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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雨: 我所认识的同性恋

(2004-07-03 15:59:16) 下一个
我所认识的同性恋 ----枫雨 来美国后的第一个感恩节,应朋友邀请来到堪萨斯州的一个农场。主人是一个三十来岁的妇人,叫兰达(Ronda)。她穿着牛仔衣裤,皮肤黝黑,说话粗声粗气,象个男人。我以为这是在农场干活的结果。她很热情地和朋友打招呼。见到我,问我叫什么名字。我说叫我珍吧,她说你的真名字叫什么呢?我告诉她,她努力学习了半天,后来我才知道美国人为了表示友好和尊敬,才会叫你的真名字。可是我的中文名字实在拗口,实在难为她了。最后她说,我还是叫你珍妮吧! 这是一个晴朗的早晨,我几乎忘记了美国中部的雪。眼前是狗吠鸡啼。放眼是开阔的牧场,远处是山坡和马群。兰达很友好。她说她还有一个房车。她父母在世时,曾有400多英亩的土地,后来卖掉了许多。她自己是注册护士,所以并不种地,因此牧场就荒芜了。但她还有三匹马。朋友嚷嚷着要骑马。兰达先很娴熟地骑马溜达了一圈。然后让朋友骑。轮到我时,她把我扶上一匹高头大马,说,这匹是最温顺的。然后她牵着马缰绳,告诉我骑马的要领。她说你不能让马感觉出来你是个新手,不然他会欺负你。你要用力蹬住马镫,要马跑的时候要夹紧马肚,不要使劲拽马缰绳,要有松有驰……她一边说,一边把住我的脚,让我能够踩紧。然后她抚摸了一下马头,好像在跟马说话,就松开了缰绳。马轻轻跑起来了。她在后面不停地嘱咐我,要快就夹紧马肚子。我开始不敢,后来渐渐熟练了,就试着夹紧,果然,马小跑起来,在牧场上轻驰,我很兴奋,过了回大侠的瘾。 一天客人不断。来的人都带来一个点心之类,大家坐着闲谈,也不用主人招待,自己想吃就吃,想喝就喝,聊够了就走,走的时候每个人都拥抱告别。我们从上午就开始做饭,朋友和我帮助兰达做沙拉拼盘,但那个巨大的火鸡烤到下午才好,因为它实在太大了。 来的客人真是形形色色,让刚来美国不久的我大开眼界。主人兰达有两个孩子,没有丈夫。客人中有一个Native American,长得很漂亮,有个女儿,然而她和丈夫分居,和另一个男人住在一起,又生了一个男孩。和她谈话,她没有什么历史归属感,我觉得一个人没有历史,未免有点悲哀。还有一个客人叫朱迪的,她有两个不同父亲的女儿,但她已经离婚。带我来的朋友是个单亲妈妈,有个两岁的女儿。我忽然发现这里只有我一个人是有丈夫的,不禁觉得很滑稽。 朋友告诉我兰达是一个同性恋。可同性恋怎么会有孩子呢?她的女朋友是怎样一个人呢? 晚上来了一个女客叫莫丽丝,我猜到她就是兰达的女朋友了。果然不错!莫丽丝丈夫死了,有一个五岁的男孩。而兰达有一个十六岁的男孩,还有一个十二岁,是和另外一个男人生的。 兰达发现自己是同性恋的时候很惶恐,她自己也不想如此,她曾试着和一个男人结婚,生了一个孩子,可是她发现自己无法和丈夫生活,一年后就分手了。她的第二个孩子是被强暴后怀孕生的。我才明白,有些女同性恋之所以有孩子,是这个原因。可到底什么原因导致兰达成为同性恋呢?也许和她的童年有关,因为她有五个哥哥,她从小就是和哥哥们在牧场上摸爬滚打,练就了健壮的体格和豪放的性格。可这就会使人成为后天的同性恋吗?不得而知。现在,兰达和她的女伴莫丽丝相处的很好。两个人卿卿我我,象一对热恋中的情侣。朋友们友好地开她俩的玩笑,她俩也不在乎,仍然依偎在一起。看着她们幸福的样子,怎么也和以前听来的那些污七八糟的同性恋事件联系不起来。一点也不让人觉得反感,而是觉得很自然般配。正像这简单却纯朴的农场一样,透着一种不含杂念的气息。 在中国,有许多夫妻虽然生活在一起,可是只不过“搭帮过日子”罢了,很多是为了孩子才同在一个屋檐下。而美国则不同,校园里我认识的几对感情很好的教授夫妻,互相很有默契,也都自豪地谈起孩子。可仔细一听,才明白他们的孩子都是各自的。也就是说,他们都是离异后又重新组成的家庭。但他们都不忌讳各自从前的孩子,相互之间的坦诚和恩爱溢于言表。让我即感慨又羡慕。 爱的定义到底是什么?是为爱牺牲,还是享受?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也许会有不同的解释。但我想,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希望爱,永不败落。 200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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