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美劳工部将要求雇主网上递交H-1B 劳工条件申请

(2006-09-01 17:29:50) 下一个
2005年12月5日,美劳工部就业培训局发布了关于H-1B劳工条件申请的最新规定。该规定将于2006年1月4日正式生效。 按照美国相关法律规定,雇主在向美国移民局递交H-1B签证申请前应向劳工部递交劳工条件申请。通过递交劳工条件申请,雇主同意履行相关义务,包括向H-1B外籍工人提供某些福利,合乎标准的工作条件及支付规定工资等。目前,雇主可以用网上递交,传真,或信件邮寄三种方式向劳工部递交劳工条件申请。 然而,按照此最新规定,从2006年1月4日起,劳工部将要求雇主从网上递交H-1B劳工条件申请。只有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例如,身体有残疾,或缺乏上网设备等)劳工部才接受邮寄申请。而且,该规定还指出,目前的电子申请程序或在用的劳工条件申请表格(ETA 9035, 9035E, 和9035CP)并没有任何变化。 在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我们肩负您的美国之梦! 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将竭诚为您提供移民服务 休斯顿办公地址:7324 Southwest Freeway, Suite 1088, Houston, TX 77074 芝加哥办公地址:6 E. Monroe St. Suite 602, Chicago, IL 60603 纽约办公地址: 1350 Broadway, Suite 1710, New York, NY 10018 电话:1-800-230-7040, 713-771-8433 Email: jzhang@hooyou.com 或访问他们的网站:http://www.hooyou.com
[ 打印 ]
阅读 ()评论 (2)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