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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司法人员可合法地使用水刑等审讯手段---人权何在? zt

(2007-12-06 04:29:16) 下一个
美国司法人员可合法地使用水刑等审讯手段

2007年12月06日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6日电 综合报道,国会议员的助手们5日称,正就一项情报法案进行谈判的参众两院议员已同意将中情局审讯人员的审讯手段限制在军方批准的审讯手段范围之内,这事实上将禁止中情局审讯人员使用水刑等残酷的审讯手段。

  所谓“水封闭”,是指一种使犯人以为自己快被溺毙的刑讯方式,犯人被绑成脚比头高的姿势,脸部被毛巾盖住,然后把水倒在犯人脸上。有关专家说,这种酷刑会使犯人产生快要窒息和淹死的感觉。“水封闭”自中世纪问世以来,一直被公认为是一种酷刑。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国会议员助手们称,参众两院情报委员会的成员决定将这一禁令包括在法案内。他们将与政府解决其它分歧以达成各自的2008年情报拔款法案。这一法案的细节将于今天公布。

  这将使国会面临与布什总统的再次斗争。布什总统去年夏天发布了一项行政命令授权中情局使用2006年陆军野战手册规定之外的“加强型审讯手段”。2005年犯人待遇法案禁止对在美国关押下的所有犯人实施残忍、不人道、有辱人格的行为。中情局局长海登去年已下令禁止使用水封闭,但是他在公开场合就其它审讯手段保持沉默。海登9月份在纽约向外交关系委员会发表讲演时称,他认为中情局不应当受军事审讯规定的制约。他说:“很明显,中情局所作的事情与陆军野战手册中所包括的事情是不一样的。中情局负责审讯的是为数很少的几名基地组织高级头目。”海登称,与军方审讯人员相比,中情局的审讯人员受到了更好的训练,他们的年龄也比军方审讯人员的要大。

  384页的陆军野战手册中列出了19个合法的审讯手段,其中包括“扮黑脸/白脸”、让犯人认为他是在另一个国家的监狱的“假国旗”、将一名犯人与其它犯人隔离30天的审讯手段。它禁止对犯人实用水封闭或者剥夺犯人的感官,不得给犯人戴头罩,不得剥光犯人的衣服或者迫使他们进行性行为或模仿性活为,也不得对犯人搞假枪毙,不得剥夺犯人们的食物、水和医疗,不得在审讯中的任何阶段使用军犬。

  据熟悉中情局行动的一位匿名官员称,中情局自“911”恐怖袭击事件后曾对三名犯人使用过水刑,但自2003年后一直未使用过。人权第一组织华盛顿分部主任埃利莎-马斯米诺对委员会的决定表示欢迎。她说:“中情局应当遵守和军方一样的审讯规定,有经验的审讯人员多次称,陆军野战手册向他们提供了从危险的犯人那里获得确实情报的所需的全部工具。”(毕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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