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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2月15日 - 中共强推合作化

(2008-02-14 17:08:35) 下一个




1953年2月15日,中央正式颁布《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

1951年12月,中共中央颁发《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规定党对农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全国各地开始普遍发展互助组和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至1952年底,互助组已发展到810万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3600多个。 1953年2月15日,此决议正式颁布实行。

运动中部分地区出现强迫农民入社、侵犯中农利益、盲目追求高级形式等现象。为了巩固农业合作社运动的后果。1955年1月,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顿和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通知》,指出合作化运动“应基本转入控制发展, 着重巩固的阶段”,1955年7月, 毛泽东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同年10月,中共七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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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秦汉:《意识形态陷阱:国家工业化战略与农业合作化运动高潮》

关于新中国过渡时期的研究,大致有三类学者的著述较多涉及。

一是党史学者,他们主要探讨农业合作化,其作文的结论大都与1981年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表述一致:既称赞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成功,甚至这边称赞中国的农业合作化“创造了逐步过渡的形式”,那边又遗憾出现了《决议》中已经指出的所谓“四过”──“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但同时一定还要作“我们不苛求”历史之类的表白。

二是经济学者,他们多探讨工业化。尽管《决议》对当时的工业化战略无溢美之辞,但学者们仍然表现出历史合理主义的态度,努力地为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工业化战略寻找某种历史合理性论证;岂不知那些论证诸如“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的制约”、中共领导人认为优先发展轻工业“会遇到市场狭小、需求不足,从而无从取得工业化所必需的资本积累的问题”之类2,从当时的决策过程来看根本没有实证根据。

三是农村问题学者,其研究注意到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工业化战略、统购统销与农业合作化高潮的事实与逻辑关系,但坚称50年代放弃新民主主义“并不主要是中国人出于意识形态的主观选择”,当时在战后两个阵营之间和周边地缘政治长期恶化的压力下,“我们这个落后的农业国只能谋取以重工业优先的工业化发展”来自立于世界,“中国的国家工业化积累除了让农村和农民做出牺牲没有其他选择”。此种傲慢的国家主义姿态使得没有历史书写资质的中国农民显得分外可怜,很让人们见识了为了国家建设只能牺牲人民利益(一般表达为为了长远利益而牺牲眼前利益)这种荒唐、冷酷的强权逻辑──其实,1953年春天纠正农业合作化急躁冒进倾向,受中共中央委托而由中央农村工作部秘书长杜润生起草的《人民日报》社论《领导农业生产的关键》就指出了:“没有一个农民会相信当前强迫他们和侵犯他们利益的互助组合作社,可以在未来满足他们利益的。”

但这里主要探讨的并不是学者的工作伦理问题,而是要指出:上述无论那一类著述,其共同的重大缺陷是没有进行细致的、实证的过程研究,迷信或轻言历史的唯一绝对性,因此不能认识到是意识形态偏执导致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选择,从而引发粮食收购危机,最终酿成了通过政治斗争强行推进农业合作化高潮的后果。有鉴于此,本文将对这一过程作系统的探讨,从而梳理出新中国史的意识形态线索,并分析其在历史发展中的主导性功能。

  一、工业化战略的决策:毛泽东、刘少奇、高岗

  1951年,鉴于东北、山西党组织报告农村在普遍“中农化”之后发生单干要求即出现脱离土改初期因生产资料不足组织起来的互助组的趋势,毛泽东在党内经过政治思想斗争之后决定立即推进合作化运动以阻止互助组涣散解体的危机。5但毛泽东虽然以制定《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为中心采取政治步骤,确定和实施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从互助组直接到合作社的“不断革命”战略,并没有明确改变新民主主义理论所肯定的“一个相当长的时期”的过渡期限和过渡的工业条件和文化条件;也就是说,仅仅以这个文件启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农业合作化运动应该是一个长期、温和的过程,决不会发生所谓的“社会主义高潮”。在中央1951年12月15日印发互助合作决议草案之前,毛泽东曾经对文件作了重要修改,主要有:其一是在论述开展互助合作运动必要性的第三条中,加写“要使国家得到比现在多得多的商品粮及其他工业原料,同时也就提高农民的购买力,使国家的工业品得到广大的销场”;其二是在规定推广国营农场的第十三条中,加写“在农民完全同意并有机器条件的地方,亦可试办少数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农庄,例如每省有一个至几个,以便取得经验,并为农民示范。”6显然,在规定了农民必须通过合作化走向社会主义的道路之后,毛泽东仍然赞同甚至是在强调国家与农民等价交换的市场经济条件关系、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机器”条件论以及“农民自愿”的政治伦理原则。然而,1952年秋天开始的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关于大规模工业化建设、过渡时期总路线以及稍后的粮食统购统销等一系列重大决策使这一切发生了动摇。梳理这一历史过程将会使我们看到,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急速加剧而至“社会主义高潮”最根本的催化因素的生成,肇始于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工业化赶超战略决策和大规模工业化建设的启动。简单地说,促使毛泽东否定过渡期限和过渡条件以加速合作化进程的因素,是重工业中心的国家工业化启动造成的严重以至于被陈云视作“挑着一担‘炸药’”、预感“中央人民政府就要天天做‘叫化子’,天天过‘年三十’”的粮食危机7。

  早在1951年初,关系新中国存亡的抗美援朝战争已经取得了把联合国军压至三八线以南的决定性胜利,和平谈判也在毛泽东的预料之中。随着朝鲜战争的战略形势大致稳定,毛泽东提出了“三年准备,十年建设”的发展构想,2月中旬召开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并决定部署,成立周恩来为首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着手进行计划编制工作。但中国的经济发展,是立足于绝大多数国民处于温饱水平贫困线以下的现实,选择扶持农业、发展轻工业以为建设重工业准备条件的工业化启动与推进战略,还是采取依靠从国外借贷资金、引进技术设备而优先发展重工业、追求迅速提高工业生产能力和国防备战能力的赶超战略?据薄一波回忆:“把一个经济落后的农业大国逐步建设成为工业国,从何起步?这是编制计划之初就苦苦思索的一个问题。有关部门的同志也曾引经据典地进行过探讨,把苏联同资本主义国家发展工业化的道路作过比较,提出过不同设想。”8显然,关于中国工业化战略的决策问题,绝不是那些历史合理主义者一味武断的“必然论”、“不得不论”框架所能容纳的,类似于农业合作化的发展战略,其相反的可能性曾经存在,不过是被泯灭于当时的政治过程中而已。而发掘历史的多种可能性固然是对学术研究者良知与智慧的拷问,但更有意义的是唯此才能对作为一个生存共同体的本民族构成真正能促使进步的所谓历史经验教训。

  中国共产党的最高领导层思考工业化战略问题至迟在探讨战后和平民主阶段可能性的1945年就开始了。在中共“七大”的政治报告中,毛泽东论述工业问题说:“在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条件获得之后,中国人民及其政府必须采取切实的步骤,在若干年内逐步地建立轻重工业,使中国由农业国地位升到工业国地位上去。中国的新民主主义的独立、自由、民主与统一,如无巩固的经济做它的基础,如无进步的比较现时发达得多倍的农业,如无大规模的在全国经济比重上占极大优势的工业以及与此相适应的交通、贸易、金融等事业做它们的基础,所谓新民主主义的独立、自由、民主与统一,是不能巩固的。”9这是在当时并未把苏联的政治、经济模式绝对化甚至于提出借鉴美国的民主传统、广大地发展资本主义的语境下,强调农业的基础地位和从轻工业到重工业的渐进工业化战略。10建国以后编辑《毛泽东选集》,“在若干年内逐步地建立轻重工业”被改成了“在若干年内逐步地建立重工业和轻工业”。另外据胡乔木回忆,当时还删去了中国“发展大规模的轻重工业与近代化的农业”使得“外国投资的容量将是非常广大”、“外国投资是我们所欢迎”等内容。11由此可见,在“联共就是我们的最好的先生”的迷信形成、在照搬苏联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发展模式决策作出以后,毛泽东对思想史的细心与忌讳。

