见一斑。美国有法学院一百七十八所,一九九五年有近十三万人进入法学院,同年从法学院毕业的近四万人。法学院也是学费高昂而蒋学金近乎无有,如何解决学费也是外国留学生的一大难题。
与医学院和法学院的走红程度相去不远的是商学院。美国有二百九十二所商学研究生院,近年来每年入学的新生约二十万人。同其他各研究生院不同,商学研究生院并不怎么欢迎刚刚从大学毕业的学生,而是大都以有过两三年工作经验的人为招收的目标。MBA的就业机会和起薪高低相去极远,一流商学院的学生不少在入学之前除有颇好的工作经验之外,更兼有工学硕士,甚至博士学位,如此则起薪可能高达十万。至于大学本科学文又出自三四流商学院的MBA,能找到份工作就算不错了。同医法两院的情形相同,商学院也是基本上不予奖学金的。想要在美国医法商三界出人头地,必须有良好的文化背景和社会背景,因而医法商虽是美国最当红的学院,却不是想留在美国不走的外国留学生的上乘之选。
再其次为学工,初出茅庐的工学学士的平均年收入接近四万,博士的起薪在五,六万之间。上文提到美国中学的数学极差,由此而造成的直接后果之一,是绝大部份美国中学生不能学工。美国大学工科本科毕业生中有百分之六十是外国留学生,工学院研究生院中的外国学生比例更高。除去美国人大都缺乏学工的能力之外,工学院研究生院大都提供奖学金也是外来学生能占据多数的主要原因。工学院之所以有较多的奖学金,其原因在于美国工学院的教授大都从工业界接下实用研究项目,研究经费由公司支付,教授接过这笔研究经费,转手用作奖学金招收研究生为其研究助手。工科包括化学工程、电子工程、机械工程、土木工程等等不同的专业,工商界对各专业的需求量变化极快,去年当红的,今年可能就黑得很,今年黑得很的,明年可能又大红大紫,是以既难以捉摸也无须捉摸。
学理的前途又在其次。在理科之中,化学最好,因为石油化工业,制药业和食品业都有需求。化学硕士平均起薪近四万,博士平均起薪五万五千。其次为数学,不过至少要有硕士学位才能比较容易混碗饭吃。保险公司需要不少统计学的硕士,搞应用数学的博士除去大学教书之外,还可去华尔街的投资银行搞经济模式分析。数学教授的起薪大约三万五千,就业工商界的数学博士的起薪可望接近六万。物理学的前途最差,美国人甚少有问津者,研究生院中的物理系基本上是外国留学生的天下。
计算机学有的学校称之为Computer Engineering,属工学院;有的学校称之为Computer Science,属理学院;还有的学校乾脆另起炉灶,成立计算机学院。计算机学之所以如此这般模棱两可,一方面是因为计算机学有硬件软件之分,前者偏工,后者偏理;另一方面也因为计算机学年轻得很,成为大学中的一个学科尚不足二十个春秋,如何归属仍无定论。不过,计算机学的归属虽不明朗,前途却明朗之至,多年来在就业机会上一直名列前茅。原因在于计算机的应用愈来愈普及,工商文教政法各行各业几乎无孔不入。美国的一切都基于市场经济,需求既高,待遇自然不错。计算机学硕士的平均起薪四万出头,博士平均起薪在五,六万之间。计算机学这一行的外国流学生极多,其中又以中国人为最。在计算机软件工业集中的加州硅谷,中文几乎可以成为工作语言。
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艺术以及同艺术有关的行业如建筑设计等等在美国谋生最难,机会少而薪水低。比如,建筑设计硕士的平均起薪在两万至两万五之间,美术硕士还可能不到两万,英文或历史博士基本上找不到正式的工作,有幸谋到教授职位的,起薪也不过三万出头。(以上所列薪水数字均已过时。近两三年来美国受过高等教育者的市场供不应求,令毕业生的起薪大幅度增加。加州的电脑业尤其如此,初出茅庐就受薪七、八万者不足为奇。---再版补记)
