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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对人类生命价值的影响-女人

(2007-05-08 16:28:56) 下一个
〖 女人 〗

  在受到基督教影响之前,女人的生命也是相当没有价值的。古老的文化中妻子始终是她丈夫的财产。在印度、中国、罗马和希腊,一般人觉得女人不能也没有资格喊独立(虽然早在第三世纪时,就有罗马的上流阶层女人要求独立)。亚里斯多德说女人的地位乃是介于自由人和奴隶之间。当我们了解奴隶在古代是多么没有价值时,就会知道那时女人的命运是何等地悲惨。柏拉图教导人们说,如果一个男人过着懦夫般的生活,他就会转投胎为一个女人;而如果一个女人过着苟且的生活,她就会转投胎为一只鸟。

  在古罗马的社会中。我们发现女人的命运好不到那里——对那些幸运存活过婴儿期的女人而言。小女孩被丢弃的数目远超过男孩。在《外邦和基督教》(Pagans and Christians)一书中,作者福克斯指出由于杀害女婴极为普遍,以致影响到了当时的婚姻制度:

  古代婚姻延误的,情形并不明显,因为人们昔遍有将出生女婴丢弃的习惯,这使得成年的女孩在供应上极为短缺,因此当时她们的平均结婚年龄较低......习惯性的弃婴更进一步地减少了家庭成员的数目,并使得两性之间的平衡大为破坏。

  正如我们在前面所看到的,是因基督教长期以来的影响,才停止了这个古代的杀婴习俗,一直到今日又因着普遍地实施堕胎,才使得这种野蛮行为再度恢复。

  单单为了性别歧视而杀害掉女婴的,并不只发生在古代。当传教士或欧洲的探险家去到福音尚未影响到的地方时,他们发现了类似的骇人习俗——特别是以女婴做为目标的习俗。例如,十九世纪时有两位挪威籍女传教士苏菲罗伊特和安娜雅科布松(Sofie Reuter and Anna Jakobsen)即发现当时的中国社会中,残杀女婴是一极普遍的习俗。她们于l880年的记事中写着:

  一对夫妻若有超过一个或两个女儿,便是特例。如果再生出女孩,就立即将之丢弃。丢弃的方法有很多种:她可能被丢到荒地,做为野狗或野狼的食物;也可能被父亲带去「婴儿塔」弃置,在那儿她会因暴露、饥饿和被鸟掠食而很快的死亡。也有人将小婴孩埋在她们所出生的房间泥土地中。如果屋旁正好有河流经过的,那么小孩就很自然的被丢入其中。

  亚当斯密(Adam Smith)写于 I776 年的《国富论》(The Wealth of Nations)一书中证实了这点。他说道:「在所有的(中国)大城镇中,每晚都有很多的婴儿被丢弃在街道上,或是像小狗一样地被丢进水里淹死。据说这种恐怖的任务执行还是某些人的营生工具呢。」这事就发生在两百年前,在耶稣基督尚未影响中国之前。

  但是就在这两个世纪中,因着积极的宣教行动,女性的生活在许多的国家和上百个种族中,由于福音生根在这些文化中,而大大获得改善。现就举上面提到过的两个勇敢宣教士为例,罗伊特和雅科布松开始每日搜寻遗弃孩子的地点,从死亡边缘救出一些中国的女孩,将之抚养长大,并带领她们进入基督教的信仰。

  另一个是印度的例子。在基督教影响印度之前,作遗孀的只能情愿或不情愿地被焚烧于她们丈夫的葬礼柴堆上——这就是可怕而闻名的陪葬仪式。「陪葬」一字本身的字义即为「好女人」,意指印度人认为能为丈夫殉葬的就是一个好女人。可想而知,这个仪式是多么地震惊到一些来自西方的基督教宣教士。

  不仅如此,杀婴——特别是杀女婴——在伟大的宣教士威廉克理(William Carey)去到印度之前,亦是极普遍的习俗。克理和其它的基督徒当然十分憎恶看到人们将小孩丢进海里。这些古世代的仪式——陪葬与杀婴,最后终于在十九世纪初被全面停止,而这完全是透过宣教士向英国当局积极游说的结果。可悲的是,基督教的影响力在今日的印度中已越来越小,我们可以见到为数极多的性别歧视之行为死灰复燃。选择性的堕胎——特别是杀害那些尚未出生的女婴——正全面被广泛的施行出来,这手术令最热心倡导男女平等者倍感焦急。而这在全远东;区都普遍地实施着。

  印度尚有「小寡妇」等这类习俗,一当这样的女孩长大后就送入庙中做为庙妓。在二十世纪,Dohnavur团契(编注:Dohnaver团契正式成立于 1927 年印度南部的Dohnavur,为救援收养受害之幼童。)的宣教士贾艾梅姊妹与这习俗对抗,带领了许多女孩脱离这种景况,并将之带入基督教的团体。在上一个世纪中,司布真曾经提到有一位印度女人对一位宣教士说:「你们的圣经一定是女人写的。」「为什么?」对方问道,「因为它说了许多对女人非常仁慈的事,我们印度的学者从不提到我们,只会责备我们。」

  在基督教进入之前,非洲也有类似的陪葬习俗。当一族的酋长死后,妻妾必须都要被杀同葬。这种习俗也是在基督教深入这块大陆之后便终止了。

  在基督福音未深入的地球之其它地区,女人生命的价值仍然是低廉的。我曾亲眼在中东地区看见一个事实,有四个男人在下棋,而另一边则有个男人,可能是个较下阶层的人,和两只套上犁的动物一同耕地。其中一只动物很明显地可以看出是一条牛,然而另一只动物是什么,我却无法判断,一直到它们同时转动方向,我才看到原来竟是个女人!很可能她是在回廊下棋的男子中之一的妻子,然而待遇差别竟是那么的大。可见在基督未到之前的地区,女人的生命是多么不受尊敬和廉价。基督为女人所做的事是不可思议的,祂将她们提升到极高的地位——高过她们从未想望过的地位。

  讽刺的是,今日拥有女权的人并不将之归功于基督和基督教;反倒说这个教义在压迫女性。实际上,基督教已大大提升了女性的地位。如果基督未曾来过,如果葛萝拉(Gloria Steinern,女权运动者)能侥幸活过童年,今天也一定是要被迫戴着面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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