  相比较而言,刘少奇对工业化战略的论述比毛泽东更加深刻和丰富。他从经济的系统性、以民生为根本价值观和对照其他国家的工业化经验等多方面研究发展问题,反对优先发展重工业。他在1948年12月25日给华北财政经济委员会作报告时说:为了恢复工业,特别是大工业,必须首先恢复农业。“现在可以肯定地说,农业与轻工业是我们的重点”。“历史上的国家,要从轻工业方面积累资本之后,才能建设重工业。重工业有的可以搞出来,没有的可以不搞。”他还批评“只顾军工,不顾民工”这种脱离群众的危险倾向是“违反发展生产、保障供给的原则”,指出:“如果不能联系人民、发展经济,即使供给有保证,也不能战胜。发展经济是一切斗争的终极目的。”12但是,在战后美苏标榜意识形态旗号冷战和中国国共内战重起的政治形势下,中共一边倒向苏联,而且在新中国经济发展模式的意义上也把对苏联经验的想象绝对化,特别是毛泽东“联共就是我们的最好的先生”这种教条主义照搬思维模式形成,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思想自然也会由于其意识形态的光环而占据主流地位。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说:严重的经济建设任务摆在我们面前,我们熟习的东西有些快要闲起来了。“帝国主义者算定我们办不好经济。他们站在一旁看,等待我们的失败。……但是联共是胜利了,在列宁和斯大林领导之下,他们不但会革命,也会建设。他们已经建设起来了一个伟大的光辉灿烂的社会主义国家。联共就是我们的最好的先生,我们必须向联共学习。我们完全可以依靠人民民主专政这个武器,团结全国除了反动派以外的一切人,稳步地走到目的地。”13毛泽东的这篇文章发表后一个半月即1949年8月15日,《人民日报》就以《苏联社会主义工业化的方法及其在国家经济革新中的作用》为题,刊登了苏联学者F·P柯舍列夫的著作《国家工业化和农业集体化的苏维埃的方法》的节译。该文章说:“从前,历史仅仅知道资本主义工业化的方法;现在,历史开始了解新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的方法了。这两种方法不论其内容及其结果都是根本不同的。”资本主义工业化方法的特征是首先发展轻工业,这是由资本主义社会的规律所决定的。 "不是发展任何工业,都可代表工业化。"斯大林同志说:"工业化的中心,工业化的基础是发展重工业(燃料,五金等),最后,发展生产手段的生产,发展机器制造业本身。" 这样,首先发展重工业就是社会主义工业化方法的最大特点。党不能站在资产阶级国家走过的首先发展轻工业的道路上。斯大林同志指出:资本主义工业化的道路是 "漫长的须要几十年之久的道路,在这几十年的过程中,在没有重工业的情况下等待着轻工业的发展。"“托洛斯基分子、布哈林分子以及其他党和苏维埃人民的敌人便企图把我国推上这一道路。他们反对列宁--斯大林的社会主义国家工业化的计划,反对社会主义建设的布尔塞维克速度。他们进行的是资本主义在苏联复辟的方针,变我国为帝国主义列强原料附庸的方针。他们竭力使我们把自己的积蓄首先使用在发展轻工业部门上面,使我们的货币基金消耗在获取消费品上面,而不是购买生产手段。这对苏联是有害的致命的道路;要是走了这条道路,我国在经济上便不可能成为一个独立的国家,我国便不可能在资本主义敌对包围的条件下保卫社会主义革命的果实。我国便在全副武装着的帝国主义国家面前解除了武装。显然,共产党不能走此道路,走此道路就等于毁灭苏维埃制度。”斯大林同志说:"我们比先进国家落后了五十年到一百年,我们应当在十年之内跑完这段距离,或者是我们做好这点,或者是我们被人打垮。"经过斯大林五年计划,苏联“变成了一个能够制造任何生产手段的强大的工业强国”。而且,社会主义工业化与资本主义化之根本区别不仅在于其实现的方式和方法,还在于其对社会的结果。“ 资本主义工业化以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阶级矛盾的增长和加深为条件。社会主义工业化则是从国家经济中排除资本主义因素和完全消灭人剥削人的现象。资本主义工业化引起工人阶级的贫困和失业的增长。社会主义工业化则导向工人阶级和知识分子数量的不断增加以及城市和农村劳动人民物质情况的改善。资本主义工业化加深城市和农村的鸿沟,致使千百万农民破产,使其失掉土地和财产。社会主义工业化则根本破坏了城市和农村已往的矛盾,为在社会主义基础上重建农村经济创造了物质前提,并为完全肃清城市和农村矛盾创造了物质基础。”14显然,就文章所标榜的苏联“社会主义工业化方法”即优先发展重工业的赶超战略的绩效特别是“对社会的结果”来看,柯舍列夫在很大程度上是吹嘘,他掩盖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国家主义工业化对苏联人民特别是对农民财产乃至生命的巨大剥夺。但毛泽东“联共就是我们的最好的先生”的原则设定和这篇文章对工业化方法的意识形态化宣传,肯定会抑制任何不同意见。在这种思想理论背景下,新中国开国,作为基本大法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应以有计划有步骤地恢复和发展重工业为重点,例如矿业、钢铁业、动力工业、机器制造业、电器工业和主要化学工业等,以创立国家工业化的基础。同时,应恢复和增加纺织业及其他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轻工业的生产,以供应人民日常消费的需要。”15《共同纲领》最后是由毛泽东反复修改定稿的,而且他还对上述条款作了使文字表达更为自然的调整。所以,毛泽东的思想由原来强调农业的基础地位和从轻工业到重工业的渐进工业化战略转变为迷信苏联赶超神话的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在开国前夕就是很明确的了。

  尽管如此,刘少奇并未轻易放弃其非苏联模式的农、轻、重发展战略思想,而且继续作了更为系统的探讨。1950年5、6月间,刘少奇写作《国家的工业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一文,在中国应采取的工业化过程的意义上论述“以发展农业和轻工业为重心”的理由,指出:“只有农业的发展,才能供给工业以足够的原料和粮食,并为工业的发展扩大市场。只有轻工业的发展,才能供给农民需要的大量工业品,交换农民生产的原料和粮食,并积累继续发展工业的资金。同时,在农业和轻工业发展的基础上,也可以把劳动人民迫切需要提高的十分低下的生活水平提高一步,这对于改进人民的健康状况,在政治上进一步团结全体人民,也是非常需要的。而建立一些必要的急需的国防工业,则是为了保障我们和平建设的环境所不可缺少的。只有在这一步做得有了成效之后,我们才有可能集中最大的资金和力量去建设重工业的一切基础,并发展重工业。只有在重工业建立之后,才能大大地发展轻工业,使农业机器化,并大大地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16这里可以看出,刘少奇是在“提高劳动人民生活水平”这一民主主义伦理底线上思考经济发展战略的,而不是所谓的“经济独立”、“不做附庸”这种国家主义高调。而且,他还把经济发展战略与政治发展战略联系在一起,认为有利于改善民生的工业化过程可以“在政治上进一步团结全体人民”。足见,刘少奇希望建国后的经济建设能够实现人民实际的切身利益,推进革命政治向民主政治的转型。我们可以体会到,刘少奇的思想是只有满足人民利益的经济建设在政治伦理上才是为人民的,那种以牺牲人民利益进行的所谓建设必然是违反人民利益的,在政治上也是不能团结人民的。很显然,刘少奇的民主主义工业化战略可以避免陷入苏联曾经发生──事实上也是中国后来也发生了──的牺牲人民生活建设所谓的社会主义、反过来又以意识形态禁忌和无产阶级专政压制人民和党内的反对意见、结果经济发展和政治生活更加失去活力这种恶性循环。

  刘少奇在文章中还无视苏联学者那种可怜以致需要借重神圣不可侵犯的意识形态标签来自我维护的发展战略选择,向以是优先发展重工业还是优先发展轻工业来判别是社会主义工业化还是资本主义工业化的教条挑战,而以“提高劳动人民生活水平”与和平发展的原则来厘定工业化的“社会主义”性质。他在论述了以农业、轻工业、重工业为序的工业化战略之后,指出:“并不是所有国家的工业化都能相应地提高劳动人民的生活水平。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工业化过程中劳动人民的生活水平并没有相应提高,而且这些国家最后不能不变成帝国主义,去侵略其他民族和国家,取得原料和市场来维持自己已经发展起来了的工业,并因此而要进行世界大战。这是资本主义的国家工业化的道路。这条道路是我们不能采取并且是必须避免的。”我们应该而且必须采取“社会主义的和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工业化的道路”,这样“就能在工业化过程中相应地逐步提高劳动人民的生活水平,避免失业、饥饿和破产的痛苦,并且不需要去侵略其他的民族和国家,更不需要进行战争。”17这里,刘少奇虽然没有直接批评苏联的经验,但他不对苏联经验高唱赞歌,表明他是了解苏联的实际情况而又诚实地尊重中国人民的。他给新中国指示的工业化战略规划的确是既不同于西方国家又不同于苏联,既是经济学研究,又是政治学思考,贯彻了社会主义和人民民主主义的政治、经济和道德的原理。可以想见,如果采用这一发展战略,中国人民决不至于遭遇10年后那种“失业、饥饿和破产的痛苦”。

  由于尚不明了的原因,刘少奇的这篇文章没有发表。但当时的背景之一,就是苏联理论权威的进一步被邀介入。1950年7月,应毛泽东要求、由斯大林决定派来中国帮助编辑《毛泽东选集》的 “苏联思想战线上最活跃,最有贡献的学者和战士之一”、著名哲学家尤金到京。除编辑工作外,毛泽东还建议尤金在北京的各机关讲学,而首场就是9月21日在刘少奇的主持下作的题为《苏联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的讲演。关于工业化,尤金重复列宁、斯大林的思想:“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实质,不在于简简单单的发展工业,而是在于发展重工业,首先是发展重工业的核心--机器制造业,因为只有建立起重工业和自己的机器制造业,才能保证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并使国家处于不依赖资本主义世界而独立的地位。 ”他特别指出:“只有在斯大林同志所发现的苏维埃的工业化方法的帮助下,有赖于它超越于资本主义工业化方法的优点,才能在短促的历史期间把我国变为工业国。”189月底,尤金原定的在华工作时间结束,但毛泽东致电斯大林,请求准许尤金延期数月,继续帮助编辑工作,并到中国各地参观和给干部作“政治理论报告、讲演”。10月9日,斯大林回电同意延长至年底。毛泽东遂于11日批转刘少奇:“请为尤金组织去各地参观并讲演。在京四次讲演应办理完毕。”19尤金在北京以及各地的讲演在12月上旬的《人民日报》分别发表。对于9月21日的讲演稿,《人民日报》还加编者按说:“这篇讲演对于苏联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的巨大历史转变作了科学的说明,希望读者注意阅读。”20不难想象,上述毛泽东的安排和尤金讲演的内容必然会对主张非苏联模式工业化战略的刘少奇构成某种压力或者约束。

