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鹏:精英、民粹与中国未来
编者按:这是杨鹏先生2007年6月9日下午在北京大学软实力研究生班上的讲座整理稿。
改革三十年,真是乾坤倒转,有人喜欢有人愁苦。展望未来,有人乐观有人悲观,有人安心有人紧张。谁都知道要有大变局,但又不知会如何变,对未来的不确定的紧张和阴影,弥漫在社会中。学术界今天的争论,不是吃多了撑的没事干,不是纯粹无聊的斗嘴取乐,而是一种价值战争,是争夺话语权、争夺人心、争夺未来塑造权的价值战争。
几十年的不争论,使人们对“主义”这些概念已有些烦了,觉得空洞无物。而且,在座的多为商界人士,大家对理论界和媒体争论的这些理论问题,也往往不感兴趣。我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风起于青萍之末”,社会的大变动,往往首先是从学者的争论氛围开始的。从校园、学术讲坛、理论研讨会上吹出的风,与一定的社会大气候相契合的时候,就会演化成不可阻挡的社会风潮,将社会各阶层各种不同的人都席卷进去。当李大钊与陈独秀等学者在北大宣传马克思主义的时候,当时的商人谁会关心这些空洞的东西呢?当时谁会料想到他们吹出的风会产生后来这么大的影响呢?当时实业救国的商人们,谁会料到后来他们的家产会全部被剥夺充公呢?在来的路上,我看到一些楼房上的房地产广告被撒除了,光秃秃不好看,一打听,才知道政府有令,今后不准在街面上做高端房地产广告了,说是刺激老百姓,让老百姓看了不舒服。你们觉得好笑吗?这都是舆论给闹的。我们都生活在社会中,社会思想风气的变化迟早转化为现实的力量,不要小看理论的争论和舆情的变化。山雨欲来风满楼,理论和与舆论就是风,政治就是风吹来的山雨。
按会议组织者的安排,我今天到这儿,是来与大家交流关于“原罪”问题的看法。几个月前,我在与几位左翼朋友争论后,把讲话整理出来发表了,叫做《乌有之乡谈乌有之罪》,引来不少争论。针对一些左翼朋友的批判,我回了一篇题为《左派自己要争气》的文章,又引来一些批判。今天再讲“原罪”问题,我不想重复过去一段时间已经有过的观点,我今天想换一个角度,这个角度,不再就“原罪”本身进行分析,而是分析“原罪”讨论这种现象本身,分析“原罪”讨论交锋的双方是什么特点,研究一下为什么有人要将原罪讨论之火煽起来,为什么有人认为应当终止这场争论。也就是说,我们从“原罪”讨论的战场中抽离出来,跳出身来,从外面,从上面来看看这个意识形态的战场,看看大家围绕什么在斗法,是谁跟谁在斗法,看看大家使用了什么样的法术。
为了看清这个原罪争论的战场,我们先离开“原罪”这个概念本身,先讲一讲“民粹主义”与“精英主义”这两个极端的对立面。把原罪讨论放在“民粹主义”和“精英主义”之间来看,原罪争论之事不言自明。我感到,弄清了历史上的“民粹主义”与“精英主义”及其在今天的表现,我们对当前的原罪争论就会有一种更为透彻的认识。民粹主义与精英主义,是两个对立的极端,而今天中国关于原罪的讨论,各种不同的观点和情绪,其实多少都徘徊在民粹主义与精英主义之间。
半魔半神的民粹主义
近年来,“民粹主义”一词常常出现在学术界的争论中,常常出现在媒体上。台湾国民党连战也说,要民主主义,不要民粹主义,指责民进党是民粹主义。什么是民粹主义呢?学术界关于民粹主义,有各种不同的定义,我们不用去重复学术界那些定义,我们来看一看今天中国的媒体中所用到的“民粹主义”这个概念。
