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半数被审计县下拨经费不及时,八成多被审计县挤占挪用专项经费,查出6000余万元乱收费
《财经网》
7月4日,审计署发布2008年第五号审计公告显示,部分地区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仍存在投入不足、使用管理混乱等问题。同时,农村中小学债务负担沉重,已严重妨碍了义务教育的建康发展,部分地区的乱收费问题依然存在。
这项审计是审计署在2006年1月至2007年6月进行的。审计对象为16个省份的54个县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
超半数被审计县下拨经费不及时
根据审计公告,部分地区的资金拨付不及时,长期滞留在财政或教育部门。
在审计调查的16个省中,有六个省的财政、教育部门共滞留中央“两免一补”专项经费1.89亿元。另有两个省的教育部门滞留或结余以前年度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等专项经费1.27亿元。
在审计调查的54个县中,有29个县的财政、教育部门未按规定期限分配并拨付到有关中小学校账资金1.10亿元,占这29个县农村义务教育同类经费总额的45.32%。其中,有13个县资金滞留平均超过六个月,滞留最长的超过一年,金额为3301万元,占滞拨资金总额的30%。
八成多被审计县挤占挪用专项经费
审计公告显示,在审计调查的54个县中,有46个县的中小学校和教育、财政部门共挤占挪用公用、校舍维修改造等专项经费1.15亿元。
在挤占挪用的资金中,用于教职人员经费6513.51万元、用于学校基建2986.09万元、用于教育主管机构日常办公经费1016.84万元、用于偿还债务844.99万元、用于购车等其他支出126.09万元。
另外,在审计调查的54个县中,有16个县的教育部门及学校共142个单位,把向学生收取或代收的考试、教辅材料等收费,教育经费拨款,食堂差价、房屋出租收入等共计4065.15万元,进行账外存放或存入个人存折保管,其中私存的个人存折达129个,金额2497.84万元。
审计查出6000余万元乱收费
审计中发现,一些地区存在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问题。
根据审计公告,部分地区通过共自立项目乱收费,共收取费用5109.99万元。
这些乱收费的名目繁多。其中,四个县以捐赠、赞助名义变相收费1960.98 万元;九个县收取补课、课外培训等费用1250.33万元;17个县收取考试、考务等费用911.83 万元;四个县收取借读、择校等费用336.73万元;12个县收取热饭、饮水、自行车寄存等费用250.22万元;16个县收取电教、文印、计算机等费用399.9万元。
此外,另一种乱收费形式——违规代理收费也达到了11181.58万元,其中34个县代收教辅材料费6623.36万元;17个县代收保险费3352.03万元;17个县代收校服费、体检费、疫苗费等1206.19万元。
县均农村义务教育负债4978万元
据对54个县的调查统计,2005年底,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负债余额为28.72亿元。截至2007年6月底,已偿还债务8.63亿元,但同期又新增债务6.79亿元,尚有负债26.88亿元,平均每县4978万元。
据对辽宁喀左、宁夏西吉等九个县新增债务情况的调查分析,这九个县2005年至2007年6月新增债务1.23亿元。在新增债务中,用于新建校舍或危房改造9626.04万元;购置教学设备1165.59万元;增加的债务利息和为还旧债而举借新债1478.77万元。2007年6月债务余额6.44亿元。
审计公告指出,债务负担沉重,已妨碍到农村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部分学校由于债务沉重、无财力偿还,被债权人强行封校、学生被迫停课事件时有发生;有的学校被诉诸法院,被强制划走农村义务教育资金,影响了学校的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