  但尤金回国以后,刘少奇仍然努力地向党内干部阐述自己的主张,在1951年春夏的重要讲话中一方面批评企图过快地动摇私有制即由互助组直接走向集体化,一方面又反复强调了中国必须采取农、轻、重的工业化战略。他说:“现在首先要恢复和发展农业。发展农业才有原料和粮食,工业才有市场。其次是发展工业:重工业和轻工业,开始还是要搞一些轻工业。因为轻工业可以赚钱,也容易办些,又不用很多资本。土改以后,农业发展了,农民要穿新衣服,要买袜子,要穿鞋子,要‘梅兰芳’的镜子,要肥皂、手巾。他们需要各种东西。他们的孩子要读书,读书就要用笔墨纸张,这就是一个很大的数量。”“在工业建设中,必须首先建设国防工业;同时必须首先发展基础工业,如电力、铁路、水利等,没有这些东西轻工业建设不成。轻工业发展了再来大量地进行重工业建设。”21“为什么不可以先发展重工业?因为农业是工业的基础”。不发展农业就没有原料,而且农业不发展,工业的市场就不大。“还因为人民的生活要迅速提高一步。要迅速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就要发展农业和轻工业。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改善人民生活是个重要问题。要依靠农业来积累工业的资金。轻工业也是赚钱的。重工业积压资金很厉害,需要大批资金才能建立重工业。……现在人民生活很苦。筹集重工业资金的办法,就是在提高人民生活水准的基础上要求人民节省,再加少数向苏联等国家的借款。……这些理由使我们不能先发展重工业。农业是工业的基础,农村是工业的市场,依靠农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依靠农业积累资金。所以我们要先发展农业。”22他还提出:“我们的基本口号是:民主化与工业化!在我们这里,民主化与工业化是不能分离的。”23从这些简单的语言中,我们可以体会到刘少奇深切的民生情怀和在经济体系的均衡发育以及政治民主化发展的整体社会战略中为工业化定位的努力。

  当然,在中央领导层中,主张农、轻、重发展战略的不止刘少奇一人。周恩来在1951年3月3日向出席工业会议、财政会议和其他专业会议的代表作《目前的形势和我们的工作》的报告,说:土地改革后,农村生产力发展了,购买力提高了。农民一方面能供给城市以工业原料和粮食,另一方面到城市里来也要有东西可买。所以 “发展工业生产,首先是轻工业生产,从公家到私人都可以发展。”3月9日,他在第75次政务院会议上讲话时又指出:“重工业固然要搞,轻工业在今天还要多些才行。不仅私人要搞轻工业,国家也要搞轻工业。只有这样,才能适应农村的需要,才能更快地积累资金,建设城市。今天发展轻工业是为百年大计准备条件。城乡互助、内外交流很重要,此中以城乡互助为重点。能这样,血脉才流通,资本才能积累。”24很显然,这也是基于新中国国情的以市场经济推进渐进工业化的发展战略,而不是照搬苏联以名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机器强行剥夺农民以积累资本而推行优先发展重工业的赶超工业化战略。同一时期,薄一波也撰文强调:为了满足农民生产与生活的需要,“国家就必须着手发展一些农民所迫切需要的生活以及生产资料的轻工业(当然,这并不否认重工业的重要性,亦正所以积累资本为重工业的发展做准备)。”25由胡乔木写作、经刘少奇、毛泽东等修改过的《中国共产党的30年》一文中谈道:“为了开辟市场和积累工业化所需要的资金,中央人民政府决定把经济工作的重点首先放在发展农业、轻工业和国内贸易上面,同时着手建立少数最切要的国防工业和动力工业。”26尽管如此,据当时中央编制五年计划领导小组成员、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秘书长宋劭文回忆,中央决定着手编制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时候,还是“根据毛泽东以重工业为中心的意见”,明确了“工业建设以重工业为主”、建设速度“力求迅速发展”等等五年计划的方针。27毛泽东在1951年底的一个中央文件中强调:“完成工业化当然不只是重工业和国防工业,一切必要的轻工业都应建设起来。为了完成国家工业化,必须发展农业,并逐步完成农业的社会化。但首先重要并能带动轻工业和农业向前发展的是建设重工业和国防工业。”28尤金在北京讲演中曾经指出:“不是任何的工业发展就可解决苏联工业化的历史任务的。为了消灭由沙皇俄国继承下来的技术经济的落后,必须首先保证重工业,即是制造生产资料的工业,得到迅速的发展,必须建立起强大的机器制造业,它是工业化的主要环节,工业化的精髓,因为它是以技术上改装一切国民经济部门的关键;必须建立头等的军事工业,以便保卫国家不受帝国主义的袭击;必须建立拖拉机、康拜因机、现代农业机器工厂。”29可见,毛泽东的论述正是这些说法的简单表达。支持毛泽东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的主要是高岗,他不仅认为“采取首先恢复和发展重工业的方针”是加强国防和扩大工业基础的需要30,而且在《人民日报》上发表的文章中大肆鼓吹不同工业化道路选择的意识形态分野,称:“实现国家工业化,有两条相反方向的道路。从轻工业开始,依靠轻工业的积累来扶植重工业的发展,这是资本主义发展工业的一般道路,是必需数十年乃至百年才能使工业真正发展的道路;另一条道路,则是从重工业开始,从发展生产资料的工业开始,这是社会主义发展工业的道路,这是困难多而发展快的道路。毫无疑问,我们必须按照社会主义建设工业的道路来建设我们的工业。必须依据毛主席的指示,‘走俄国人的路’,迅速地发展我们的工业,从重工业开始,从生产资料生产的发展、机器制造业的发展开始,以便迅速地求得经济的独立,增强国防力量,来消除帝国主义对我国的威胁。正如毛主席所教导的那样:‘只有中国的工业发展了,中国在经济上不倚赖外国了,才有全部的真正的独立。’(论人民民主专政)假如有人幻想按照资本主义发展工业的道路来实现国家的工业化,那显然是错误的,根本行不通的。”31其实,以高岗的知识结构和工作经验,他显然没有充分的资格处理所谓“两条相反方向的道路”比较这一复杂的学术问题,他只是照搬苏联教条而已。更可怕的是,他的论证根本没有民生的视角,没有经济体系整体和政治发展的视角,没有苏联实际状况和中国国情的视角;他所吹捧的只是神圣的意识形态概念和不可一世的苏联经验,表达的是钢铁般坚硬的国家工业化意志,其排斥不同意见的语言也俨然如政治大批判了。可以想见,高岗所谓“假如有人幻想按照资本主义发展工业的道路来实现国家的工业化,那显然是错误的,根本行不通的”高调一出,其政治棍子的功能是令人望而生畏的,加之毛泽东的决定性主张,当然就根本断绝了就工业化战略进行研究和讨论的可能性,主张农、轻、重渐进工业化发展战略──即“资本主义工业化道路”──的刘少奇等人难免要噤若寒蝉。果然,此后刘少奇等人便不再从工业化战略的角度发表关于农轻重关系的意见了。就在同一时期,刘少奇曾经批评急于从互助组发展合作社是农业社会主义,但最终由于毛泽东的干预使东北、山西占了上风;高岗之能够伺机在工业化道路问题上放胆把刘少奇等人所主张的非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指为“资本主义”幻想,当与毛泽东乃中央最后的权威这种政治生态有关。

  二、粮食危机突起:应对与后果

  中共中央决定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工业化战略之后,又根据难于迅速摆脱朝鲜战争的现实,在1952年5月确定了“边打、边稳、边建”的方针,认为在苏联的支持下可以迅速开始大规模建设。8月,周恩来率领中国政府代表团赴苏联商谈和请求援助中国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设等问题,斯大林答应对中国提供援助并肯定了毛泽东关于5年、10年、15年可能不爆发战争的估计。因此,毛泽东开始酝酿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启动全面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大规模经济建设,参照苏联完成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的时间规定了15年左右的过渡时期。就在周恩来9月24日访苏归来当天晚上汇报的中央书记处会上,毛泽东第一次点明“10年到15年基本上完成社会主义,不是10年以后才过渡到社会主义”这一后来被称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内容。10月,毛泽东委托率团赴苏联参加苏共“十九大”的刘少奇就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设想等问题请示斯大林的意见。刘少奇到苏联后,于10月20日致信斯大林,称受毛泽东委托报告请示从现在逐步向社会主义过渡等问题,其中谈到:要大力发展互助合作运动,“准备在今后10年至15年将中国多数农民组织在农业生产合作社和集体农场内,在基本上实现中国农业经济集体化。”32值得注意的是,刘少奇特别申明:这不是中共中央会议的决定,只是若干同志的一种设想,有些是新问题,不知道所设想的是否正确,请您指示。但斯大林在10月24日的会见中肯定了刘少奇所报告“若干同志”的设想是“对的”,表示“过渡到社会主义应该采取逐步的办法”。33联系到刘少奇曾经反对急于向社会主义过渡,可以判断他之所以突出强调毛泽东委托其所作报告非权威性和非正式性并请求斯大林的指示,是因为他可能心存藉斯大林的权威对急于搞社会主义的毛泽东有所约束之侥幸。但斯大林本身就是强行“全盘集体化”的始作俑者,而且他怎么会了解中国的国情,又怎么会对中国人民的命运负责!结果,一经斯大林肯定,刘少奇所曾经希望的“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政策思想便更被置于绝对的政治禁区了。此后,毛泽东不断地在中央和地方的不同场合讲向社会主义逐步过渡的问题,一直到1953年5月收到中共中央统战部长李维汉《关于资本主义工业的公私关系问题》的报告,形成经过国家资本主义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改造的思路,遂于6月15日召开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提出了完整的过渡时期总路线。

