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还是俗,说白了,就是看是能为何种文化修养的人所接受。
从艺术上说,一般“曲高和寡”的艺术,要理解和接受,会需要一定程度的文化素养。这里讲的文化素养只是个必要条件,因为有那个素养水平的人,也未必就有那个兴趣。
所谓俗文化,一般讲被低层的,文化素养不高的人所理解和接受的文化形式。这里讲的文化修养程度的需要,并非讲一定不被高文化的人接受。有些文化形式能被低层人群接受,也能被高文化素质的人群所接受,此谓“雅俗共赏”。同时,随着人的文化素养的提高,品味可能也会变化,会感觉对一些俗文化的东西不再能够欣赏(接受)。
再说何为低俗?所谓低俗,这是另一个范畴的东西,既经常是接近或低于大众社会道德广泛接受底线的东西。
说到道德,其实道德是有两个层级的,既可以接受,欣赏,热捧的层面和不符自己道德但可以容忍的层面。这第二个层面,既自己不会接受,不会施行,但会对别人施行采取宽容的态度。
说小沈阳的表演是否俗,因为二人转大部是在中国演,本山大叔北美演了个巡回,好象反响强差人意,搞得灰头土脸,所以还是用中国的社会标准衡量更确切些。本人的感觉,在中国,如果说所有的艺术从天上排到地下,大部分人会认为二人转基本上是很接近土地的。至于说到脱衣舞,很难用艺术来衡量,都不是俗不俗的问题,所以要说比俗,那就免了吧,根本不是一回事。
如果让脱衣舞和小沈阳PK,哪个在程度上更低俗,本人认为没什么好PK的,小沈阳的表演再低俗也低俗不过脱衣舞,因为脱衣舞冲击的,是人性上最动物的,最本能的部分,这点上小沈阳再怎么低也到不了这个程度。
但如果用存在脱衣舞的事实来反驳对小沈阳表演低俗的评价,似乎忽视了另一个事实,既大众文化和成人文化的区别。所谓成人文化,是成人才能接触的,对很多人来讲,是低于大众社会道德广泛接受底线的,是属于道德中需要宽容层级的东西,或在另一个社会,甚至是不能宽容的。
小沈阳越来越红。所谓红,既是可以登堂入室,可上大雅之堂,可在大厅广众面前表演,被大众所接受,作为大众文化的一部分被追捧的。批评者对小沈阳表演的评价,也是把它作为大众文化范畴对其评判的。而脱衣舞是成人文化,是关起门来,18岁还是21岁(各州好象法律不一样)以下的孩子是接触不到,并不对所有人开放的表演。把小沈阳的表演和脱衣舞放一块说,是否本身就暗含着,这种表演形式本身,也有成人文化的意思?
附:
本山集团艺术总监:美国脱衣舞不比小沈阳还低俗吗?
本山传媒集团艺术总监刘双平3日夜致电本报记者,表示已撰文就美国《新闻周刊》对小沈阳的评价予以回应——
美国的脱衣舞不比小沈阳还低俗吗
8月3日晚23时左右,记者接到本山传媒集团艺术总监刘双平打来的电话,他表示已亲自撰文,就美国《新闻周刊》对小沈阳的评价给予了回应,并希望本报予以关注。
刘双平在与记者通话时表示,美国《新闻周刊》此举实乃在制造“眼球效应”。如果说小沈阳低俗,试问美国的舞台文化中的脱衣舞,出版界的《花花公子》哪个在全世界不称得上最低俗?
刘双平:逢俗必反是罪过
刘双平的文章刊载在人民网上,他在文中表示,《新闻周刊》以“最低俗的中国人”这样的观点来表述小沈阳,暂且不论其立场是否客观,也不论其报道中出现的多处事实性错误。但至少,作者应该花点时间去多了解一下小沈阳本人和他的表演,花点时间了解二人转近300年的历史,了解中华民族深厚的民俗文化底蕴。
刘双平在文中说,“多少年来,雅俗这个问题也一直困扰着我们中国人,‘逢俗必反’就像‘重男轻女’一样深深地印刻在许多现代人的大脑。然而,随着社会的更加开放,那些跟观众实现最自然沟通的艺术,也就是‘俗艺术’,渐渐浮出水面,人们也渐渐敢于表达那种发自内心的喜爱之情。这也说明在我们这个传统的民族,文化包容度在扩大,文化自信在上升。在我看来,散落在中国大地无数个乡村、各个角落的民间艺术都应该拿出来亮亮相,接受人们的选择,让那些有生命力的艺术盛开它们的第二春。
俗不是罪,我想,什么时候我们正视“俗”,敢于表达我们对于俗文化的喜爱,我们才真正有了文化的自信,我们才能真正认清了民族的文化,从中总结出民族文化中那些正面的价值,才能有力地推动我们的文化走向世界。”
艺术分为“俗与雅”两大类
作为武汉大学哲学系毕业生,刘双平从哲学的角度重新探讨了“俗和雅”的问题。他认为,俗和雅很明显是一对矛盾:俗是大众的,雅是小众的;俗是低层次的,雅是高层次的;俗在乡野,雅在殿堂……但俗和雅又是辩证统一的,故而有生命力的艺术皆“雅俗共赏”。
刘双平认为,以雅俗为标准,可以将艺术门类分为两大类。交响乐、芭蕾舞、歌剧、舞剧、话剧、油画、国画等属雅艺术,相声、小品、二人转、魔术、杂技、评书、漫画等属俗艺术。但这种划分也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无论是雅还是俗,能流传至今的,无一不是“雅俗共赏”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