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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每天有大把时间在街上闲逛。我不是一个很有想象力的人,所以逛来逛去也就那么几个地方。旧金山湾边的码头还是安安静静,像功成身退的老兵,悠悠地坐在那里晒太阳;一号码头旁边栈桥上的路灯换过了,栏杆好像也漆了一下,漆成一种很好看的绿颜色,我喜欢;渔人码头永远人挤人,那个卖海盐的地方现在换成了一个贝壳手工艺品的摊子;那家巧克力商店关门了。也难怪,东西卖那么贵,不关才怪。我去了一次魔鬼岛,自己去的;以后我应该习惯一个人去玩。有一次,我突然发现自己站在北滩一个僻静的坡,那里,隔着生满绿色常春藤和紫红色三角梅的矮围墙,远远可以望见碧蓝的旧金山湾和白色灯塔。我望着望着,生起一个奇怪的念头:犯罪心理学说罪犯事后往往会一再返回作案现场,那么,他有没有回来过这里?我们曾经在这里一起谋杀了一段爱情,将之毁尸灭迹,现在我回来了,那我的同谋呢?郑滢曾经评价我越变越“感性” 了,她嘴里的“感性” 基本上等同于“神经” 。有人说,旧金山这个城市不宜久留,它会让人变得多愁善感,消磨意志,或许是真的吧,这里山太绿,水太青,风景太美,回忆太多。所以,离开这里,对我有好处;我不能多愁善感,我要意志坚强。在觉得把所有该去的地方都走遍之后,我脑门上突然亮起一个灯泡,还有一个地方没去。那个地方,怎么能不去看看呢?我从现代艺术宫后门出发,过马路,向右拐,绕过游艇俱乐部,一直走到防波堤的尽头,我终於看见了 -- 浪管风琴。网上说,这几年来,由於经费问题,这些其貌不扬的管子没有专人照顾,连它们,也被抛弃了。我沿着石阶走下去,坐到一个管子旁边,管子上结了一层蜘蛛网,我把它抹掉,然后把耳朵凑上去,里面隐隐约约传来水声,却听不见其它的。於是我换一个,再换一个;其实我知道,浪管风琴效果最好是在清晨五点钟潮汐来临的时候,黄昏往往听不见什么;但还是换一个,再换一个,一直换到最后一个,水声中缓缓传来一阵模糊而温柔的旋律,像一只小小的手把音符送进我的耳朵。我仔细地听了很久,终於听明白了,它是在唱歌呢,唱的是一支离别的歌;它今天专门加了个班为我唱这首歌,是代表这个倚山傍海的城市,代表这里的一千多个日子在跟我说再见。我的眼睛里慢慢地盈起水光:难怪上次我没找到,它是不希望我见到它在风雨里哭泣的样子。这就是旧金山的告别,不是在乌云和阴霾中哭哭啼啼,而是在晚风斜阳里,轻轻地、温柔地唱一支歌,在泪光中微笑,好像在说“一路走好”。唉,这个倔强而又深情得叫人欲语还休的城市,你叫我,你叫我说你什么好呢?蒋宜嘉和他太太给我饯行,告诉我他上个星期去洛杉矶开会,见到了杜政平。他又结婚了,娶的是一个同学。我说,“很好。”“连他都走在你前头,” 蒋宜嘉摇摇头,“以后去了达拉斯,就更难了… 唉,真要不行,我看你也可以考虑找个美国人。” 他太太热心附议“美国男人其实也有不错的”,口气好像美国男人低了一档,而且有一个排在那里等我挑,这不知算不算一种逆向歧视。我把达拉斯的好处重播一遍,免得他们没完没了地可怜我,然后岔开话题,问候四点半肚子里那个名字在两年多前就已经起好的小蒋。蒋宜嘉立刻起劲,再三强调他儿子踢起他老婆肚子如何有节奏感,“我儿子,乐感能差吗?” 他得意洋洋。讲到这里,他突然想起什么,“张信哲出新歌了。你知道吗?”2004年9月10日,张信哲在沉寂歌坛几年后出新专辑,名为“下一个永远”。他接受访问时表示不会改变路线,继续唱情歌。“现在的人爱听情歌吗?” 蒋宜嘉有点怀疑。“当然,他们推出之前,肯定作过市场调查。” 我说。我心里想的是,情歌是关于爱情的歌,只要还有人相信爱情,就会有人爱听。比如我。我就相信爱情。我去网上找来这首歌听,歌词写得很有意思,说是恋人分手,希望能够从此相忘,“有天偶然再遇见,我们都各自拥抱下一个永远”。怎么搞的?永远就是永远,本身没有尽头,哪来的下一个?口口声声念着下一个永远的人,恰恰就是放不开这一个永远。自欺欺人。只剩下最后几天了,我把家当和汽车都运去达拉斯,把最后几样行李小心翼翼地装进那个银灰色的手提箱。有一位作家写过,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古玩铺,而收藏家,都是孤独的。