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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的女人(一)

(2009-11-20 09:48:35) 下一个

心中的女人(一)

男人一生遇见的女人,无非是:

身边的女人;床上的女人;还有——心中的女人。

心中的女人,是男人心里的一角圣地;她是人生的一个痛,一个遗憾,一个追念。

我的心中,藏着这样的女人。

 

在我读小学三年级下的时候,班级里来了个转学生。那天班主任老师说:今天我介绍一位新同学,她的名字叫XXX ,大家欢迎。于是班级里响起掌声。她的左臂上挂着一块少先队的臂章,一条杠,一看就是个好学生模样。

没想到几天后班主任把她安排到我的身边。

我的身边四周,坐着的都是班级里的少先队干部,右边是小队长,左边是大队长,前面是中队长和小队副,而我的身后就是墙壁。现在她来了,换走了大队长。大队长姓韩,走路一踮一踮的,嘴唇上的汗毛很重,十分少年老成。

现在,我的四周都是女生了。

我在的这个班级,是年级里最好的班级,班主任是市三八红旗手,她的声音像银玲儿那样清脆响亮,有生以来我再也没有听见过这样的嗓音;我们班级经常有来宾观摩。

我是我们班级里最后一个还没有入少先队的同学,和年级里其他班的几个老留级和落后学生并列。我有什么缺点错误呢?

我喜欢打架,还有上课做小动作,自由散漫,不遵守纪律,等等,我是班级里的大王。

可是我不全是缺点,我也有优点。我的字,写的天生的好,无论是铅笔字,毛笔字,钢笔字,经常贴在学校墙板上当示范。我也能虚心接受批评,就是不太能持久。每每到老师同学们看到我有进步的时候,“砰”一下,不知哪儿我又犯错了。

韩大队长还是年级的大队主席。他是个好学生,却不能对我严厉管束,只能洁身自好。现在班主任换了个女生堵在我的左边,对我实行战略包围,我不能隔海作战影响同学了吧!

平日我不太搭理女生,一是女生都是乖乖宝宝,二是她们喜欢报告老师。我不记得在整个小学期间我和班级里的那个女生说过什么话、有过什么来往;除了和几个住在一起的女同学开小小班做作业之外。

看来,我这次真的要改邪归正了。

我的习气比较粗野,这大概和家风有关。北方人到上海并不能轻易的融化进上海的环境里,无论是意识还是生活习惯。母亲不会做家务,也不做家务,她对子女的管理都是粗线条大原则,难以做到体贴细微。每个周四是班级检查卫生的日子,我经常忘了带手绢,或者指甲没剪,甚至充满泥垢。她来了以后我的境况就改变了,每到星期四,她就带了手绢悄悄塞给我,并检查我的手指,还带了指甲钳为我修剪(她是生活委员)。每个星期还有学习检查,看铅笔是不是削好了,用具是不是带齐了。我的铅笔盒里经常缺这少那,她坐到我身边后,我不再有此类的不良记录;她的铅笔盒里永远有多一份橡皮擦和铅笔,后来她给我换了铅笔,和她的一样,是中华牌的深绿色的高级铅笔。每次她削笔时候,顺带地把我的铅笔也削好。

我一向散漫不守纪律,习惯了这种浪荡的状况。可是她的到来,帮我改变了形象,让我粗糙的神经末梢敏感并且柔软起来,令我感觉到温暖。就是在我现在这样写着的时候,当年的情景就如在眼前。

她带给我的关心,是我人生第一次明确感觉到的温柔。

可是说来奇怪,我不记得我们之间有很多的语言上的沟通,一切都是默默地在发生和持续的。我甚至不记得我对她说过感谢的话。

 

那时男生中间流行猜电影票的输赢游戏。我手里的赌本有限,都是一些普通的电影票,大路货。她来了后,每到周一就塞给我几张票根,都是天蟾舞台、共舞台、大舞台等当时上海的高级影院和戏院的戏票。我有了这些票根赌资就雄厚起来,引起同伴们的羡慕,他们不明白我怎么突然有了源源不断的赌资,这让我感到骄傲。那个时期我安静许多,不像以前那样寻衅挑事了。

