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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芦笛:建议中央取消民族地区的“暗娼”制度

(2008-03-19 17:42:22) 下一个

刚才在《多维新闻网》上看到一篇文章,题为《西藏和新疆动乱是不当民族政策的直接后果》。作者是曾居住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汉人,据他说:

“在中国, 各民族是不平等的。对少数民族特别优待。在工资,分房,上大学,找工作,生孩子等各种与日常生活有关方方面面都全面照顾。禁止汉人向少数民族地区移民。客观上造成了在部分地区,少数民族占绝大多数的状况长期得不到改变。在少数民族民族占绝大多数的地区,如西藏,南疆等地区,少数民族高人一等,飞扬拔扈。少数民族打汉人,杀了汉人,汉族干部和当地司法部门不敢管,不敢判。只有少数民族一把手点了头才能判刑。甚至发生了叛乱,少数民族一把手不同意,也不能定性为叛乱。这客观上鼓励少数民族民族中的不法分子为非作歹, 甚至发展成动乱。这种少数民族‘政策’是内地的汉人无法想象的。”

这其实是指责我党在民族地区实行了针对汉族的种族歧视,这政策“导至大量汉人找出种种理由改为少数民族。无端的造成国家,民族的离心化”。而且,“过去的政策,强行安排不愿去的城市青年去边疆。严禁愿意去新疆,西藏的穷苦地少的农民到那里,不但不报户口甚至当作盲流遣送回原籍”。作者认为,“只要自由上户口,老百姓自然流动就能逐渐解决边疆问题”,也就是靠汉族自发移民把边疆地区化为汉族地区。可惜政府却不敢采用此策,原因是“中国什么作法都不怕世界各国评论,就怕外人说我们向少数民族地区移民。不知怕什么?衷心希望中国能改弦更张,使边疆地区长治久安”。

此类抱怨我早就听熟了。在新疆时我就发现,当地的民族矛盾到了一触即发的地步,汉族对维族充满鄙视和嫉恨,一开口就是维族怎么怎么傻,怎么怎么脏,让我真为他们捏了一把汗,历历想象出日后大乱爆发时他们被让当地少数民族血洗的惨景来。这些同志表现了典型的鼠目寸光的优秀汉族传统,当真是燕巢幕上,兔眠虎旁,望乡台上打莲花落。我也试图向他们指明这潜在的危险,建议他们改变对少数民族的态度,那结果当然是天怒人怨,成了汉人皆曰可杀的大汉奸。

这也不去说它了,还是来说说我党面临的困境吧。也就是“土”和“流”的关系。

我党今天遇到的问题,历史上早就多次出现过了。我已经在《中国需要民族和解》中指出,古代对边疆的治理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土”,用现代话语来说就是实行民族自治,朝廷并不派官,也不干涉人家的内政,由当地土司头人管理;另一种则是“流”,也就是把原来自治的民族地区化为郡县,由朝廷命官像内地那样治理。

清朝乃是中国历史上解决少数民族问题最成功的王朝。他们治理民族地区主要采用“土”的方式,西藏,蒙古都如此,蒙古由当地的王公统治,西藏则由达赖和班禅治理。中央政府只要求他们名义上的臣服,并不过问其内政。

这一套非常成功,可惜只能在封闭状态下工作。等到帝国主义打上门来后,原来运转如意的“土”制却卡了壳,逼得朝廷不能不使出辣手来,“改土归流”,也就是废除原来的民族自治制度,设置郡县,改由朝廷命官,如内地一般治理。

清廷为何要这么做?有两个原因。

第一个是心理上的原因。西方列强到来前,北京的大皇帝乃是天下圣主,“四夷”当然不能不“宾服”。当时“夷人”们若得到皇帝的赏赐,哪怕是个空洞的封号也罢,都意味着极大的荣耀与实际的权威。等到鬼子来了,“夷人”们才发现强中更有强中手,原来天并不止一个井大。特别是在大皇帝的军队被鬼子们痛殴之后,原来的景仰崇拜之心当然也就烟消云散了。离心倾向自然出现。

第二个则是“帝国主义亡我之心未死”。“土”的治理制度的最大缺陷,是主权不分明,在鬼子看来类似殖民地或保护国。殖民地与领土的区别,在于前者的归属性可以改变。以当时的国际法理而言,西藏、蒙古与中央政府的关系,与缅甸、越南、朝鲜等国毫无实质差别,其中北京与西藏的关系大概比与朝鲜越南的还要更松弛得多。起码驻藏大臣的实权与威风从未如在朝鲜担任实际监国的袁世凯那么结棍。

袁世凯最初投靠的上司吴长庆不过是个区区广东水师提督(约等于后世省军区司令)。他到朝鲜后,竟然能派兵把朝鲜摄政王大院君(当时朝鲜国王的生父)抓起来,送回国内治罪,而朝廷竟然能下达这种上谕:

“此次朝鲜叛乱,皆出自李正日应(芦注:即摄政王大院君本名)主谋。论其积威震主,谋危宗社之罪,本应执法严惩,唯念朝鲜国王于李正日应谊属尊亲,若竟置之重典,转令国王无以自处。是用特沛恩施,姑从宽减。李正日应著免其治罪,安置直隶保定府地方,永远不准回国。”

在我印象中,驻藏大臣似乎还从未如此风光过,也没听说有哪位达赖喇嘛给抓到北京去问罪的。

因此说起来,咱们既然可以口口声声 “西藏、新疆、蒙古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神圣领土”,当然也就可以同样高喊:“越南、朝鲜、缅甸、琉球、暹罗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神圣领土”。这两者的区别,仅在于后者丢给了帝国主义,从“中国的殖民地”变成了“外国的殖民地”,而前者还来不及而已。

正因为主权不是那么明朗,所以帝国主义当然要来打主意,把越南、朝鲜、缅甸、琉球、暹罗等盘算去之后,当然脑筋就会动到具有类似性质的民族地区去,拉拢威胁利诱当地的“土官”(诸如蒙古王公活佛,西藏活佛),让他们改变效忠对象。根据伟大领袖毛主席“饭要一口口吃”的教导,俄国把蒙古人为划分为“外蒙”和“内蒙”,英国把西藏人为划分为“前藏”与“后藏”。那意图都差不多,都是“革命发展阶段论”,先把“外”吞了,再慢慢打“内”的主意。俄国吞并外蒙的第一步,便是要求清廷同意外蒙为中俄两国共同的保护国。这一手小日本早干过了。他们吞并朝鲜的第一步,便是要求清廷同意中日为朝鲜共同的保护国。

清廷发现了这问题后,采取的对策就是使主权明朗化,亦即“改土归流”。此策其实是袁世凯在朝鲜危机爆发时提出来的三策中的上策,那就是废了国王,将朝鲜改为直接由朝廷派官治理的省份。只是朝廷根本没有听取,却采取了下策,亦即苟且因循,听任事态自然发展,最终战争爆发,大败之余割让了朝鲜。

此后袁世凯主持朝政大计,便着手“改土归流”,而且相当成功。方面大员赵尔丰先在四川藏边大肆改土归流,后来又攻进西藏“平叛”,一直打到离拉萨不远的江达宗,吓得13世达赖喇嘛逃亡印度(13世达赖喇嘛就是现今14世达赖喇嘛的前身,怪不得1959年达赖逃起印度来滑溜之极——他前身早就把路探明了)。

类似地,清政府驻库仑(今乌兰巴托)办事大臣在外蒙古大力推行新政,改革外蒙古的行政管理机构,废除不准汉人到蒙古垦荒的禁令,设立兵备处,统领外蒙驻军。他虽然没有公开“改土归流”,废除王公,设官分治,但也注意到抓兵权,并试图以汉人移民稀释蒙族,巩固边防。

可惜辛亥丑剧打断了这一系列的明智措施。辛亥革命前脚爆发,外蒙后脚就宣布独立。西藏也趁机脱离了中国(幸亏没有在国际上宣布独立)。赵尔丰在川边威名赫赫,却在乱中稀里糊涂地死在乱党手下。此后内战无日无之,中央对边缘地区的控制名存实亡。尽管如此,民国政府仍然尽可能地秉承了“改土归流”的政策,将边疆地区一律设为省份。例如内蒙设为绥远、察哈尔、热河等多个省份,与内地省份完全一致,彻底消除了过去主权不明的弊病。

“解放”后我党却倒行逆施,从苏联那儿学来狗屁不通的“民族划分法”。这民族越划越多。我的旧印象是中国一共有官定的56个民族,殊不料上次见到一个国内治少数民族问题的学者,据他介绍现在国内划分的少数民族已经高达100多个了。从民国时代的满汉蒙回藏五族,发展到了如今这三位数,看来中国的“民族”颇像过去的化学元素,发现得越多便越有成就。谁发现了某个新“民族”,大概那荣耀也就相当于发现了一个新的化学元素。

这些人为划分无聊无知无学到了极点,广西“壮族”就是最大的笑话。广西在秦朝便是中国的领土,真正的“自古以来”,也就是自远古以来,不是新疆西藏蒙古那样只是自清朝以来。就这种老牌正宗汉人(比中原地区的汉人血统纯粹多了)也给划成了什么“少数民族”。以致唐德刚问李宗仁他知不知道广西是壮族自治区时,李宗仁诧问:什么是壮族?没听说过啊?

