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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怎樣發揮「信」與「理」的力量?

(2009-10-31 17:02:50) 下一个

「信」與「理」,本為人性所具,若有放失,即使只缺其一,生命也總難以踏實。信不乖理,理不背信,信仰與理性,相得則雙全,離異則兩敗。按照經驗,人開始時每容易甚麼都信,後專揀認為有理的才信;再後發現,理有不盡,變得甚麼也都不敢信,頂多半信半疑;最後老成,願意凡事相信,因事皆有因,各從其理。這裡概見三階段,不是人人一生都會經過。首先人總有單純的信心與理性,不真清楚信甚麼,模模糊糊像知其理,卻未深究。有的人一生全停留在這初階,有的人進而肯反思,發覺視作當然的理,非必無問題,事事成疑,步入新階段,時似忽有所悟,時而又其信頓失,忐忑難安。人多停滯在這第二階段,裹足難前,相對少數的才能突破理障,重拾信心,再予生命以肯定,知當所依歸,信與理之間取得配稱平衡。此心靈發展的三階段,初像天真小孩,跟著如同反叛少年,最後成年而立。但心靈成熟度與生理年齡並不同步,很多人永遠長不大,即使幾十歲人。我們看到精神史的歷程也若此,人類長久以來蠻有自信,毫無困難用些套話常理,便可把任何懷疑推搪過去。接著理來又理去,這也疑那也疑,或無可亦無不可算了,啟蒙時代至今思想界概如此,還未真走出去。不過有識之士已見問題所在,開始呼喚信與理二無偏廢的時代到來。我們見素以維護傳統不輕言改的天主教,教宗主動提出這個信與理的命題,多番尋求宗教神學和知識世界衷诚對話。同時以否定見稱的批判理論界巨擘哈貝馬斯,亦挺身而出,籲請聖俗之間終止文化戰爭,共覓交流的語言。

真正的「聖」,非即道貎案然循規蹈矩,而在于活潑的信仰。真正的「俗」,不是隨波逐流跟風從眾,而在于洞明的理性。生活在世,未能免俗,且世俗本身,自具價值、意義、使命,有待理性予以澄清,透出光明。然而理出多途,一理一是非,不講理尤可,講起理來,剪不斷,理還亂,自惹麻煩。所以現代化越是理性,越是出現反理性逆流,人家的理不服,自己的理缺如,乾脆毋再煩理不理,任性亂來。理有殊異,不好偏頗,需要理性整全包容,便無法輕忽信仰,這樣才能理殊道一,共赴達理大道。所以說我們要有公共理性或溝通理性,走出單一的理性如專門科學的工具理性,尋求整全的理性。整全的理性與信仰尤其宗教信仰,非止于不隔離,肯加包容,更要邀約于公共論壇,建立共同語言。啟蒙時代世俗化解魅,當今步入後世俗時代,有必要再解魅,這次對象不只是非理性的迷信,更加是片面的理性,唯理是用的迷思。我們如欲擺脫啟蒙主義現代化理性化世俗化科層化全球化所帶來的根本困境,那種完備大全的唯理心態必須改變,世無盡善盡美所謂的完全理性,我們需要的是整全理性,以溝通共融信仰,是所當是,包括還宗教以應然之理。

聖俗文化戰爭的終結,消除嫌隙,俗不犯聖謗教,聖不厭世絕俗,當靠雙方努力。人立身處世,不得缺少信仰,心無信服仰慕之事,便難堅定行動,超出一己而有所進步。信仰要起信崇仰,應該知道信啥仰啥,故此可靠的信仰需有認知,未能離開理性。理性是人類心靈的特點,沒有理性的作用,幾不等于人類的心靈活動,包括宗教信仰靈性之事。然而人的心靈要創造有意義的經驗,非單憑理性便足以完事。光是理解和領悟,心靈已不可能只用理性成就,還少不得意向、想象等等的作美,人類知識和文明的進展皆證明這一點,否則心靈難有突破。即使是言必實證的自然科學工作者,談到他們的發現發明,理性未到之時,帶頭的常是閃念的美感。所以信仰雖不能背離理性,但又非憑理性去完成,理性不備吾人服膺企慕所必要的意志與情感。信仰是信仰,理性是理性,各有不同的性質、法則和功用,若信仰之成是靠理性,那理上講通便行了,結果也沒信仰的事了。理達不必包括信守,理歸理,信歸信,光道理明白,其人不即一定拳拳服膺而有之于己,惓惓懷慕真寄情于彼。信仰自有所本,要不流于迷信,避免偏執,外在確需理性批判以求持平,但更重要的還在于能自返其身,抉發信仰之深厚內涵。正如理性若要從唯理是用的迷思泥淖脫灑,一面須向外坦然與異己的信仰對話,一面也該向內尋找完整的理性。