举个例子,最近的重庆钉子户事件,想来大家都多少听说,媒体几乎一边倒站在钉子户一边。法学家江平站出来说,既然法院已经裁决了,就应当执行,以保障法律的权威。这话一出来,不仅受到许多网民的抨击,也被许多江平自己的学界朋友批评。江平回应说:“我只坐在法律一边。”他的意思是,我不坐在强势群体一边,也不坐在弱势群体一边,法律的原则应当是超越性的、普遍性的、中立的。网民又骂他,质问“江平坐在法律一边,法律坐在谁那边?”江平在回应媒体时说:“强势群体错了,强势不对;弱势群体不对了,也是弱势不对。法律不能说任何情况下都保护弱势群体,这要看弱势一方对不对。如果只笼统问一句你是强势还是弱势的,如果我是弱势你就得什么情况都要保护我,这就麻烦了,这就是典型的民粹主义语言,典型的民粹主义思想。我们究竟要民本主义,还是要民粹主义?”这里,江平用到了民粹主义这个概念,江平所用民粹主义这个概念的意思就是:如果我弱势你得什么情况都要保护我。民粹主义,就是一切按弱势群体的要求来办。
我们可以总结一下民粹主义的一些原则。
民粹主义第一原则:江平是法学家,他是从法律角度来看待民粹主义的,也许他认为,民粹主义在法律上的表现,就是认为弱势者应得到法律更好的照顾,法律的天平应当向弱势者倾斜,而江平并不认同这样的民粹主义法学观,他认为法律应超越于贫富之上,贫富在法律面前应当平等。当然,反对江平的人并不这样看,他们认为首先是中国社会不公平,法律本身就是由强势群体制定并向强势群体倾斜的,法律本身就不公正。江平说要尊重法律,就等于是优先保护强势者。按批评江平的人的标准,法律不公正,不能用法律来裁决,那要依靠什么呢?从这些批判性文章来看,许多人认为要依靠正义的道德,依靠基本的良知,依靠公众舆论的指引。正义在道德良知之中,不在法律制度之中,裁决社会矛盾,要以道德良知为标准。道德良心判断,高于法律判决。大家注意,这是民粹主义的第一原则,正义在道德良知之中。
民粹主义第二原则:除了这第一原则之外,民粹主义还有第二个原则,这就是道德良知在普通民众之中,甚至只在普通民众之中。愈是社会底层,愈有道德良知。社会是分层的,而道德良知是有重量的,自然下沉,沉积在底层的社会人群之中。越往上层走,道德良知愈是稀薄。这第一原则与第二原则相结合,就有一个推论:道德在底层大众中,底层大众的裁决就是正义。要想成为有道德和正义感的人,就得到民众之中去,尤其是到最底层最苦难的民众之中去。
民粹主义第三原则:但是,底层大众是分散的,没有组织,怎么办呢?那些有道德良知的知识分子和政治圣徒得到民众中去,去动员和组织,将民众组织成一个整体,来摧毁或改造这个不公正的世界。走向底层大众,与底层大众相结合,政治圣人与底层大众形成合力,这就形成民粹主义的第三个原则。政治圣人与底层大众结合起来了,形成合力了,如何去改造世界呢?这就是以众暴寡。反正底层总是多数人,上层总是少数人,底层的优势就是人数,要发挥出多数优势,以众暴寡。
民粹主义第四原则:这就形成民粹主义的第四个原则,多数人的暴力反抗原则。只要是多数人做的事,那怕是杀人放火之事,都一定是出于正义的动机。近年来,吴敬琏、江平、茅于轼等学界泰斗,都不同程度享受了被网民“以众暴寡”的滋味。好汉难敌四手,单个网民一篇批判性的文章,远远比不上这些知名学者文章的影响力。但几十上百个网民一起上来围攻,声势就不同了。坚信只要是多数人多数意见,就一定正义。群众运动,总是代表着正义的方向。当年共产革命如此,当年法西斯也如此。我在此重新总结一下民粹主义的这四大原则:道德良知,底层大众,政治圣人与底层大众相结合,多数暴力反抗。民粹主义的英文词,好像是popularism,意思是民众主义,但中国的翻译很传神,叫“民粹主义”。“粹”就是“纯粹”、就是“精华”,顾名思义,“民粹主义”就是那种“唯有民众才是纯粹的,才是社会精华”的主义。它是反精英的,它认为精英的道德不纯粹,精英不是社会精华。
