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基督受死理由十二、要使我们免受定罪
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神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 ——罗马书8:34
这是基督的受苦与受死所获致的伟大结论:“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罗马书8:1)。“在基督里”的意思,是借着信心与基督建立关系。相信基督,将我们与基督联合为一,结果他的死就成为我们的死,他的完全就成为我们的完全。基督成为我们的刑罚(我们无须再接受刑罚)和我们的完全(那是我们无法成就的完全)。
信心并不是我们蒙神悦纳的根据,只有基督才是。信心将我们与基督联合为一,所以他的义就算为我们的义。“(我们)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拉太书2:16)。“因信称义”与“在基督里称义”(加拉太书2:17)是平行用语。我们是借着信心得以在基督里,所以被称为义。
“谁能定他们的罪呢?”保罗问这个问题时,已经预设了它的答案。没有人!接着就宣告他的理由:“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基督的死免除了我们的定罪。我们绝对不会被定罪,就如基督确实已经死了一样。在神的法庭上没有重复定罪的危险。我们不会为同一个罪名而被定两次的罪。基督已经为我们的罪死了一次。我们不会因为这些罪再被定罪。定罪已经过去了,不是因为它不存在了,而是因为它已经发生过了。
但是,被世界定罪又如何?“谁能定他们的罪”这个问题总有个答案吧?难道基督徒不是被世人定罪吗?已经有许多人殉道。答案是:没有人能够成功地定罪我们。有人可以提出指控,但最终都无法成立。“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罗马书8:33)。圣经说:“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难道是患难吗?是困苦吗?是逼迫吗?是饥饿吗?是赤身露体吗?是危险吗?是刀剑吗?”(罗马书8:35)也是一样的意思。这个答案并不表示这些事不会发生在基督徒身上。它的意思是:“靠着爱我们的主,在这一切的事上已经得胜有余了”(罗马书8:37)。
世人会定我们的罪。他们甚至可能会以刀剑来定我们的罪。但是,我们知道:最高的法庭已经作出对我们有利的裁决了:“神若帮助我们,谁能敌挡我们呢?”(罗马书8:31)没有人能够成功地这么作。他们纵使拒绝我们,神却接纳我们。他们纵使恨我们,神却爱我们。他们纵使囚禁我们,神却释放我们的灵。他们纵使叫我们受患难,神却借着这火来炼净我们。他们纵使杀害我们,神却借此把我们带进乐园。他们无法打败我们。基督已经死了。基督复活了。我们在他里面活着。而在他里面就不再定罪了。我们已蒙赦免,我们被算为义了。“义人……胆壮像狮子”(箴言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