  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启动虽然由是否应该提高农业互助合作组织的争论导致《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而引发,但完整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包括要以发展重工业为中心建立国营经济主体的内容。因此,过渡时期总路线或者农业合作化政策本身并不是为发展农业并从经济学角度研究制定的,而是出于限制农民自由发展的意识形态考虑和集体经济能够促进生产的社会主义信念或愿望,并且即使在这种信念或愿望下,农业也是处于优先发展重工业计划中的从属的、被需要和被抽取的地位。这决定了农业合作化从有条件论渐进发展转变为无条件论加速过渡的历史命运。在国家工业化战略和过渡时期总路线大致确定以后,毛泽东于1953年2月15日起草了中央关于印行农业生产互助合作正式决议的通知,他特别说明:关于试办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农庄一条,把“有机器条件”改为“有适当经济条件”。34显然,既然“一化三改”同时进行,原来所设想的工业化为农业合作化提供“机器条件”已经是完全不可能了;所以,为了适应总路线,必须砍掉“机器条件”而改作其实可以根据政治需要进行无限辩证化以至于无条件化的“有适当经济条件”,一如后来农业社会主义高潮中毛泽东称“大约办了三年左右的初级合作社,就基本上具有这种条件了”、甚至鼓励“由互助组直接进入高级形式”的事实所表明的。总之,绝不是事先设想的所谓“逐步过渡”。

  不过,毛泽东在这时还没放弃“一个相当长的时期”(10到15年)这一渐进过渡条件。从1951年冬开始,各级党组织和政府积极宣传、落实《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掀起了互助合作运动。1952年9月20日,中共中央委托中央政策研究室召开第二次互助合作会议,修改互助合作决议草案,讨论政策和制订农业增产计划和互助合作组织发展计划。毛泽东委托陈伯达负责此事,经过陈伯达修改的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廖鲁言在会上讲话提纲中说:“决议草案下达后,与自发的资本主义倾向做斗争的信心提高了,有了明确的发展方向,把毛主席所早已指示出来的组织起来互助合作的方向更明确更肯定起来,若干老区的农民因此懂得了自己发展的道路,同时也警戒了左倾冒险情绪的错误应该避免。”关于“目前互助合作运动发展中的几个问题”,提纲首先指出的就是加强“与自发的资本主义倾向的斗争”。35这表明,互助合作运动的功能仍然是阻止农民“自发的资本主义倾向”,或者说互助合作组织是规导农民进入社会主义体制的过渡装置。在这种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战略思想指导下,农业合作化没有急速推进的必要,甚至连已经内定的“10年至15年”的过渡期也要求“不向群众宣传,以免引起部分群众不必要的思想混乱。”36。所以,在1952年冬到1953年春出现“盲目冒进”、“用行政强力和政治威胁的手段来强制农民组织农业生产合作社,违反了自愿、互利和民主原则”、把农民财产“变相归公”、把某些干部的严重强迫命令的结果误认为“群众热情”便“胡乱地多办社、办大社”等等“‘左’倾冒险错误”因而“在群众中引起思想混乱,造成生产上的损失”时,37毛泽东支持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采取一系列措施纠正“急躁冒进倾向”,缩减农业增产和互助合作发展的五年计划数字。毛泽东还在1953年3月19日为中央起草的《关于解决区乡工作中‘五多’问题的指示》中强调:“农业生产是农村中压倒一切的工作,农村中的其他工作都是围绕着农业生产而为它服务的。凡足以妨碍农民进行生产的所谓工作任务和工作方法,都必须避免。”“我国目前在过渡时期,在农业生产方面,除国营农场外,还不可能施行统一的有计划的生产,不能对农民施以过多的干涉,还只能用价格政策以及必要和可行的经济工作和政治工作去指导农业生产,并使之和工业相协调而纳入国家经济计划之中。超过这种限度的所谓农业‘计划’、所谓农村中的‘任务’是必然行不通的,而且必然要引起农民的反对,使我党脱离占全国人口80%以上的农民群众,这是非常危险的。”就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来说,也只是小型的、建立在私有财产基础上的、不固定而使用旧式农具的。因此“按照中央已有的决定给以积极的提倡和适当的指导是完全必要的,但是决不应当将它们混同于社会主义的集体农庄,决不应当施行过多的干涉。我党现在在农村的主要危险倾向,就是许多同志将分散的经济混同于集体经济,就是干涉过多。”383月24日,毛泽东在准备交《人民日报》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中特别加写一条,要求:“在解决了有关农业互助合作的许多问题之后,党中央认为必须重复地唤起各级党委和一切从事农村工作的同志和非党积极分子的注意,要充分地满腔热情地没有隔阂地去照顾、帮助和耐心地教育单干农民,必须承认他们的单干是合法的(为共同纲领和土地改革法所规定),不要讥笑他们,不要骂他们落后,更不允许采用威胁和限制的方法打击他们。”393月26日,《人民日报》发表了这一决议,同时发表了经毛泽东审改的《中共中央关于春耕生产给各级党委的指示》和社论《领导农业生产的关键所在》。其中说:“为正确地组织领导农民,发挥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必须切实纠正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中正在滋长着的急躁冒进倾向。这种急躁冒进倾向的具体表现,在新区和互助运动基础较差的地区主要是:打击单干农民,强迫编组,满足于形式主义的做法。”40“我们向互助合作道路上前进时,切不要忘记前进的出发点乃是小农经济,工作对象是小私有者。而对于这种小私有者个体农民说来最关紧要的问题,是他们的切身利益能否得到保护和发展的问题。如果在组织互助组合作社时,对他们采取强迫态度,侵犯了个体农民的利益,就会使他们离开互助合作组织。没有一个农民会相信当前强迫他们和侵犯他们利益的互助组合作社,可以在未来满足他们利益的。如果像某些地方盲目地扩大社会主义成份,将农民的私有生产资料变相地无偿归公,无限制扩大公积金,取消或不合理地减少对土地和牲畜的报酬,盲目地从各方面向私有制发动攻击,必然会吓退农民,使互助组合作社自身垮台。”41在这里可以看出,毛泽东之强调承认单干合法和反对各级党组织脱离小农经济实际的急躁冒进倾向有一个先决条件,即“在解决了有关农业互助合作的许多问题之后”,也就是说:在解决了必须限制个体经济的自由发展而启动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进程之后,在规定了发展互助合作的梯级结构和相关政策之后,毛泽东还有耐心──并认为也是稳定和发展农业生产的必要──以逐步过渡的渐进步骤等待农民自愿走向社会主义;也就是说,虽然毛泽东的意识形态信念使得他要求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但他还没有像后来因粮食危机而强迫农村工作部加速推进合作化那样,只顾推进合作化而不顾农民的意愿和现实利益。