我这样来总结民粹主义,也许学界会有不同的看法。有不同看法没关系,这只是我自己理解的民粹主义,而且我认为大体反映了民粹主义的一些基本特征。说到这,想来大家已经得出了结论,这不就是早期共产党吗?对了,一点不错。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体系,也可以视为民粹主义情绪的一种表现。当年共产革命的重要基础,就是民粹主义。要让底层民众跟着自己干,首先得把他们捧上天,“不要说我们一无所有,我们要做天下的主人”。毛泽东不仅在道德上蔑视社会上层,“粪土当年万户侯”,他甚至认为知识愈多愈反对,人类的伟大发明和创造都来非知识界人士。他还说,杀猪比读书难,猪会跑,书不会跑。会杀猪的劳动群众把知识分子聪明能干多了。建国后,把资本家变成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把知识分子赶到工厂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这是民粹主义的实践。
作为一个相对系统的理论,民粹主义形成于十九世纪的俄国。别尔嘉耶夫曾指出:“民粹主义是俄罗斯的特殊现象……赫尔岑、陀思妥耶夫斯基和70年代的革命者都是民粹主义者。把人民看作真理的支柱,这种信念一直是民粹主义的基础”。“全部的俄国民粹主义都起源于怜悯与同情。在70年代,忏悔的贵族放弃了自己的特权,走到人民中间,为他们服务,并与他们汇合在一起。”许许多多的伟大人物,自觉或不自觉地为民粹主义思潮的形成做出了贡献。民粹主义思潮最初起于文学家,如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赫尔岑。他们对底层民众充满怜悯与同情,他们描写到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罪犯和穷人的苦难,同时描写这些苦难中人身上的伟大情怀和高尚品德。在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说里,杀人犯、妓女、小偷以正面形象出现了,他们的痛苦、忏悔、良心等呈现在读者面前。民粹主义风格的文学作品中,社会上层表面光鲜,实质道德败坏、虚伪冷漠、腐败透顶,社会下层表面污秽,实质品德高尚、宽容人道、富于信仰与牺牲精神。社会就是地狱,有权有势者就是魔鬼,真理、信仰与最穷苦人的同在。拯救社会,不靠那些上层的坏东西,而靠民众的觉醒与反抗,靠将底层道德上升为国家道德。这是一个持续近百年的思想运动,也可以称为穷苦人形象塑造运动,底层逐渐被神圣化,笼统的“人民”这个概念逐渐被推上了神坛,成了真神,“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历史的真正动力”,与人民对立的社会精英阶层就成了魔鬼。社会进步,就成了人民推翻精英统治的进步。