美国在卡特总统以前根本不存在教育部,如今教育部给是有了,但并不干予大学的事务,究竟何所司,知道的人不多,想知道的人更少,要求撤消教育部的呼声倒是时有所闻。大学设不设研究生院,研究生院设哪些专业,开设硕士班还是博士班,抑或二者兼开等等,均由各大学自作主张,教育部概不过问。美国大学既无统一的招生考试,又无教育部从中制定规章和标准,是以水平相去极远。差的,只要是中学毕业生一概录取;好的,成绩全部优秀者也未必能有希望。曾经在报上看到一篇谈某州立大学的文章,文章说该大学决计提高学校的录取标准,从今以后凡是没有修过中学代数的将不予考虑。好一个提高标准! 中学生不选修代数课也能毕业已经够令人吃惊的了,这样的毕业生居然也能上大学,真是不知从何说起。
一流私立大学的新生大都来自高水平的私立中学,但这类大学也往往招几个穷乡僻壤的公立中学毕业生作为点缀,以示大公无私。八十年代初美国有部电影,名曰“猎鹿者”(“Deer Hunter”),讲的是宾夕法尼亚州穷山沟里的年轻人被拉去越南当炮灰的事。我在普林斯顿大学碰巧见到一位来自“猎鹿者”故事发生地某公立中学的新生,自称是县里的尖子,料想不是信口开河,否则,普林斯顿大学也不会录取他。初来时自视甚高,但不久即发觉无论在知识的广度还是在认识的深仅上均远处下流,开始担忧能否毕业。早些年在旧金山住的时候,认识一两位原本在伯克莱加州大学(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at Berkeley)就读的学生,因觉得吃力,转到距伯克莱不远的黑沃德加州州立大学(California State University at Hayward),立刻成为全优的高才生。
这两个例子都说明大学生水平良莠不齐之甚。但总的来说,美国大学生的知识和文化水平低得惊人。根据ETS的调查,大学毕业生只有一半能看懂公共汽车时刻表,只有百分之十三会做多步骤的数学应用题。ETS定义最高文化水平为能够正确理解和概括律师的辩护词。根据这种定义,只有百分之十一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和百分之四的专科毕业生达到最高文化水平。一九八二年某机构对佛罗里达州立大学的学生作过一次常识测验。结果之糟糕令人难以置信。比如,百分之五十的学生在暗射图上指不出佛罗里达州最出名的城市迈阿密,一半以上的学生以为香港在日本。当年适逢英国同阿根廷为争夺富克兰群岛的所有权而发生战事,富克兰群岛因而频频见诸报刊电视,但百分之八十的学生竟然以为富克兰群岛在英国沿海,可见大部份学生不仅不读书,也甚少留意新闻报导。
同中小学的情形相同,美国的大学也有公立,私立和教会立之分。无论教会立与否,大学里都有教堂,而且往往不止一处。即使是教会大学,除非读的是神学院,否则,学生同宗教可以完全绝缘。美国不存在国立大学,除两年的专科属县或市之外,其余四年制的公立大学一律为州立。最老的州立大学是设立在教堂山(Chapel Hill) 的北卡罗来纳大学,成立于一七八九年,至今仍是最好的州立大学之一。最老的私立大学是设立在波斯顿西北郊的哈佛大学。哈佛大学的历史可以追溯至一六三六年,正式成为哈佛大学则是一七八零年的事。中国人向来以国立大学为贵,公立或省立者次之,私立者最下。与中国的情形恰恰相反,美国人贱公而贵私,在私立大学之中又以所谓常春藤联盟 (Ivy League) 的八所大学最负盛名。这八所大学是哈佛大学(Harvard University) ,布郎大学(Brown University),耶鲁大学(Yale University),哥仑比亚大学(Columbia University),普林斯顿大学(Princeton University),宾夕伐尼亚大学(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康奈尔大学(Cornell University),和达特茅斯学院(Dartmouth College)。