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初到欧洲
2004年8月28 日,我的人生道路一个新的转折,因为在这一天我终于踏上了比利时的土地,开始一段异样的人生。
晚上10点,我们一个中介公司办出来的三个人到达了布鲁塞尔机场,出来后这边的中介公司人员过来接站。其实看到他们两个,我们就知道了今天会很辛苦,因为是一对年轻的伴侣来接我们,他们也是学生,所谓的工作人员无非是他们赚点外快的幌子。他们没有自己的车,我们只好一个人拖着自己的两个行李箱吃力的前行,好在火车站就和机场连着,也还算顺利上了火车。我们三个人中,我们两个女孩子的终点是鲁文市,离布鲁塞尔半个小时的火车路程,那个男生是到烈日,要做一个多小时的火车。好在方向还是一个方向,所以那个男生也和我们一起走。那个叫阿岩的接站人员带我们去鲁文,他女朋友则带那个男生去烈日。到了鲁文,有一个叫阿风的男生在火车站接我们,他说自己是阿岩的朋友。因为那时已经是晚上了,没有公交车,我们就自己拖着行李,在大街上一路逶迤前进。因为那个女生租的房子离我的很远,他们就要我和阿风在一个地方等,等他们把那个女孩安顿好,再来接我去我的出租屋里。于是我和阿风每人燃起一枝烟,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一些无关痛痒的话。我抬头望着天,无星无月,挂满了乌云,让我的心情也很不舒畅,有一点相信命运之说的我,心里开始了隐隐的不安,总觉得是在预示着我将会经历一段晦涩的时光。虽然当时也是夏天,但我还是感到了秋意,又累又困又冷又倦的我真的好想睡。烟一枝又一枝,好像一包烟吸完了,都还没有阿岩的影子。在我们都不耐烦了的时候,他跑回来了,看他大口的喘着粗气,责备的话在嘴边生生被我吞下去了,也不怪他,他也尽力了不是吗?他解释着那个地方太远,行李箱又坏掉了,就走的很慢,如何如何,反正我也不想听太多了,对他说我理解,我只想快一点到我的出租屋。
大概有十分种的路程,我们到了,他拿出钥匙开门,可是却打不开,最后他不得不放弃了,说是房东可能给错了钥匙。当时的我听到这个消息真的快崩溃了,(后来想这个真的不算什么了,要是这样都能崩溃,那我今天早就住进疯人院了)因为我好想洗个热水澡,洗掉一身的寒冷和疲惫,然后躺进温暖的被窝里,毕竟我已经二十六、七个小时没睡觉了呀,又在冰冷的空气中等待了三个多小时。没办法,他们只好带我去他们一个朋友那里去住,于是又开始了征程。他们那个朋友家是刚租的房子,因为房东还没装修完,人都还没搬进去,所以也没有打扰到别人,不过我的热水澡是泡汤了。凌晨四点,终于可以躺下来了,就算能睡一会对于当时的我来说也是好的。因为前面我提到过,他们还没搬进去,所以屋子里被褥是肯定没有的,我的行李又放在阿风家(我也没被子,但有厚衣服呀),因为太远了,我们不可能这样拖着走一路,于是我只能蜷缩着,抱着我的毛绒小熊,用自己的体温来温暖自己,昏昏睡下。不幸的是,半个小时(怎么才半个小时呢,就不能多让我睡一下)后,我终于还是被冻醒了。那时真的忍不住了,委屈的泪水、思家的泪水和一路奔波疲倦的泪水一股脑的狂涌不止(但至今我也感到一点奇怪,那里居然没有悔恨的泪水,或者就是我这个犟脾气造成的吧,因为我是一个不允许自己后悔的人,所以我的字典里早就没有这两个字了)。六点钟,我哭累了,就坐在窗台上望天,为什么还不天亮呢,我在盼,因为8点多他们会来接我到我自己的房子去呀。
他们两个是九点到的,没有人会在乎我红肿的眼睛,我想他们也是司空见惯了吧。不到一个小时,我们又回到了我的出租屋,他拿起钥匙试了一下(或者是人的本能吧,知道是错的还要试),结果却打开了房门,下意识的看了一下周围,才知道,本来就是他昨天开错了门。(这里的房子都是类似于中国的连排别墅,所以很相近,不过不同的是,里面每个房间是租给不同的人的)进去后,我想我的失望是真的无法掩饰的,一个10平方不到的房间,一张单人床、一个电脑桌加一个衣柜和洗手池,就是全部了。我一直就比较怀疑,如果一个胖子住在这里的话,他转不转的了身。