狂妄的原教旨,因排斥世俗理性,為非理性洞開後門。對治原教旨,背面需用理性堵漏,同時正面仍得認真晤對宗教信理,固本強基,復元才見徹底。正信的宗教,全不由仇恨立教,動輒斥人律人。信徒首當反躬自問,責己律己,故真教常不認為終存在敵人。佛言「以悲為性,不害眾生」(大乘廣五蘊論),儒謂「仁者無敵」(孟子1.5),道稱「善勝敵者不與[爭勝]」(老子68),耶說「要愛你們的仇敵」(馬太5: 44),穆諭「應當饒恕應當原諒」(古蘭24: 22)!此皆超越敵我對立,致力人己和諧。人人不同,差異何不作敵我矛盾解決?反信必從自由平等仁愛慈悲達致?人如未超拔離開生物存活為由的水平視線,即使言和一時,僅不過高明偽裝策略,統一戰線權宜,笑面迎人只為緩敵之計,變臉沒商量,心底長留苦大仇深,詞匯不收包容寬恕,總不解怨,暴力鬥爭才見永恒!撩起這原始的毀滅衝動,理性顯得脆弱乏力,最多規範你腦中思考,無法平息你心中憤恚。所以羅爾斯講的政治倫理,雖力倡公共理性取得共識,仍需民主信念,然而信念不具完整的價值根柢,欲維持信念活力,不能無可靠的信仰。這是為甚麼他晚年成熟的見解,歡迎宗教以公共理性的方式,加入公眾空間的論壇,俾理性與信仰得以更直接互動。哈貝馬斯晚年,同樣予宗教信仰以肯定,原教旨固一時仍不可理喻,但公共領域裡無害世俗社會與宗教正信的理性溝通,只要理性常道永彰,起原教旨于沈疴才會有望。

對症下藥,理性為良方,但要深入病灶,宗教直指人心而作解毒劑,同時也不可以輕忘。化戾氣為祥和,理性與信仰,實無一可少。甘地曾說「暴力是愚昧無知者的語言」,當人果瞭解一切,最終原諒一切,暴力再無必要,非暴力水到渠成。真正的理性,是诚而有信的見識,真正的信仰,是實不乖理的見地,皆為知見,只是所關心的不同,表述的不同,但殊途同歸,可以彼此補足,共創更加全面如理真實的知見。宗教的知見,由上而下,理性的知見由下而上,亟待互相印證匯通。

宗教之正見,不僅安定人心,更為世間帶來和平,翻開史冊新頁,每每宗教出現,在黑暗中綻現光明。佛陀得道,首先尋找背棄他的隨從,和合為僧伽。儘管阿育王嗜殺,一旦皈依,舉國四民平等,各教融和共存。耶穌命令門徒收刀入鞘,為逼迫他們的人祷告。中世蠻族入侵,是信仰化干戈為玉帛,引領歐陸步入文明。穆聖為一神信仰受迫害,堅持善待敵人,感化嗜血復仇的部落言歸于好,自此情同手足,阿拉伯半島遂成真正肥沃新月。古蘭的訓誨及穆聖的榜樣同證,反抗與報復絕不許過分,忍受與赦宥要盡其所能無缺欠,這是伊斯蘭崛起,百年內跨越三大洲,眾多民族心悅诚服的真正原由。消除仇恨,化解分歧,非因利劍,而是由心靈到行為,從自我到團體,要求不懈的「奮鬥」jihad,和轉向他者善意的「協商」shura(42: 36-38),阿語協商意即集蜜蜂房,博採眾美,周受群有,此乃至甘美的報賞!正當中古最黑暗的日子,全歐只有奉伊斯蘭的摩爾人治下的西班牙,修士自由向阿、猶學者問學,古希臘和穆斯林學術譯介給了拉丁世界,結集為西方知識遺產。十五至十九世紀奉伊斯蘭為國教的奧斯曼帝國,在巴爾幹半島建立肯定多元宗教的格局,與公教、正教、猶太教和睦共處。十六世紀印度蒙兀兒帝國的穆斯林君主,更促使穆、印、錫克諸教徒聚首論道。近年這些地區裡信仰話題極其敏感,宗教衝突隨時一觸即發,我們很難想像,不同宗教之間親善的民風,曾經在那裡多麼尋常。

伊斯蘭的實踐,過去擅長宗教對話,現在當不忘其初,繼續奮鬥願做敞開而非自閉的宗教。若現代穆民,互相感染有選擇性地失憶,滿足于固執單一制高點看問題,今後再是道理盡在自己,也無以令世人悅服。現代的後世俗社會,已漸知珍惜公共理性、溝通理性,個人的自由要有保障,反而須從公眾關係的常道取得。約半世紀以來,宗教也開始關心「跨信仰間」crossing Faiths:每一個信仰,雖都是獨一不可替代的,但有必要肯跨出自己的理境,面向其他種種不同但也獨一的信仰,本身的獨一性才得顯明,並獲保證。每個信仰它一次完整的天啟或頓悟,尚需要歷世信徒整體非排斥而互補地予以認知和實現,故那不同的信仰之間,沒有理由不可跨越,願互相過從,接引觀摩,欣賞學習。跨信仰間不是為宗教信仰合一,另去建立唯一至大至正的宗教。跨信仰是為人人都能實現信仰自由,公開保持自己獨一的信仰,實踐自己所信守的完美宗教。對信徒而言,其信仰之至,必盡是善,跨信仰非出去較勁誰完美,而是在肯認自身信仰美善之餘,積極肯認他人也一樣有權利堅信自己美善的信仰。民主社會絕不可能由單一信仰完成,人若要納信仰于民主生活方式,必為「多面信仰」multi-faith:理解及接受不同信仰者在同一公民社會。跨信仰的多面信仰社會,不同信仰團體非互不存在,須知「信仰之間」interfaith:團體獨立卻有鄰舍,肯相趨近,能面對面,可肩并肩。同正視此俗,涉世不屬世,不忘世並救世,共克時艱。今社會世俗化,雖得益理性,卻墮完全理性的迷思,唯理一條鞭驅役,又添非理性反動譟擾交加。陷此困境,當代社會期盼正信力量的充沛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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