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紫阳据理抗辩
六月二十三日至二十四日,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这是一次走形式的会议,会议基调都已在两天前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决定。因为是走形式,中共元老邓小平、陈云、李先念等都没有出席。全会根据中共元老的意旨,顺利选举江泽民为中共中央总书记,增选江泽民、宋平、李瑞环为政治局常委,增补李瑞环、丁关根为中央书记处书记。同时,全会决定撤销赵紫阳中共中央总书记、政治局常委、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和中央军委第一副主席职务,免去胡启立的政治局常委、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职务,免去芮杏文、阎明复的书记处书记职务。
四中全会最主要的议程是听取并审议通过李鹏代表中共中央政治局提出的《关于赵紫阳同志在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动乱中所犯错误的报告》。
针对李鹏的报告,赵紫阳做出了富有针对性的申辩。
赵紫阳申辩的择要:
我仔细回想了自学潮和动乱发生以来这些日子我是怎样做的,那些地方做得对,那些地方做得不对或不妥。
一、胡耀邦同志的追悼会举行以前,常委内部没有什么分歧。
二、追悼会结束后,我提出三点意见: ─ ,追悼活动已经结束,社会生活应纳入正常的轨道,对学生游行要坚决劝阻,让他们复课。二对学生要采取疏导方针,应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和各种形式的对话,互相沟通、增进理解。三。无论如何要避免流血事件,如果出现打、砸、抢、烧、冲行为要依法惩处。李鹏同志和常委其他同志也都同意。
三、四月一十四日到三十日晨我不在北京,对这一段具体情况不太清楚。
四、我在五月三日北京纪念"五四"大会上的讲话,事前经过了政治局、书记处同志的审核,送审时,不少同志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根据这些一意见,我们对稿子做了多处改动。
我觉得,这次会提出了两个问题,一是必须坚持两手抓,不能忽视政治领域的工作;二是政治体制改革必须跟上,主要是社会主义的民主和法制建设必须跟上。 …… 我主观上认为,这是真正为党和国家的前途着想。多年来,在经济改革上,我是积极的,大胆的,但在政治改革上,我一向持谨慎态度。我也曾自称是"经济上的改革者,政治上的保守者";近年来,我的思想上有了变化,感到如不把政治改革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不仅经济改革中的难题很难解决,社会、政治各种矛盾也会日趋尖锐。我的这种想法,影响着我对一些具体问题的观察和处理。我觉得,在今天党的会议上,我应该讲明这些心里话,向同志们交心。很可能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希望同志们批评帮助!
五、我五月四日会见亚洲银行理事年会代表的讲话,本意是想促进学潮的平息,同时也想使外资增强对中国稳定的信心,讲话发表后,开始听到的是一些好的反映。我当时并没有意识到有什么问题。李鹏同志也对我说,话讲得很好,他在会见亚行年会代表时,也要呼应一下。这次讲话的调子比较温和。我的这次讲话,从当时各方面的反映看,效果还可以。后来同志们批评我的讲话未经常委讨论,这是事实。不过,中央各位领导同志接待外宾时的谈话(除正式会谈方案外),历来都不提交常委讨论,一般都是根据中央的方针自己去准备。
六、五月八日的常委会和五月十日的政治局会。四月二十七日的大游行后,学生们坚持要我们改变四月二十六日社论的定性。我非常为难。我当时的想法是,先绕过这个问题,在廉政和民主建设方面办几件好事,使群众看到我们正在做出努力,事态也许会逐步平息。 …… 我的基本想法是,把廉政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件大事来抓,把廉政同民主、法制、公开性、透明度、群众监督、群众与等密切结合起来。五月十三日上午,我和尚昆同志在小平同志处汇报时,向小平同志报告了这些想法,小平同志赞成,说,要抓住这个时机,把腐败问题好好解决一下,要增加透明度。
七、关于我同戈尔巴乔夫谈话的问题。十三大以后,我在接待国外党的主要领导人时,曾多次向他们通报,我党十三届一中全会有个决定,小平同志作为我党主要决策者的地位没有改变。我的目的是让世界上更明确知道小平同志在我们党内的地位不因退出常委而发生变化,在组织上是合法的。这次访朝,我也向金日成主席谈了这个问题。我跟戈讲这个问题实际上是惯例了。问题在于这次作了公开报导。 …… 照理说,这些内容的话,是不会给人以一切事惰都是邓小平决定的印象的。我实在没有想到,这样做,反而伤害了小平同志,我愿对此承担一切责任。
八、关于五月十六日夜间的常委会。我从朝鲜回来以后,听到各方面对四月二十六日社论的反映很大,已成为影响学生情绪的一个结子。当时我曾考虑,可否以适当的方式,解开这个结子,以缓解学生的情绪。 …… 在五月十六日晚的常委会上我提了一下这件事,这是第一次在正式会议上提出。李鹏同志说,社论中所说的"这是一场有计划的阴谋"、"是一次动乱"、"其实质是要从根本上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制度"、"这是摆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面前的一场严重的政治斗争"是小平同志的原话,不能动。我当时不同意这种说法。