11点,房东来了,要签合同,三个月的抵押金,一年的水电费要一次交清。房租180欧元,一年的水电480欧元,怎么和他们说的不一样呢,前一天阿岩还和我说是380呢。阿岩和我说,在鲁文都是这样,这个已经是很便宜的了,而且这个房子人住的不多,只有六户,使用公共设施时也算方便一点(我们的厨房、厕所和浴室都是公用的)。不管他怎么说,对于当时的我来说,我还有选择吗?总不能露宿街头吧!在交了一千两百多欧元后,终于可以让我休息一下了。他们说稍微晚一点带我去超市,毕竟人总是要吃饭,要有生活用品才行呀。
我第一个目的地就是洗澡间了,一进去傻了,全部都是冷水。仔细看看,原来是要投币,50生特,不多是不多呀,可是我浑身上下也没硬币呀。当时真的想买块豆腐撞死算了,难道传说中下凡的倒霉鬼就是我吗,我好象也没头先落地呀。看来澡是洗不成了,先睡一小会好了,不过好像也不成,这个屋子并不暖和,我又没被子,下午才能去买的。于是只好盼星星盼月亮一样,等着他们两个救星来了。下午三点多他们来了,还好没让我等太久,带我去了超市,买了生活的必须用品,大包小包的回来了。等他们走了以后,我才发觉累和困都不重要了,当前最大的呼声来自于我失业过久而不得不发出抗议的胃。回想一下,自己还是24小时前在飞机上吃了半个三明治,因为嫌不好吃,那半个扔了,现在终于能够体会到从前看到别人扔的剩饭都流口水的那些小乞丐的心情了。心急火燎的打开了刚刚买回来的那些食品的袋子,我才发觉,此时的我饿的真想吞下整个世界。吃完了我的“饕餮大餐”---- 其实就是膨化食品、面包和巧克力,可以去洗澡了,投了硬币进去,终于可以享受一下了,至少可以温暖一下吧。水很难调,一会冷一会热,等调好了,站进去挺爽的,觉得温暖的水流已经把这两天的不快统统都冲走了。就在我已经开始了好的心情的时候,一股冷水又把我打回了地狱,原来超时了,热水只有那一小会。望着我满头的洗发水,满身的浴液,我真的欲哭无泪了。只好裹上浴巾,跑回自己的房间,再取硬币投进去,冲下所有的泡沫后,是一秒都不敢在呆在里面了,说不好什么时候又给我泼辣椒水呢。不过据说冷热交替的洗澡对皮肤好哦,我是没发现呀,鸡皮疙瘩是真的掉了一地了。现在回想起来,觉得人的潜能还真的可以无限开发,以前在家一年四季每到换季都要挂吊瓶的我,这么折腾下来居然毫发无伤。
回到屋子,躺下来,奇怪了,我怎么就睡不着呢,我应该很困很乏才是呀。数星星吧,天上没有,因为外面还飘着细雨,那就在心里数好了,一颗星,两颗星,三颗星……不可以再数了,我已经数到三千多了,天都亮了。还是想想妈妈吧,想想她的慈爱、她的美丽、她的无私、她的眷恋,然后终于睡了……
第二章 街头巧遇steven
11点我睁开了双眼,挺奇怪的,我怎么睡了这么一会就可以了吗,看看窗外,天晴了,而且太阳很耀眼,我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早醒了。穿上衣服,到外面走走吧,难得好天气,也该看看这里了,因为至少有两年都要在这里度过。
走出房门,四下里一打量,当时我就傻眼了,因为四周的建筑都差不多,根本没有什么像中国的那种标志性建筑,可以让我放心的找到家。就在我拿出笔和纸,准备边走边画,免得迷路时,一个很阳光帅气的大男孩走过来,很绅士的对我说:“can I help you?”(需要帮忙吗?)---- 接下来我们之间的对话我就全部翻译成中文写出来了,这样比较通俗一点
我回到:“没什么的。今天是我到比利时的第三天,遇到这样的好天气,我想到处走走。但因为我没有地图,方向感又比较差,所以就想一边走一边记,免的迷路了。”他说;“哦,我叫史蒂芬,是当地人,如果你不介意,我可以带你到周围走走,而且不会迷路哦!”“那样太耽误您的时间了”—我回答道。“没什么了,我今天休息,本来也没事情,能够为您这样美丽漂亮的小姐做向导,真的让我求之不得呢!”---- 他看着我的眼睛,一脸的真诚,又带着一点恭维来回答我。我只好接受了,这样的时候,这样的地点,这样的人,没有一样能让我抗拒这种帮助呀。
