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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婚姻制度

(2007-02-26 11:29:27) 下一个
其实中国男人一夫一妻的历史远远短于一夫多妻。一夫多妻得渊源由来已久,从奴隶制开始,到后来的封建帝制,最有权威的男人总是拥有最多的配偶,比方说,皇帝。佳丽3000可能夸张,但是百十来个总是少不了的。但是,一夫多妻在中国历来是有条件的,那就是你必须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民国之前的中国,一夫多妻是合法行为,辜鸿铭老先生曾用“茶壶茶碗理论”鼓吹一夫多妻制的合理性。当然无论什么时代,一般的女子并不愿意去做男人的小妾,要一夫多妻制能够通行,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其一,社会贫富差距较大,富人可以用金钱补偿穷人损失的自尊;其二,国家法律允许,或者对纳妾行为不会给予严厉惩治。其三,社会舆论的宽容,儒家经典《周礼》对一夫多妻这种现象予以了肯定,成为中国秦汉以来一夫多妻制度的理论根据。这使得从古代到民国的漫长中国历史,一夫多妻制畅行无碍。

1949之后的相当长时间,我国基本消除了婚姻生活中的重婚纳妾现象。原因在于上述三个条件都没有了生存的土壤。大众的收入高度平均,虽然存在一定的城乡差距,但城市居民的生活也只是温饱之外略有余存,另外个人的生活作风与政治思想挂钩,法律与道德都是婚外情的巨大威慑力量。

以经济角度来看,法律上废除一夫多妻制等于减少了富人可以合法购买的商品组合。当然他们也可以用不合法的手段购买婚外性消费,但面临着诸多的交易风险,这些风险或者降低风险的开支相当于向其征收了一种消费税,用以补贴较为贫穷的年轻人。在上个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这段特殊年代,这一消费税的税率几乎达到无穷大。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法治建设的推进,人们的自由度越来越大,个人收入差距也逐渐拉大,法律和道德观念对婚外性比起解放后50年铁板一块的形势大大松动,也就是说一夫多妻的三个必要条件又开始趋向成熟。这也就是为什么婚外性在中国泛滥成灾的原因。

鉴于以上原因,归纳个人观点若干,并非标新立异,但是肯定引来板砖无数,故此省略1000字,大家体会吧,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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