俄国革命一声炮响,不仅送来马克思主义,更送来了根基深厚的俄国民粹主义。“高贵者最卑贱,卑贱者最高贵”,“人民万岁”、“到人民中间生根开花”、“上山下乡接受贫下中农教育”、“知识分子是臭老九”。除了俄国民粹主义的影响外,民粹主义在中国迅速成长起来,也与中国传统文化因素有关。大家知道,中国传统文化是由儒、释、道三家构成的,儒家是等级文化,而道家和佛家都有浓厚的反等级的民粹主义色彩。佛、道皆讲平等。佛教禅宗说“人人皆佛”,这就拉平了平民与精英的距离。老子称当时的社会权贵阶层就是强盗头子,“服文采,佩利剑,财贷有余,是谓盗夸,非道也哉!”道家庄子说:“圣不人死,大盗不止。”那些所谓的上层圣人不死光,大强盗横行的现象就不会终止。圣人就是大强盗。
中国文学界有民粹主义吗?过去毛泽东时代的文学,可以说都是民粹主义的。今天中国的文学,民粹主义色彩的也不少。我推荐一篇小说,叫做《霓虹》,作者是曹征路,发表在去年《当代》杂志上。它描写妓女的生活。一位叫倪红梅的绢纺厂工人,曾任过小组长、团支书、得过先进生产者荣誉,国企业改制下岗后,没有出路,为养活生病的母亲和供孩子上学,当了妓女。小说描写了倪红梅心底的苦难及她对世界的观察感受,写得很好,里面有这样的句子:“我们出卖的是肉体,不是灵魂,那些上等人不如我们,别看他们又有思想又有理论。”里面描写的上等人,全是混蛋和强盗,底层人是善良的人。里面描写到因有一位妓女朋友被客人欺负,倪红梅组织了维权行动,得到了越来工厂工友的支持,“热泪就像被憋得太久,是那么突然地往外一喷!这就像猛然走进一部老电影里,我们迎着高压水龙,迎着让人窒息的无可诉说的悲痛,还有像鞭子一样抽下来的暴风雨,劳苦人拉起了手,唱起了歌。这是孤雁追上了队伍,是溺水者看见了海岸线。”妓女维权成功,得到了补偿,“最重要的是,我们做了一个人,有尊严的那种人。”这小说很感人,充满了对“下等人”的理解和同情,充满了对“上等人”的蔑视和愤怒,这种风格,正是当年俄罗斯民粹主义文学的风格。这种文学塑造出来的社会心态,就是自称“下等人”的那些人玩命造反的社会心态。
民粹主义是半神半魔的。说它具有半神色彩,因为它是对社会压迫和苦难的感受,是对不公正的腐败的现实的抗争,它将社会底层大众卷入到政治中来,对结束不合理的压迫与剥削,对消除社会的不公具有具大历史作用。在这个意义上,除了民众暴力这条外,我认同民粹主义的许多说法。民粹主义也具有半魔色彩,是因为它解决社会问题的办法是错误的,是有破坏性的,最终是伤害劳苦大众的。它只讲群体统一而忽视个性自由,不明白一切发现发明都基于个人的自由灵感。它视革命道德至高无上,以为可以通过群众的道德运动来改造人性,净化人性,而不顾人性千年不变的事实,不顾社会的法治建设。它崇尚大从的暴力反抗,对和平和秩序是一大威胁。人性会改变吗?如果人性改变,就没有文明延续了,我们就读不懂几千年前的著作了。读读诸子百家和二十四史,你说里面有人性改变的内容吗?人就是人,人性就是人性,我们不能用政治力量来塑造人性,而只能改变管理人性的办法。另外,它追求平等而否定社会合理的多极分化。没有竞争就没有动力,就没有进步,而竞争是要讲输赢成败的,是一定会分出层级来的,所以公平竞争下的社会分化,是社会进步的必然现象。民粹主义更多是激情的、浪漫的、叛逆的、破坏性的力量而不是理性、秩序和建设性的力量,它表现上是激进的,而在骨子里面,它是害怕正常竞争的保守力量。民粹主义的人性道德光彩只在夺权斗争之前闪现,而夺取政权后,人性的贪婪邪恶在极权下会得到更可怕的放大,它的魔性就彰显了出来。民粹主义的制度性倾向,在共产主义运动甚至法西斯运动中曾有过实践,多少应了伟大思想家老子说的“正复为奇,善复为妖”的洞见。