一路上我们边走边聊,从和他的交谈中我得知,他是一个电脑工程师,可以讲英文,法文、德文、西班牙文,荷兰文是他的母语。而且我也知道了,在比利时弗拉芒区(荷兰语作为母语的区域)的人多数都会讲英文和法文的,所以我不必很担心沟通上的障碍。他的个子很高,有近1.9米,身材很匀称,所以我说他不像工程师,到像个影星了。他就说我,“你也不像留学生呀,我还以为是哪个公主偷偷溜出家门,寻找梦中的白马王子的呢。”然后他半开玩笑的接着说,“如果是这样,就算你可能不是那个公主,但可不可以准许我做你的王子。”听了他的话,我真的要倒了,这都什么跟什么呀。当时的我脸都红到脖子根了,结结巴巴的说:“我觉得你是绅士,但是你怎么可以这样开玩笑呢?不要以为人都可以这样随便好吗?”他看到我的样子,我想我当时的表情应该很滑稽吧,笑着对我说;“和你开玩笑了,这么没有幽默感”。芬特,苍天呀,大地呀,哪个天使姐姐借我点幽默细胞去理解他的幽默好吗?!我真的是哭笑不得了,只好用一句对不起来澄清了。
他带我去了中心的图书馆,建筑是满漂亮了,前面的广场也很大,有很多年轻人在玩飞盘,也有许多看书的,鸽子们也不避人的闲逛,偶尔还会过来要吃食。他和我说以后可以在这里借书,但真的汗颜,至今为止,我没踏入过这个图书馆一步,不是不想去,是要办图书证什么的太麻烦,我找什么东西也都可以借助网络,也就懒的去那里了。不过我想藏书一定很多吧,不然没必要做的这么大呀,和一个中国普通的教学楼差不多大。接下来呢,就是市中心的大广场了,我最大的感触就是太浪费土地资源了,一路走来,楼是三层的不说,到处都是广场,规模还都不小,这要在中国,就这地点,还不得个几万元一平方米。---- 我可能是职业病吧,在中国我在房地产公司从业六年,所以到哪第一件事就是喜欢看别人的建筑,所以到这里真的觉得暴殓天物呀。但想想比利时再小也是个国家,人口才1000万多一点,还没北京多,但地方总比北京大多了呀,所以人家有浪费的资本,我们这方面能比吗?看看市政府的建筑,就是很欧洲的那种,雕刻呀,罗马柱呀什么的,外观都像石膏一样,让人看了挺不爽的,反正我是不喜欢,还是喜欢中国的现代城市和摩天大楼。不过他们这个建筑呢技术含量应该还是比较高的,本身就是像一个艺术品一样的矗立在那里。广场看多了,也觉得累了,他就和我说附近有个小公园,要不要去那里休息一下,我是求之不得了,腿都软了。
进了公园,开始是一段林荫小路,走了100米左右我们到了公园的中心。草坪很大,很多孩子在上面踢球,还有的人躺在上面太阳浴,更有甚者,很多情侣相拥在草地上亲吻。真的是不一样呀,原来在这里不用受禁止践踏草坪的制约了,我也可以像我家小狗一样在草地上滚来滚去了。(我也挺纳闷,我怎么总拿自己和我家的狗狗比呢,根本就没可比性吗。可能是我更羡慕它的生活吧。不过人有人的烦恼,狗也该有狗的烦恼吧,只是它们无法和我们倾诉而已。又跑题了,赶紧跑回来再。)我当时真的跑到草地上,滚了几圈,站起身来,发现史蒂芬在那里望着我不怀好意的笑,笑的挺无耻的让我感觉。我低下头一看,自己也苦笑了,原来身上到处都是泥巴,这一身白衣白裤沾上星星点点的泥土,别说还真有点像101斑点狗,也怪不得他一脸的坏笑了。我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反正开心就好。对过是一个小湖,鸭子在湖面上漂,鱼儿在水中游,在周围的花草树木的衬托下,此情此景仿佛把我带入了人间仙境,让我暂时忘却了烦恼、不快和乡愁。抬头望望那蓝的透明的天空,才知道没有污染的天空是如此的不同,让我仿佛置身于孩童的时代----同样在没有污染的天空下,和我的伙伴们嬉笑游戏。有多久没看到这样纯净的天空,没呼吸到这样清爽的空气,就有多久没真正开心和快乐过了。因为从我长大后看到的天空总是在浮尘的上面,长大后接触的人群总是在面具的下面;小时候空中没有浮尘,我们也没有面具。
这时候我的肚子不合时宜的咕咕叫了起来,我才想起我还是在人间的,至少现在我要食人间烟火才行。我就对他说我有点累了,想回去休息了,他就送我回了家。鬼老真的很现实哦,刚刚还说喜欢我,想追我呢,现在有机会请我吃饭联络感情都不放血,这样想来还是中国人的大方好客好多了,哪有就这样让美女饿着肚子回家的哦。好在我对自己的胃一向不错的,早在我刚住进去已经勘察好了地形,知道不远吃的面包店和披萨店,所以我也不担心回去没吃的,饿着。到了家,对他说了声谢,彼此留了电话号码,他就走了。他说是还有事,估计也是回家填肚子去了吧。等他出了门,我就换了件干净的衣服,以跑百米的速度到了披萨店,应该安抚一下我的胃了,72小时以来,还是刚刚吃上还能算是正餐的正餐。---- 那也是我有记忆以来吃法最不淑女的一餐,风卷残云应该是很贴切的说法了。
