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
正文

服刑四年回台遭抛弃 台间谍向美国媒体大倒苦水---这可是教训呀!zt

(2008-05-06 02:12:34) 下一个
服刑四年回台遭抛弃 台间谍向美国媒体大倒苦水

2008年05月06日 中青在线-青年参考


近年来,台湾间谍在大陆落网后惨遭“东家”抛弃,愤而诉诸媒体、讨要公道的事不算少,但把这种愤怒通过国际媒体来表达却是第一回——一名台湾“军情局”间谍向美国记者讲述了他的悲惨遭遇。5月3日,美国《洛杉矶时报》对此进行了大篇幅报道。

1.台商人误踏“不归路”

2002年初,39岁的台湾商人宋孝濂即将动身前往大陆,准备全力打理在海南省的几个不动产项目。

临行前,一名自称是“旅游公司职员”的男子打电话给宋孝濂,说有点事想麻烦他。宋孝濂答应跟该“旅游公司男子”在台北的一家咖啡馆见面。

该30来岁的男子自称姓范,跟他一起来的还有他的老板,一个60来岁自称姓黄的男人,后来,台湾媒体得知,他们分别是台湾军情局特工范明江(音)和黄马吉(音)。两人很客气地请宋孝濂“帮点小忙”,比如说搜集几份报纸,一本杂志和一张地图。为此,两人还挺大方地预付给宋孝濂650美元。几周后,宋孝濂带着他们索要的东西返回台湾,大喜过望的范和黄又给了宋孝濂一笔不菲的“辛苦费”。

此后,每隔几周宋孝濂都要回台湾探望妻子和三个孩子,而范与黄也频频约见他。范很快就开口要求宋孝濂搜集海南一座军用机场的情报,并且画出他所见情况的草图。宋孝濂如约干了。海南岛是旅游胜地,岛上有数个军事基地,美国的EP-3侦察机与中国战机相撞后,就迫降在海南的一座机场内。直到此时,宋孝濂仍没有怀疑范与黄的身份。后来,范承认说,他不是什么“旅游公司的职员”,而是“私营投资人”。直到很久之后,宋孝濂才知道,范与黄其实是台湾军情局的特工。

2002年8月,范与黄要求宋孝濂侦察海南的丽水军用机场。这时,宋孝濂断定范与黄的身份恐怕不是他所说的那么简单,于是决定不干了。为此,他告诉范说,母亲生病了,他得马上返回台湾。这一切看似就要结束了。然而,一年之后,当宋孝濂因为生意的事再度奔赴大陆时,意外发生了:他吃过晚饭在回住处的路上,数名男子突然将他拖上一辆小轿车。刚开始,宋孝濂以为是被绑架了,赶忙从身上掏出所有的钱,脱下手表,想给他们想要的一切东西。但宋孝濂很快就搞清楚了,他们是大陆安全部门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问宋孝濂:“你是间谍吗?”宋孝濂再三表示他不是,但工作人员反复表示:“我们知道你是间谍,大陆的法律会给你公正的惩罚的。”在接下来的两周时间里,最终确定他是台湾间谍机构的“小鱼”。后来,宋孝濂被判间谍罪,处4年监禁。2004年初,大陆新闻机构发布消息称,宋孝濂“承认间谍行径,到中国大陆搜集海军和其他军事目标的情报”。

2007年年底,宋孝濂获释回台。

2.宋孝濂回岛遭抛弃

直到回到台湾,宋孝濂才知道,与他同时被大陆国家安全机构逮捕的,有36名台湾商人,他们均是台湾军情局发展的间谍,有人被判长达15年的监禁。据说大陆国家安全机构的这次反间谍大行动,是因为陈水扁当时说出的一句话:他要大陆把瞄准台湾的496枚导弹全部撤走,并且得意地说,他对大陆每一枚导弹的位置“了如指掌”!

宋孝濂回台后,台湾军情局派一名男子与宋孝濂会面。那名男子建议宋孝濂“最好保持沉默”。军情局的那名男子对宋孝濂的遭遇“深表同情”,但当宋孝濂提出补偿问题时,那名男子立即表示“谈话结束”。美国国防新闻亚洲分部负责人温德尔·米尼克知道此事后表示:“间谍真是一个肮脏的勾当。”

对于宋孝濂来说,向台湾军情局索取赔偿是理所当然的事,这不仅因为他和家人承受着4年的精神与肉体折磨,最重要的是对于宋孝濂来说简直就是经济灾难。由于涉嫌间谍活动,宋孝濂不允许回大陆处置他的投资,这迫使他的大陆合作伙伴不得不廉价处理了他的生意。

