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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零食的乐趣
·菊 子·
我是个懒人。持家无方,放之任之,衣食住行均以“差不多就得了”为标准。去哪里都热情好客,尤好扎堆儿,吾家那饭菜却实在是乏善可陈,下厨房纯属不得已而为之。不过,这十几年粗茶淡饭,倒也将就过来了。
唯一少不得、将就不得的,就是零食。
零食者,非主食也。我的零食,广义地说,包括一杯香茶,一份小吃,和一本好书;狭义的零食呢,便专指那小吃。
茶有讲究,嫁老公后跟他学的,一定要喝当年新采新烘的上等好绿茶,否则宁可不喝茶。水烧开后晾至摄氏85度左右,头水茶最好泼掉,以二水茶为最上品。
零食有三项条件:第一,宜可口,百吃不厌;第二,宜清淡,百吃不腻;第三,宜小巧,百吃不饱。条件看似苛刻,具体下来,不外乎各类小干果、瓜子、梅子之类,以江浙上海一带的各类精装小包美食为最佳,其次是广西的各类应子,还有各地产的话梅,比利时产的带小杏仁的巧克力。
书呢,宜选择介于专业书籍和纯属消遣之间的任何书报杂志。若看电视,须得是那黑白的经典片,或者是Masterpiece Theatre,其中以英国戏剧为最佳。
小时候国穷家穷,那零食也就是少少的几样,糖果,点心,三分钱一根的水果冰棒,五分钱一根的小豆冰棒。妈妈分发零食时,我的眼睛总是虎视眈眈地盯着姐姐那一份,必欲换之而后快。姐姐身体不好,长年吃鱼肝油和钙片,馋煞我也,一日盗得几颗,放入嘴里,腥哉苦哉,不敢恭维。每每羡慕邻居家独生女儿,家里好东西毋须与人分享,长大后才知道,她一来羡慕我家的热闹,二来她从小厌食,只有到我们家和我们抢时才有胃口。
上大学时,好吃的东西多了,自己也有了零花钱了,偏偏又时兴起了减肥。大家随着简·方达跳健美操,吃饭吃零食也互相监督,有时候实在熬不住了,偷偷往嘴里塞上点什么,碰巧同屋回来,眼看着自己的光辉形象,在她无言的谴责中土崩瓦解。
那时候突然有了酸奶,听人说那好吃的酸奶也减肥,于是大家便成群结队地去喝酸奶。那酸奶是盛在一个瓷罐中的,用小勺子舀着吃,又酸又甜又爽口,美国店里许多种Yogurt,试来试去,无一出其右者。那时候,学校那简易棚搭成的小吃部,夜夜灯火通明,来这里喝酸奶的,排的队总要拐好几个弯。
过惯了集体生活,嫁人后,丈夫白天上班,自己一个人在家,颇觉形单影只,和我作伴的,便是那香茶、零食和好书。早上懵里懵懂地听见丈夫走了,自己接着做梦,迷糊到十一点来钟,泡上茶,拿出零食,抄起书来看看,不一会儿日头西斜,就到了准备晚餐的时候了。
如今,有了两个小鬼头,成天追在他们屁股后面捡他们沿路撒下的玩具都来不及,想消消停停地吃零食是不可能的。有时候忙极累极,不免心生怨气,看老公还是那么乐呵呵屁颠颠地,就更觉得自己蓬头垢面黄脸婆。伴妻如伴虎,老公知道这时候鲜花礼品钻戒都无济于事,救驾者必得是一包我心爱的零食。其实那零食也不贵重,也不高雅,也不必刻意寻觅,却每每正中下怀,令河东狮子破涕为笑。
去过的地方,便记得那些地方的风味小吃。一包在手,解去多少旅途寂寞。苏州杭州,无锡镇江,上海南京,记得许多亭台楼阁,湖光塔影,记得更清楚的,却是那些吃不厌吃不腻的小豆豆小果果。
英国人的烹调我实在不敢恭维,他们唯一讲究的是喝茶,那茶是红茶,也不是我的首选,难得的是那陪着茶上来的各式小饼干。老太太们夸张地热情着,端着小盘子让你挑,半个小时的Afternoon Tea,老太太愣准备了十几样小饼干,老头子一边抱怨“I will be the mother”,一边乐滋滋地给你沏上茶,也算是英国生活中一个特有的温馨场景。
以色列是沙漠地带,瓜果蔬菜甘甜味美自不必说,那各类奇珍异果就更诱人了。多去了几回,就迷上了橄榄。那橄榄,可不是美国超市里卖的那罐头糟粕。偌大的一眼望不到头的露天市场上,那橄榄摊也是一眼望不到头,从嫩绿到纯黑之间,各种颜色应有尽有,大的,小的,有核的,无核的,那个美味,你就吃吧,慢慢地一粒一粒地吃着,一直吃到世界和平,天下大同。
德国奥地利,我最中意的,除了各种冰激淋,就是那些叫不出名的小点心。有一次在萨尔茨堡参加一次宴会,那小点心是专门从维也纳送来的,每一只不过拇指大小,美轮美奂,我拿起那些小巧可爱的尤物,自己都觉得是在暴殄天物,默默念一声阿弥陀佛,才敢把它吃了。
我为人大而化之,凡事随缘,最怕精益求精,也害怕各种养生之道。好在市面上流行的各类营养学只谈正餐,不谈零食,所以我可以大快朵饴而不觉犯罪。
谢天谢地,现在也不象少年时代那样喝口水都担心长胖,也没有到时时要关注血脂、血压、胆固醇、高血压、低血糖的年龄,传宗接代的任务也完成了,所以这臭皮囊还可以尽情地糟蹋一下。怡然自得地消磨时光的同时,也有一种不信邪,不听劝,偏要爱吃什么就吃什么的叛逆的快感和自由。
一日三餐,是理智,弃之,人生将过于凌乱;
餐间零食,则是感情,弃之,人生将过于冷酷。
(转贴须经作者同意)
先生特别反对我吃零食,原因有三:
1. 对胃不好
2.对牙不好
3.一年下来,自己居然发现在零食上头花费近万
从此, 我便改了.
回国半年,
偶然买了采芝斋的青梅,不复从前的滋味
原来,
青梅未变
变的是我
谢谢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