第三章 再见史蒂芬
今天应该去学校报到了,也要参加托业(TOEIC)考试,因为我们是要用这个考试来分班的。我们有一年班和两年班,课程是一样的,只是一年班第一年的专业课比较少,还有一点英语强化课。我在国内的时候就已经打定了主意上两年,因为这样可以轻松一点,所以考试的时候也是漫不经心的,随便答,估计两年班是铁定了。回到家,煮了点泡面,刚吃完,就听到手机响,是史蒂芬打来的,他说今天他回鲁文,想和我见一面。于是我就到了一家酒吧等他,等了20几分钟他才来,让我挺不满的。不过他来了以后,说了一些道歉的话、关心的话和仰慕的话以后,我就飘了,那些不快也就抛到了九霄云外。他介绍这里的风土人情,我讲中国的发展,也还算谈的来。坐了两个多小时,我看看时间,也该回去了,毕竟和人家不熟,坐在一起太久了也不好。送我回家的路上,我们边走边聊,有说有笑,也挺惬意的。
到了家,他说很想吃中国餐,但这里的中国餐馆做出来的不正宗,觉得和西餐的差别不大。原来是想蹭饭呀,不必解释那么多呀,不过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我的家里除了面包、饼干、薯片、巧克力和方便面,其他的什么都没有。我这几天不也是披萨、汉堡和方便面过来的吗!我是无能为力给他做饭了,我自己都不知道下顿怎么办。看着我无奈的表情,他说没什么,就是随便说一下而已。----靠,这时候都没说请我吃饭,什么人呢?我想我有必要澄清,并不是本小姐那么喜欢吃霸王餐,在国内想请我吃饭排队预约还得看我心情呢。我只是觉得西方人在这点上太吝啬,想空手套白狼的手法真的让我不爽,可能中国人的那种酒桌文化在我的心里已经根深蒂固了吧。
他一边吃着零食,一边和我说,见我第一面就喜欢上了我,我是一个很不一样的中国女孩(是不一样,别人比我聪明吧,才不会引狼入室),漂亮、聪明、大方得体,云云,我听了烦死了。我活了二十几年,比他会说话的见多了,但像这样的糖公鸡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注:很多人把吝啬的人叫铁公鸡,因为一毛不拔,但对他,我真的觉得说他铁公鸡都在夸他,因为他不仅一毛不拔,还往身上沾。我见了底的薯片,巧克力就是最有力的证明。我开始怀疑他是不是有甲亢一类的毛病,不然胃口怎么就那么好,这么吃都不会胖的吗。而且话又说的这么直接,说到最后,居然说到了累了要睡了,就要倒在我的床上,难道真的是饱暖思淫欲,那他也挺强了,这个吃下去都能当饭,要是我这样吃腻也腻死了。我想我当时的忍耐度已经达到了临界点,勉强压住心中的不快,很不客气的对他说,“对不起,我累了,你可以走了吗,我要休息了”。他还不死心,还说我在这里不会打扰你呀,我只要看着你,抱着你,就可以了。我只好回敬了他一句:“我和你很熟吗?你是我什么人?你没资格在这里。”他讪讪地说:“我们认识的时间是不长,但我对你真的是一见钟情,给我点机会好吗?我会让你快乐的。”我真的不耐烦了,下了逐客令,“请你到外面把门关好,我累了,我要休息了,好吗?”。他没听懂我的意思,我只好又说,“我想请你出去”。他看我已经生气了,就起身告辞了,我呢还要收拾满地的零食口袋。
我以为这件事就划上句号了,以后也和他没什么瓜葛了,结果没过两个小时,就收到他的短信息,说了些对不起的话,还说是因为太喜欢我才情难自禁。我只是很客气的回给他,说没什么,我不是一个很计较的人。他就说那可不可以有时间请我出去吃点饭,到酒吧坐坐,我告诉他再说吧。接下来的几天,他像天气预报一样,每天定时的给我发信息,而且说话越来越肉麻,终于在一周之后,我忍无可忍了,回复了一句:“不要再发信息给我了,中国女孩的思想还是比较保守的,如果你的甜言蜜语只是为了想和我上床,我劝你死心好了。”我发过去之后,当时的我还是希望他可以解释的,那样会让我觉得至少他的人还没那么龌龊,可是他让我很失望。不过这样也好,少了一头随时会攻击自己的狼在身边,不是会安全一点吗?
