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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城《子女教育》就贺梅一案的到辩论已经有三、四天。我也未能免俗,在第三天的时候加入进去,发表看法。为此受到个别人的人身攻击,NND!
美国法院能这么判,就清楚地说明了贝家不占理。
这件事,
对贺家的教训就是,别占别人的便宜。
对贝家的教训就是,别拿别人的东西。
给我的启示是,人不能把自个划到弱势群体里,等人帮助救济。作为妈妈,更要自尊自强。
身为一个妈妈,我对罗秦深感同情。她当时的难处很大,又是生第一个孩子。很多妈妈没什么事还得产后忧郁症,罗也许是真的没办法了才给孩子送出去。不过,这八年,她坚持不懈要孩子,应该是好妈妈。散仙谷有人说,贝家女儿十几岁未婚生孩子(待考证)。孩子跟着亲妈还是安全,我就相信亲妈。
我想到了一个大团圆的好结局,
贝家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的可能性不大,对这么一个小的民事案件最高法院基本上都不会受理。贝家要是真能把孩子还给贺家,两家齐心协力帮助贺梅平稳过渡,顺利成长,岂不是一件大好事,一段人间佳话。将来好来坞拍成感人的电影(贝家曾和好来坞签过协议),贝家也有钱还债,抚养费也回来了。贺家也能得些钱脱贫,贺梅将来的教育费也有了。
现在就看贝家是不是真爱贺梅了。贺梅已经8岁,快到preteenage,teenage了,现在不还,以后更不好办。
转一段:
散仙谷http://www.webjb.org/webjb/sanxian/
送交者: 淘气? 于 2007-01-2609:38:32
回答: 这个官司其实我倒觉得也没那么简单 由 苕之华 于 2007-01-26 07:56:03
不能夺人之爱,尤其不能拆散骨肉亲情。这是作人的底线,破乐这道底线,奏不可救药乐。
当初贺家把女儿托人,也许是个错误的决定,即使如此,也并非是十恶不赦,人家反悔乐,奏该让人骨肉团圆。如果Baker能换一种方式,把孩子还给 人家,再继续关心孩子,两家经常走动走动,奏是喜剧乐。孩子大乐以后,肯定会永远记住Baker一家从小给她提供的帮助,保持一颗善良的心。
可是,Baker做得太绝乐,居然拒绝让贺家探视孩子,对贺家横眉冷对,完全敌视。从孩子的成长来看,Baker对孩子的“爱”是畸形的,对孩子 的成长大大的不利。孩子懂事以后,Baker势必要跟孩子说她亲生父母的坏话,教导孩子理直气壮地为富不仁,并从小培养孩子仇恨的心理,而且这种仇恨是对 自己骨肉亲人的仇恨。结果,贻害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