  然而,在进入1953年夏季之后,随着以重工业为中心的大规模经济建设而出现的粮食收购危机造成的紧张局势以及相应采取的统购统销政策,使毛泽东开始重新考虑农业合作化的功能与发展战略。建国以来,虽然粮食产量逐年增加,到1952年已超过建国前最高水平,但也不能适应由于城镇人口的递增、国家建设第一个五年计划所需重工业设备技术的引进、朝鲜战争与外援等多方面需要而导致的国家收购要求──预计1953至1954粮食年度(上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国家在公粮的275亿斤之外需收购431亿斤,而上年度实际收购243亿斤42。但作为粮食生产者农民,产量的增加使得他们有可能尝试满足自身的温饱需求了。据薄一波提供的材料:1949年农村人均消费粮食370斤,1952年增加到440斤──“每个农村人口多消耗粮食70斤,加起来就是一个惊人的数字。”这使得公粮和收购粮占粮食总产量的比重由1951至1952年度的28.2%下降为1952至1953年度的25.7%。因此,他给毛泽东写报告说:“过去山区农民一年只吃十顿的白面,现在则每个月可以吃到四五顿、七八顿,面粉需求量空前增大了,这是国家收购小麦困难的主要原因之一。”43另外一个原因就是粮食市价高出国家牌价20%到30%,因此农民不愿意按牌价卖给国家。44面对农民的生活需要和自由贸易的宪法权利与政府希望控制粮食之间的尖锐矛盾,中央内部发生了两种不同政策取向。一是陈云,从1951底就主张“下令征购”,其实就是限制农民的口粮和自由买卖权利,但一些地方负责人不以为然,中央未作决定。二是薄一波、邓子恢以及中央粮食部门的负责人等,主张维护自由贸易。这反映了国家主义强制与民主主义自由两种价值观和政治伦理的对立。当1953上半年粮食供销矛盾进一步加剧的时候,毛泽东要求中财委拿出具体办法。因陈云在外地休养而主持中财委工作的薄一波组织粮食部和中财委粮食组草拟了《粮食收购办法》等文件,考虑到农村工作人员和农民对征购难于接受而提出了余粮认购、合同收购等自愿协议的办法。而邓子恢更明确地反对征购,他在7月22日的农村工作部部务会议上说:“粮食在农民手里,我们不能强征强购。我们取得粮食的办法,主要是供销合作社同农民签订产销合同,用工业品和商品来交换农民手里的粮食,就是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推销工业品和收购粮食,实行系统的产品和商品交换。”他还提出价格问题,认为价格要能够保证农民扩大再生产、群众改善生活、运销方面有利可图和国家积累资金等四个方面的需要。45但陈云在7月下旬根据毛泽东的建议结束休养回到北京介入发端于全国财经会议上高岗批判薄一波的党内斗争,并研究粮食问题,他最后选择了农村征购、城市配售的办法。上述从维护市场经济价值和等价交换秩序、尊重农民宪法权利、维护法治权威出发考虑用经济手段解决解决经济问题的思路被陈云认为是“没有把握”或“必乱无疑”。也就是说,他认为只有对农民实行强制才是有所把握。10月1日,陈云在天安门城楼会见厅里就改变现行粮食购销办法问题向毛泽东作汇报,建议实行农村征购、城市配售的办法。毛泽东当即表示赞成,嘱陈云代中共中央起草《关于召开全国粮食紧急会议的通知》,邓小平负责起草《中共中央关于粮食统购统销的决议》。陈云连夜写出通知稿,毛泽东于次日凌晨即审改,并决定下午召开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在10月2日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陈云作关于粮食问题的报告说:今年主要麦产区未完成收购任务。大批粮贩子活动于小集镇和乡村之间,只要粮食市场乱,一个晚上可以出来百万以上的粮贩子。而粮食紊乱将波及整个经济形势,建设计划受影响,人心亦不安,这有利于富农和投机商人,不利于国家和人民。我们以前有两个政府实行过征购,即满洲国和蒋介石,他们都是反革命政府,我们是革命政府,而且价格公道。我们实行征购,不要说余粮征集制、余粮征购,因为余不余算不清。实行征购的毛病是妨碍生产积极性,逼死人,打扁担,暴动。但不采取这个办法后果更坏,要重新走过去旧统治时期粮食进口的老路,农村资本主义发展,装备进口减少,建设推迟,结果帝国主义打来,扁担也要打来。这是全党艰苦的经济、政治工作。46毛泽东在最后的结论中赞同陈云的报告和提出的农村征购、城市配售和管制私商的政策,说:实行粮食征购“也是要打一仗”。梁漱溟说农村情况很不好,是党外不怀好意的人;党内也有保护农民利益的说法。但马克思、恩格斯从来没有说过农民一切都是好的,农民有自发性、盲目性这种反动的一面。农民的基本出路是社会主义,由互助组到大合作社(不一定叫集体农庄)。现在是“青黄不接”,分地的好处有些农民开始忘记了,他们正处在由个体经济到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过渡时期。我国经济的主体是国营经济,其两个翅膀,一翼是国家资本主义(对私人资本主义的改造),一翼是互助合作、粮食征购(对农民的改造)。对农民实行征购主要依靠党员,他们是乡村干部和农民中的积极分子,贫农、中农、缺粮户中都有这样的积极分子。“光靠缺粮户是不行的,缺粮户可以作我们的同盟军,也可以作中农的同盟军。”实行统购统销可能引起农民、市民和我国舆论的不满,问题是看我们的工作。宣传要大张旗鼓,但报纸一字不登。47根据这次会议的决策,10月10日至13日的全国粮食紧急会议讨论了《中共中央关于粮食统购统销的决议》,10月16日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该决议,政务院于11月19日发布了实行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全国城乡从12月初开始实行粮食统购统销。