随着史蒂芬的彻底消失,我以为这样的事情已经告一段落了,有时我也会把它当成一个花絮来调侃和回味,结果却是一波刚平,一波又起,更大的麻烦在等待着我……
第四章 辛酸的探望
在出国前,就听我表哥说了,他的一个哥们在比利时已经三年了,说我来了之后可以去找他,有需要帮忙的时候他或许可以帮助我。于是,当我学校这边的事情差不多忙完了后,我就打了电话给他,然后就坐上了开往布鲁塞尔火车去看望他。
到了布鲁塞尔南站,下了车,按他说的我去找82路的公交车站,结果根本就没有。我立刻就傻了,但想想鼻子下面的嘴可不光是用来吃饭的呀,问吧。我想我雅思口语七分的水平应该不至于连个路都问不清楚吧,结果却是问了五、六个人没人听的懂我在讲什么,我快疯了。最后可算有个人听的懂英文,却是一个从来没坐过公交车的人。他问我想去哪,可以开车带我去,人是很热心的,可是难过的是,我根本不知道我要去的地方怎么说(我哥那个朋友是什么外语都不会说的,用中文说出来的地方那个人听不懂。还有我想我有必要解释一下,布鲁塞尔的南站大多数人都是讲法语的,而讲法语的人,都有一种天生的优越感,他们说法文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所以他们比较排斥外语,这也是我后来坚定的学了两年法语的原因。不是因为他们的语言美哦,中文才是最美的,纯粹是为了能沟通)。没办法了,只有在电话里不停的报告方向,最后还是绕场半周找到了,才发现是开始出来的时候我走了相反的方向。其实我也是倒霉,因为后来我再去那里经常可以看到中国人,可是悲惨的是,那天我居然一个都没遇见。
上了车,我还是不知道地方呀,只是他说他会在车站等我,说他很容易认的,虽然中国人不是很少,但拄拐的中国人好像附近也就他一个。我是睁大了眼睛看着外面,生怕错过了,后来他打电话问我怎么还没到,我说没看见你呀,他说我一定是坐过了,因为20分钟的车程我已经坐了30分钟了。没办法,下了车,再往回坐吧,这次我是一直站在车的前面,可不能再坐过站了,这种破无轨电车我还没白痴到拿它当过山车过瘾玩。
终于到了,看到他拄着拐在那等我,我想我的疑问还是到家再说好了。
进了屋子,我们彼此点上一根烟,为了不太直接的提起他断脚的原因,我只好勉强打趣了,“咋的了,哥哥,光听说你能把别人忽悠乜了,谁还有这本事能把你忽悠瘸了呀。”他猛吸一口烟,喝口水,然后把事情的原委娓娓道来。
他是2001年以出国考察的身份来到了比利时,然后就黑了下来,主要目的也是想打工赚两年钱,回去可以多一点做生意的本钱。然而因为一些家庭的变故,就没回去,他是不想再去触碰那些伤心的记忆,就留在这里继续打拼。(由于涉及到个人的隐私,我不方便在此文里一一赘述,而且他的过去也和本文无关)用他的话说,自己这一生算是交代了,就为下一代打下一点基础吧。都说时间是治愈心灵创伤的良药,对于他我想多少也起了一点作用吧。时间会冲淡忧伤的酒,距离会拉开牵着痛苦不放的手,不是吗?但是命运对他的作弄并未就此罢休。
2004年的5月底,我出国前的三个月左右,上天再一次和他开了一个灰色的玩笑。当时比利时查黑工比较紧,就是为了政府税收的原因(黑工不用报税),政府加大了查处力度,他打工的那家餐馆就“中奖了”。当时是半夜,他已经收工,和同事都睡下了,就听到楼下有争吵的声音,对于反潜无居留人员一说极为敏感的他,当然知道发生了什么。可能是出于人的本能吧,他想逃跑,不让那些警察抓到他,毕竟他还不想回家(后来听说和他一起打工的那个人已经回去了)。下楼是不可能了,于是他选择了一种很不明智的方式---- 从二楼的窗户跳下去。其实按常理,二楼不是很高,最多把脚崴了什么的,但是因为当时他爬起来太匆忙,鞋子都没穿,而这里二楼的高度和中国公建(比如商场)的高度差不多,再加上狗屎运的关照---- 他跳到了马路牙子上,当时他一只脚的骨头就碎了,自然他是跑不掉了。好在比利时还是一个比较讲人权的地方,还不至于把一个正在遭受病痛折磨的人遣返回乡,自然而然的结果就是把他送进了医院。但是由于事出有因,再加上言语上的无法沟通,他的住院和蹲小号也没啥大分别---- 一群警察在外守着,并且用手铐把他锁在床上,原因是怕他再跳楼(因为怕被遣送回国而跳楼是那些警察所无法理解的,而且政府也只是想罚点钱,还不至于想要人命呀),只有严加看管。他被铐了一天一夜,最后在别人的帮助下终于解释了清楚,才给松绑了,但他的脚却要上着钢钉和夹板至少度过三个月的时间。而且半年之内都不可以累到,自然餐馆厨房里一站就是12小时的工作他是无法胜任了。