私立大学的后起之秀,有中部的芝加哥大学(University of Chicago),芝加哥北郊的西北大学(Northwestern University),西部的斯坦福大学(Stanford University),南部的杜克大学(Duke University)和莱斯大学(Rice University)。专以理工科而著称者,则东有麻省理工学院(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卡内基-梅隆大学(Carnegie Mellon University),南有乔治亚理工学院(Georgia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西有加州理工学院(California Institute of Technology)。教会大学以西距芝加哥五十英里的圣母大学(University of Notre Dame) 名声最响亮,有意思的是,使圣母大学名声大著的,并不是神学,而是该校的橄揽球队。校园内的橄揽球场外高高耸立着一幅巨大的耶苏画像,许是想表明学生们并没有因玩球而忘祖,只是不知耶苏如果有灵,整天看着玩球的在球场上拳打脚踢,看球的在观众席上咆哮如雷,会作何感想。
中国过去也有所谓教会大学,比如,北京的燕京大学,长沙的湘雅医学院都被称之为教会大学。前者由哈佛大学创办,后者由耶鲁大学的医学院创域,哈佛和耶鲁本身并不是教会大学,不知称燕京和湘雅为教会学校系出于误解抑或另有原因。燕京得名于先秦时的燕国,“燕京”和“燕国”的“燕”,均应读如“烟雾”的“烟”,而不读如“燕雀”的“燕”。误读“燕京”之“燕”者甚众,甚至包括燕京大学毕业的学生在内,真是咄咄怪事。近年来州立大学的地位渐见上升,尤以加州为盛。设在柏克莱和洛杉矶的加州大学均被公认为一流,柏克莱加州大学的研究生院更被评为全国第一。
水平不高的大学大都不设研究生院,但不设研究生院的大学并不一定都比设研究生院的大学水平差。美国东北部有几所被昵称之曰“超级微型学院”(“supper mini college”)的私立大学,虽无研究生院,可是在美国世家大族的眼里,其地位仅次于哈佛、耶鲁、普林斯顿等蜚声全球的高等学府。这几所学校毕业的学生大都能进入出色的研究生院或是谋得不错的工作,至于其原因究竟是因为在学校受到良好教育,还是因为家庭背景不同凡响,则很难判断。水平较差的研究生院往往只有硕士班而不设博士班。高水平的研究生院则恰恰相反,可能只设博士班而不设硕士班。但不设硕士班的研究生院也可能授予硕士学位,这种称之为terminated master是专为修完博士课程却完成不了论文或被导师认为没有资格撰写论文的博士生而设的。
不少国内学生以为来美留学,必须先读硕士,然后才能读博士。其实不然。凡是大学毕业生都可以直接申请读博士。只打算读硕士者也不妨申请读博士学位,因为博士生比硕士生容易拿到奖学金。读到可以拿硕士时,拿了硕士学位一走了之未为不妥。
无可否认,美国今天在科学技术和经济实力方面仍居世界领先地位。美国没有类似中国褪学院和中国社会科学院这样的规模庞大,性能综合的研究机构,独立而专门的研究所也极少,绝大部份学术研究都由设有博士研究生院的大学承担。因此,凡是设有科技和经济学博士研究生院的大学,在理工医农和经济学方面都具世界先进水平。近几十年来,诺贝尔科学和经济学奖的得主大都为美国的大学教授,就是最好的证明。
在美国各大学之中,同诺贝尔奖金缘份最大的要数芝加哥大学。迄今为止,总共有六十四位芝加哥大学毕业的博士和芝加哥大学的教授或研究人员获得诺贝尔奖,其中得物理奖者二十三人,得经济学奖者十八人,得化学奖和医学奖者各十一人,得文学奖者二人。芝加哥大学之所以能有此殊荣,窃以为同该校倾心接纳非正统者的传统不无关系。非正统者不一定有特别成就,有特别成就者往往多非正统则无可置疑。
