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民主与共和的理解 - 兼回老聂
(2011-08-02 22:08:07)
下一个
其实讨论民主,先要有个共识,那就是讨论的究竟是纯粹的体制,还是融入到生活社会中的本质精神。
如果是纯粹的体制,民主就是人人都能自由表决,表决完少数绝对服从多数。但是这个就往往会带来多数滥用权力,甚至于对少数进行专制。除了古希腊的一些地区,这样的纯粹民主体制再也没有存在过,也不可能在现代社会中存在。并且,共和的出现,就是为了制约这个绝对化的少数服从多数,制约这个多数,并保护少数人的利益。
美国的民主党与共和党,在名字上却是同他们曾经的宗旨很般配。一个是号称代表大多数的民众,另一个是制约那个政府,保护个体的利益。但是现在,两边都是越走越远。
所以说,如果从纯体制上来说,民主与共和是对立的。由于纯民主体制不存在,也没有存在的土壤,所以一般来讲,平时讨论到民主,更多的是表示那种精神与宗旨,而不是纯形式。老聂提出,美国是民主式的共和,如果这个民主是这个广义的民主,那我是没有异议的,而且也assume谈论的就不是纯体制,不然的话,作为对立面,不可能有民主式的共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