讲述完了过去的事情,他好像很累的样子,我知道无论谁在回首一段这样不堪回首的倒霉经历的时候,都不会很轻松。我只能劝他不要多想了,既然已经到了这步,也只能先养好身体,总有时来运转的一天,风雨早晚会停歇,我们会有看到彩虹的那一天。其实当时对他的鼓励也是对自己说的,我坚信我们都会“守得云开见月明”。关于“天将降大人于斯人”之说,关于“天道酬勤‘之说,当时的我还是深信不疑的,所以才会用以共勉吧。
听完了他的故事我好心酸,因为我一直以为为偷渡而溺死、闷死、关监狱这样的事情离我太遥远,但现在真实的事情就摆在眼前。虽然相比之下的他还算是不幸中的大幸----毕竟还活着,还在比利时活着,可我的内心真的已经泛起了惊涛骇浪:难道这就是许多人放弃了亲人、朋友、祖国,甚至是做人的权利和尊严而选择的淘金之旅,这就是人权至上的西方乐土吗?是的,富庶的国家,高度发达的科技是当地人的乐土,而我们,却是永远无法融入的二等公民,这一切的原由,不也就是我们的祖国母亲不够强大,我们没有好乘凉的大树来依靠吗。
于是,就在那时起,我就坚定了一个信念,决不虚度这两年的光阴,尽可能的去学习他们先进的管理经验和体制(因为我是学企业管理的),两年之后,为自己的祖国而尽一份绵力。
---- 写到这里,我觉得有一点惭愧,因为虽然现在的我已经毕了业,却没有了回去的决心和勇气。并不是因为我在虚度光阴,而是因为在我就要重返故土的时候,遇到了一个让我无法割舍的人,是他让我静如止水的心再次泛起了波澜。他是在这里长大的中国人,在这里有他自己的事业、亲人和朋友,所以尽管我归心似箭,尽管我无法把握和他之间莫测的未来,我这个被爱冲昏了头脑的小女人,还是选择了继续留下,继续我的漂泊岁月。
第五章 火车上的邂逅
参加完托业考试,要等半个月才出结果,所以这几天我还不能去上课。开始还好,每天到小公园晒太阳,学点法语的发音,为了开课做准备,但连着几天就烦了。于是搜肠刮肚的想在比利时我还有没有能一起玩的,就想到了出国时一起办签证的一个同乡,也是和我一个中介办出来的。他比我出来的早,朋友一定也有一些了,就去找他好了。
他叫阿兵,在烈日学习,所以我当然是要到烈日去找他了。当天在那里还看到了他的很多朋友。我们晚上一起去迪斯科去跳舞,疯到了很晚,我是坐最后一班火车回来的。
写到这呢,我简单说一点跳舞时的情节,尽管和本文无关。在中国,近几年,舞厅里到处都是摇头的人,如果再跳来蹦去的,会让别人觉得很不合时宜,所以,在我的印象中,跳舞和摇头是不可分的。到了这里,发现鬼老们都是跳着我们10年前的舞步,自娱自乐,还有很多人就是拿杯酒在那里晃,我觉得挺不可思议的。后来我才不管那么多了,登上台子,开始摇头,一刻钟左右吧,觉得脖子有点痛了,毕竟太久没摇了,就停了下来,才发现底下没人在跳了,很多人在像看怪物一样的看着我,当然有褒有贬,还有诧异,居然还有人过来问我脖子会不会痛,有没有头晕,让我不得不怀念在中国时high的时光了。这是不是也算是东西方生活方式不同的一点呢,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他们是很随心所欲的一群人,他们不会为追求某种流行而放弃自己原有的生活方式,更不会因为时尚的趋势而放弃自我的个性,在这点上,我想他们比我们更多一点自由的空气和空间吧。想想我们跳舞都要有固定的模式和趋势,是不是无形之中把我们都变成了“装在套子里的人”,难道真的是我们多年所受的教育就是要我们无论做什么都要循规蹈矩吗?我想这大概也是我们这一代人已经失去了本我的根源吧?!