这里提到文学奖,只是为了凑足六十四人之数。文学奖的得与不得,或得多得少,同一个国家的文学水平并无干系。原因之一,是诺贝尔文学奖具有偏向欧美文学的天性,因其评选委员皆属欧美民族,只能欣赏欧美文学,对于其他文学作品须借助于翻译,且不说文学作品的词句和风格之美翻译不出来,即使是文学作品的社会、文化和历史背景也不是翻译所能表达的。原因之二,是诺贝尔文学奖同诺贝尔和平奖一样,具有政治性,并不完全以作品的文学价值为评选的唯一标准。仅第一项原因应当足已使中国文学作品不予诺贝尔文学奖之列,如果有一天某中国文学作品终于入选,那只是因为诺贝尔文学奖的政治性在发挥作用而已,同文学本身不一定有多大关系。要言之,中国文学作品不入选不足以为耻,入选也不足以为荣。经常听到一些人因中国文学未曾得诺贝尔文学奖而鸣不平,实在大可不必。
也许有人会问:既然美国的大学本科水平低下,何以研究生院的质量能居领先地位?归结起来,原因有三。其一,研究生院集中了大学本科毕业生的精英。其二,大学对研究生院的重视远在大学本科之上。比如,很多大学的本科课程皆由博士研究生教,教授只上研究生院的课。其三,研究生院中有为数众多的外国流学生,理工科研究生院基本上以外国留学生为主。
每年来美留学的外国学生人数也居世界之冠,据统计,一九九五学年度美国共有外国留学生四十五万有奇,其中绝大部份是研究生。也有人仅据此一条就认为美国研究生院的水平肯定居世界领先地位。这种看法不能说没有道理,但也不尽然。在总数四十五万留学生中,有百分之五十七来自亚洲,在来自亚洲的留学生中,除四万多名日本留学生大都学成之后归国之外,其余的大都学成之后留下不走。在美国见过一些从中国来的所谓访问学者(说“所谓”,并无小觑之意,只是觉得把英文的“visiting scholar”译成“访问学者”不怎么恰当。美国人嘴上的“scholar”,随便得很,只要是搞学术工作的,不管张三李四都可以是“scholar”,中文的“学者”,非造诣高深,著作等身者莫能当之。),有不少业已是副教授或甚至教授,却心甘情愿由“学者”转成博士生,为的是混一张博士文凭好在美国找饭碗。
这些人来美留学的目的,在于留而不在于学,即使美国研究汜院水平再低,也会照来不误。据《美国日报》的报导,一九九五学年度来自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和香港的留学生总共近九万,居各国留学生人数之冠,其中来自大陆的近四万名,比一年前下降百分之十一萸二,来自台湾的三万六千有余,比一年前下降百分之三点二,来自香港的约一万三千,比一年前下降百分之五点九。三个地区的留学生人数同时下降,不知出于偶然之巧合,还是别有原因。如果学成之后志在回国,那么,中国人来美国留学只应当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经济、学西方艺术等等,绝对不应来此学中文或中国历史。
可是偏偏有人来美国学中文或中国历史,混到博士文凭之后回去高就。比如,在普林斯顿大学就曾见到过好几位来自港台的留学生读中国文学和历史博士。学成之后,其中一人回到来美前任职的台湾大学,立刻从副教授升为正教授兼中文系主任。其余几位都在台湾中央研究院当上研究员。美国的中国文学和中国历史学博士居然会在台湾如此吃香,不指为崇洋媚外,则实在无以名之。还有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的研究员,应普林斯顿大学东亚系某洋教授之邀来普林佴顿大学作访问学者。既已在中国最高的学术研究机构混到研究员的地位,即使谈不上精通博雅,至少应当能充当洋教授的太老师而绰绰有余。然而此人来普林斯顿之后,竟然毕恭毕敬地聆听洋教授讲授中国文学,口口声声说自己是来学习的。