  正如毛泽东和陈云的讲话所表示忧虑的,实行粮食征购,即取消农民对自己产品的支配权和交易权,带来了严重而敏感的政治和道德问题。陈云努力从“革命”的性质上区别新中国的征购与满洲国、蒋介石政府的征购的不同,强调“价格公道”,但这是不合逻辑的;因为,如果价格公道,农民会囤余粮不卖吗?显然,基本的逻辑是价格不公道或者是农民没余粮。所以所谓征购,不过是以专政手段强买余粮或甚至如后来实际发生的剥夺农民的口粮而已,否则陈云也不会事先就想到“实行征购的毛病是妨碍生产积极性,逼死人,打扁担,暴动”了。而从统计材料来看,1952、53、54年粮食零售平均价格分别为每吨197.8、201.6、205.0元,而当年的粮食收购价格分别为每吨138.4、157.2、157.0元,48可见粮食收购价格之低。所以,1953年的粮食收购困难肯定与收购价压低有关,只不过是因为毛泽东等制定的工业化战略脱离中国资金短缺而劳动力丰富的国情,忽视发展劳动密集型之轻工业,强行从事资金密集型的重工业建设而大量进口苏联的技术装备,更兼朝鲜战争的军事消耗和军政人员膨胀造成严重财政负担,所以不能拿出更多的资金与农民交易,于是横下决心采取征购这种既可以控制粮食收购量、又能够通过扩大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要求农民多提供一点积累”的国家主义但称之为社会主义的政策。49但如何未雨绸缪预先在理论上化解这些即违背宪法又不利于党和政府形象的政治、道德问题呢?毛泽东觉察到了党内外的不同情况。在党内,毛泽东主要从“马克思、恩格斯从来没有说过农民一切都是好的”引导出对农民采取措施之合法性的意识形态说明,从不可动摇的社会主义革命决策阐释征购的必要性。粮食征购既然是国营经济发展所需的一翼中的一部分,既然它也能发挥阻止农民自由发展资本主义的政治功能而成为改造个体农民的措施并由此可以纳入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政策框架,那么,一方面是党对社会主义积极追求,一方面是落后的农民对自由发展利益的热心而对社会主义的消极,实行征购还有什么政治忧虑和道德不安呢?农民不好甚至可能反动,当然可以使用革命手段征购其革命需要但他们竟不愿供给的粮食了。所以,毛泽东在政治局会议上讲了“两翼论”之后,又委托邓小平于10月13日在粮食会议上专门讲统购统销与总路线的关系。他说:“从今年3月以来,毛主席主要是做了一件事,即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昨天晚上,毛主席交待,要我再跟大家讲一次,让同志们弄清楚一个道理,就是讲粮食征购一定要联系过渡时期总路线去讲。李井泉同志告诉我,四川试点农村干部对征购抵触情绪很大,这些有抵触情绪的干部,主要还不是基层干部,而是县、区两级干部(后来查明,省部级干部中也有)。你讲征购不联系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就无法使全党赞成这个东西。”50可见,所谓“联系过渡时期总路线讲征购”和“使全党赞成这个东西”,就是以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的名义要求全党在征购是过渡时期总路线之一部分的问题上统一思想,在全党的规模上实现意识形态对法律和道德的超越,即从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理解征购的合理性与合法性,使干部们对非法、非道德手段能有足够坚强的心理承受准备从而下得去手征购农民的粮食,从而有效地发动起全党的组织力量,通过有力的行政手段完成征购任务。为此,经过毛泽东审改并亲自起草通知于10月16日下发全党的《中共中央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指出:现在粮食供销的紧张,“其本质是反映了国家计划与小农经济和自由市场之间的矛盾,反映了工人阶级领导与农民自发势力和资产阶级反限制的立场之间的矛盾,归根结底,是反映了社会主义因素与资本主义因素之间的矛盾。”而实行统购统销和管制私商的政策,不但可以“妥善地解决粮食的供求矛盾”、“稳定物价和有利于节约粮食”,“而且是把分散的小农纳入国家计划建设的轨道之内,引导农民走向互助合作的社会主义道路,和对农业实行社会主义的改造,所必须采取的一个重要步骤,它是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决议还说:“必须指出,实现这个政策的关键,在于教育党员和教育农民。在党员和农民群众还没有明了这个政策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时候,是会在党内和农民中遇到抵抗的。所以,必须由上而下,首先在党内召集一系列的会议,向各级干部和全体党员,讲通道理,然后通过他们,去向所有农民讲清道理。”而道理,就是“使他们懂得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懂得只有实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才能发展农业和使农民富裕起来,懂得“只有实行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粮食政策,……才能把农民的个人利益和国家及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结合起来,才能把农民的目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结合起来,才能引导农民抛弃资本主义的道路,而逐步地走向社会主义的道路。”还要使他们懂得,国家工业化的建设,是全体人民的最高利益,也是农民的最高利益,“因此,大力帮助国家工业化的事业,拥护国家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政策,乃是农民对于国家的一种重要义务,是农民爱国主义的一种表现。”51通过这种对社会主义信念、国家工业化重要性以及人民内部先进等级划分的论述,私有财产的合法性、市场经济的等价自愿交换原则以及农民与人民的自然统一性被超越了,统购统销便从被比喻为经济恶化与农民反对这“两种炸药中的选择”的无奈铤而走险手段,一变而成为体现农民最高利益、“可以更大地发挥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的公私两利政策了,拥护它甚至“是农民对于国家的一种重要义务”。这样,所有的政治错误和不道德责任就只会发生在不能判断“最高利益”和推脱自身“义务”的农民一方,因此党也就有自信和决心对付党内外统购统销政策的反对者和处理预料之中的逼死人命、聚众闹事等问题了。这就是虚置公开立法论坛而实行极少数人制定政策的秘密政治的逻辑。仅仅在几个月之前,《人民日报》的社论还说:“没有一个农民会相信当前强迫他们和侵犯他们利益的互助组合作社,可以在未来满足他们利益的。”也就是说党的干部决不能强迫农民,否则农民将不会相信党是农民利益的代表者。但在由于决策者的草率而引发粮食危机之后,农民便不再是值得尊重的对象,施以强迫征购农民的粮食,极少数人的内部会议上尚称为无奈之选择以舒解政治伦理之重负,但在秘密会议之外的讲坛上竟气宇轩昂地宣称征购恰恰是代表农民的“长远利益”和“最高利益”并要求农民必须尽此义务了。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统购统销决议中“讲通道理”和“讲清道理”的分别使用。显然,因为政策的执行要依靠党的组织,所以要在党内“讲通道理”,否则征购的组织机器就难以运转起来。对于作为工作对象存在的农民,包括那些并无直接利益关系但被视为“不怀好意”地过问农民处境的党外人士,他们处于实际决策和行政体制之外,只要“讲清道理”大概也就不会发生大的问题了;因为他们既无组织力量又无舆论工具,只要锲而不舍地施以政治思想工作,他们又能奈何!毛泽东在10月2日的政治局会上谈到梁漱溟“说农村情况很不好”,就是提示了他日前所讲的“大仁政”、“小仁政”论对化解统购统销政策造成的理论困难即“讲清道理”的作用。梁漱溟9月8日参加政协常委会扩大会议听了周恩来关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报告后,于9月11日发言谈对群众工作的意见说:工业有工会,私营工商业有工商联和民主建国会,但农民的农会在土改后作用渐微,而乡村干部“很有强迫命令、包办代替的,其质其量上似乎都不大够。”“过去中国将近30年的革命中,中共都是依靠农民而以乡村为根据地的。但自进入城市之后,工作重点转移于城市,从农民成长起来的干部亦都转入城市,乡村不免空虚。特别是近几年来,城里的工人生活提高得快,而乡村的农民生活却依然很苦,所以各地乡下人都往城里跑,城里不能容,又赶他们回去,形成矛盾。有人说,如今工人的生活在九天,农民的生活在九地,有‘九天九地’之差,这话值得引起注意。我们的建国运动如果忽略或遗漏了中国人民的大多数──农民,那是不相宜的。尤其中共之成为领导党,主要亦在过去依靠了农民,今天要是忽略了他们,人家会说你们进了城,嫌弃他们了。这一问题,望政府重视。”52显然,梁漱溟的讲话点到了重工业中心的国家工业化战略的弱点和如何实现农民的利益表达这一敏感的政治问题以及相关的政治伦理问题。对此,毛泽东在次日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上回答说:由于战争,去年前年的农业税重了一点,于是有一部分朋友说话了。他们要求施仁政,好象他们代表农民利益似的。但什么是最大的仁政呢?是抗美援朝。要施仁政就要死人,就要用钱,就要多收公粮。多收些公粮有人就哇哇地叫,我就不赞成这个意见。抗美援朝是仁政,工业建设又是仁政。施仁政有两种:一种是人民的当前利益,一种是长远利益,如建设重工业。两者必须兼顾,但重点应该放在建设重工业上。建设就要用钱,人民生活不可不照顾,不可多照顾,“照顾小仁政妨碍大仁政,这是施仁政的偏向。”现在要求人民的生活水平提得太高,其实就是抗美援朝别打了,重工业建设别干了。抗美援朝要打就要征粮,就要在农民中做工作,说服农民出点东西,这才是真正的代表农民。哇哇叫,实际上是代表美国人。53在16日至18日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上,梁漱溟又有所辩白,受到毛泽东等中共委员以及某些民主党派人士的痛批,毛泽东甚至说他是冒充农民代表的伪君子,挑拨工农联盟的野心家。经过这场惊心动魄的从历史揭发到现场上线的斗争,一向“倔强自喜、骨气自负”的梁漱溟,虽没有受到什么惩处也低头表示“闭门思过”了。54可以想见,毛泽东从梁漱溟“冒充”农民代表的话中断定他怀有反对总路线和破坏工农联盟的用心,所以在作出统购统销这一预想到必将引起农民不满的决策时,就特别及早抓住以联系总路线讲统购统销来统一全党思想、以长远利益和最高利益向农民“讲清道理”的理论主动权了。对此,毛泽东专门作出指示,胡乔木到《人民日报》社传达:“在大规模建设中,粮食问题是必然发生的,是不可怕的,和印度饥荒是完全不同的性质。只有把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做好,粮食问题才好解决。要拟两种宣传材料:一种对干部,要从理论上讲清楚;一种对农民,要简单一些,但也要讲清楚社会主义,讲大道理。”“要介绍苏联工农如何艰苦奋斗才达到了今天的富裕生活;介绍苏联在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如何相互支援,如何实现了工业化、集体化,如何实行计划化;讲清苏联初期财政情况,如何节约,工业化时期粮食问题的情况,农业如何适应工业化的需要,工资怎么样,商业怎么样,等等。”“介绍一些农村政治工作成功的经验:如何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如何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动员农民售粮,等等。”“要从各方面堵死农民走向资本主义的路。今年春天反对‘五多’以后,有些干部不大起劲,农村资本主义发展起来了。一定要对农民宣传社会主义。……要宣传:到了社会主义,大家的生活都比过去的地主富农更富裕。……农民要支援工业化,才能到社会主义。”因此,从10月下旬开始,《人民日报》发起了针对农民的大规模宣传活动。55

  但如果说由于党组织本身的政治运作和干部本身脱离生产的地位使得征购之“讲通道理”容易实现的话(事实是仍然有许多干部包括省级领导干部想不通,下不去手),那么,农民则由于其切身利益所在,──正如反对征购的邓子恢所言:“我们的同志都是吃公粮的,不晓得农民是吃私粮,一定要算帐的,吃亏的事他坚决不干。”56──自然对统购统销怀有抵制、反抗的情绪,即如陈云所说的农民的“打扁担、暴动”构成了“一担炸药”的一端,毛泽东所谓的实行征购“也是要打一仗”。但陈云和毛泽东所考虑的不是强制农民这种行政手段的非法性,而是如何以意识形态宣传模糊、超越这种非法性和如何消除可能不尽接受宣传的农民发生激烈反抗之类危险的方略。对此,陈云的看法是:“我们面对着这样为数众多的个体农户,在粮食的统购方面和统销方面,是遇到了困难的。困难不单来自我们对于统购统销缺少经验,主要是对这样众多的农户,要估实产量,分清余缺及其数量,很不容易。”但把农户组织到合作社里来,“粮食产量就会大大增加起来,向农业合作社进行统购统销工作,也要容易得多,合理的多。”57因此他一方面倡导实行“定产、定购、定销”的“三定”政策,一方面希望推进合作化运动。这里,陈云只是看到了合作社的增产和及其给统购统销带来的技术性工作简化的可能性。但毛泽东对合作化的功能看得更加深远,着眼于改变土地的所有制:因为改造个体所有制为集体所有制,这样就改变了农民的“炸药”性质──即使仍然对公粮之外的征购不满,从集体所有的合作社直接征粮,原有土地归公了的农民对征购其无自然权利支配的集体劳动成果的敏感度将大大降低,也不易知情,虽有不满也无从发作;再者,实行合作化是社会主义的规则要求,比起征购更容易“讲通道理”和“讲清道理”,或者说所讲的道理更不易招致怀疑。所以,毛泽东在布置实行统购统销的同时,决定加速农业合作化的进程──要求尽快实现集体化,由互助组向合作社过渡,突出强调“土地归公”即“解决所有制问题”,把属于农民个体所有的土地变为农民没有支配权的集体所有制,大力提倡多办社、办大社。于是,尽管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还在南方考察粮食问题,但中央还是决定把原定于1954年1月召开的第三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提前在10月底召开,议定适应新情况的互助合作发展计划,统一农村工作领导干部的认识,准备组织发动合作化即“土地归公”运动。会前的10月15日,毛泽东召农村工作部副部长陈伯达、廖鲁言谈话说:“办好农业生产合作社,即可带动互助组大发展。在新区,无论大中小县,要在今冬明春,经过充分准备,办好一个到两个合作社,至少一个,一般一个到两个,至多三个,根据工作好坏而定。要分派数字,摊派。多了冒进,少了右倾。”“可否超过三个?只要合乎条件……那是韩信将兵,多多益善。”“要有控制数字,摊派下去。摊派而不强迫,不是命令主义”。“一般规律是经过互助组再到合作社,但是直接搞社,也可允许试一试。走直路,走得好,可以较快地搞起来,为什么不可以?……合作社不能搞大的,搞中的;不能搞中的,搞小的;但能搞中的就应当搞中的,能搞大的就应当搞大的,不要看见大的就不高兴。”现在粮食、棉花的供求有极大的矛盾,“从解决这种供求矛盾出发,就要解决所有制与生产力的矛盾问题。……个体所有制的生产关系与大量供应是完全冲突的。个体所有制必须过渡的集体所有制,过渡到社会主义。合作社有低的,土地入股;有高的,土地归公,归合作社之公。总路线也可以说就是解决所有制的问题。”私人所有制改变为集体所有制和国营,“这才能提高生产力,完成国家工业化。”58可见,为了解决贸然大规模建设重工业导致的粮食大量需求和农民“惜售”使政府欲控制粮食而不得的所谓“供求矛盾”,毛泽东急切地希望并特别强调“土地归公”的大合作社迅速发展起来,砍去了他过去一直主张或赞同的从互助组到合作社的“逐步过渡”论和10到15年的“相当长的过渡时期”论,鼓励从私有制到公有制的直接过渡和快速过渡。而且所谓“韩信将兵,多多益善”,实际上否定了“多了冒进,少了右倾”中“冒进”的可能性,所谓“摊派而不强迫,不是命令主义”则是为摊派去除了强迫和命令主义性质,这就为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准备了政策、理论和思想条件,为动用组织行政手段搞摊派强迫发展合作社提供了政治与道德的正当性。此前,毛泽东曾经在3月16日审阅并批示发给各地党委研究和试行《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第二个决议(草案)》,其内容原本是总结互助合作的经验并补充一些新的规定;但在出现粮食危机、决定实行征购以及下决心通过合作化达到化解粮食危机的新形势下,这个草案显然已不能适应工业化计划以及相应的粮食统购统销制度对农业提出的新的要求,于是被弃置不用,而由陈伯达根据毛泽东的谈话精神主持起草了要求各级党委发展合作社、带动互助组大发展的《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草案)》。

