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树下的夜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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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话吸烟

(2006-11-07 10:06:17) 下一个
 
 
     
收入《他乡星辰——北美华语作家散文选》
云南人民出版社2014年9月第一版   
                                                                          
 

侨报副刊,2006年2月21日  文 /沈漓 

        说中国人天性保守、总是排斥外来的新生事物,实在是片面之论。宗教和一些主义由外邦传入的例子就不必多说了,作为舶来品的烟草明末便风靡了全国,以至于杨士聪在《玉堂荟记》里说,“男女老少,无不手一管,腰一囊”。这证明中国人信奉“拿来主义”也是老资格的了——虽然拿来的东西也许并不太美妙。
        烟草入华的途径,据吴晗先生那篇《谈烟草》考证,第一条路线是从菲律宾到中国的台湾、福建、广东地区,再传到北方;第二条路线是由南洋输入广东;第三条路线是由日本到朝鲜然后传到辽河以东的东北地区。时间大概是在明神宗时的16世纪下半叶至17世纪初。烟草入华之后,中国的国势就日益衰败了。但是我们不能把清代以来积弱屈辱的账都算到烟草头上,正如不能把朝代的灭亡都推到某某祸水身上一样。
        清末民初,洋卷烟——也就是香烟——第二次大举入侵,逐步扫荡了土气笨拙的旱烟袋和烟管,使得吸烟在中国更加普及了。
        上个世纪初,梁启超写了篇文章叫《烟士披里纯Inspiration》,这似乎是首见的英语“灵感”一词的音译,并被后来的作家们广泛采用。Inspiration还有“吸入”的意思,吸入而具灵感,莫非文人的潜意识里认为灵感是获益于烟的吗?对于吸烟身体力行甚至撰文赞赏的著名人士,古今中外以作家居多;倘若要评岀一项“香烟文化贡献大奖”,恐怕入围的也大都是些作家罢。
        鲁迅嗜烟,在厦门大学时曾因抽烟时睡着,把棉袍带裤子一起烧岀了大洞。郁风回忆鲁迅抽烟,“很特别的是用大拇指和四个手指拿香烟而不是夹在食指和中指中间的姿势。”有人建议这可作为在影视中鲁迅扮演者的参考。然而在鲁迅逝世前11天拍的那张吸烟照片上,却分明是标准的夹在食指和中指之间的姿势。
        笔者以为,长烟有长烟的拿法,短烟有短烟的拿法,而吸者神游八荒之时,又何必拘泥。由此想到伦敦蜡像馆里毕加索的手。
        1972年毕加索的蜡像揭幕时,许多出席仪式的毕加索的密友指出,毕加索手上拿的烟不对,蜡像馆马上就改过来了。大概后来争议不休莫衷一是,现在的蜡像干脆截肢换手,彻底戒烟。        
        更有甚者,梁启超的“不肖”弟子徐志摩说过,牛津和剑桥“是英国文化生活的娘胎。多少伟大的政治家、学者、诗人、艺术家、科学家,是这两个学府的产儿——烟味儿给熏出来的。”又说,“在康(剑)桥我忙的是散步,划船,骑自转车,抽烟,闲谈……”诗人直把香烟吹上了罗曼蒂克云端,飞升到了缪斯的高度。
        那是中国文学史上多么值得回味的一页啊!作为战士的鲁迅,他的致命武器匕首和投枪上,总是凝着一股浓烈的烟味;而作为诗人的志摩,他的吞云吐雾则是一种有益身心、恭请诗神降临的智力游戏。
       我以为,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烟味儿。那么,留在我们“老三届”这一代人身上的烟味儿又是什么样子的呢?我有时呆呆地想着,那个笼罩着我青春时代的烟尘,实在是有些不堪回味的了。
        记忆中有关香烟的最初印象,是我们湖北家乡的“斗撇撇”。
        “撇撇”是由一个烟盒子折叠成三角形的硬纸片,把它放在地上,每个人拿自己的“撇撇”去扑打别人的,将对方的掀翻或者铲撮起来就是赢家,人家的“撇撇”就归了你。年幼的我每天四处搜寻丢弃的烟盒,折好了就四处找小伙伴们缠斗。这,便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主要的玩具和游戏。
        本人的吸烟史,则始于“文革”中的下乡插队,十七岁那年去了湖北咸宁农村。有一天同队知青在供销社买来一包香烟,拿岀一支给我。吸一口,苦涩呛人,顿觉自己老成许多,和广大农民的距离也拉近不少——看看周围,哪有农民不抽烟的呢!
