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评论民主的时候,常说一句话,叫:"民主是人类历 史上,最不坏的制度"。诸如此类。 我必须说明,这种泛泛的说法,是没有任何根据的。也缺少 比较和判断的标准。 假如详细判断,我们都知道,希特勒是民主制度产生的。难 道产生希特勒的制度,还不是人类历史上最坏的制度吗? 我们也知道,南斯拉夫在民主之后,国家分裂,民族之间矛 盾激烈。以至产生大量的民族之间的互相屠杀行为。造成这 样大的灾难,难道还不能说是最坏的制度吗? 可见,那种没有严格的根据,就进行判断的说法,是不符合 逻辑的。也不是科学的说法。 中国人要想进行任何改革,首先需要学会科学的判断方法。 而不是凭主观胡说八道。 如果严格一点地说,真正最不坏的制度,不是所谓的民主 制度,而是法治制度。(或者说,法制),才是造成人类社会 政治制度最不坏的因素。 或者说,共和制度(契约为根本的制度),才是最不坏的制度。 假如有人问,你说,除了民主制度外,还有哪种制度更好? 我可以轻易举出,瑞士历史上的制度,就是共和制度。三个 联邦共和。诸事依靠三方共同同意决定。而不是少数服从多 数的民主制度。那种制度,就不比民主制度差。 英国历史上,君主立宪制度,也是共和机制。就比完全依靠 少数服从多数的全民民主制度好。 假如你要提起美国的制度,那么,我完全可以说,是宪政规 定的权利制度,在法制基础上,保护了各个群体的基本权利。 也就是说,是法制保护的权利制度,才是美国制度的精髓。 黑人和妇女权利的获得,都不是所谓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制度 产生的。而是由最高法院,通过司法判定,而确定的。可见, 美国制度的优越性,是产生于"权利制度"。而不是民主制度。 总而言之,泛泛地说,民主制度是世界上最不坏的制度,这 是不严格,不科学的说法。进行政治理论的研究,不应该说 这种没有严格根据的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