  但此时的中央农村工作部的多数干部和地方干部还没有跟上发生突变的中央高层决策思想,仍然处于“长期、逐步过渡论”思想和反对急躁冒进、坚持自愿互利的政策水平上。10月26日,第三次互助合作会议在中央农村工作部副部长廖鲁言的主持下召开。会议开始即印发传达了毛泽东10月15日的谈话和关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指示,然而即便如此,据经廖鲁言修改签发报给中央领导的会议简报,无论是小组讨论还是大会发言,首先肯定的仍然是春季纠正互助合作运动急躁冒进的成绩,认为那些措施使“互助合作运动在贯彻自愿互利原则方面,有很大改善,形式主义大大减少。”其次才谈到“各地都曾一度发生轻重不同的松劲自流现象”、“小心拘谨与稳步而不前进的现象”,主席对会议的指示“恰切而及时地纠正了这种现象,把今后运动引向积极发展。同时,主席关于总路线的指示大大提高了与会同志的思想水平,更加强全党同志今后在实际工作中对农业生产合作社工作的重视,使同志们今后再遇到各种错误观点时,有了批判的武器。”所议定的合作社发展计划,是由目前的14171个发展到1954年秋收前的32500个,1957年秋收前达到700000个左右,占全国总农户的16%。59与后来毛泽东所明确要求的距离很大。而在南方考察的邓子恢得到毛泽东10月15日谈话内容和提前召开第三次互助合作会议的通知后,感到毛泽东对春季纠正急躁冒进倾向的态度似有变化,要改变互助合作运动方针即由以发展和巩固互助组为中心环节转变为以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为中心环节,于是在写给中央的报告中大谈纠正急躁冒进的成绩,坚持要控制合作社规模和发展速度的一贯主张,表示与毛泽东不同的看法。60而且,即使在前述会议简报中,还提到廖鲁言纠正“个别同志”把主席的指示简单化并错误地理解为“发展合作社要大、要多、要快”,强调“积极领导、稳步发展的方针”。显然,如果不提出更严厉的批评,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农村工作部门将难以贯彻毛泽东大力发展合作社的方针,因为毛泽东的所谓“走直路”、“大发展”、“韩信将兵”,就是“发展合作社要大、要多、要快”,就是要反“反急躁冒进”,“稳步发展”这一针对“急躁冒进”的方针已经不合统购统销之时宜了,所以必须打掉这一方针才能推动党的组织机器到农村去掀起“大、多、快”发展的高潮。于是,在第三次互助合作会议结束的前一天即11月4日,毛泽东又召陈伯达、廖鲁言谈话,直接指责纠正急躁冒进“一股风”吹倒了有条件的合作社,批评“稳步而不前进”。他说:“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好行小惠,难矣哉”。“言不及义”就是不搞社会主义,在个体经济基础之上搞农贷、打井开渠之类的“小惠”。至于“确保私有”、“四大自由”更是“小惠”,而且是惠及富农和富裕中农。“不靠社会主义,想从小农经济做文章,靠在个体经济基础上行小惠,而希望大增产粮食,解决粮食问题,解决国计民生的大计,那真是难矣哉!”所谓“纲举目张”,解决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矛盾是纲,提起了这个纲,那么反对冒进、克服“五多”以及各项帮助农民的政治工作、经济工作,“一切都有统属了”。互助组只是集体劳动,并没有触及到所有制;现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还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之上,生产资料入股的社会主义因素和私有制也是有矛盾的。将来“由这种半公半私进到集体所有制,这个矛盾就解决了。我们所采取的步骤是稳的,由社会主义萌芽的互助组,进到半社会主义的合作社,再进到完全社会主义的合作社(将来也叫农业生产合作社,不要叫集体农庄)。”有些人想从小农经济做文章,就特别反对对农民干涉过多。什么是干涉过多?不顾需要和可能,用命令主义的方法去做,就是干涉过多。但不能把需要做、可能做又不是命令主义的也叫干涉过多。“冒进是错误的,可办的不办也是错误的,强迫解散更是错误的。”说“农村苦,不得了了”,我历来就不是这样看的。有些人讲农村苦、讲小农经济的分散性,没有同时讲到搞合作社。“对于个体经济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搞互助合作,办合作社,这不仅是个方向,而且是当前的任务。”总路线的问题,不经过七、八月间的财经会议是没有解决的。总路线就是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对社会主义是很大的推动,接着开这次互助合作会议又是一个很大的推动。“鉴于今年大半年互助合作运动缩了一下,所以这次会议要积极一些。”你们说“积极领导,稳步发展”,这很好。但“这大半年缩了一下,稳步而不前进”,不妥当。总路线就是改变生产关系。斯大林说:生产关系的基础就是所有制。“这一点同志们必须弄清楚。现在私有制和社会主义公有制都是合法的,但是私有制要逐步变为不合法。在三亩地上‘确保私有’,搞‘四大自由’,结果就是发展少数富农,走资本主义的路。”党的各级干部都要把“办社会主义”当作大事看,工作要转到“搞社会主义”上来。合作社的发展计划提出来了,1957年70万,但要估计到可能会突然发展一下,达到100万,也许不止100万。“总之,既要办多,又要办好,积极领导,稳步发展。”61

  这样,毛泽东不经过组织程序,仅以个人谈话的方式就又把发展合作社的“逐步过渡”战略改变为“大、多、快”的“社会主义高潮”战略。其所谓社会主义改造“不仅是个方向,而且是当前的任务”,甚至是可以“摊派”的任务,当然使得发展合作社要尊重农民自愿的政治伦理底线和长期过渡的时间条件、搞合作社必须的经济文化条件限制统统都被打破了。而且更为要害的是,他还点出了有人“不搞社会主义”和财经会议批判薄一波所代表的“党内资产阶级思想”以解决“总路线问题”的例子,意在警告对推进互助合作运动领导不力、“言不及社会主义”的农村工作部门小心政治翻车、地位不保。在这种背景下,12月16日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正式通过了根据毛泽东的最新指示紧张起草修改并在第三次互助合作会议上讨论过了的《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决议以过渡时期总路线为根据,以解决国家工业化对农业生产力的需求得不到满足这一矛盾的强烈意志,规定党在农村工作中的最根本任务就是“用明白易懂而为农民所能够接受的道理和办法去教育和促进农民群众逐步联合组织起来,逐步实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要求各级党委“更多地和更好地注意对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领导”,“认真办好一批农业生产合作社”以“证明它比单干与互助组优越”,认真研究和总结经验,“从而把互助合作运动纳入党中央所指出的正确的轨道,有计划地逐步地完成改造小农经济的工作,使农业在社会主义工业的领导下,配合着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发展,而胜利地过渡到全国的社会主义时代。”决议还要求各级党委着重注意拟定发展合作社的年度计划和五年计划,并将第三次互助合作会议拟定的全国计划加以提高,提出要在1954年秋收前发展到35800多个,1957年则达到80万左右,占总农户的20%。62与关于1951年的农业生产互助合作决议只是在发展方向上规定开展互助合作运动不同,这一决议在重复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价值信念同时,更着重在配合国家工业化的实用主义意义上强调发展合作社的必要性;毛泽东在审阅时还特别加写了对互助合作运动的消极态度要造成“破坏工业与农业的平衡,破坏计划经济和国家工业化,破坏工农联盟”等政治后果的内容,使它既明确规定了大办合作社的运动发展方针,又对运动作出数量的计划以督促运动的实际成果,更警示了合作化运动的实绩对党的干部的利害。决议通过以后,毛泽东又指示在《人民日报》上发表,同时配发了题为《正确地贯彻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的社论,要求各级党委,“必须用心学习这个决议,把它当做自己工作的指南,在农村的各项工作中正确地把它贯彻执行。”631954年1月16日,《人民日报》又发表题为《积极领导,稳步前进,争取实现今年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计划》的社论,号召全体农村工作同志都要把实现计划、“使我国农业合作化事业有一个大的跃进”这个光荣任务担当起来。于是,互助合作运动发生了从没有数字管理的、以组织起来发展互助组为底线的方向性运动到摊派合作社数字、以不断加码的计划督促而且是“韩信将兵”的无上限压力型运动的转折,一场真正意义上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即“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就要爆发了。