近百年俄国和中国痛苦的政治实践,使无数闪动着道德神圣光环的伟大政治人物走下了神坛。当神圣的道德面具被历史残酷地撕下来,人们才发现,道德并不具有重量,它不会只是下沉到底层,以人民的名义发出的声音,未必就是真理的声音。人性是半神半魔的,底层大众也是半神半魔的,“人民”也一样是半神半魔的,那些将“为人民服务”天天挂在嘴上的政治圣人们,一样是半神半魔的。神化或妖魔化精英,神化或妖魔化民众,都不是真实的态度,而是出于政治的蛊惑。我对一切政治蛊惑都是警惕的,都是厌恶的。这个世界上的绝大多数人,既不是纯粹的圣人,也不是纯粹的魔鬼。好的制度是发挥人的善良与神性的部分,坏的制度是发挥人邪恶和魔性的部分。把希望放在一批被神化被圣化的领袖人物身上,由他们来实现正义,由他们来塑造一个梦想世界,那是大错特错。给了他们不受制约的权力,他们就会变成魔鬼,这些魔鬼不仅会伤害精英,也会伤害民众。在这个意义上,今天的新民粹主义,属于好了伤疤忘了痛。或者,他们本身就是魔性的蛊惑,目前全在利用百姓来谋取他们自己的政治权力。
人是容易忘却的,被历史扯下神坛的民粹主义,今天仍有人拼命要将它抬回神坛去。而政府的腐败和社会的不公正,继续刺激着民粹主义的兴起。历史说明,没有民粹主义对摧毁极权的、特权的、腐败的旧制度是有正面历史意义的,但民粹主义对建立一个公平竞争的、有法治秩序的新制度,是难以做到的。我们有没有办法只要民粹主义的合理抗争的神性部分,而不要它非理性的、群众性歇斯底里的、极权暴力的魔性部分呢?
有没有办法呢?中国人早就创造出来了,这就是目前风起云涌的维权动动。维权运动,是被污辱被伤害的人的抗争运动,它保有民粹主义的活力,但它却坚守在理性的、和平的、法律化的界限之内,它表现了人的神性却控制住了人性中的魔性,它是民主主义的,而非民粹主义的。某种程度上,只要民粹主义的第四个原则,暴力原则不启动,我是认同民粹主义的许多判断的。就我个人而言,我欢迎和支持一切来自底层的抗争,只有这抗争不采取砍人杀人的手段,就应当欢迎和支持。只要不选择基于道德自大的暴力与极权,我认同民粹主义的其他许多内容,在这个意义上,我也可以称自己为非暴力非极权的民粹主义者。
半神半魔的精英主义
与民粹主义相对立的,是各种形式的“精英主义”。什么是精英主义?精英主义认为,是天才和英雄在创造历史,大众只是跟从者和模仿者,不鼓励精英,不保护精英,社会就无法进步。精英得到发展的空间,他们的创造力使社会发展,从而最终带动更多的人发展。在这个意义,邓小平“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说法,就是精英主义的说法。江泽民“三个代表”,更是精英主义的宣言。劳苦大众不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创造者。左派骂邓小平和江泽民悄悄颠覆了毛泽东思想,不是没有一点道理的。中国改革以来最大的特点之一,就是精英主义重新替代的了民粹主义。
相对系统的民粹主义,主要发生于从传统农耕社会向现代工商社会转型的过程中,是平等主义理念与现实苦难群体存在的强烈对比,这种对比所激发的激愤情绪的表现。比起民粹主义来,精英主义可算是源远流长。甚至可以说,人类的文明,就是从精英主义开始的。中国的孔子、古希腊的柏拉图,都是讲精英治国的。孔子讲道德精英治国,柏拉图讲智慧精英治国。孔子说:“唯上智与下愚不移。”孟子说:“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智者要治愚者,强者要治弱者。