班主任病休两周,我们的数学老师来代课。班干部们紧张起来,唯恐我在这段时间创什么祸,把班级的名誉搞砸;而且这时我的入队问题也紧迫起来,因为入少先队是有期限的,我们这样一个班级,怎么可能有非少先队员的存在呢?这关系到班级的名誉,也关系到班主任个人的声誉,她毕竟是市三八红旗手;况且我再调皮捣蛋,但出身红五类,应该是天生的革命接班人呀。两个星期里每天早上都有班干部来叮嘱我:坚持下去啊,要为何老师争气,争取入队。到了下午放学,又有班干部来告诉我:今天表现不错,我们会告诉何老师的。

就这样我被叮嘱了两个星期,使我产生了一种道义感。两星期总算太太平平。

没多久,我终于戴上了红领巾。班级里最后一个捣蛋堡垒被攻克了。

我自己知道,我其实还是我,假如有什么转变也不是班干部的关心和老师的感召起的作用。在那段时间,她从来没有对我说过任何劝勉的话,一如既往。其实她从来没对我说过批评的话。所以,我记住的只有她的微笑。

我虽然表面上安静了,但小动作却依然不断,不过移到了课桌下面,而且和她一起玩。每当上课,我们的手都在课桌下互动,不是握在一起,就是在手心上写字猜谜,天天如此,时常如此,这个习惯一直保持到我们分开,也就是学校停课,文化大革命来了为止。我记不起来这个小动作是怎样开头的,想必一定是我先主动勾她的小手的吧。

再接下来,我们的游戏更进一步了。有时她的腿搁在我的腿上,我们轻轻摇晃,桌面上我们是认真的在听讲,桌面下,我们却沉浸在自己的游乐中。有时候我们什么也不做,就是握着手,直到满手心是汗。我们还一起玩各类小玩意,比如她把剪下的指甲和铅笔芯粉末装在小瓶里,据说可以换东西,等等。

有了这样的游戏在玩,我确实是不再留意班级的事情。

 

我映像极为深刻的有两件事。

有的时候我去勾她的手,她会拒绝,把手放到背后(那是正规的听课姿势)。到了下一节课,她会表示出主动,比如把手放在腿上,我明显触摸到的地方。有时我们也会捉迷藏:她的手躲避,我的手紧追,最后往往是两只手握在一起。有一次,又开始了这样的游戏,她的手在她的腿上节节后退,我的手紧随在后,顺着她的手指头往前推进;她把我的手引向了她俩腿中间的部位,在那里停下来。我们都没有动,片刻之后,我们的手松开了------

这是我们唯一的一次。少年游戏,是童真发于本性的模仿啊。

我永远忘不了!

 

有一次学校组织看电影沪剧《星星之火》,她是小队生活委员,负责分票子。我在一旁看着她分发票子,她最后一个分到我,这时我听到她嘴里发出轻轻一声:啊!原来她把排数看错了,虽然我们的座号是连着的,但却不是一排。

那一声“啊”的惊叹,永远留在我心里。

 

那是班级最后一次集体活动,接着文化大革命来了。学校里贴满了大字报,原来我们尊重的老师没有几个是好人了。我们也加入了红小兵,写大批判。那学期我的期终考试数学得了36分,需要补考,但是因为文革的深入,考试废弃了,进入新的学年几乎不再上文化课,随后学校干脆不再开课。

那段期间我还是天天到学校去,就是希望能在学校里见到她。她的家离我家只隔着一条马路,她的父母是资本家,有一天她的父母站在家门口的凳子上,接受批斗。她的母亲是混血儿,她有四分之一的异国血统。那天我站在人群后面观看了批斗会。我还是每天到学校转一圈,期望见到她,可是每次都是失望。看到教室里的课桌椅都叠在一起,积满了灰尘,我心中无限惆怅;整个校园除了满墙的大字报,只有几个原来的老师现在的坏人在扫地。终于有一天在去学校的路上我们相遇了,路上只有我们两个人,她朝我淡淡一笑,我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反应的,我想说很多话,但不知怎样说,很快我们擦肩而过。谁能想到,这竟是我们今生至此的最后一面呢?

当确定了我们不必再去学校之后,我就经常到她家周围转,期望遇见她,看见她。那时我脑子里是空白的,尽管生活里充满了惊奇和刺激,但心里一直装着这件事。我也并没有设想什么要说的话,就是想看见她;假如遇见了,是不是也就是浅浅一笑呢,或者问一句:你好吗?

