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真有其事嗎?
(2006-09-05 10:5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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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可福音十六章17和18節耶穌對門徒說:“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甚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千百年來幾十億基督信徒,雖絕大多數都沒趕鬼、說方言、拿蛇、不中毒、按手治病的經驗,但聽過耶穌這番話,不覺落了空,以耶穌言而無信.因為聖經對信徒的應許很多,不只有神蹟,神蹟也不僅這五樣.正常的信徒生活,是按著上帝的旨意,心存歡喜看祂賜下哪些應許,又領受那些最合適的應許,而不可能去試驗去討取所有的應許.信上帝是為接近上帝,不為貪圖上帝多給利益.若人想煽動因得不到上帝賜好處的人起義,成不成氣候,可該看貪心的信徒是否夠多哩!
馬可所載關于五樣神蹟的應許,據前後經文整段看,是耶穌升天前對十一位門徒的話,要他們往普天下傳福音給萬民,應許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信的人傳福音必有神蹟相隨相助.我們往後看行傳和書信,這些神蹟的確隨著福音的使者.為去打開福音之門,或要遇攔阻:鬼魔作對,途經蠻荒蛇患,水土不服各樣毒物,與人溝通語言不便,人有病苦纏繞無心福音,上帝確準備五樣神蹟幫助應付.但隨著福音在城市扎根,進入佈道後期建立教會,蛇患和毒物的問題不存在,與會講當日普通話希臘語、受教育多迷信少、保健較佳的信眾來往,語言、鬼怪與治病的麻煩也漸少,所以五樣神蹟的記載隨之也少.再讀教會史料,出去傳教的修會差會,這些神蹟的記述仍然會有,只是要看地方和時間.神蹟相隨,對信徒言,是真有其事的.
“必有神蹟隨著”一語,容易誤解,尤其中譯.“隨著”原文parakoloutheo,新約只用了四次,中譯更成了必相隨、詳細察考、得了教育、服從了,有四種不同表示方式.該詞是para在旁,與koloutheo同路,複合而成,隨著上下文內容有:都相隨,都遍察,都得悉,都聽從,不一其義.para一字根,具“在旁輔助”義,如當代英語para-transit“輔助交通系統”者然.故parakoloutheo有“在旁輔助,同路相伴”之義,“必…隨著”即“都…隨著”.信的人“必都有神蹟在旁輔助,同路相伴,隨著他們”,應是馬可這一段話的完整意思,那“必”不作預言“必有”解,而是實在“都有”,據實必都有.按照實況需要,信而傳福音的,一定必都有神蹟來在旁邊作伴相助,以便克服險阻,與人溝通,消除障礙,使福音臨到需要的人.
耶穌是說信的人必都有神蹟隨助,非言神蹟必都隨助信的人.老爸告訴小鶴,你拿到這名校學位必有高官厚祿隨著你.小鶴畢業去了南亞做賑災義工,老爸也挺支持,老爸的前話並沒報廢.老爸如說必有高官厚祿隨著你的學位,這話才像有點語病.老爸說兒子拿學位會有高官厚祿沒有錯嘛,更莫硬顛倒老爸的話誣人沒信用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