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事件说明了国内现在很多人和机构,尤其是那些有权有钱的机构(包括央视等文化机构),都很严重的缺乏法律意识和尊重人的平等意识。 这种愚蠢的错误,一般人都能看得出来,为何春晚的那些人看不出来? 大概他们是自大、傲慢惯了,总以为自己是皇帝女不愁嫁,所以连最基本的对人的尊重也都没了。 那半空白的《确认书》说明了他们连最低法律底线都不懂。 剧组小姐的说法∶“我不知道您的身份,我要早知道就不会这样。”反映的是她只尊重有这样身份的人,对别的人一样不予尊重。 而春晚总导演金越也打电话向马未都道歉,只是电话里却没法让马说清至今未签的原因。这说明了从几乎最上层的金越总导演到一般的办事人员,大都不懂得尊重人,听一听别人的话。。。
要说这种事情本来可以很容易搞定的---只要剧组能认认真真的跟马未都谈,别端着个大架子来忽悠马未都,别搞什么办空白的《确认书》之类的法律陷阱,等等,几天就可以把事情办的好好的。 可是春晚的人不走这么简单的正道,却动用了许多人来给马打电话,企图压服、劝服、绕服马未都,真是令人啼笑皆非。
希望这个事件能够给国内的许多人和机构一个教训,让他们好好学习尊重人和尊重法律。当然,如果他们从这个事件中得到的教训是: “以后别找这种刺头”之类的结论,那么他们实在是太愚蠢和太令人悲哀了。
这个事例实在是太经典了,应该写入教科书里。。。
为马未都叫一声好!
附新闻原文: 八一卦:"春晚意外"源于"马未都事件";《两毛一脚》被《整容》救场
春晚意外事件∶黄宏 晨急排《整容》,林永健救场
林永健春晚最後时刻救场
??去年赵本山临近春晚12天开始动笔创作新小品《不差钱》,今年临时抱佛脚的事件再度发生在黄宏身上。黄宏为虎年春晚准备的小品《两毛一脚》,因为还未平息的“马未都事件”,不得不紧急换下,而改与巩汉林、林永健和金玉婷排练新小品《整容》。昨日 晨,新班子开始在影视之家秘密排练,这也是春晚有史以来排练周期最短的一个节目。
??“马未都春晚事件”∶源於工作人员态度傲慢
??事情的起因是收藏家马未都一篇散文被某位作者抄袭後发表在《故事会》上,之後被春晚剧组发现并提供给黄宏改编成小品。之後春晚剧组方面要求马未都签一个同意改编的确认书,这期间工作人员态度非常傲慢,因此被马未都拒绝。之後剧组方面又要求马未都签署留著很多空格的合约,再次被马拒绝。随後马未都在自己的博客中公开了此事,使得此事被称为“马未都春晚事件”。
??黄宏受牵连紧急换剧本
??春晚剧组为了保险起见不惹出著作权官司,昨日 晨紧急通知黄宏换剧本,并紧急召集林永健和金玉婷两位元演员加入黄宏班底,与巩汉林等人组成4人小分队排练一个名为《整容》的新小品。据知情人透露,这个小品最初是黄宏为春晚剧组提供的备份,只不过後来因为各方面原因被搁置,排练了《两毛一脚》,没想到备份在紧急时刻发挥了作用,要不很有可能黄宏今年要暂别春晚了。
??林永健和金玉婷加盟助阵
??距离春晚还有两天的时间,在这个节骨眼上换剧本,怎麽听都让人捏一把汗。好在黄宏、巩汉林、林永健和金玉婷四位演员个个都是有著丰富春晚舞台经验的实力派演员,他们均有信心在大年三十晚上唱好《整容》这出大戏。?本报主任记者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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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二十四篇•《两毛钱一脚》也是出于方便八卦, 我把他的博文转抄到这里... ... 估计不会涉及不问自取而侵权吧?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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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未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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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二十四篇•《两毛钱一脚》 (2010-02-08 12:28:45)
标签∶春晚 合约 两毛钱一脚 确认书 杂谈
分类∶2010年
大约在一个多月前,有朋友不断问我∶“你给春晚写小品啦?”我以“怎麽可能”作答;後过了些日子,一家报纸上载文说春晚语言组用我的一篇小文改成小品,效果颇好,我虽奇怪怎麽春晚无人与我联系,但亦一笑了之;可後来发生的事情却让我再也笑不起来。
在消息见报之後,先是有人自报家门(春晚剧组)不报姓名地问我,是不是写了如此一篇文章,然後又传来一份资料让我看看是不是一样。这是刊载在2009年11月下半月刊的上海《故事会》,署名“陈志宏”的一篇抄袭之作,我想两文读後结论自有。我的小文首发於2008年8月14日的新浪博客,2009年2月人民文学出版社结集出版《马未都说•车上篇》第36页,名为《量力而行》。其後经过三番五次的电话盘问,我都如实禀报,电话另一头剧组小姐总是将信将疑地说出不算悦耳的话。我年长,她年幼,我不和她计较。可她後来的话比较刺人,她告诉我说∶“我们(春晚语言组)本来是根据陈志巨集在《故事会》的文章改编的,可没想到您也写了一篇。”我听这话确实也糊涂了,我怎麽早在他之前“也写了一篇”?好像有点儿不该的意思。