改革以来,开始经济建设,企业家和科技人员的作用突现出来,新形势下的精英主义再次兴起。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使知识精英的作用更突出了。中国有个著名作家叫王小波,他是文学领域的自由主义者,他十分讨厌毛时代的民粹主义,讨厌那时的假大空道德主义,他说要当就当知识精英,不当什么道德精英。可以说,精英主义其实已经取代民粹主义,成为社会真正的主流意识。这种精英主义追求,从幼稚园就开始了,争气恐后地要争着当精英,要出人头地,要当名人,要当有钱人,要当科技精英,要当知识精英。学校玩重点学校,企业玩名牌企业,都要当头号种子。曾经被打入十八层地狱的商人和知识分子重新抬头,迅速成为支配社会运行的重要力量。在政府里面,官员也迅速地文凭化,现在没有大学文凭就别想混大官了。其实,无论是政府上层还是商界上层,都知识化了文化文凭化了。商界里仍有许多没有读过大学的人,但商界上层读过大学的居多了。
1978年,改革之初,邓小平明白,要搞四个现代化建设,就离开不专业知识分子,应当解放知识分子,邓小平说:“知识分子已经是工人阶级自己的一部分。”这在当时,这可是一种政治待遇,一种政治地位,许多知识分子听到这个说法,马上就泪流满面,被工人阶级接受了,不再是另类和贱民了。邓小平说这话,快三十年了,这三十年,知识分子的地位在市场经济发展中急速提升,他们成为知识精英,他们不再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他们也不再为是不是工人阶级一部分而焦虑了。毛泽东时代,结束了市场经济和商品生产,把资本主义尾巴都割光了。改革开放以后,开放了经济竞争,企业家在竞争中脱颖而出,成为社会的经济精英,掌握着全国城乡一千多万个企业。另外,个体工商户也迅速成长到几千万户。改革初期的崇洋媚外,其实是精英主义的一种表现,崇拜外国的精英世界。
精英主义政策的成果是明显的,经济迅速发展,财富如魔幻般从大地喷涌出来,中国迅速成长为世界制造业大国,中国各个阶层的物质生活水平都持续提高。但同时,社会矛盾也开始积累,精英们占有了绝大多数经济发展的成果,社会阶层不断分化,大众被抛到了后面。不仅在经济上如此,在其他领域也如此。分配不公平!民粹主义式的愤怒开始发酵。正在这个时候,互联网扩展了,它为民粹主义愤怒的发泄提供了空间。互联网可是地地道道的IT精英的产品,但它却为大众的声音传播提供了便利。想想这事够荒谬的,精英们创造和控制的互联网,成为民粹主义者表演者的最大舞台!从互联网来看,精英与大众是互助的,但在舆论世界中,精英与大众的对立却不断被强化和塑造出来。是谁在塑造呢?不说大家也明白,这就是各式各样具有民粹主义情结的人们。
民粹主义的四大原则,道德良知,底层大众,知识分子与底层大众相结合,多数暴力反抗,在这些对精英的攻击中都有不同程度的反映。贵州一官员家人被灭门,网上一片叫好声,“只要是杀官家,我就举双手赞成。”他们可不管被杀的人中有无辜的老人和孩子。他们更不愿听这样的道理:罪刑法定,只有经过公平的法律程序,才能判决一个人的死刑。吴敬琏、江平、茅于轼发表自己对社会问题的看法,不少网民就嚷着要拿“你去死吧!”、“用砖头砸死这几个死老头”。这叫什么话?凭什么来判吴敬琏等人的死刑呢?
可能大家会说,在激烈的经济竞争,能不需要精英,能不崇拜精英,能不保护精英吗?放眼人类历史,放眼世界,一切伟大的发现和创造,不都是少数精英的突破吗?如果大家这样说,是因为大家看到了精英的创造性和建设性的一面。民粹主义有维护底层权利,搞高社会平等的正面价值,但它也有破坏秩序,破坏建设的一面,所以我说它是半魔半神的。精英主义也不是纯粹的,正义的,它有神性的创造性和建设性的一面,但它也有可能有黑色的一一面,精英主义同样是半神半魔的。为什么这样说呢?
