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2)
2016 (1)
和医疗局的医生顾问为一个治疗计划扯了三个多星期的皮 , 终于还是以我失败而告终
事情源于一个病人的治疗计划 , 我有两个方案可选择 , 第一个方案医疗保险局报销 90% , 病人只需掏一百来块就可以 , 第二个方案医疗局报销不到一半 , 病人需要掏出上千块 . 我知道第一个方案的技术在该病人的应用是一个局限 , 鉴于该病人的经济条件限制 , 我决定选择第一治疗方案 .
跟保险局的医生顾问 M 大夫打个招呼 , 给她寄一些检查资料 , 结果她回了一信 : 亲爱的同行 , 亲爱的医生 : 请您采用第二治疗方案 , 否则的话保险局一分钱都不报 !
俺在回信里答复 : 亲爱的同行 , 亲爱的医生顾问 1. 病人的经济情况使我必须采用第一方案 ,2. 第一方案并不是不可以 , 预后稍微差些而已 , 许多同行也都采用了 . 3 假如我采用第一治疗方案而您认为保险局有权利拒绝报销的话 , 请告诉我是根据我们双方所签定的条约中的那一条来决定的 , 具体的 Protocol 是哪年签定的 . 4 当病人的经济条件不容许采用价格太高的治疗技术而又没有第三个治疗方案可供选择 , 实际上有第一个并不是很糟糕的治疗方案存在 , 我认为首先应该考虑服务病人 , 而不是告诉他或者您交钱 , 或者我中止治疗 .
M 大夫的回信 : 我们必须约个时间面对面来讨论这个问题 .
我扛着一面道德大旗进她的办公室 , 胸有成竹地以为用为病人服务的利器把她打倒 .
« 亲爱的 , 我的病人没有能力付第二个治疗方案的高昂费用 , 您觉得我该怎么做 ? »
« 亲爱的 , 我必须明确告诉您 , 医疗保险局不是个慈善机构 , 健康是有价格的 , 您的病人如果收入实在太低 , 那么让他申请全费医疗报销资格 , 如果他没资格享受这个 , 那么您必须遵守我们之间的条约 ! »
« 说到条约 , 是的 , 我还没看到 , 那年签定的 ? »
« 您自己看吧 , 第 X 章 X 条 , 看到吧 , 您的病人不属于这个技术的适用范围 , 您别无选择地必须采用第二个方案 . »
« 嘿 , 这条例中的细节是您们单方写出来的 , 还是我方参与的 , 那年签定的 ? »
« 详细 Protocol 您方有十个医生参与 , 我方有 5 个医生参与 , 共同写出来的 , 2003 年签的条约 , 根据公共卫生法和医疗保险法第 X 章 X 条 , 如果您希望您的病人得到报销 , 您必须遵守本 Protocol. »
« 您不在临床 , 不知道我们所面对的困难 , 难道不能根据具体情况做一点退让 ? »
« 我知道您很有理由 , 可是理由和道德不能代替法律 . 法律规定您我都必须遵守这个 Protocol, 这很明确了吧 , 再辩论下去也不可能改变什么 .
喝杯咖啡吧 . »
哦 , 我是需要一杯咖啡 , 是的 , 道德和理由不能代替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