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个月,和女儿一起合作,给国内一个中学生期刊写读后感。她选书、读书、写英文,我再翻译成中文。按照要求,选书的范围基本在英国中学生英语文学课的精读图书之内,这个书目中的书全部是名家名作,年代、语种涉及宽泛,我因此特意做了一番调查研究。
原本觉得是简单的事情,原本还担心这个合作过程会充满催促和争执……是的,还是难免会有我恶声恶气的最后通牒、还是会有她不满的嘟嘟囔囔,还是会有我们俩彼此不服气的拍桌子瞪眼睛,然而,意料之外的是,这件事竟然逐渐成为我了解她、她了解我、我们母女交流的一个别样的好渠道。
女儿选择的第一本书是《杀死一只反舌鸟》。这本书我很早就知道并且买了英文版。汗颜的是,这本出版于1997年的书,被我带回家后一直滞留在书架上。第一个翻开书页的,是1997年出生的女儿。动笔之前,她告诉我一件旧事,去年找圣诞工作去Waterstone's面试,被问到:你最喜欢哪本小说?为什么?她的回答就是这本书,她说看得出来面试官对她的回答非常满意,她如愿得到了那份工作。可是这对我来说,可是100%新闻!为了给她当好翻译,我临时抱佛脚,几天内抢分夺秒突击读完了这本书;交稿后,又找来同样著名的同名老电影,并请她爸爸一起观看,只因为女儿说了这样一句话:文中的爸爸阿历克斯是世界上最好的爸爸;她希望以后能遇见并嫁给这样一个男人。
她选择的第二本书是一个诗集。40多岁的我,早已不是追诗的年龄。我都不记得上次捧读诗集是哪一年。这次,也是因了她的选择,先去研究作者,再拿起那本薄薄的诗集。一开始真是需要硬着头皮,慢慢地看进去了,感觉英文韵律之美的同时,顺便尝试翻译几节练手。诗歌是文字的精华,不论中文还是英文。我就是这样第一次阅读英文诗集的——叶芝的不算,我只认真读了几首;而这本《女性福音书》(The Feminine Gospels),我句句读过,品过。
是的,她每写出一篇文章,都给我一个无可避免的压力:读那本书、熟悉那个作者,如果有,那么还要去看那部电影。但是于以英文为外语的我,又是其它任何渠道都得不到的学习机会。因为选的书都是作为教材在课堂上精讲精读,她甚至会搬出上课时候的笔记、作业、老师当时的话来说服我接受她对书的选择。我和她的交流,是双向的,我完全没有了跟她谈中文的主动强势,我得谦和、得不耻下问;很多时候,问她比查字典用google更快捷省时。她对我也表现出出乎我意料的耐心,能够心平气和地、引经据典地、中文英文混合地来跟我讨论。一开始是为了写好稿子,渐渐开始享受这种交流。当我们在某一个观点上取得一致;共同赞美某一句话、某一个场景;共同心仪于某一个人物;我打趣:嗨,你还行哦,闺女!她会说:你还不太笨哦,妈!然后,我们击掌大笑,或者一起陷入沉默。我曾经无比难过地以为远离中文的她和英文不佳的我,很难在读书上有共鸣。如今,我是多么心醉于这种感觉!
………
昨天她把新一期的稿件交给我。我照例要她说说为什么选这本书。她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告诉我,中午她在学校给八年级学妹们辅导英文时,推荐了这本书。她的推荐很动情,她说自己讲着讲着,发现学妹们特别安静,等她讲完了,大家不约而同给她鼓掌。她说: 哎,妈妈,我要是录下来,现在放给你听听就省事了。接着,她告诉我这本书书名的由来,《A Thousand Splendid Suns 》,“一千个灿烂太阳”,出自一位古代阿富汗著名诗人赞美喀布尔的一首诗,原诗为“人们数不清她的屋顶上有多少轮皎洁的明月,也数不清她的墙壁之后那一千个灿烂的太阳”。但是,她觉得,作者选用这个书名是神来之笔,因为“阿富汗那样一个炎热的国家,却有着地球上最苦难深重的人民和最黑暗的生存。一千个太阳的光也赶不走那黑暗,一千个太阳的热也驱不完那悲凉。”她貌似平静地述说着,她的最后一句话却冷不防一下子击中了我,我几乎眩晕,真怕自己听下去不能自持。正好儿子来打搅,就草草结束了谈话。是的,我已经懂了她。我已经不需要她再多解释了。
就在今天早上,我念叨我这几天的安排时,她随口问我何时开始翻译。因为在翻译的过程中,我经常要和她讨论些语句、细节。她议论到:哎,作者卡勒德·胡赛尼,因为他的书《追风筝的人》、这本《灿烂千阳》,让全世界了解阿富汗,同情阿富汗人的苦难,并且敬重这个国家。中国有没有一本这样的书、这样一个作者呢?我很想读读呢。我一时语结,哼哧半天,也说不出一本。她又说:我知道你想让我读《红楼梦》,我的意思是描写当下中国、近代中国的书。
各位,如果你在读我的短文,请你帮我想想,能有什么推荐呢?谁又堪称中国的卡勒德·胡塞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