九、五月十七日,在小平同志处召开的常委会上,李鹏、姚依林同志批评我,把学潮升级的责任全部归结到我五月四日在亚银年会上的讲话,其激烈的程度出乎我意料之外。这次常委会再次肯定四月二十六日社论的定性,并做出了调军队进京戒严的决策。我表示有决策比没有决策好,但我非常担心它将带来严重的后果。由我来组织执行这个决策,很难得力。我是在党的会议上坦率地讲出我所担心的。会后,我再三考虑,很害怕因为我的认识水平和思想状况而影响和耽误常委这一决策的坚决贯彻执行。我在情绪比较急躁和冲动的情况下便想提出辞职。尚昆同志知道后,立即劝我说,如我辞职,将在群众中起激化作用,并说常委内部还是能够继续共事的。我无论如何不能做使党为难的事。因此辞职信没有发出。但情况的发展仍使我忧心忡忡。五月十八日,我又给小平同志写信,要求他再次考虑我的意见,并打电话给尚昆同志,请他再向小平同志说一下。我觉得无论如何,在党内提出自己的不同看法是允许的。身为总书记有不同看法如果不提出,并不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现在回想,辞职信虽然没有发出,但当产生这个念头,从全局来看,就是很不妥的。
十、开于五月十九日凌晨到天安门广场看望绝食的学生。原来在学生绝食二天后,我就准备去看他们。后来我又几次提出要去,但都因种种原因而未去成。五月十九日学生已绝食进入第七天,有死人的危险,已经到了紧急关头。尽管我当时身体已感不适,但我还是下了决心一定要去。因为学生己绝食七天,在那样的情况下,我去了以后,除了动之以情,劝说他们停止绝食外,还能说些什么呢。在我们看望之后,当天绝食学生的情绪已有缓和,并于当晚九时,宣布停止绝食。我不能说我的讲话在这方面起了很大作用,但起码是没有起反作用。
十一,关于我没有出席五月十九日晚召开大会的问题。我要说明,那天我是因为有病向常委请假的。乔石同志在会上也是这样宣布的。我请了三天病假,假满以后我就没有工作可做了,也不再让我参加任何会议。情况我也就不知道了。
从以上可以看出,我对处理学潮和动乱的问题当时总的想法就是要设法缓和与学生的对立,争取学生中的大多数,使学潮逐步平息下来。我十分担心在同多数人的矛盾尚未缓解的情况下采取强硬手段,特别是动用武力,将很难避免发生冲突和流血事件,那样就会使事态更加扩大,即使把学潮平息下去,将会留下很大的后遗症。最近小平同志发表了非常重要的讲话,使我受到了很大的教育。他说,这场风波的到来,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国际大气候和国内小气候影响的必然结果。还说,现在来比晚来好。如果从这样的高度来观察问题,我的原来的那些想法当然就成为多余的了。我当时确实没有认识到这样的高度和深度,我愿意结合学习小平同志的讲话进一步思考这个问题。
我对李鹏同志的报告中提出的撤销领导职务的建议没有意见,但对我提出的"支持动乱"和"分裂党"这两项指摘我有保留意见。对于如何处理学潮和动乱,我的确根据党章允许的范围在党的会议上提出过自己的不同意见。不管这些意见是否可行和有效,但都是关于如何平息动乱的意见。我从来没有提出过支持动乱的意见。再从实际情况来看,学潮和动乱的扩大,也不能说是我支持的。事实上从四月二十三日到月底这一段,学潮和动乱急剧扩大,而这段时间我并不在国内。李鹏同志的报告中,说我在亚行年会的讲话,使动乱升级,事实上在我讲话以后,各大学继续纷纷复课的情况,说明这种批评不符合事实。当时首都各报都有报导。这至少可以说明我那次讲话并没有引起学潮升级。五月十九日实行戒严以后,我就没有工作了,当然也再没有发表任何讲话。此后动乱的升级更没有理由说是我的原因,如果说我请病假没能参加五月十九日的会议,以后事态的发展也主要是由于我的原因引起的,这无论如何解释不通。
关于分裂党的问题。什么才是分裂党的行为?党的历史上是有案例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也有规定。我们党从来没有把在党内的会议上提出不同意见,甚至表示保留意见就叫做分裂党的。领导人之间的公开讲话中侧重点有时有些不同,口径不那样一致,人们中间有这样那样的议论,这是不断出现过的事,不能因此就叫分裂党。而李鹏同志报告中指摘我在亚行讲话中没有提到四月二十六日社论,又指摘我在已经出现动乱的情况下讲话中却说了"中国不会出现大的动乱",但是就在第二天,李鹏同志在亚行讲话中也没有提四月二十六日社论,而且说中国要努力"避免动乱"。我认为像这样一些不同场合不同时间出现的讲话侧重点的不同,甚至口径上不太一致,有些是不合适的甚至是错误的,但都不能上纲为"分裂党",更不能因为我请病假不能出席五月十九日会议算作"分裂党"的行动。
既然党章规定党员有对自己的处理意见进行申辩的权利("党章"第一章第四条中规定:"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做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 ……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部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我今天就着重对这两个指责提出申辩,希望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