我的“古玩铺” 里东西不多,有一件洗得干干净净的浅蓝色衬衫,一块银灰色表面的男式手表,和一个形状活像套鞋的花盆。我把那棵非洲紫罗兰送给了同事,她把它移植在房子后面的花园里。我这个同事喜欢也善於摆弄花花草草,把非洲紫罗兰送给她,我很放心。那个同事建议我利用剩下的几天去度假,我问她可以去哪里,她耸耸肩膀,“找个你以后不大有机会去的地方啊,比如说夏威夷。”“一个人去夏威夷?”“那么西雅图?”我笑着摇摇头,心里想到了东部的某个地方 -- 从来没去过,以后估计也不会有机会去。第二天晚上,我又想起那只套鞋花盆,把它从箱子里拿出来端详,淡蓝的底,鞋帮上还画了两朵兰花,很漂亮。看着看着,一个念头突然划过脑海,为什么不去试穿它一下呢?我坐在地板上,脱掉鞋袜,把左脚伸进花盆,越伸越进,脚尖触到了鞋尖,脚跟碰着鞋跟,凉凉的;我吸了一口气,把右脚也往里伸 -- 曾经在哪里看见过,说人的右脚比左脚要稍微大一点,慢慢的,我的右脚居然也放进了那个花盆。我把两腿伸直,看着那个稳稳当当地套在我脚上的花盆,发了好一会儿呆后,突然泪如雨下。程明浩是对的 -- 他买这个花盆的时候猜我说不定可以拿来当鞋穿,现在我果然穿得下!我想起那一次,他去新墨西哥,把这件事告诉我,我怀疑地看着他“你叫我拿一个花盆当鞋穿”,他看看我的脚、抓抓头发说“看起来你的脚比它稍微大一点,估计穿不下” ;还有那次,我在他的办公室,把一只脚放在花盆旁边比着玩,他说“恐怕还是小了一点”,我说“嗯,好像就差那么一点点” 。然而,如果我真的脱了鞋袜穿进去,就会发现,它其实却是正正好好的呀,从前,我们为什么,为什么都不相信呢?为什么没有尝试过,就急着否定了呢???我看了看手表,九点四十分,东部时间应该是十二点四十分了。我想了想,立刻打开电脑,去订能找到的最早一班去新泽西的机票。我一面颤着手指输入信用卡信息,一面仿佛有个严厉的声音在敲打着我的头脑:关璐啊关璐,你有胆子写出二十万字的垃圾来让不相干的人把你从内到外再从外到内骂个淋漓尽致,怎么就没有勇气去找他、告诉他你已经离婚了你以前错了你还在乎他你很想念他你希望他能原谅你所以请他想骂就骂,你,你还爱他呢?!我的心里突然明亮了:四年前那个清冷的冬天,程明浩因为看见这个花盆,立即开了十几个小时的车去找我,他怕一旦去晚,我“就被别人追掉了”;现在花盆在我手上,轮到我还这份情,我要去找他,免得为时太晚,他被别人抢掉。我不要恶梦成真,若干年之后再碰见他,他微笑着向我介绍身边的女人“这是我太太” ;我要站在他身边,让他对人家微笑着说这是我太太,或者老婆,或者妻子,或者内人… “贱内”就实在太难听了,不许那么叫,前面四种应该已经够用了吧… 什么可爱温柔贤惠,我就算不够,总可以学吧,学着学着,不就变成真的了?有什么了不起的。凌晨三点四十分,一架飞机从旧金山起飞。我拉开舷窗,黑沉沉的玻璃映出我发亮的眼睛和嘴角的微笑。我发觉自己的笑果然很神气,“一笑露出一排牙齿” ,心里很受鼓舞。我要站在他面前,不管三七二十一,问他“你还要不要我” ,假如他说“要”,我就会立刻高兴得跳起来抱住他的脖子,像史努比那样耳朵拧成麻花。阿弥陀佛,但愿他现在没有别的女人,但愿他心里还有我,但愿他说“要” ,不对,美国好像归上帝管,无所谓,你们哪个有空就来管一下吧,到时候,我一样给红包,好了吧?来美国的时候,我隐隐约约觉得在这个异国他乡的某个角落里会有我想要的幸福,现在,我已经知道那个角落在哪里了。对了,那个城市叫什么来着,新布朗斯维克... 唉,什么名字。(未完待续)
其实我觉得现在应该是结尾了。关路是一个我很喜欢的人物。她敏感,用情很深。爱的很执着,很挑剔。她有自己对幸福的理解。这不是一个悲惨的结局,而是一个女孩成长的心路历程。
在爱情上,男人是没法和女人比,男人除了女人,还有野心。女人有了爱情,那就是她的全部。
一个很感动的故事。
看来她还是要去找程,成还是不成,都不是一个好的结局(个人感觉),反而显的有点落入俗套。
就让她把这份爱放到记忆里去。
摆脱,别写了。
我一直看这个故事,几乎成了每天必做的事。看着一个一心找爱的人等不到一份属于她的归宿,心痛得不行。如果可以,给她一点幸福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