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旃究所的研究员要到美国来从美国人学中文,若不指为崇洋媚外,也实在无以名之。本世纪之初,胡适在其《中国哲学史》上就印上美国的“屁也吃得”的头衔以自欺欺人,可见,这种学术界的崇洋媚外之风,并非近日的新闻,而是由来已久。一位在美侨居多年的朋友返台探亲,回美之后颇有得色地跟我说,他在台北看到有美国人沿街行乞,以为是替中国人大争了一口气。我笑而不答,心里却在想:什么时候美国人要跑到中国去读英文和美国史,那才真是中国人扬眉吐气的时候。如果来美国留学的目的在于留而不在于学,那么,即使是跟洋人学中文或中国史也无可厚非,因为有些人除去学中文或中国史之外一无所能或一无所好,而想在美国大学留下吃中文或中国史这碗饭,则非在美国,英国,或加拿大靠英文挣张博士文凭不可。
不过,既然只是为混饭吃,就犯不上装出一副兢兢业业于学问的样子,坦白地说只是为了混张文凭以便讨饭,要比虚伪地以做学问自命可爱得多。有位朋友说,如果只是装出副搞学问的样子唬人,倒也罢了,恐怕有些人真的以为“礼失而求诸野”,非在美国才能学好中文么中国史不可。搞外国文学或历史的中国人,无非充当翻译和介绍的角色,无论如何目中无人,那“人”一定限于中国人,绝没有狂妄到以为可以在理解或欣赏方面同外国人争短长的。美国的洋教授则不然,不少自以为比中国人还更懂中文或中国史。比如,有位教中文的教授声称中国人从古到今没有一个人读懂了谢惠连的《雪赋》,根据这位洋教授的理解,《雪赋》所描写的其实不是雪,而是男女的性交。有位搞历史的教授声称唐代皇帝同其翰林学士之间大都存在同性恋的关系。窃以为美国人之所以敢于如此信口雌黄,同不断有搞中国文史的中国人跑来美国,虔诚地拜倒在美国人脚下不无关系。
有位美国朋友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美国的大学教授享受的是中国的铁饭碗制度。此人说的是美国大学教授的永聘制。这制度并非美国所特有,而是普遍流行于欧美各国。所谓教授的永聘制,是指教授职位是终身的,不到老死退休,大学不得解聘。不过,这制度并不意味教授一经聘请就成为终身。首先,受聘的教授必须是在所谓永聘席(tenure track)上。非永聘席的教授职位是临时性的,或者因某教授休假一年而出的空缺,或者因大学不准备设这个职位为固定性。其次,在永聘席上的教授要经过一个见习阶段并通过永聘委员会的审查之后才能获永聘的教席。审查的内容以被审查者出版的论文和书为主,教学水平如何一般不在考虑之列。
同录取学生的情形相同,性别和种族也是受考虑的因素。十年前耶鲁大学历史系有一男一女同时竞争一个永聘教席。据说系里教授大部份人都认为男的水平远出女的之上,但人人都预测男的会输,因为该系当时尚无女性教授,不敢冒被指为性别歧视之险。结果果然由女的胜出。几年前哈佛大学某系拒予一名女教授永聘职位,险而招至一场官司。哈佛大学不愿因官司而坏了名誉,同意给予该女教授永聘职位,外加赔偿以换取庭外和解。结果该女教授在接受哈佛大学的条件之后,辞职不就,转而接受了其他大学的永聘。见习阶段一般是六年,见习教授可以要求提前审查,但不得推后。见习期间的教授大都称之为助教授 (assistant professor),也有给予副教授衔的,大概是在当博士生时已经名声雀起。经审查委员会通过之后,一概提升为副教授(associate professor)。
