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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一个人 (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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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一个人 (ZT) 文章来源: 15144 于 2006-07-11 21:35:02 喜欢一个人,需要缘分。在这个世界上,那么多的人以那么多的方式走在了一起,就是缘分使然,这种缘分冥冥之中自有天定,也许你等了很久,最终等到了你心中的那一个;也许你错过了很多,而和另一个人走在了一起;也许,弱水三千,你只取一瓢饮:这些,都是缘分。等得到,是缘分;等不到,自然也是缘分。    喜欢一个人,也许是从欣赏开始。欣赏他的优点,欣赏他在你眼中的与众不同,天长日久,你会发现他的种种缺点,但是渐渐的连他的缺点也是一种与众不同,这就变成了包容。    喜欢一个人,也许是从默契开始。在对方的言谈举止中,你感到了一种欣慰,你在长时间的孤独里有那么一丝理解与被理解的感动。但是渐渐的更多的是去理解对方,在对方的喜怒哀乐中感同身受。    喜欢一个人,也许是从不经意中开始。无须刻意便记住了他的只言片语,记住了一切有关他的信息。这一切,都只是在默默的平淡中变得刻骨铭心。连你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记得那么多关于他的东西。    喜欢一个人,不一定不是一见钟情。一见感受到的不是情,只是一种默契。记得有个朋友戏谑说这叫:“看对眼”,对上的,是身上散发出来的气质,是说话的口气,谈论的内容,是他自身的外在表现方式。所以第一次接触就知道有的人能够相处,而有的人与自己道不同,不相为谋。这个时候,只是淡淡的喜欢,只是觉得这个人,是与自己一路的朋友。而只有在这样的基础上,才会去接纳对方的心灵。再见面时,才会慢慢的去感受到对方的内心。越感受得多,喜欢的程度就越深,这是心灵的契合,是人生观的契合。也许到了后来,会发现两人其实有很多观念上的冲突,但这个时候,这些冲突都被宽容所包纳,被理解所包纳,被爱所包纳了。但是有的人,却永远不会有契合的一天,因为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思维的差异就注定了矛盾的无法调和。我想这就是一见钟情的真正含义。    喜欢一个人,一定不会虚情假意。喜欢就是喜欢,讨厌就是讨厌。在这上面从来应爱憎分明。而不该暧昧不清。喜欢的人,会聊得很投机;不喜欢的人,连话都不会与他多说一句。而喜欢了,就一定不会掺杂任何的杂质。也许在喜欢某个人之前,会有千种万种的条件与标准,但是喜欢了之后,只会觉得,就算这个人一无是处,你也会对他不离不弃。说到这个我总想起张爱玲与胡兰成,一个如此桀骜不逊的女子,会在对他的爱中温婉如碧玉。    喜欢一个人,于是变得敏感脆弱。对方一句戏谑的话语,你会从甘之如饴咀嚼到索然寡味,再从索然寡味咀嚼到甘之如饴,并从中幻想出千种万种的可能不可能。敏感是人的天敌,让你从小心翼翼变到神经兮兮。其实对待这个世界,应该迟钝一些,再迟钝一些,对待感情也应该要做到这样。情最容易伤人,一颗愚钝的心才不至于被伤得千疮百孔,所以应该以一颗看似无谓的心去对待,尽管也许这不是你的真心。但是这点我想我一定很难做到,因为个性使然,我从来没有办法不去感受情感带来的点点滴滴。    喜欢一个人,不需要隐瞒不需要压抑。从来都是一个喜怒形于色的人,所以杀人游戏里从来都无法以杀手的身份胜出,因为我无法伪装无法掩饰。我的眼神说明了一切。长风曾经说我可以去扮演一个匿名的角色与回声对峙,但是他转念一想说你还是不行,不是怀疑你的能力,而是你太无城府和心机。自己是一个别人能一眼望穿的人,所以我也希望我周围的世界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让我能够不猜测,不怀疑,不害怕,不逃避。    喜欢一个人,不代表一定要坚持到底。爱从来不是一相情愿,我一直相信是你的终究是你的,不是你的强求无用。爱情,自然是水到渠成,不需要互相猜忌互相攀比互相斗心计。如果是因为面子而赢得爱情,我不耻;如果是为了利益而挽回爱情,我不屑。也许爱情和婚姻都需要经营,但是自然的就是最好的。如果为了经营而违背自己的心意,我想我宁可一辈子孤独的生活下去。    很多人的经验之谈是:“找一个爱你的人,胜过找一个你爱的人”,如果爱都不等价,不是相互依存,爱情怎么能够持续下去?王菲唱道:“不爱我的我不爱”,我想爱情就是这样,两相情愿,不需要某人爱得多一些,某人付出的少一点,如果真是这样,我想爱情也就失去了它原有的意义。曾经有这样的想法,如果哪一天感受不到了爱的平等,我也会放弃,我不是一个拿的起放得下的人,但是很多时候,坚持不一定是最好的方式,坚持不一定会得到最好的结果。    也许将来,我会发现,我的这些观点是多么幼稚可笑,多么理想主义与浪漫主义。生活不是这个样子,爱情不是这个样子,但是我一直坚持着心中对爱情的最初的信仰,我不会为了什么而违背自己的真心。至少我现在,不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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