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需要网络休假5天,周末在来贴!祝好。
正文

没有房子 他却足以让我以身相许(ZT)

(2007-04-29 00:05:44) 下一个

  我发誓,在我已活过的22年里,我从未谈过恋爱。当然,懂事之前也曾幻想过童话中的白马王子,但懂事之后我开始不相信爱情,我只相信物质决定精神。所以,在我可以和介绍人讨价还价的黄金岁月里,无论面对多优秀的男孩,我都会坐怀不乱,心如止水,如问一件商品的价格般:你有房子吗?

 

  我一点也不觉得尴尬。现实主义是永垂不朽的,我认为。但我的问话对象绝不会是我的朋友、同学和同事,就像商人宰熟人总有内疚感而宰陌生人只有咬牙切齿一样,我也有一点良心意识。同事李煜听了我的宏论后,调侃我说你的脑子肯定是算盘珠形的,而且一动起来还噼啪有声。我反驳说可惜你没房子,不然冲着你的名字我也得嫁给你。

 

  不久我便遇上了柳永。是介绍人精心策划的结果。因为他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所以我就像喜欢古代的柳永一样,只过了过耳瘾便死心塌地地喜欢上了他。他不是我的读者,对于这一点我深表遗憾。但那套小小的但绝对自由的空间,却比他是不是我的读者更为重要。

 

  但我们的交往却是如同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我可以容他大谈特谈他的股票,但他却无法听完我一篇文章的构思。每当这时我总会想起特爱红楼梦的同桌给我的毕业留言:“找一个真正懂得你价值的人做你的丈夫,不然,像香菱那样的一个可人儿落在了薛蟠的手里,就什么也不是了。”或者,真是我错了?我在办公桌上一次次地以抛硬币这种老式方式来寻求神的旨意,但结果总不能令我满意。

 

  但我和柳永还是不得不分手了。那天他喝多了,酒后吐真言。那时我正神采飞扬地向他提起我刚看的毕淑敏的《红处方》。他一挥手说:以后不要在我面前提什么文学,你知道我讨厌!他的反应让我始料不及,他的动作我永世难忘。他指着我的鼻子说:你以为你清高你才华横溢你高不可攀?算了吧!我的房子有许多比你好的女孩想住进来!我反手一巴掌甩了他一个耳光。这是我第一次打人,但我做的驾轻就熟,一点也没有实习的慌张。但让我没想到的是,又一巴掌狠狠地甩在了我的脸上。我头一歪,清晰地看到自己的泪向四面八方射出去,溅在这套小小的但绝对自由的房子里。

 

  回到办公室的我如同一个幽灵,苍白如纸。李煜在我的面前放了一杯热茶,眼睛狠狠地盯着我:“是那个混蛋?”眼睛被茶的热气烘得暖暖的,一股泪从眼底流出。“李煜,你愿意娶我吗?”“愿意。”李煜一本正经地像在教堂回答神父的问题。我想笑,嘴一咧,却哭了。“可是,可是你有房子吗?”“我的心房还不够你居住吗?”李煜的柔情有南唐后主的遗风,他的话足以让一千个我以身相许。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