又跑远了,一个跳舞牵出这么多废话,该拉回来了。文化不是我要讲的课题,所以就此谢幕,我要讲述的故事也就要拉开帷幕了。
故事发生在我回家的火车上---- 靠,老套,都写了主题了,还是这么说,没一点新鲜感,不过还是这样继续吧。我已经提到过这是最后一班火车,所以车上的人不是很多---- 我又想写点额外的话了,希望别飞板砖砸我。在中国,我是不可能独自坐午夜十一点半的车回家的,因为我曾经在下班时间被抢过包,更别提那么晚了。但在这里,再晚我也敢一个人走在路上,因为我生活的城市大体上还是很安全的,即使是在布鲁塞尔这样相对比较乱的城市里,也没有敢公开抢劫和偷窃的,因为所有旁观者都会帮助被偷或被抢的人。在这一点上,我还是喜欢这里的,要不我就太违心的说话了。所以,我觉得国人应该提高自己的觉悟,就像我那次被抢,身边有无数匆匆逃离的背影,还有闪身让路的人群,如果有一个人肯出头,我的LV(出来之后才知道还是赝品)也不至于就这样和我拜拜了。
言归正传!我找了一个位置坐下,就拿出一本小说看,这时听到一个男孩子的声音,他用英文问我,“我可以坐在这里吗?”他指的是我对面的座位。我就想,车上那么多座位闲着,干吗要在这里挤,挺讨厌的。我抬起头,刚想出口的风凉话,面对一张那么帅气青春的脸时,立刻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于是我带着自我感觉很迷人的微笑对他说,“当然,我可以说‘不’吗?”然后很自然的他坐在了我的对面,我也合上了我的小说。看到这里,大家一定觉得我是个色色女了,其实也不尽然:就像男人看到美女会两眼放光,女人看到靓仔也会瞳孔放大的,只是女人固有的矜持会把这些隐藏的很深而已。---- 此立场仅代表本人观点,和本台无关!(康熙来了看多了)我喜欢和很阳光的人在一起,因为他们会帮你扫除阴霾,所以我衡量帅哥的标准第一点就是够不够阳光。和一个很爽朗的男孩子面对面的坐着,至少能让我不太郁闷地度过40分钟的旅程吧。
他说他叫比尔,是伊朗人,在这里读建筑设计(和我半个同行,反正和房地产有关的行业我都视为同行,关系又可以拉进一点了),他是用法语修课的。我问他“那你的英文很好呀”,他告诉我他从小就开始学英文了,对他来说英文近似于母语,当时对他的好感就多了一点。所以当他问我我们可不可以交朋友时,我是毫不犹豫的答应了。快乐的时光总是流逝的很快,40分钟的旅程似乎转瞬间就要划上句号。临别时我们彼此交换了电话号码,并且他承诺我每周一次做我的法文老师,而我仅需要用中国菜作为回报就好了。对于当时有极大学习法文欲望的我来说,他的话简直就是天籁之音,没有比这再动听的了。
续—火车上的邂逅
没过几天,比尔就到我家来,随便聊聊天之余,给我补补法文。刚好那时我的法语课也开课了,就不愁没有讲课的方向。当然每次他来的时候,我也没食言,都有做中国菜给他吃。还记得第一次他吃我做的菜的时候,吃下去一口就已经是辣的鼻涕眼泪一起流了,快把我笑死了。我当然是按照自己的口味做给他的,我自认为很好吃,但我忽视了一点,我是在辣椒罐里泡大的呀,从小到大,按照我的口味做出的东西就没几个人敢品尝的,更何况一个不能吃辣的人呢,所以后来我都没有再做辣的菜给他。他也一直夸我做的东西很好吃,很有厨艺的天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每次他这么说,我总是会把自己的形象和孙二娘联系起来,真荒谬。
都说无巧不成书,其实现实的世界中也是存在太多的巧合的。就比如,有一次我们在厨房吃饭时,遇到我楼下的邻居,和比尔聊了几句后,发现他们两个居然是来自于同一个城市,于是很自然的我们的吃饭队伍又增加了一个生力军。不过好在每周就一次,不然我真的成厨娘了。---- 我提到这个邻居并不只是因为他是食客,而是后来发生的事情让我心理上、感情上和经济上都蒙受了很大的损失,不过那是后话,在此我不想做过多的解释说明。