一般来说,既经一所大学拒予永聘者,既不能再在该大学任教,也不能再到其他大学去充当见习助教授。如果其他大学有兴趣予以录用,必须给予永聘职位,理由大概是见习期只能有一次,不得重复。凡被一流大学淘汰者,也许还能有希望在三流或四流大学中找到永聘的教席。如果见习所在的大学本来就是四流,一经拒绝,就等于终身与教授绝缘。如果所学行业除在大学任教之外,尚能就职于工商政法,与教授绝缘并不意味非改行不可。所学者若是文史,则等于走上绝路。我见过好几个搞中国史的教授,未能得到永聘之后,不得不重返研究生院读图书管理硕士,然后再凭图书管理硕士的资格去大学图书管当管理员。有坚持不肯改行的,结果更惨。十几年前普林斯顿大学英文系有十来个人同时竞争一个永聘教席。其中一人在校方公布获恁者的前夕,因经受不住可能落选的精神压力而自杀。熟料这位自杀的,其实正是校方内定要给予永聘的,真是所谓无巧不成书。
美国工商界人士大都印有名片,大学教师则很少使用名片者。凡是广散名片的教授定然不是“人不知而不愠”的君子。有位台湾旅加拿大的教授不仅逢人便递上名片,而且名片上赫然印着永聘委员的头衔,唯恐人不知其为掌有见习教授生杀大权的委员,真是所谓“小人哉”!教授的永聘制据说是为了保障学术自由。窃以这个制度有三个流弊。其一,见习教授为确保获得永聘,无不小心谨慎,唯恐与系里的权威人士发生包括学术在内的一切冲突。换言之,见习教授的学术自由不仅未能受永聘制所保障,反而因永聘制而受损。其二,既经永聘的教授无论是否在教学上误人子弟,也无论是否在研究上一无所成,校方均无可奈何。获得保障的,其实不是学术的自由,而是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自由。其三,永聘教席名额有限,一经填满,无论如何才华盖世也只有望洋兴叹的份。有些行业除当教授以外别无出路,由此饱和现象而产生的阻赫作用,令本来极有天份于这些行业的人不得不另谋出路。美国的文科如今正面临这种饱和局面。记得中国文化大革命时有所谓文科危险论,指的是学文者难免不犯政治错误。岂料在今天的美国,文科危险论也派得上用场,只是含义不同而已。美国文科之危,危在两点:第一,学文者面临失业危机。第二,文科面临人才危机。
美国的教授即使获得永聘,其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都不可与中国的教授同日而语。中国素有尊师重道的传统,这传统虽如江河日下,遗意犹有存焉。即使是在文化大革命中知识和知识分子最不受尊重的岁月,教授其实仍享有高于工农兵的社会地位,只不过不表现以养尊处优的形式,而表现以挨整受斗的形式而已。须知只因是所谓反动权威方才会挨整受斗,既是权威,自然是在社会的上层。如今教授仍是权威,只是去掉了反动两个字。于是,有名望的教授又像文化大革命以前那样进入各级政治协商委员会或人民代表大会。权虽不掌,社会地位在。
美国人从来不尊重知识分子,教授既为最典型的知识分子,自与受尊重无缘。中国的教授无论在过去还是在今天,一直属于高薪阶层,在薪水基本上等同于收入的过去,教授属于高收入阶层。如今薪水和收入之间不再能划等号,但是在靠薪水为主要收入的人中间,教授仍处上流。美国的教授从来不予高薪之列,工商政法医各界的薪水都要高于大学教授。在美国当教授图的是稳定和清闲,而不是高薪。中国的教授虽无永聘之名,却有永聘之实,其职业的稳定绝不在美国之下。论清闲,美国教授似乎也输中国教授一筹。美国大学的寒暑假比中国长,除寒暑假外,美国教授每隔若干年(各学校对年头的规定不一,对正副教授的规定也不一)有一次休假,这是中国教授不如的地方。但是,中国的高级教授可以不上班,普通教授的授课时间也极少,绝大部份时间可以由教授自己掌握,写书写论文固然可以锦上添花,无所事事也无人非议。美国教授一般要上三门课,外加一两天坐班时间,坐在办公室里替上门的学生解答疑难。想要少教课程,得自筹经费搞研究项目。自筹经费虽不等于自掏腰包,但既要花费时间,又要会钻门路才能有此生财有道。此外,到一定时间如果搞不出任何明堂,财源就会断绝。不能像中国教授那样安闲自得,优游卒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