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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罪羊梁彼得
从纽约安全平静的政府工作转到危险混乱的警察行业,28岁的年轻华裔青年梁彼得还没有适应一年,就卷入一场飞天横祸之中。
他在2014年11月的一个寒冷夜晚,和他的白人同事一起在一个毒贩出没漆黑高危的政府贴钱低收入公寓楼道里垂直巡查,听到声响,因为高度紧张,误射了一位正在下楼的黑人青年格雷,子弹打到墙壁上反弹进入格雷心脏。俩个同样28岁都是美国有色族裔的青年命运倒霉相遇,一个当场死亡,一个在一年后一审被判五项罪名,十五年徒刑,四月份量刑听证。
之前因白人警察两次执行公务时误杀黑人市民都没有判罪,甚至免于起诉,非裔美国人反对警察滥杀无辜的情绪极为高涨,于是这次对待华裔梁彼得则狠下重手。首先纽约警察局直接抛弃开除了梁彼得,警界工会对这个新菜鸟警察也帮助甚少。陪审团12人均定梁有罪,梁的律师是工会派的走个过场。梁彼得在这种政治漩涡中定位二级误杀者,成了解决美国政府和民众矛盾的替罪羊。
2016中国猴年,这是一场杀鸡给猴看的戏剧。
梁彼得在法庭上表现有些懦弱,他像当时案发时一样手足无措。说无意扣动手枪扳机,结果陪审员们亲手试验,手枪需要10磅左右的力量才能扣动,这好像梁彼得说了谎。但在那种高危情况下一个壮年小伙子动10磅的东西应该不费吹灰之力,而陪审员们最大年龄69岁则各自体力不同。另一个罪责是他在击倒格雷后没有在第一时间急救,他的白人警察同事为洗刷自己提供的证词对他不利,他们在事后争吵了四分钟。但如果梁彼得没有及时呼叫救护车,那么这个白人警察也没作为,但他却一点责任也没有。而且梁彼得因为在没有灯光的黑暗楼梯中并没料到自己开枪伤到了人,所以耽误了几分钟也在情理之中。同时警察局派这两个毫无经验的菜鸟警察出警高危区域,本身对员工不负责任,事后又把梁彼得一脚踢开,真是令人寒心。
现在上诉的可能性是有的,误杀的罪名虽然不能解脱,但至少可以减少刑期。如果梁家起诉警察局和那白人同事也不是不可能。
捐款请好的律师,转一个网友的提醒:888891 发表评论于 2016-02-14 12:22:31
据本人到目前所了解,所有捐款全都是捐到Peter Liang的个人账户。这种方法的捐款是很危险的。那个黑人家属正在偷偷的看着Peter 的账户呢。等你捐的差不多了。他们便一纸诉状,开始民事诉讼,并要求法官立即冻结梁的个人资产(除人寿保险,教育基金,退休基金外)。到时候就全傻了。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马上成立一个Trust(信托基金), 所有捐款进到这个Trust, 由相关律师组成Trustee,并来支配款额。这样的捐款才是合法和安全的。
梁彼得的家庭来自台湾是第三代移民,这个青年因为五岁时看到妈妈在路上被人抢劫励志长大当警察,可是现在他不幸成为替罪羊。如果没有政府警察与美国非裔的冲突,梁警官的罪名仅仅应该是误杀,由警察局和政府安抚死者家属,梁停职两年。但因为前两次白人警察误杀黑人不被惩罚引起非裔抗议,这次梁彼得的华人面孔就成了软柿子。
现在华人社区一片哗然,大部分人感到不平,少数认为该定重罪,在网络和电信中吵嚷不休
。我们应该对不幸的黑人青年格雷表示同情,但对这个还在痛苦现实生活中挣扎自责的梁彼得我们也需要给予帮助。毕竟他是无意中误杀,毕竟他年轻经验不足,毕竟他是在执行公务的工作时间。如果美国法律对一个华裔青年如此不公,以后华裔社区会质疑美国的法制精神,会让自己的后代尽量不选择警察或者军队这些高危职业。在整个华裔世界里美国的公平公正形象也会一落千丈。
所以现在我们停止争吵一致对外,捐款给可靠的基金信托,聘请好律师,我们游行,给法官联名写信,各个华裔社区组织都联合起来,为梁彼得,也为我们华人族裔维护权益。我们不当替罪羊,我们需要公正公平的社会环境,我们凝聚一起,从现在,到将来,我们都是华裔中国人。
不公平的是以前的白人警察杀人没被审判和定罪。所以,我们应该游行的时候是加入黑人游行的队伍,当黑人无辜被白人警察有意和无意开枪打死的时候。
我们这次的游行只是告诉别人: 我们华人要求跟白人一样的待遇。
这次,梁不可能无罪。监外保释也不可能。5年之内就是不错的结果了。
If you guys change the angel, donating to 格雷 family on behalf of Officer Liang, that may help a lot if 格雷 family would forgive Liang.
Signing petition, demonstration for Liang will not do anything to reduce liang's jail time. 格雷 family is the key.
BTW, liang is simply useless and stupid, do did his lawyer. How could they not prepare well in court trail?
The fact was very clear and simple. Liang never intended to kill anyone. He was nurvous and pulled the trigger. Then he has to apologize for his mistake. Then the tone and color would be all different.
Liang has not been sentenced yet. The sentencing hearing is in April.
>>>二級謀殺
He was convicted of manslaughter, not murder. Please know the difference.
太欺负人了!梁是一个二十多岁试用期内的新警官,遇到这种在黑灯瞎火危险系数高的地区工作时枪支走火伤人的偶发事故,严重缺乏经验处理事件,是很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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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茶哥哥 发表评论于 2016-02-14 19:25:51
wh.gov/ifRYs
wh.gov/ifngb
这些天只要我有空,就会把这两个梁警官情愿的链接发上来。请大家原谅!也跪请没有签名的同胞去签一下。看看这孩子,不应该这么被毁掉!
团结起来!我们不是软柿子!
警察在高危险区域巡逻时不可以把手放在手枪上吗?手枪不可以上膛吗?很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