        当时那里老乡抽的烟,好的算是“大公鸡”,一毛五;最便宜是“经济”牌,九分钱。记得知青中抽的多是“燎原”牌子,两毛七分一包,是贵的了。这些烟早已绝迹,据说在烟标收藏市场上,文革期间的烟标、尤其是当年政治色彩浓郁的烟标成了炙手可热的抢手货。
        后来一个新建的矿山把我招去当了养路工。养路班十来人,清一色的“牛鬼蛇神”子弟。那时常搞政治学习,通常在下雨天以班组为单位,读完报纸社论再轮流发言批判。
        我最怕发言,因为自己父亲的问题。那种痛苦和心虚,直抵内心深处,直到现在还难以表述。真有点像朱自清《谈抽烟》说的那样:“让他觉得嘴还是他的”,于是拼命抽烟,把嘴占住。大概十来条汉子有着同样的心病,于是十来条烟枪同时点燃!小小的宿舍浓烟滚滚,呛得人睁不开眼睛。散会,烟雾随人夺门而岀,如同火灾。
        有次我和同伴干活累了,正坐在山坡下抽烟休息,忽听头顶上呼隆隆一阵响,他大叫一声:“不好,快跑!”惊起却回头,原来是贝立特大翻斗车装着小山般的一块巨石,正冲着我们倒车过来,而翻斗车箱正往上竖起!我跳起就跑,躲过一劫。后来离开了矿山,听说有个农村来的男孩子上夜班时坐在坡下打瞌睡,结果被翻斗车卸下的大石头活活砸扁,死得极惨。我想他当时如果能吸口烟提提神,熬着,怕不至于死的罢。
        第一次看见香烟上的过滤嘴,是在矿上一部进口的大铲车包装箱里。还是那位嗜烟如命的同伴见多识广,告诉我这是用来过滤尼古丁的,外国人都抽这种带过滤嘴的烟。上个世纪70年代初社会上还没有这种烟,我听了十分羡慕。
        后来,上世纪八十年代洋烟充斥市场时,有个青年同学一边抽着英国“三五”一边对我说:“抽外国烟,那是抽一种文化!”我表示理解。现在,吸烟可以吸成一种时尚、一种文化姿态、一种风雅。不过回首前尘,在艰难困苦之中,吸烟正是我的精神安慰,是我的“安乐活”。更何况香烟素来是单身汉的情侣,在性压抑的年代里,尤其如此。
        后来中国天翻地覆,我也有了家小。女儿不知怎么就信了妈妈的话,认定吸烟是很坏的恶习。无论我躲在阳台或是卫生间,只要被她看见或感觉到我又在“干坏事”,立即大呼小叫:“妈妈快来,爸爸又抽烟啦!”我的负罪感终于驱逐了抽烟的快感,和苦恋多年的“情侣”彻底分手了。
        现在,出于健康和经济的原因,全世界都对吸烟展开了围剿,利用各种“威逼利诱”的手段,令烟民的日子十分难熬。
        据一位电视名主持披露,他的公司把大量烟鬼——其中就有他——赶到一间通风不畅的小屋里,那间吸烟室就成了名副其实的“吸烟室”或“毒气室”了,因为里面充满了二手烟,根本就用不着点烟了。在温哥华我也看见越来越多的华人在街头吸烟,包括一些年轻的女留学生们。
        更滑稽的是,前不久英国《每日电讯报》报道,2005年11月,德国有个人因为在家吸烟竟然被公司解雇。该公司每月奖励不吸烟的员工100欧元,那位职员领取奖金,但不幸被人告发常常在家大过烟瘾。公司雇了侦探,拍到了他在自家院子里抽烟的照片,立即以“行骗偷窃”为由将其开除。员工不服,声称自己并不吸烟,那天只是刚好客人来访硬要他抽一根,并将该公司告上法庭。
        看到这个消息,既对这种“斩尽杀绝”的做法感到悲哀,又庆幸喜欢熬夜写作的我竟能揖别烟草,更庆幸定居在对笔者说来是非常自由美丽的温哥华,它多次被联合国评为“世界上最适合人类居住的地方”,也许我再也没必要享用“安乐活”了。
        写到这里,夜色中的温哥华又是一片风声雨声,正像我此刻无法平静的心情。轻轻打开窗户,让清新的风吹进来,随风潜入心的却是贺铸的那句词儿: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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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沈漓 回复 悄悄话 边城君你好,
也听罢君介绍你,幸会。我也会去拜读你的大作,多交流。
边城秀才 回复 悄悄话 沈漓君:
经罢了君介绍,找到你的文章。
从你一大排的文章标题里,第一眼就看中吸烟这篇,因为我对此事亦颇感兴趣。曾经斩绝地戒烟,然而八个月后又复吸,理由有两条,一是作为烟草王国的云南人,不吸烟太可惜;二是不吸烟后身体发胖,不舒服。
你这篇文章,古今中外说来,让人开看界,我写散文也走这一路,喜欢“东拉西扯”,因而喜欢你这样写法。
从文章中知道你也是“老三届”,下乡当年有十七岁,那比我少一岁,且知道你是在农村中“染”上烟的,与大多数知青初吸的情况一样。这些都使人感到亲切。
我也知道一些吸烟的事,过些时写一篇来与你这篇配对,算是与你初识的一件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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