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1年7月2日
刘少奇演讲《论党内斗争》
1941年7月2日,刘少奇在中共中央华中局党校作《论党内斗争》的演讲。
演讲首先论述了党内斗争的必然性和必要性,分析了中国共产党产生的特殊的历史条件,党内斗争的根源及党内斗争的偏向,为纠正过去中共党内“左”倾的过火斗争的偏向提出了原则性的意见。
演讲指出:许多人机械地、片面地理解列宁的建党原则,为党要高度集中,就否定了党内民主,党内斗争的必要,就否定了党内和平,不管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问题上,都要进行不妥协的残酷斗争,这就是党内斗争的“左”倾机会主义,是一种特别严重的倾向。
正确的党内斗争应该是:
首先,要了解党内斗争是一件最严肃最负责的事,必须完全站在党的立场上,帮助其他同志改正错误和弄清问题;
第二,要了解党内斗争主要是思想斗争,它的内容是思想原则上的分歧与对立。应明确划分思想原则上的界限,而在组织上、在斗争方式上、在说话与批评的态度上,应尽可能不对立;
第三,批评要适应,要有分寸;
第四,在党内外一般地停止“斗争会”的举行,应在总结工作、检查工作中指出各种缺点错误;
第五,必须给被批、被处罚的同志以申诉的机会;
第六,不要将党内斗争的方式拿到党外去使用,更不要将党外斗争的方式拿到党内来使用,更不要利用党外的力量和条件来向党进行斗争与恐吓;
第七,禁止党内无原则纠纷,一切党员对党的领导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的负责人有意见,应向有关的党组织提出,或当面批评,不允许在群众中乱说。
演讲提出的以上党内斗争的原则,不仅成为1942年延安整风时正确进行党内斗争的理论依据,而且是中国共产党党的建设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个演讲第一次发表在1942年10月9日《解放日报》上,是延安整风运动必读文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