不过,相比之下,宋孝濂对自己被“政府”背叛更感伤心。为此,他连同另外两名同样遭遇的台湾人,聘请一名律师要跟台湾军情局打官司,且还要把他们的遭遇公诸于国际社会。他们的律师——长宁律师事务所的比利·陈愤怒地说:“这些军情局的官员没有任何同情心。”

迫于各方压力,台湾军情局于今年3月初给数名间谍提供了一些补偿,比如宋孝濂获得了7万美元,而另外一人获得了10万美元赔偿。

对军情局提供这样的赔偿,两名间谍都非常不满。宋孝濂表示,他现在没有工作,并且生活在台湾军情局官员的阴影中,他的朋友乃至亲人都躲着他,而台湾当局又在提防他,据说是担心他成为双重间谍。

对此,宋孝濂呼吁:“希望台当局再也别牺牲台湾商人了。我觉得非常无助,没有人能保护我。我真希望两岸之间能早日结束这种紧张状况,仍被羁押的台湾‘间谍’能早日回到台湾。”

3.台“军情局”前身是“军统局”

台湾“军情局”拒绝接受《洛杉矶时报》的采访申请,但承认宋孝濂是他们招的间谍,但拒绝证实相关细节,比如说宋孝濂在大陆坐牢的时间,所受到的遭遇以及其他的状况。

考虑到工作性质和话题的敏感性,一些匿名的军事情报专家称,台湾军事情报机构以“间谍曝光率高和官僚作风严重”而闻名世界。台北一家智囊团分析师吴云山说:“台湾的军事情报机构简直就是一个坏典型,根本不值得替它卖命。”

台湾“军情局”历史悠久,其前身是蒋介石统治时期赫赫有名的“军统局”。1941年,“军统局”改名为“国防部保密局”,后又更名为“国防部第二厅”,1954年又改名为“国防部情报局”。目前的“军情局”是1985年7月1日改编的情报单位,由原来的“情报局”与“国防部特种情报室”合并而成,隶属于“国防部参谋本部”,由“参谋总长”直接指挥,其所搜集的情报,主要供台“国防部”和“参谋总部”使用。

在“军情局”的组织机构方面,根据实际任务需要,设有处、室、组等,“军情局”下设7个处,一个情报研究中心和一个秘密交通中心,以及大陆情报组、特种情报组、特种通讯组、电讯技术室等。

台湾“军情局”的主要任务和活动是:搜集大陆政治、军事、经济情报,需要时还可以策划破坏、暗杀,对大陆沿海地区进行袭击、骚扰、心理战等活动。此外,“军情局”的主要任务还包括,适时在大陆建立和发展“敌后武力”,对大陆军队进行策反和军事“攻心”战等。目前,“军情局”除了持续推动传统情报工作外,还特别注重发展强化高科技监听装备。

近年来,随着大陆改革开放、海峡两岸交流交往日益增多,台湾“军情局”也不失时机地制定计划,选派人员赴大陆,以参观、旅游、探亲和投资办厂等名义,搜集大陆军、政、经情报,发展间谍网络等。

4.台湾特工不好当

台湾军情人员认为,“军情局”从事的是一项非常危险的职业。台情报官承认,大陆的国家安全部门对台湾特工的行动几乎了如指掌,所以台情报人员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畏如猛虎,生怕被捕甚至丢掉性命。

然而,台当局和军方“过河拆桥”,不管情报人员死活更令人心寒。如1982年因在大陆从事间谍活动而被捕的台“军情局”情报员李俊敏,2006年10月,经多次减刑后即将被释放,大陆方面通知李俊敏的家人尽快向台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以便把李俊敏接回家,家人马上与“军情局”联系,不料被告知,早在1999年底,台湾“军情局”就以“执行作战任务死亡”为由,为其办理了“死亡”手续,还注销了其在台湾的户籍。后来李俊敏家属经过多方面周折,“军情局”才撤销了李俊敏的死亡手续。

实际上,“军情局”对自己人“见死不救”的事时有发生。2004年1月,多名为“军情局”充当间谍的台商在大陆被捕,结果“军情局”根本不承认他们的身份,并一再宣称这些人跟“军情局”没关系。

5.大陆“善待”台间谍

相较台湾“军情局”的无情,大陆安全机构对落网的台湾间谍还是相当“善待”的。据台湾媒体披露,台“军情局”香港站负责人叶炳南1999年4月间遭大陆安全部门逮捕。随后,大陆安全部门通过“叶炳南案”的线索,破获了一个台湾间谍网。不过,大陆稍后提前释放了台情报工作人员,包括一名在大陆从事贸易的李姓女台商。她因十年来替“军情局”搜集情报,遭大陆拘捕监禁,一年多后,以保外就医方式获释返台。对此,台湾方面认为这是大陆释放善意的表现。(中青在线-青年参考)
[ 打印 ]
[ 编辑 ]
[ 删除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