首先,精英群体是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的。精英可分为政治精英、经济精英、知识精英等类别。精英在政治权力、经济收入和社会知名度上,都高于普通百姓。什么是政治精英,官场中的高官群体。他们是如何获得这个高位的呢?有的人是因为德才皆备,有政绩的基础。但也有许多人是靠家庭背景、行贿或其他卑劣手段获得高官显位的。经济精英即富人群体,有些人是靠聪明才智、运气和财富创造发展起来,有些人是靠官商勾结以权谋私发家的,有些人是靠抢劫诈骗发家的。知识精英也一样,有的是靠学术成就得名声的,有的是靠官学勾结而占据学界高位的。有的知识精英靠天赋和勤奋获得财富,有的知识精英靠买身投靠、出卖灵魂、欺骗他人而发财。有权有势有财有名的群体,是一个混乱的灰色的群体。当我们用精英的创造和贡献来塑造精英的合法性,来对抗对精英群体的攻击时,我们有时也会感到难堪,当我们拿出几个优秀的好人来当挡箭牌时,我们会知道马上有一堆坏蛋跑来躲在后面。而且,精英群体也有自我设防的冲动。就像过去挤公共汽车一样的情况,挤上车前,我们大喊让我们上车,当挤上去以后,我们又讨厌别人再挤上来。成功者总有一种抬高门槛,减少竞争的保守冲动。爬进了精英圈,就想固化自己的权益,利用国家权力来压制竞争。前一段时间,电影导演贾樟柯对电影界的成名导演压制年青导演就进行了批判。一切不受约束的权力都容易走向腐败,政治权力如此,经济权力如此,话语权力也如此。不受约束和监督,精英群体也很容易走向漠视大众、无视苦难的邪恶之路。老子说:“祸莫大于无敌。”这句话对精英群体来说十分重要。如果一个社会的精英群体不受约束,他们一定会走向特权和腐败,走向剥削、压迫和伤害民众。这几天《南方周末》报道,山西一些地方的煤矿,为了省钱,骗来上千童工,把他们像奴隶一样管起来,只管逼这些孩子干活,不给工钱,动不动就往死里打,这完全是新时代的奴隶制!这些煤矿有后台政治老板,所以政府不出面管理。黑矿主为挣钱,不顾孩子死活。从权力和经济来看,这些官或这些黑老板,他们是社会收入的上层,他们是“精英”吗?我们可以否定他们是精英,但不能否认他们是社会上层吧,这样的混蛋王八蛋,该不该依法定罪呢?如果法律还保护他们,那是一个什么样的法律呢?有这样的上层人物存在,就怪不得社会民粹主义兴起了。这是以暴易暴,暴民对暴君,底层暴力反抗的情绪,全是被激出来的。尽管从理性上我们知道,这样的事情,只能通过政治体制改革和建立法治社会来解决,不然,以民间暴力反抗社会黑暗,后果还是伤害到多数人。政治体制改革和法治建设,得依靠和平的无畏的政治抗争,依靠理性的勇敢的维权行动,但是,民众有这个耐心吗?自由主义者追求自由与法治,在遇到精英群体这个问题是,总是有些困挠,精英群体鱼龙混杂,混蛋一大堆。自由主义者认为,民主与法治才是清除特权腐败与邪恶的正道。
最近,茅于轼先生发表《富人得到保护,穷人才能变富》一文,引来不少网民措词激烈的抨击,骂茅于轼为富不仁,为虎作伥,为权贵张目,为不公正的现实辩护。茅于轼先生所说的富人,指的是那些创造性地组合生产要素,促进了经济发展,创造了就业机会的企业家。他看到了经济精英的建设性和创造性的一面,神性的一面,他因此担心中国经济建设的核心创造力量被打压和破坏。网民攻击他,骂富人为富不仁违法乱纪,是看到了富人群体中魔性放纵的那些人。民粹主义只看富人的坏处,而精英主义则只看富人的好处,两者都是偏颇的。在这个意义上,从国家精神和法治建设的角度看,民粹主义不好,因为它更关心分配而不关心创造,更长于批判破坏而不长于建设。精英主义不好,因为它更注重保护上层的权利而漠视下层的权利,制造社会的不公与不和谐。中国的社会转型,需要的是平权主义、平民主义,建立人格尊严平等、法律面前平等、受教育机会平等、进入机会平等的社会,我们需要的不是民粹主义的锄弱扶弱,而是平权主义的保强扶弱。
