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听说过国会通过了一个房市救急方案,里面有up tp $7500的First-time Homebuyer Tax Credit。今天去这个网站看了一下,原来这个tax credit是还要还的,整个一个忽悠人:
http://www.federalhousingtaxcredit.com/这个credit附带以下条件:
在4/9/2008与7/1/2009之间首次买房。首次买房定义为此前3年没有自住的房屋。
年收入(AGI)在$170,000(联合报税)以下(个人报税为$95,000以下)。收入在$17万到15万之间可以得到部分退税(个人为7万5到9万5之间)。
需要在本年度递交税表时claim。
不象其他的tax credit,这个是需要还的(这就是我为什么说是忽悠人),实际上是一种无息贷款,因为是通过IRS运作的,所以叫Tax Credit。从拿到钱那年开始后两年,每年要定期还款。如果中间卖了房子,余款需要下次交税时付清。
说完了忽悠,再粗算一下价值:假设你拿到了全部的$7500 credit,每年利息6%,那么十五年下来大概是省7500 x 0.06 x 15 / 2 = $3,375。也算可观,所以如果合格还是申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