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可着电视边上,一边笑一边儿看完了《birdcage》。关上节目的瞬间,脑子中间突然蹦了一个念头:当假的变成了真的?那该怎么办呢?“假作真时真亦假”,有的只是中国式的虚伪和客套,这里却不适用。
这是个老片子,1996就已经开始公映。先说说这个片子的梗概,二个男同性恋生活在一起,其中一个角色是男人Armand (ROBIN WILLIAMS),爸爸的形象,一个人的角色是女人Albert (NATHAN LANE),妈妈的形象。他们还从事同样的演艺事业,共同抚养着Armand和前妻的儿子,把他培养成一个富有爱心,和责任感,成熟的年轻人。参议院Keeley (GENE HACKMAN)的女儿不巧和他相爱,二人忙着要订婚,然而男孩儿的家庭环境和女儿迥异,为了二家人的见面,男孩子回家作了大量的工作,喜剧也由此展开。
人生如戏,戏如人生。Armand和Albert台上,台上都是一家人,二个人相爱,争吵,吃醋,相骂和一般的夫妻并无二致,除此之外,Albert比一般的女人更富有爱心,热心和激情,举手投足充满女性意味,没事的时候,就想着往脸上搽点粉什么的,他甚至喜欢神经质的尖叫。
为了订婚仪式的成功,男孩请求他的父亲把家弄得看上去正常一点,免得参议员夫妇反对,让他和女孩子的婚事最终流产。父亲值得同意,而且安排他的不合常理的同伴Albert离开家几天,Albert自然伤心落泪,醋意大发。后来他也知情达理,积极配合,决心试着还男儿身,以男孩叔叔的身份出现。因为他实在不甘心被排除在他一手养大成人的亲爱的“baby”生活之外。
Armand于是开始教他象男人一样的举手投足,但是总是流露出浓厚的女性意识,举止依旧忸忸怩怩,一不小心,兰花手指又翘得老高。于是Armand和男孩都大摇其头,生怕他在场,把事情搞砸锅了。Albert于是作出让步,同意让男孩的生母来作陪以便事情的成功。但是Armand去邀请男孩的生母的时候,二个人旧情复发,让等候不及的Albert醋意大发,扬言要离家出走。Armand只好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安抚他。于是Albert又自说自话,换了男儿装束。学了Armand的说话,举止的豪放不羁的样子,可是坐下去的时候,一不小心,又露出来的他的粉红色的袜子来。Armand和男孩最后一次摇头否决击碎了他的男儿梦,他的心都要碎了。
看的时候的,我就窝在儿子的躺椅上捧着肚子乐不可支。5岁的儿子在一边看得莫名其妙,停下来手里的涂鸦,一个劲儿地盯着我问,你笑什么呀,妈妈?“然后朝屏幕看过去,又加了一句,“他为什么男的装成女的呀。“我不知道。”
我儿子有的时候,问题问的很刁钻,我还是不要轻易作答得好,他都会学了舌,在外面四处散播。有一次,有个叔叔逗他,他张口就说“我妈妈漂亮,爸爸酷。”那人一听,乐了,继续逗他,“那叔叔酷不酷?”“你不酷,你的肚子太大了。我妈妈说,肚皮大,丑。”回头看见我,朋友学给我听,我也是哭笑不得,真是要禁口,不能随便说话呢。
上次教导他以后长大要当医生,可以赚好多好多钱,买好多好多玩具。他也跟人直接说了,“我妈妈说,我长大了要当医生,赚好多好多钱。”其实在我面前,他从来没有答应过,只是说以后长大要当超人,会飞檐走壁,也能救人,连我都没当真他的和我的话,他却记在心里,还说出来了。难怪偶尔我老公说,长这么大,我们就把他当成宠物养了,每天就觉得他好玩了,什么都没有教会他。想想事实也是这样的。
Albert一次神经质,说,你是男的,我是女的,我怎么能够知道,了解你呢?说完又开始歇斯底里式的发作。Armand忍不住大声说,你是男的。“啊,”Albert一听,吓得快要晕过去了,之后又开始嚎啕大哭。把电视机前的我直看得目瞪口呆,真是没把我的肚肠笑断。真的,假的又怎么样呢?假如人生下来可以选择性别,我相信他一定可以作个不折不扣的贤妻良母,并且那么心甘情愿服从男人的男性优先的规则,既而安分守己地呆在家里相夫教子,享受生活中点点滴滴,种种微不足道的乐趣。
参议员一家到来的时候,男孩的生母因为交通堵塞,迟迟未到,热心的Albert又坐不住了,浓妆艳抹化成女人模样,冲破男孩和Armand的重重阻拦,粉墨登场扮作男孩的生母,和参议员谈笑风生,大谈女性和妇德的种种。参议员深深为他的母性和女性道德所倾倒,当着太太的面,差点说出“I love you.”后来男孩的生母来时,事情自然就穿帮了,不过这时候的参议员也陷于泥沼,被一群记者追赶,不得脱身,又不能现身。后来,Albert又献计,女扮男装,男扮女装分头从Armand经营的舞台上逃了出去,终于摆脱了狗崽队的穷追不舍。最后自然是好事成双,皆大欢喜的场面。
