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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墙: 橄榄球队里的中国孩子

(2004-04-03 19:14:37) 下一个
橄榄球队里的中国孩子 红墙 《成长在美国天空下》的系列报告才写到第三篇,有些读者就来给我抱怨,你怎么只写那些优秀的不能再优秀的孩子?难道只有他们,那些又有领导才能,又有特殊才艺,又是全A学生最后成功被名校录取,才是成长在美国的天空下吗? 当然不是。就算中国孩子一般比较出色,但毕竟没有出色到个个上名牌大学的地步,而且也不一定非是全A学生。我的信箱里便躺着一位妈妈的来信,她说:我想写写我的不典型的中国儿子。 我很赞成。我自己正在偷偷摸摸地写一本《看清你的儿子他的妈》的书,把青少年的儿子和我走过的一段人生路记录下来。别人看孩子是一个角度,妈妈看自己的孩子一定是另外一个角度。果然,不几天,Scott的妈妈就传真给我,手写的稿子,有六七页长!好家伙,敢情妈妈天生就是写手。与Scott的妈妈聊天,再一次深深感到,母性真是天下共性,一谈到孩子,妈妈之间的话题就长了去了,想打住都难。 Scott的妈妈说Scott作为华裔孩子不太典型,其中之一,Scott在学校里跟美国孩子玩的时间比较多。他的朋友大多数是美国人而不是华裔。其中之二,Scott对全A多少有点不屑一顾,跟妈妈争起来,会大嚷:what are those As good for? 其中之三,便是Scott对橄榄球的喜爱。一跑到绿茵场上,Scott 就成了拼命三郎,把每一份青春的热量都贡献出来了! 也许在这个角度上说,Scott是不够典型,Scott没去打网球,乒乓球什么的,也没有去踢足球。而是站在人高马大的那帮美国孩子之间,那一张亚裔的平面孔黄皮肤黑眼睛在巨大的橄榄球场上有点耀眼夺目。不过,想来也不是特别意外,Scott对运动的喜爱,多少来自遗传。想当年,Shwan的爸爸妈妈都是叱咤运动场的健将,其中的一位差点进了国家队,可见水平不是一般。不象我,也号称是运动爱好者,其实连大学校队也没有久呆过。和许多华人留学生的家庭一样,Scott也是自小就跟着爸爸妈妈“走南闯北”的,先是在加拿大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然后再辗转到美国来。不过,因为种种原因,Scott居住的地方,尤其在加拿大的时候,邻居中中国人比较少,Scott习惯了与其他族裔打交道,搬到新州来,Scott自然而然地与美国同学交往更多些。 这其实是我常常感叹的事情。孩子走过的路是有一定轨迹的,你回头看去,总能找到一点二点的蛛丝马迹。。。今天我们的孩子为什么走到这里来。对于Scott来说,他更倾向美国学生的一些观念其实与他小时候的生活圈子有些关系。 几个华裔孩子在一起议论,说身为中国孩子压力太大。人家美国高中生要是SAT得了满分,朋友之间差不多要轰动,老师和家长也恨不得热烈鼓掌以资鼓励。中国孩子呢,好像得满分是应该的,不得满分就是有毛病了。叹叹复叹叹,尽管儿子给我转述的时候,我坚定地反驳说:太夸张了!并不是这样的。不过我心里也十分理解孩子们的意思,同情他们作为中国孩子肩负的沉重的中国父母期望。 Scott对成绩并不是那么那么看重。。。其实并不是完全不看重。。。这中间可能就是父母与孩子之间“互相妥协”的结果。诚然,生活并不是全A就可以完美了的,但对于学生,标志着你有能力学好并且真正学好的就是学校的成绩了吧?父母当然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在成绩上显示出他的智力水平来。 不过,孩子的想法可能会不同,他觉得成绩只是一方面的能力表现而已,还有许许多多的方面可能表现自我啊,比如说橄榄球场。于是Scott的高中成绩中有许多的B,剩下的才是A。。。毕竟Scott花了许多时间在他喜爱的橄榄球运动上面。 很有意思,当爸爸妈妈督促Scott学习时,Scott可能不情不愿,磨磨蹭蹭。但对于橄榄球教练的“强迫”训练,Scott却体会到那是对他的厚爱,他理解的其实是中国的一句老话: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骂是不爱。Scott的爸爸妈妈急了:你能理解你的教练,为什么不能理解我们呢?我们要是这么“打骂”你,你能否接受? Scott很痛快,不能。 新州的教育在全美排名第四(第一被麻省夺取)。虽说第四,还是名列前茅。Scott所在的西温莎市又是新州排名比较向前的高中。以Scott对学业的诚实态度,Scott的年级排名到不了前几名。但Scott在学校里的却是典型的popular student,拿同学的话说,很酷。瞧瞧吧,成绩不是最好(最好的基本上被划分为nerds, 一般不受欢迎),但很聪明(他的法语十分优秀,暑假被推荐到普林斯顿大学去进修),尤其是学校橄榄球队的队员。。。好棒!你以为你想去就可以去球队是不?没那么容易啦!进了球队还要技术比较好才能站住脚。一到比赛,全场的人都看着哪,只是一个花架子可不行。而且的而且,最酷的是,Scott染了头发,把黑黑的染成金黄色的,同学们觉得很亲近---并不是因为头发的颜色,而是染发的这一行动。 Peer pressure,同学压力,大家流行染发。 Scott的爸爸妈妈在一边看着,对于这个十二年级已经被罗格斯大学全额奖学金录取却偏偏想去最西边的加州或者北面的密执根读书的儿子,也摇头也点头。十八岁的儿子很有主见,很有个性,不人云亦云,尤其不愿跟在父母身后做小绵羊,虽然有些小地方不太尽父母心意,但孩子也不是一个大刺猬。儿子不太看重书本成绩,与人打交道的本领却比较强,没准以后在这方面有些出息。 应该说是一种顺利成长。 很多的时候,孩子的个性形成了,父母在一边能做的事情也不是太多。多一些的理解和宽容很重要。毕竟孩子有自己的人生道路,不是我们的克隆。这是Scott的妈妈和我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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