後来,剧组小姐又打电话告之∶“陈先生愿意与你共同署名。”我只好告诉她,我不认识这个陈先生,我不追究他抄袭是我大度,但我不可能“共同署名”。我当时还退了一步,我说“让他在改编里署名吧,我也不计较了。”谁知剧组小姐郑重告诉我说∶“你理解错了,我们改编另有别人。”
後来,剧组小姐电话通知我,并发一邮件《确认书》让我确认同意改编,然後用快递给春晚剧组寄回。我在我的权利未弄得十分清楚的前提下,主要是怕被蒙著“共同署名”,没有及时寄出;剧组小姐就电话急催,毫不知道什麽叫客气,从这事发生我接了她几十通电话,有时甚至在半夜,但我总是耐著性子听她那番道理。我告诉她,《确认书》是个单方面的凭证,签字後如寄出,我手头就没有任何凭证,此事应该签合约,双方各执一份。她先告诉我春晚几百份都是这样签的,没有其他法律文本。我说那我不签,她这时只好说去问问再告诉我。
过了几天,她又打电话来告诉我说可以签合约,不签《确认书》了,马上发合约范本给我。我收到合约後把空格的地方一一问了她,她告诉我说空格不要填,只签名寄出就可以了。这事很奇怪,天下的合约都没这麽签的,要命的地方都空著,让乙方(即我方)签字,那这合约有什麽意义呢?!我问她一个文人难以启齿的问题,空格内的“作品许可使用费”金额是多少呢?她告诉我1000到2000元,每个人都一样,节目播出後就给。
接下来的事有点儿匪夷所思。我告诉她这样的合约我不太想签,主要是┅┅,剧组小姐有点儿著急上火,口气不太友好∶“我告诉您吧,这节目上不上还不一定呢,签不签随便。”说完把电话挂了。我愣了半天神才省悟过来,估计所有作者都特想为春晚增光,为自己积累,上不了春晚等於白瞎,所有作者都有求於人,剧组的工作人员盛气 人也是有原因的。可这招对我不管用,这个节目上不上春晚,我一点儿都不在乎。
後来,我的电话就没断过说客,连我都记不起的发小也打来电话,嘘寒问暖,当我如实招供後,他们也觉得解铃还需系铃人,又让剧组小姐找我赔礼道歉。按说我再次接她的电话就是原谅了她不恰当的做法。她和我约了时间,到观复博物馆找我,她在路上电话指示我,让我自己先列印合约5份,她亲自来取。我觉得我终於可以不用自己花快递费了,她迟到了,我心里依然以路不好走为她解释。
当我们终於面对面坐在会议室里,剧组小姐向我致歉,她说∶“我不知道您的身份,我要早知道就不会这样。”我告诉她∶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们应该尊重每一位作者,不管他是谁。我後来出出进进列印档案,她跷著二郎腿坐在屋里一动不动,我心里依然用她可能上学时缺乏社交礼仪教育为她解释。可当我跟她说,合约某些条款我不同意,如她不能做主,让她回去商量时,她突然不悦,告诉我这样她的饭碗就会丢了;这让我内疚,进退维谷。我只好告诉她合约是一个双方自愿签署的法律文本,一旦生效,不可反悔,所以要慎重云云┅┅
再後来发生的事情十分难堪,她开始哭闹,我在她哭闹的间隙跟她说∶任何合约都不会因哭闹而签。她不听,仍我行我素。後面的细节及言语限於篇幅,对她也不好,我就不想说了,反正我没签合约。
这些天,春晚剧组的人我认识的不认识的,直接的间接的拐弯抹角的都给我打电话,说事关重大,时间紧迫,还是签了吧,否则大家麻烦一团┅┅春晚总导演金越也来电话向我道歉,只是电话里我没法说清至今未签的原因。
我想,此时我更应该主张权利,让尊重作者权利不再是一句空话;让本次事件作为社会同类事物的一个范例;让其尊重作者的无形资产成为习惯。我原来的想法是,为了全国人民,我可以不要一分钱让他们改编。但有了这样的经历後,我决定,我要在合约中要求15万元的作品许可使用费,这笔钱如剧组支付给我,我将悉数捐出。
我至发此文之时尚未同意春晚语言组改编我的小文《量力而行》(即小品《两毛钱一脚》),尽管他们已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并已彩排通过,但至今未获原作者通过,这不是我个人和剧组的悲哀,而是我们民族习性的悲哀。
2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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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未都, 根据
维基百科-马未都介绍,
马未都(1955年3月22日-),收藏家,古董鉴赏家,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观复博物馆创办人及现任馆长。生於北京,祖籍山东荣成。1981年,在《中国青年报》发表了小说《今夜月儿圆》,被许多读者视为传统文化的启蒙读物。小说发表後,被调为《青年文学》的编辑。1996年,马未都创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家私立博物馆——观复博物馆。
马未都曾在中国中央电视台《百家讲坛》栏目中主讲系列节目《马未都说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