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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小常識:殉葬

(2010-12-09 23:32:23) 下一个

殉葬,狹義言,葬之謂殉,即以畜牲或生人陪死,同入墳墓,以增冥福,此俗早已原則上從中華文化中剔除,不當算作是一般的文化行為了。只是東周時期,殉風在秦自武公起,又見復起,始皇帝陵除有兵馬俑擺陣,也有陪葬官宦和妃嬪的墓區。漢武曾加仿效,但以後帝王大致未有追從。明朝此風復起,清太祖世祖亦步亦趨,到康熙再行敕令禁奴殉主。不過,直到近世,民間仍常見紮紙人燒給先人的習俗,乃為殉葬之孑遺。

殷商之世,王陵中陪葬的屍骨,動輒數百,而文字記載,可以盈千。《孟子梁惠王章》及《禮記檀弓》,談及周代葬俗,陪伴死者的改為用俑偶,代替真人。可見由商至周,出現一制度上的人道主義大改革,祈福死者,不需折騰生人。

過去以生人從死,概有二式。一是先宰了好隨墓主入穴,二是或驅或騙生者入地宮,然後活埋。後者更加殘忍,其實前者一樣不人道,為了尊敬一個死人,何須強奪活人的性命?周代之古禮,代之以草人,視之明器,象徵而已。明器之「明」,「神明之」之謂,乃以神明之道對待死者,不直接把死人當生人辦。供草紮之人形相陪,以寄關愛之思,明器是物質的精神化,唯人之為人,方才會有的行為,是為文明!

不過後來孔子,竟嘆出一句「始作俑者,其無後乎!」意即人把木偶做得像真人去陪葬,于心何忍?草人粗具人型,一看就是以假代真,純粹屬做個樣子表示,提點一下,所重在內心的感情。偶是木製有面目的人型,偶含寓之意,寓人面貌于木,與真人對偶相類似,幾可亂真,多少變質有違明器神明之的本意。但到了孔子晚周的春秋之世,更出現了俑,俑是極度逼真,看似就在眼前生龍活虎踊躍的活人,孔子厭惡之,認為把理應神明之的事今當成實事來辦,即使是借助像真之木人來擺設一擺設,也覺不人道,這種發明俑之人,隨便利用俑陪死,對生命缺乏同情心,難道連他自己日後無所出也無謂嗎?這話簡直有點像咒詛始作俑者將無後的意思,孔子平常很少發類似狠話,這次實屬例外之例外了。

孔子謂「為芻靈者善」,謂「為俑者不仁」,檀弓篇明言。芻靈,束茅草為人,以之靈,神之類,此一周制古禮,孔子稱善。俑者,偶人之幾可亂真者,孔子以為不仁。孔子是周之古,非周之今,他似是棄時髦新潮的今而好古,但絕非無原則越古越好的崇古癖。近古以草人為明器,比前古之人殉,要來得人道,故他主張芻靈的葬禮,見今人另又慕新奇,拿明器以亂真,失去芻靈的「神明之」精神本義,先生因乃深厭之。

由仁的精神文明到禮的制度文明,孔子都是一貫的,意思是非常明白的。但今人反有不解歪解,說「始作俑者,其無後乎」,是孔子反對人用木俑代替活人隨葬,是痛恨想要推翻商禮人殉制度者的仇恨語。居然這種望文生義不學無術的瞎扯,正對喜在網上瞎掰之一眾的胃口,偏要把孔子講成是個堅持殉葬的死硬老頭兒才過癮。為了吼人,搬出了個生僻字「翣」,說「禮」叫送葬者按死者生前的地位用八翣六翣四翣,翣就是頭上戴羽毛的妾,要他們打扮漂亮去陪死。翣字是可以這麼簡單拆字解釋的麼?如果羽妾是頂羽之妾,那霎豈不是罰站雨中的妾?又踥豈不又是單足的妾了?字有字的形義之源與流,不是讓今人看一眼就能憑想像來瞎拆胡扯的。霎是速來速去的小雨,踥是小步急趨之貌,那妾是從其字初始作給事之女佣之一義引申而來,不能用後之大男人中心社會裡的妻妾之妾去加解釋。那麼「翣」是甚麼呢?當然不是戴羽之妾了,而是指一種羽扇,這字存在禮記周禮儀禮,記載頗多,都是作羽扇解,用法有時作車乘之蓋,有時作棺飾,如后之喪持翣,飾棺牆,置翣等等,絕不可能是戴羽之妾。難道后之喪持翣,母后亦有妾乎?按《說文》明言翣是棺羽飾,從羽、妾聲為字。不從正經,只想呈偏鋒之巧,這種寫作,不值得鼓勵。

找個難字嚇唬一下不懂的也便算了,結果還要多說多錯,自暴其醜。見到古書中有個字是「尸」,皆作死屍看。古籍中尸與屍是二字,不能分辨,完全是給學簡體害了而不自知。原先尸是生人,屍是死人,兩個不同的概念對象,簡體方便,一視同仁。尸者,祭祀時,代表死者受祭之人形,按曲禮古制,孫可以為王父尸。後或改用神像,或立木作神主牌,以文字替代。但「尸」最初就是一個垂足高坐的人,今字形長長的一撇,就是高高上座,把足伸下來的樣子,與古人平時生活靠地面的跪坐有明顯差別。古禮立尸,找人挺身高坐代表先人受祭拜,尸取生人,為要栩栩如生。後來禮儀發展,精神化了,象徵化了,敬事的對像改用偶,最後更用根木牌子神主,以便祭如在。屍是尸所代表的死者,死屍字從尸從死,與尸絕非一物。古禮用尸,是一種禮祭的方式,和人殉用屍,完全天南地北。連很基本的字都不能分辨,還要侃大山,沒法子,這就是如今時下的中國文化唄。

多說多錯,越說越錯。還有見《禮記.明堂位》載:有虞氏祭首,夏后氏祭心,殷祭肝,周祭肺,便都變成了人祭分屍了。禮記有祭牲,哪裡有人祭這回事呀?拜託了,請萬莫再亂翻書,把帝國主義寫歷險記蠻荒之地土人殺人吃人祭人的那碼子事,與咱們古書的影象瞎七瞎八剪輯成一大堆了。中國民間陋俗,非全無用人為犧牲之祭,如左傳有欲焚巫求雨之記載,但絕非成周禮制內之事。又看到《墨子節葬》裡提到過甚麼「曰天子殺殉,眾者數百,寡者數十,將軍大夫殺殉,眾者數十,寡者數人」,就作孔子時代殉葬流行之證。墨翟生約孔子之後孟子之前,時周王朝威權掃地,由天子以至身邊的將軍大夫,哪裡會有動輒殺殉數百數十的國力?有請細看墨子節葬有關的那段話,可有明指是周代?它是在說若是厚葬久喪可以興天下之利,「自古及今未嘗有之」,是泛泛談古今之葬,其中雖兩句涉及殺殉,卻沒有說是周的殺殉。尤其是該兩句,由一「曰」字起句,若繙作白話,就是「聽人家這麼說過」,其語義絕無必指當代的時間性。先秦文獻普遍沒有周代殉葬的確實記載,要挖墨子裡一段沒有時間指謂的話,當成周行殺殉之證,全無支持力。

唉,今之孔子,已到了任人要搓圓就圓,搓扁就扁的地步了。扁他就扁他,沒商量,反正大家都不懂,一犬吠形,跟著百犬吠聲。要捧他便捧他,孔子就會突從由天而降,頒發個甚麼和平獎!

(寫于2010年度諾貝爾和平獎頒發之日前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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