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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友網話:「自由」與「自由主義」在當代

(2010-01-11 17:45:15) 下一个

自由主義,是許多政治思想中的一種主張,和自由本身,作為那些人生、哲學、藝術對象的看法意見,二者重點不同。

自由,簡單言就是自己為由,我是自己的主,我要自發、自決,不願意被打發、被決定,所以說「不自由,毋寧死」。不自由,等于不是活人,形同受操縱的行屍走肉,這樣的話生不如死。死人至少還是死了的人,為自由赴死的人,捍衛了做人的基本尊嚴。

自由是屬我個人的事。但世上不只我一人,也不只有我一人的自由,人人都有他的自由。大家都要自由,你有你的自由,我有我的自由,你我的期待不會盡同,大家都自由起來,結果一定會有矛盾出現磨擦,所以講眾人之事的政治,便自然會問:如果仍要堅持自由,這自由該怎麼辦呢?因此便有「自由主義」,即有關自由,特別是全體自由的主張。

「自由」與「自由主義」,其實只是範圍一狹一廣,自由是狹義的自由主義,自由主義是廣義的自由。自由主義,其義在廣,自由,其義在狹,所以當代的自由主義,也不能離開傳統的自由觀念,先是有一古老的神學背景在。因自由觀念在西方由模糊到清晰,與位格有關,先是弄明白了神格,才確定了何為人格。由神學到哲學,人文主義每討論到自由,雖不一定時時都明白提人格,但常不言而喻,自由離不開如何看我,這個當下的存有。

西方的人文傳統,自由是與理性作為一對並生的觀念理解,講到自由,自然又想到理性。希臘悲劇的主題,乃為自由與理性之衝突。人總想自己是自己,有個自我和諧的人格面目prosopon,卻驚見我這人格表現出來的,僅是面具prosopeion,在希臘文裡,表示人格的面目跟演戲的面具不同詞,但又那麼相近似。此一面具所代表的人格品性parsopa,去到拉丁文,變作一種做為角色扮演的人身人稱persona,亦人格,亦面具。persona是拿面具的臉譜化特徵,說明人格之所以,雖然形象化,添加人生之精彩,然而在定型僵化的面孔之下,仍不免會有迷失真實身分的困惑。人不禁撫心自問:我是誰?誰才是那本體存有的真我?源自希臘文明的這一種人格理解,常使人陷入社會關係無以擺脫,人自行塑造一種角色,或接受社會分派的角色,接著便要在這既定角色的面具下傾力扮演,為修飾這想象之我奔波,甘為其奴役,形成人喪失自我的悲慘命运。西方思想,賦人格概念以本體論的絕對內涵,是要等到教父神學出才得以確立。當人格概念用于三一教義Trinity的思考,探討神性真格之所在,發現皆因其絕對自由,既不受外在世界限制也不受自己存在限制,唯具備這樣一種絕對沒有限制的本真位格,才得以行使本體的自由。三一論講的是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身位雖三,全然是一,乃因三神格互滲互存。神格皆為絕對自由之本真,自己原已完滿,但卻肯完全走出自身,與另一神格交流感通,我他為一,故上帝唯一,只有一位上帝。人乃受造物,墮落以後被肉體囚禁,真我與角色,混淆不清,未能析離,自我位格埋在面具底下,難顯人格。如未能回到上帝創造,令人類分享神格的形象樣式,也就無人格真我實現之可能。真我非生理之我,也非自省可獲的心理之我,真正的人格,是一心靈的能量,品德的動力,要進入與另一位真我共有互享的歷程,唯其如此,才經驗人格!啟示中的上帝,是因神格之不斷流通之愛而永在,成了人格之源。受造反映上帝性情的人,若能活在愛中,我中有你,你中有我,電光火石之瞬間便瞥見了人格。

自由好像逍遙自在,四無搭掛,其實不可能在真空中。自由自在,首當預設了自我;感受或要求這自我自由,又必先有不自由。我要由那狀態解脫解放,方成其自由;我不自由,才有如是自由之可言。啟蒙运動關心人的解放,非常注重人的自由。整個啟蒙思想的支點可用一句話概括:「我思故我在」,所以自由問題就跟「我」和「理性」捆綁在一起了。人若果只顧內省察照,獨力掙扎,抗拒外來影響,排斥存有的多樣性,終不過仍是在重複老舊的因襲性。再是理性,仍不脫我見我執;我再是在理,理也有窮,畢竟此世界基本是相對或然測不準。這就是為甚麼現代人那麼孤獨,越是自我,人格越是乏力,理性與自由要相合,仍可即不可及。人除非肯走出自己,以同理心與另一人格相遇,人格方告激活,自由才可期。自由是自己又不是自己,由內在到外在,由個體到集體,永為一過程,不是結局。所以當代自由主義的反思,小我的自由到大我的自由,必立足于可保障小我的消極自由,促進小我對話交流的自由;同時又盡最大努力,避免大躍進跳去那種以大我的積極自由,吞噬一個個小我自由的終止極地。我思我在的小我大我全要拿掉,好讓自由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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