在中国这种特权市场经济的背景下,精英群体的兴起过程总有一种阴影,即以权谋私化公为私的阴影。政治特权进入市场,通过腐败寻租手段,转化为市场垄断利益,公务员腐败、经济界腐败、学术界腐败的后面,都有一支政治特权之手。政治特权的存在和膨胀,是形成中国不合理的社会分化的根本原因。
我更多讲了精英主义对秩序、法治、创造与进步的正面价值,讲了民粹主义的反抗。但历史上,除了民粹主义的反抗外,有没有精英主义的反抗呢?当然有,精英主义的反抗,精英群体中一部分人反抗另一部分人,是代表历史前进方向的社会上层反抗阻碍历史前进方向的社会上层的斗争。1215年,英国国王被迫签订《大宪章》,这是英国土地贵族造反的结果。精英造反,有一个法治和秩序的内在指向,所以更妥协一些,温和一些。必竟,精英适应能力强,他们在任何社会任时代,往往都不是缺衣少食之群体,他们更温和理性一些。1642年的英国内战,因为有大量贵族精英参与其中,相比后来的法国大革命,就温和多了。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之所以如此暴烈,是因为社会最底层全部卷入进来的,所以很暴烈。美国革命不是民粹革命,而是美国的精英们反对英国的精英们的不合理管制,所以美国建国者们建立的社会,是一个高度重视保护精英自由和权益的社会。美国很有意思,它是高度精英主义的,社会崇拜精英,激励精英精神,但同时,美国社会又是高度平民主义的,它的制度不断清除一切特权,清除一切阻碍公平竞争的东西,使平民有更公平的竞争机会。它是承认竞争等级的,但它又是将一切等级开放竞争的。它使精英主义不向特权化发展,也使民粹主义不向暴力化发展。毛泽东领导的革命战争,是典型的民粹革命战争,所以手段极其酷烈。邓小平等人粉碎四人帮推进改革,是典型的政治精英冲突,所以对过去的人和事留有余地,不会造成全社会的暴力冲突。从中国人民整体的利益上看,底层民众的依法维权及精英内部的革命更为重要。极权、特权是中国一切不合理不公正的渊源,这既是对民众不公平的,对真正的精英群体来说也是不公正的,对中国来说则是不可持续发展的。如果精英群体不进行自我区分和推进理性的社会变革,不为清除政治特权和腐败而奋斗,那么精英群体的命运将是可悲的,中国的未来将是动荡的。讲到这,我回到“原罪”争论上来。原罪争论的两方,一方认为企业家是有原罪的,要清算。一方认为企业家不是有原罪,而是有原功,对中国经济发展贡献巨大,要保护起来,他们属于精英主义阵营。显然,要清算原罪的,属于民粹主义阵营,他们不断妖魔化企业家和知识精英,希望迎来一场清剿富人的政治运动。我个人认为,两者都是神魔各占一半。将两方的神性而不是魔性统一起来,那么我们就需要在中国进行一场门户清理,需要一场民众的依法维权及精英的自觉变革。什么是门户清理,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清除政治和行政特权,清除市场中不公平竞争的因素,推动教育公平,建立对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精英和民众才能真正走在一条路上,也就是说,精英主义有神性,这是法治保障下的自由创造,民粹主义也有神性,这是公平分配,两者神性应当相结合。精英主义有魔性,这是特权垄断,两极分化,民粹主义也有魔性,这是极权暴力,以众暴寡,两者魔性都应被控制。精英主义受到公平竞争的约束,民粹主义应受到法治的约束,这才是一条造福中国之路。
200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