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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利诺州长

(2009-02-13 15:27:44) 下一个

丑闻后的感想。2009年2月5日

1 , 精英分子最津津乐道之一,就是美国法律的“无罪”论了。就是说,一个人不管干了什么,杀人放火贪污盗窃坑蒙拐骗,证据再确凿,只要还没经过法院审理,那就是无罪的。充分体现了美国的民主自由,不,公平。所以,民主自由的美国,把 911 的嫌疑犯,特意关押在古巴,神圣的美国土地之外的监狱里。那里不受美国法律约束,那里关押的都是畜牲,都天生有罪。愿打打,愿杀杀(还经常听说有求死不得的),丝毫不影响美国的英明形象。可是,拨拉高也为奇,伊利诺州的州长,被 FBI 录了音,遭逮捕,紧接着又被罢了官。政府里居然没有一个人为他说话的。这人当的。就连当年说他“完美的领导者”的副州长,也迫不及待,落井下石。在拨拉高也为奇还没放出来的时候,就一马当先地吆喝让他赶快卷铺盖。当仁不让,高喊让贤,要做州长。同时叫拨拉高也为奇不要指定议员人选。拨拉高也为奇随后被百分之一百(和萨达姆得的选票一样,在自由民主的美国,让人觉得民主地吃惊)的选票弹劾了。有些糊涂人想不开,不是没经法院判决就无罪吗?那个骗了 50bil 的麦道夫,议员们连理都不理:“法院还没判决”。为什么对拨拉高也为奇这么感兴趣?让人觉得他的罪里有罪。这里有法吗?看不见。

2,拨拉高也为奇拒不到庭接受弹劾,说是不让他说话,也就是找证人。美国人说得好,中国精英都能背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美国最民主的就是每个人都有说话的权利。可是拨拉高也为奇整天到处喊冤叫屈(够民主的,在中国谁给你“话语权”?),就是不让他找证人。至今,“民主”发挥了效力,普遍认为,他越吆嚯,越作茧自缚。这道理怎么讲?为什么不让他找证人?怕拉出大鱼来?拉出来不是更好吗?不是在美国绝对没有官官相护的吗?这里有法吗?看不见。

3,一说起卖官宥爵,那肯定是共产党干的。美国民主自由制度下,怎么会有这种现象?到网上一鼓勾,妈呀,两院简直就是两个犯罪集团。难怪 O8 拔拉着这么选那么选,直到昨天( 2 月 4 日)还有几个部就是选不出合适的人来。我要是忘了交十几万的税,谁原谅我?如果 FBI 监听所有的两院议员们,“都杀可能有冤的;隔一个杀三个,肯定有漏网的”。这里有法吗?看不见。

4,拨拉高也为奇前天( 2 月 3 日)说,有人让他不要指定 O8 的继承人。可怜,他的一面之词,抵不过 FBI 的确凿证据。没有人听信他的。先不说他有没有罪,就说他有没有权力指定接班人。根据法律(美国的),他是有的。可为什么立法的(当然懂法了)参议员们在“第一时间”就“弃”口同声,威胁要不承认被他指定的人呢?后来也确实不承认了几天。好吧,假定,不,确定他拨拉高也为奇有罪,剥夺他的“政治权利终身”(永远不准在伊利诺从政)。那么,为什么又眼巴巴地等他去认可那些急不可待地要弹劾他的伊利诺的议员们呢?据说,不经他认可,以利诺的官僚们就名不正言不顺。先让你肯定了我,我好合法,我再把你打翻在地。由此看来,指定议员应该也是合法的。但你要指定了,就不好办了。怎么办?没办法,最后参院还是老老实实地接纳了。上上下下,民主共和,这些人白忙活一场。这里有法吗?看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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