我想,我连那一句话大概也不会说的吧,顶多是笑一笑。

可是我们连见一面的机会都没有。没多久她家门口贴出了勒令扫地出门的通告,很多年里那儿就是一处空屋。

 

我不知道她搬去了哪儿。我也羞于开口问其他同学,尤其是女同学。我们之间的游戏玩得太隐秘了,没有同学知道;而且我和她之间确实很少有语言上的来往,即使在班级里说话,我的口气也是狠巴巴的,粗鲁生硬简短,我没有学过怎样好好说话。记得有一个暑假,她来通知我返校时间,在我家门口喊叫我的名字,叫了很久。我正在午睡,探出头去训斥:叫什麽叫啊!后来被我姐姐骂了一通,说我怎么可以这样对女同学说话。我虽然蛮横粗鲁,可是内心柔软细密,充满灵犀。

 

在社会上游荡了一年多,进了中学。我的心里又燃起希望,大概能在校园里和她重逢。可是我搜索了几天,全然没有她的身影,而小学的那些女生男生基本都还在同一所中学。整个青少年时期我的心情的基调就是压抑和阴郁,持续了很长一个阶段;这除了家庭的因素,主要还是我无时不在思念她,而这一切都默默地在我心里进行着,无人可以诉说;而且她不知去向没有她的任何信息。我心里的温柔就这么夭折了。

 

她说话不多,是个文静的女孩,举止优雅,可是内心却自由奔放;表面上循规蹈矩,是个好学生,内心却胆大妄为,有自己的主见。她坐在我身边,是上帝的造福,让我鲁莽糙硬的心接受温柔的润化;假如我早熟,无非是因为她,让我体验了女孩子的心,识别到女性。但我不知道,我带给了她什么?她是否也曾记得我?还记得我?

也许,我仅仅是个捣蛋的坏小子吧。

随着年龄增长和阅历渐增,我对那段交往更加怀念,也更加惋惜;她的形象从未淡化,逐渐成为我心里一个标示:少年时代的梦,人生的辉煌——无论我得到了怎样的女人,都超越不了她带给我的人生意义,那是纯洁的男女之情,人生之初朦胧混沌之境,有所思而未曾被污染。

她如今怎样呢?她这么温柔善良,应该是最好的情人。

我已经走了大半人生,心里从来没有丢掉过她。有时我怀疑自己的思念是否不正常,是一种妄念。直到看了小说《瘟疫时期的爱情》之后,我大受感动,如遇见知音。我觉得阿里萨对达萨的长达半世纪的爱情一点也不荒诞,结局也完全合情合理。这似乎给我带来鼓励。我觉自己就是那个阿里萨,我一直默默祷告,如是有缘,命运之神一定会让我们再相遇的。

现在网络广布,我写的这段经历,只要能够看到,她一定马上就会知道我是谁了。毕竟,这样的经历,有几人会有呢?我希望她能看到。

她,是我心中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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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评论 (13)
评论
麦圈 回复 悄悄话 很感动的文章,不想有一天找到她吗?
Seattle1 回复 悄悄话 呵呵,少男的悸动,写得真好。
挥一挥手 回复 悄悄话 回复bymyheart的评论:
时间愈久,弥足珍贵。谢谢赏阅。
bymyheart 回复 悄悄话 纯情而真挚,写得一个少年的动情和纯真穿越了时空常驻久扎在成人历练后的心中就愈珍贵。好文章。
挥一挥手 回复 悄悄话 回复Luciel的评论
谢谢光临。
挥一挥手 回复 悄悄话 回复慕容新的评论:
谢谢新新。
挥一挥手 回复 悄悄话 回复瞧一瞧的评论:
瞧mm好,谢谢光临。
瞧一瞧 回复 悄悄话 在东方看到《怀念西部》,回来看到此文。两篇都让我非常,非常感动,谢谢好文。

节日快乐:))
挥一挥手 回复 悄悄话 回复小媛的评论
谢谢,会继续努力。
小媛 回复 悄悄话 Love in the Time of Cholera真是好,细腻,舒缓,世人大多推崇Gabriel García Márquez的One Hundred Years of Solitude 百年孤独。我更喜欢他的瘟疫时期的爱情。因为那一部虽然让他的诺贝尔奖,但是太晦涩(于我来说)。

你的文章很好看。请继续。
Luciel 回复 悄悄话 I like this description:"这时我听到她嘴里发出轻轻一声:啊!"

I read 《瘟疫时期的爱情》, very moving, still remember he bought the mirror because he watched her in the same mirror in a restaur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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