正如唐德刚正确抨击的,民族地区也效法苏联搞成什么“自治区”,简直是莫名其妙。可惜老唐没有说明这么搞的弊病,还必须由老芦来透彻阐述。

从上面介绍可知,传统处理民族问题的方式只有两手:要么强制同化,也就是“流”;要么放手让人家自治,那就是“土”。很明显,“土”的政策更人道,弊病更少,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关系更融洽,更能相安无事,朝廷也更少操心些,对此诸葛亮早就在征服南蛮后系统论证过了。清朝的民族政策之所以如此成功,正是因为他们明白这一点。

这政策之所以失效,有着特殊的时代原因,那就是中国遭到了帝国主义的围攻。如果篱笆扎不紧,野狗就会钻进来。因此,作为补救之道,改土归流是完全必要的,是非常及时的。

但如今时过境迁,世界早不是帝国主义时代了。只有心理有严重疾患的人,才会相信我党的鬼话,以为中国还在列强环伺之中,慢慢眼就要让人家瓜分肢解了。现在的问题恰好相反,是伴随着帝国主义的崩溃,出现了全世界规模的民族意识觉醒,以致“国家要独立,民族要解放”成了时代潮流。

在此大气候下,民族问题就成了最敏感,最棘手的难题,就连民主国家都未必有本事处理,英国的北爱尔兰问题就是最生动的证明。北爱尔兰六郡的大多数住民是所谓“忠诚派”,愿意留在联合王国内。可信奉罗马天主教的少数住民就是要和大多数民意对着干,搞了几十年的恐怖活动。英国政府铁腕镇压多年无效,只好与之和谈,到现在也未能处理这个问题。英国人乃是世上最善于妥协应变、最具有政治智慧的民族,也是迄今为止镇压恐怖分子效率最高的民主国家。连人家都一筹莫展,何况中国那种弱智之邦?

更何况中共愚不可及地为自己制造出了无数麻烦。借用老毛的话来说,那许多“民族自治区”就是套在我党脖子上的绞索。既然标榜是“自治区”,按理说就该实行传统的“土”,让人家自治,可它们在实质上和内地省份一样,都实行党的一元化领导,毫无自治可言。但它又不是传统的“流”,区别就在于在“自治区”对少数民族加以特殊优待,而且禁止内地人口向那些地区流动。

这结果,就是既妨碍了人口自然流动造成的民族融合,又不给少数民族真正的自治权。乃是典型的不良不娼,不“土”不“流”,两面得罪。汉人为不能享受与少数民族的相同权利愤愤不平,少数民族因为汉人成了事实上的头人(亦即党委书记)而愤愤不平,由此人为制造出民族分裂与民族对立来。世上再没有比这更蠢笨的制度设计了。政府夹在这种背时制度中,一旦少数民族和汉人发生冲突,必然是两面不讨好,如林则徐处理云南回汉冲突时向朝廷上奏说的那样,汉视官府护回,回视官府护汉,绝无可能作不偏不倚的青天大老爷。

我早在几年前就跟某mingyun人士说过,在人类历史上,还从来没听说过哪个民族独立运动曾被武力消灭了。在帝国主义全面走向崩溃,民族自治走向全面胜利的今天,要防止中国出现前南斯拉夫那样的惨剧,就必须想到中国在将来解体后发生的事(那是必然的),尽可能减轻甚至避免帝国解体后发生的民族间大屠杀。

解决的方法我早就在多篇文章中说过了,那就是及早结束这“不土不流”的暗娼制度。实行“土流结合”,一面实行人口双向自由流动,让少数民族自由流向内地,内地汉人自由流向边疆地区,内地的招工、招商、招生、招干等等,必须优先招收边疆地区少数民族,为他们在内地特别是大城市提供优厚的就业创业经商等机会,而边疆地区也应同样为内地人民提供就业创业经商等机会,在尊重个人自由意愿的基础上,实行人口双向流动,促进民族融合。另一方面也应该在有条件的地方(暂时不包括新疆,但应该包括西藏)谨慎地、逐步地实行民族自治。在实行真正自治之前,所有的虚假的“自治区”的名号应予统统取消。

总而言之,要避免中国在未来解体,唯一的希望是向美国学习,创造各族人民为经济吸引而自由流动的客观条件,藉此将国家变成各民族的大熔炉。我党必须认识到,越是鼓吹滥杀少数民族的“爱国者”,就越是唯恐天下不乱的汉奸国贼,对那些人必须严惩不贷。

最后预测一下西藏的乱局。愚以为,虽然胡锦涛以在86年镇压藏民骚乱起家,但这次他不至于匆忙下手,原因很简单:奥运会乃是我党“丫鬟扶正”的认证书。全世界众目睽睽,甚至已经有众多体育明星提出要杯葛北京奥运会,所以中央不能不投鼠忌器。但现在骚乱已经波及与西藏相邻的省份,拖下去恐有失控危险,他也不敢承担这风险。所以看来中央最可能作出的决策,还是先“硬着头皮顶住”,实行“内紧外松”,等到奥运会开完再算总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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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无眠 回复 悄悄话 "连人家都一筹莫展,何况中国那种弱智之邦? "___斗胆问一声,版主现在是哪“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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