  三、推动合作化高潮的政治过程:毛泽东与邓子恢

  邓子恢掌管的中央农村工作部是1953年春反“急躁冒进”政策的积极主张和执行者,面对到毛泽东的批评和相应的舆论宣传造成的政治压力特别是在自己在外地期间中央已召开会议并形成新决议的既成事实,邓子恢虽有异议亦不便发表了。他在1953年12月初回到北京后在部务会议上汇报时已不再表示与毛泽东不同看法,而是讲“总路线宣传声势大,又比较成功”,“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社运动有了个大的发展,现在开始转向以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为重点。”64在1954年2月上旬召开的中共七届四中全会上,邓子恢又发言检讨了自己低估农民互助合作积极性的错误。65所有这些都显示了邓子恢和农村工作部对毛泽东最新指示的积极配合。在地方,各地党委召开动员会议、发出文件,实施“书记动手,全党办社”的强大政治领导,毛泽东的指示和中共中央的决议迅速得到有力的贯彻,1954年的农业互助合作运动掀起了热潮,以致合作社的发展数字一再超过中央农村工作部不断修改提高的计划。1954年冬,全国第四次互助合作会议根据合作社已发展到20余万个的事实和各地计划在1955年春耕以前发展到60万的情况,提出了到1957年可以组织50%以上的农户加入合作社、使现有形式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在全国主要农业区成为主要的生产形式的估计,为一年前初始计划的3倍多。66

  但由于大办合作社本身是作为适应国家工业化战略需要的配合措施,所谓“自愿原则”被强大的政治思想教育所吞没,因此已经初步富裕起来的农民的被剥夺感和政治规劝、经济制裁压力下的无奈感导致了以自杀式行为极力维护眼前利益的严重的生产力破坏,表达对合作化的抵制。面对这种实际情况,邓子恢又回到了反“急躁冒进”的老路上来。1954年3月,中央农村工作部在给中央的报告和对下发出的指示中反复强调办社条件,并对干部盲目估计群众的互助合作热情和单纯完成办社任务、追逐发展数目等脱离农村实际的好大喜功行为提出了批评,结果各地强迫入社造成农民自杀式破坏生产力的情况陆续被反映上来了。1951年曾经强烈要求“把老区互助组织提高一步”、“试办合作社”而受到刘少奇、薄一波等批评但最终在毛泽东的支持下占了上风的山西省委、长治地委,早在1954年2月就报告了在贯彻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中干部的“胜利冲昏头脑征象和急躁冒进的情绪”,具体有以生活资料供应限制等方式强迫农民入社、盲目扩大合作社的公共财产、盲目办大社等等影响群众生产积极性的问题。67在东北,据中央农村工作部二处的报告,发生了基层干部在上级领导怂恿下采取“围攻”群众、强迫农民签字画押入社等建社方式。68在河北,有的乡“以10天的建社宣传突击周,轰起报名入社的运动”,党员带头签名、盖手印,结果影响了群众生产情绪,中农卖掉牲口以防“秋后归大伙”,致使“爱国增产运动趋于消沉,互助组普遍涣散。”69针对合作化运动大发展中由于农民怕财产“归公”而出现的许多地方发生大批出卖牲口、杀猪羊、砍树以及陆续有新建社垮台散伙和社员退社等种种不利于生产的现象,邓子恢于1955年1月初(毛泽东外出)向在北京主持中央日常工作的刘少奇、周恩来分别汇报了农村的紧张情况,说:由于粮食收购比原计划多购了100亿斤,合作社发展的过快过急,引起了农民不安,大量出卖与宰杀牲口,农村关系全面紧张。建议中央:制定一个明确合作社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全国性章程,使干部不致乱立法,群众不致乱猜疑;另外发一个《关于整顿和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通知》,扭转运动控制发展、着重巩固。70很显然,毛泽东所谓“韩信将兵”、“走直路”这些比喻本身就是不顾办社条件、违背群众意愿而且脱离实际、又非通过正常立法程序的“乱立法”,地方干部在中央的政治压力下自然对农民更会是“无法无天”了。刘少奇、周恩来很重视邓子恢的意见,提到中央政治局讨论,采纳了邓子恢的建议。1月1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顿和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通知》;1月15日,又发出《关于大力保护耕畜的紧急指示》;3月,国务院作出了《关于春耕生产的决议》,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了《关于迅速布置粮食购销工作,安定农民生产情绪的紧急指示》,中央农村工作部发出了《关于巩固现有合作社的通知》。这些文件都贯穿了控制合作化运动、缓和农村紧张情况和鼓励农民投入春耕生产的精神。

  强迫农民入社造成生产破坏的情况不仅来自地方的报告和中央职能部门的调查,也来自毛泽东侧近的秘息。3月5日,毛泽东看了衔命回乡了解情况的卫士李银桥带来的信,内称农民是在“你是跟毛主席走,还是跟老蒋走”之类的政治帽子和干部扬言不供给生产资料和生活必需品的压力下入社,造成了农村的生产混乱。毛泽东即指示河北省委书记、省长林铁予以处理,并感到不止一个乡如此,嘱以“很值得注意。”71面对农村的严重局面,毛泽东发展合作社乃“韩信将兵”的态度软化下来。在签发了《关于迅速布置粮食购销工作,安定农民生产情绪的紧急指示》后,毛泽东3月上旬约邓子恢谈话说:5年实现农业合作化的步子太快,有许多农民入社,可以肯定是不自愿的。到1957年入社农户发展到1(3就可以了,不一定要50%。粮食征购已经到了界限,合作化也要放慢,干脆就停下来,到明年秋后再看。72几天后,毛泽东于3月中旬又专门听取中央农村工作部负责人的汇报。他们汇报说:1954至1955年度征购粮食891亿斤,比上一年增加106亿斤,有些省区粮食任务重,合作社又办的急,搞到一起,弄得农民杀猪宰羊、卖牲口、不上粪,春耕受了影响。但全国大多数地方还是好的,尤其是大量互助组办得不错。互助组能解决贫富户之间生产资料和劳力之间的余缺,等价协议,所以受欢迎。毛泽东当即表示:“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否则生产力就会起来暴动。当前农民杀猪、宰羊,就是生产力起来暴动。”并提出了发展合作社的停、缩、发“三字经”,即华北、东北停发整顿,浙江、河北收缩,新区发展。73

  以合作化和粮食统购统销造成农村紧张局势和毛泽东也同意收缩合作化势头为契机,1951年因反对山西省发展合作社受到批评而疏离了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刘少奇开始积极对农村工作发表意见,支持邓子恢和中央农村工作部整顿和收缩合作社的工作。在1月签署规定了合作化运动“应基本上转入控制发展、着重巩固”阶段的《关于整顿和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通知》以后,刘少奇不断与邓子恢讨论工作。3月21日,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开幕,毛泽东在开幕词中强调过渡时期总路线,并提出要赶超世界上最强大的美国,为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鼓劲。但邓子恢在会议第一天的发言中论及农业合作化运动,仍然在把“国家工业对农业的技术支援”作为“逐步解决私有制的问题”的前提性物质条件,把反对强迫粗暴和冒险主义、坚持自愿入社原则量化至“等到最后一个人”、“等他一辈子”的政治伦理底线称为“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原则”,把列宁的“宁肯少些,但要好些”作为发展合作化的方针,并提出:遵照中央把合作化速度放慢的指示,考虑在1955至1956年组织农户的21%即连原有的60万个社共办社80万个;1956年至1957年达35%,共办120万个社。74邓子恢上述发言稿中对农业合作化问题的论述事先请示过刘少奇,其思想与刘少奇1951年发表的论述完全一致。此前,刘少奇还在3月18日约见邓子恢时提出:农业合作化第一个五年计划发展1(3,第二个五年计划发展1(3,第三个五年计划发展1(3。75根据中央会议的决策,邓子恢主持中央农村工作部于3月22日发出了《关于巩固现有合作社的通知》,要求“不论何地均应停止发展新社,全力转向春耕生产和巩固已有社的工作。”76显然,邓子恢的计划与毛泽东的“多办社、办大社”方针遭遇到“生产力起来暴动”以后决定适当退却的最新想法固无冲突,但其“先机械化,后集体化”、等待农民觉悟、宁肯少些等等条件论是毛泽东根据农民热衷单干的趋势尤其是国家统购统销的急需而已经放弃、破除了的,所以毛泽东在后来找到机会“用大炮轰”他时以“小脚女人”、“数不尽的清规和戒律”、“前怕龙,后怕虎”作比;不过在邓子恢以农村的紧张状况言之凿凿时尚难以反击,所以毛泽东是在4月底南下回来以“麦子长得半人高,谁说农民生产消极”的诘问开始反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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