大概过了六、七个星期吧,比尔和我说,“谢谢你这段时间一直给我做东西,今天不要你辛苦了,我请你出去吃好了,你想吃什么就不要客气,而且就当是给我的好学生的一点奖励吧。今天不上课了,给你放个假。”当时我的法语根本没太大的进步,因为我们的进度很慢,不过发音上在我们班我还是相对比较好的一个,他也应该说有一点功劳吧,原因是这段时间他主要也是在纠正我的发音。不过听他这样讲,我还是挺开心的,差点就以为自己已经学的很好了呢。我们出去吃了法国菜后,就去了酒吧,聊聊天坐了一会,看到天色渐晚就打道回府吧。
送我到了家,他还是煞有介事的拿起了我的法语书,一幅要给我上课的表情。我对他说:“今天不是休息了吗,再说这么晚了,就别讲了,不然你回去太晚了也不好”。他回答道:“那我可不可以不走呢?我喜欢你!”当时的我一下子懵了,半天没反应,直到他又重复了一遍,我才小心翼翼的问,“你不是在开玩笑吧?”他看着我,突然一条腿半跪下来,也不知道从哪抽出一枝没了叶子连花瓣都有点烂了的饱受摧残的玫瑰,对我说:“我是真心的喜欢你,从见到你的第一眼。我一直愿意每周抽出一天时间来给你上课,还不就是为了接近你。但我真的忍不住了,每天心里和梦里想的都是你,答应我,好吗?”听了他的话,我觉得像吃了苍蝇,这种老套的台词,本小姐听多了。见多了怒放的百合,吐艳的玫瑰的我,这样的一枝花,在这样一个狭小的空间里,说出这样的话,在我觉得他就像是一个并不滑稽的小丑在演绎着一段毫无幽默可言的滑稽戏,大概唯一的看点就是他夸张的动作和语言吧。看来全球一体化之说还是有道理的,至少眼前的这一幕验证了一点---- 发春无国界。我只能强压着心底的不满,不冷不热的说,“你膝盖不痛呀,太晚了,请回吧,我要休息了。”话说到这份上,我估计要是有点明白事理的人都该告辞了,他却接着说,“我不想走,我要留下来陪你,我知道你很孤独,我会帮你驱走孤独。”其实他的一句“我知道你很孤独”真的已经触动了我的哀愁,只有我最亲的朋友才能看到我的孤独。因为我的外表一直洋溢着的是骄傲灿烂和自信的笑容,因为我一直是被亲人和朋友们众星捧月一样的保护着。也正是因为这样,我才越发孤独,因为在人群里我早已经失去了自我,我是按照别人设计的模子来塑造我自己,按照别人完美的标准来要求我自己,所以在独处的时候,那个真实的自我才感受到噬心蚀骨的寂寞。当然他不仅触动了我的哀愁,也触动了我的愤怒,因为我最不喜欢别人可以窥视到我的孤独。另外他的表情分明就是很无赖的,那种谄媚淫邪的目光,完全诠释了他这种说辞的目的。我是一个轻信的人,但我还是一个并不糊涂的人,我知道他说的孤独不是因为理解我,而只是在为自己留下来寻找理由和借口而已。我已经沉不住气了,我的涵养已经到达了我忍耐的极限,于是我一把抓起那枝残花,把花瓣一片片撕下来,把梗折成了几段,全部摔在他的脸上,歇斯底里的喊道,“你走,好不好。你把我当成了什么,是人尽可夫的荡妇吗?我不想再见到你!”直到此时他都还能厚着脸皮说什么你是我心中的公主,我没想到让你这样生气,下次等你心情好一点的时候我们再说这样的话,我也挺佩服他的韧性了,如果用厚颜无耻来形容他的话,都是玷污了这几个字。我真的已经发狂了,刚好我的法文书在旁边,我也顾不上我的书比字典还厚,劈头盖脑的向他砸去,对他吼道,“还可能有下次吗?你这个无赖!”他终于呆不下去了,几乎是逃一样的跑出去,临出门还不忘回敬我一句,“疯女人,祝你好运!”
看来这个人接近我真的是就是为了能和我有一种暧昧的关系吧,因为从那天起,我再没接到过他的电话。自此,这段插曲也在一片嘘声中结束了它短暂的存在。也是从那个时候起,我开始---- 不再和陌生人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