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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我前长老就和你理论理论圣经”-ICLL

(2007-04-13 17:35:10) 下一个
落得慢说我歪曲了圣经,那么好,我前长老就和你理论理论圣经,呵呵
来源: ICLL 于 07-04-13 16:43:04

第一个问题,女人生产是否可以用麻药?

圣经原文和合本:
3:16 又 对 女 人 说 , 我 必 多 多 加 增 你 怀 胎 的 苦 楚 , 你 生 产 儿 女 必 多 受 苦 楚 。 你 必 恋 慕 你 丈 夫 , 你 丈 夫 必 管 辖 你 。

这里耶和华明确说了,女人生孩子的苦楚,是一种惩罚,而且是耶和华亲自加上去的(有可能耶和华以前决定人类可以下蛋,而不用痛苦分娩,呵呵,开个玩笑)。那么,我的问题就来了,既然这是耶和华加给人类女性的分娩痛苦,那么人类擅自使用麻醉品减轻妇女分娩痛苦,是否违反了耶和华的诅咒?


第二个问题,基督徒是否可以接受输血?

圣经原文和合本:

15:28 因 为 圣 灵 和 我 们 , 定 意 不 将 别 的 重 担 放 在 你 们 身 上 。 惟 有 几 件 事 是 不 可 少 的 ,
15:29 就 是 禁 戒 祭 偶 像 的 物 , 和 血 , 并 勒 死 的 牲 畜 , 和 奸 淫 。 这 几 件 你 们 若 能 自 己 禁 戒 不 犯 , 就 好 了 。 愿 你 们 平 安 。

如果看英语,则更明确,这里的血是单独指的。和奸淫,偶像,勒死的畜生并列。基督徒属于必须禁戒的。事实上,目前仍然有一些教派的信徒,拒绝输血。

现在,请落得慢告诉我,我是否歪曲了你的圣经呢?

=====================以下是回应======================

看来ICLL前长老圣经的功课实在是一般般,哈哈,他不说出是来自于哪个教会,还可以为那个教会保留一分脸面。

创世记所记载的原文如下:
创 3:14 耶和华 神对蛇说:“你既作了这事,就必受咒诅,比一切的牲畜野兽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终身吃土。
创 3:15 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为仇;你的后裔和女人的后裔也彼此为仇。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你要伤他的脚跟。”
创 3:16 又对女人说:“我必多多加增你怀胎的苦楚,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
创 3:17 又对亚当说:“你既听从妻子的话,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地必为你的缘故受咒诅:你必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吃的。
创 3:18 地必给你长出荆棘和蒺藜来,你也要吃田间的菜蔬。
创 3:19 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直到你归了土,因为你是从土而出的;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

这是神对女人犯罪的惩罚,对男人的惩罚也是类似的,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但是,因着耶稣基督的降生,败坏了掌死权的魔鬼,因着信,人可以得永生。这是ICLL网友这位前长老一向所不愿意接受的,哈哈,是他的CPU。

随着耶稣降生,受死,复活,因信耶稣基督,神和人的关系得到修复,咒诅也变为祝福。在女人身上,也得到了应验:

提前 2:15 然而,女人若常存信心、爱心,又圣洁自守,就必在生产上得救。

生育原来是用来预备女人得救的!
2:15 “在生产上得救”可以有几个解释:(1)人犯了罪就要接受惩罚,男人要劳苦工作,女人则要受生产之苦;但无论男女,至终都可以因相信并跟从耶稣基督而得救。(2)女人尽了神所安排的责任,就显出她们顺服神并向基督委身,而妻子和母亲的最大任务就是照顾家庭。(3)这里的生产是指耶稣基督的降生,所有人都因他而蒙拯救。(4)在经历了生产的痛苦后,女人可以学习到爱心、信靠、顺服和服事的功课。

好,我们再回到麻药的事情上来。既然妇女可以在生产上得救,因此更健康,更安全的分娩方式,使现代医学上分娩不再是惩罚,而是祝福。但曾经作为医生,ICLL网友比我们更有医学常识,麻药是有副作用的,不可滥用,只可以作为辅助手段。而愿意忍受一时痛苦,作自然生产的妇女,她们更有机会获得更健康的宝宝,对母亲身体的恢复也更好。

对于血的禁忌,我想圣经里是对吃血的禁忌,输血在不在此列,我不确定,当然,圣经当时的医学条件没有可能验血和输血。至于现代医学上,输血作为一种医疗方法,也是有其副作用的,也是有风险的。所以严格来说,现在医院里输入人体的是血液制品,而不是把人血直接输入。至于在中国大陆流行过的“打鸡血”的方法,更是愚昧。

ICLL网友这样理解圣经,我认为有他的局限性,对圣经了解得并不全面。而把圣经当成教条,不明白真义,就为误解误用圣经开了方便之门了。 问题1(来自二四七五网友) “KEEP FROM BLOOD很明显是指远离一切血和血制品,所以耶证一直遵守这条,没什么好辩的。” 回应:(来自wenxueshou网友) 使徒行转15:29提到禁戒血,是否可理解成与血保持距离? 如果是的话,是否连自己身体中的血都该抛掉呢? 显然不是这个意思. 在利未记17章,提到不可吃血,并且18章就是有关淫乱的禁令,所以使徒行转15:29中应该可以理解为不可吃血. 又在约翰福音6:53提到耶稣的肉和血是可吃的,罗马书14章提到不可因吃什么不吃什么让兄弟跌倒.所以,就是否输血违反圣经这个问题看,输血与不输血都应该是不违反的. ==================== 补充一点,现代医学上输血作为抢救病人生命的一种有效手段,广泛被采用,而非常多的现代医院是教会资助,大量医生是基督徒,因此输血作为治疗手段是基督教会允许并支持的。在圣经上说,血代表生命,因此不可吃血是对生命的尊重,是遵守神的诫命。耶证是异端,他们的作为并不代表基督教,他们的教条与圣经相违,不足为训。对于我个人是不吃血,不滥用血制品。 问题2(来自二四七五网友) 既然已经得救,那么诅咒解除,虔诚的女JDT生孩子应该不疼才对啊,为什么她们自然产生孩子还是有阵痛? 我有不少JDT朋友,生孩子都难产! 回应: 得救并不意味着不痛,而是在神的恩典中可以轻看暂时的痛苦,而看重疼痛以后的祝福。难产是千百年来困扰妇女的痛苦,过去女人生孩子被形容就象是过鬼门关一样,能要了人的命,但是现代医学基本上已经处理了绝大部份的难产问题,这个世代的妇女,比起过去的世代在生产上是有福的。 对待难产,我们也可以视为一种苦难,对于基督徒来说,在世上承受的苦难并不比非基督徒少,甚至在某些时代还会因信仰多一份逼迫,问题在于怎样看待苦难。没有信仰的人会失去内心的平安,在一种绝望痛苦中,而基督徒可以倚靠他们对神的信心,在患难中有盼望,在忍耐中得救,即使失去生命,仍然有神的应许,将来承受永生神的国度。基督徒的得救并不仅仅是世上暂时的福乐,而是天上永远的福乐,在地上神所赐的平安和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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