编剧不露声色为我们从另一个角度诠释了人性,甚至为同性恋找到一个一个合适的场合,为他们仁道地化解了他们道德上可能的缺陷。理直气壮地显示,同性恋者也是人,他们似乎更忠于他们理想中的角色。
其实主题和我心思暗合还有另外的原因。我的身边曾经确确实实有这么一个热衷于女儿角色的男孩子。我们曾经是一起比肩听课的同学。他人聪明异常,英语更是好的了得,出国考试托福满分不说。来到美国之后,满分300分的口语考试,他竟然考了270分,远远超出240的及格线,成为该大学有史以来中国留学生第一次口语考试的最好记录。至于一年以后,他的口音就可以几乎和ABC乱真了。
要说学语言真是要有天赋的,他的记忆力好的惊人,宋丹丹的小品看过一遍,大段大段的台词就可以背出来,而且表情,声音惟妙惟肖。他为人也随和,虽然知道我们不乏有打趣,调笑他的意味,还是欣欣然为我们表演。我当年学中文,轻轻松松在省重点中学雄踞第一,包括文科班的学生考试的时候也无人能望及项背,那时语文老师都啧啧称赞,说我的基本功真是太扎实了,但我可真没费什么神去学过,唯独英文读到今天,仍然是七窍只通六窍。我那时一有参照,顿醒,虽然说起来同是学语言,其实学的东西根本不同。于是多年疑团,终于风解云散。上帝原来也不是面面偏向我的,给与我的时候,还是留下了一个缺口。:(
留学第一年的功课及其繁忙,我的同学勤勤恳恳地过完第一年,又勤俭节约往中国的老家寄了将近一万美金,帮助家里还清贷款之后,开始了我们始料不及的他的作人计划。他本是1米8几的个头,也还说得上人高马大。但是二个月不到从160磅锐减到120磅,一下子变得玉身长立,身材窈窕。他不单是严格控制卡路里以减肥,同时辅以高强度大幅的健身运动,很快,身材就修长,健美。他那时下穿三号女式七分牛仔低腰热裤,上面配一件露脐贴身色泽夸张的小背心,远远走来,别提多招摇了。他更是信心满满地跟我们说:我就是要在200人的大课的时候,故意迟到,然后在所有人目光地注视下,徐徐而行。
晚上华灯初上,丽人在侧,果真有很多人为他的背影倾倒。要真生为女人,他的身材现在已经到了模特的级别了。再加上他本是男性,肩和腿的比例和间架天生就具有优势,更加符合审美的趣味。我常常欣慕地远远打量他,真的希望自己苗条之余,也能够和他一样健美。但是爱美之心堪与他相比,但是一说到他每天至少运动二个小时,我就开始大摇其头了,多少年前,我们局限于走走路,散散步,跳跳舞之类的小幅运动了。虽然届时很多人对他的装束侧目,但是认识的人都承认,他是个聪明,诚实,善良的人。系里的胖秘书简直和他亲如一家,见面甭提有多少话要说了。
他那时每天带给我们一些惊奇,让我们沉闷,枯燥,一成不变的日子一天天变得炫目,光怪陆离,我们都觉得自己异常落伍。一天,他戴了一副海蓝色,一圈圈旋转的隐型眼镜,彻底把我们给电晕了,一看他就觉得眼前无数星辰在闪烁,恍恍然仿佛脚踩祥云,硬是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前探。此后,在他这副眼镜的神威之下,楞是在他面前变得低眉顺眼起来。他一直向我们介绍怎样把皮肤变成tan色的经验,不过,二天之后,又变回来了原来的颜色。我们在他的叹惜声中渐渐觉得不可行的时候,有一天,他兴高采烈地告诉我们,他成功了,方法如下,云云。
有时候,看着他如此欣然于自己的身体的变化,我也会突然想起来问他,这样做,真的很有乐趣吗?什么时候开始有这些想法的?换言之,这是根植在心底多少年的梦想?为什么在中国的时候也不介意自己天生的角色,到了美国为什么就非变不可了呢?他说美国社会比较宽容,所以愿意让自己活得更尽兴些,尝试自己所有的心愿。他的话多少让我困惑――就仅仅是这样吗?
我的同学如今在美国华人最多的地方依旧在背井离乡的求学,生活。只是环境渐渐不友好,他已改了从前的装束。他说,怀念我们从前对他的友好。友好?我们可曾真的对他友好???理解或许还算勉强,但认同,也许从来只是他自己想象出来的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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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想想很骇然。做人虽难,但难不过作错了性别,假的变成了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