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言的记录

在某些时候我喜欢在网络里敲些字来记录在我生活里遇到的人或事,我感觉到的美与丑,它是我在某个时间里思想的记录,或许多少年以后翻开它
正文

我的网络情缘

(2006-07-24 00:51:02) 下一个

“你叫什么名字?”唐朝

“太土了吧?我说我是王菲你信吗?”梦回唐朝

“你怎么这样凶,好象一支带刺的玫瑰,我猜你是个LJMM。”唐朝

LJMM?”梦回唐朝

“老土了吧?LJMM就是辣椒妹。”唐朝

“算你狠!看你的名字起得可没有你的人狠。”梦回唐朝

“哈哈,提起名字我还正琢磨呢,我们是有缘之人哦。”唐朝

“有缘?新浪聊天室里的人都有缘。”梦回唐朝

“那可不一定,我们是另一个朝代的人。”唐朝

“说梦话!”梦回唐朝

“‘唐朝’和‘梦回唐朝’你不觉得同是大唐的人吗?”唐朝

我仔细端详了这两个奇怪的名字似乎觉得真的有什么联系,好象久远神话中的两个人物。‘唐朝’、‘梦回唐朝’,鬼知道我怎么神经兮兮地起了个“梦回唐朝”这样的傻名,倒和那个“唐朝”撞到了一个朝代。不过我还是对着面前17寸的液晶显示器笑了(世间的事有时的确就这么凑巧),还好,我没让摄像头把我的笑COPY给那个叫唐朝的家伙,不然他又找到取笑我的理由了。

“你是学文学或者艺术类的吧?挺有想象力。”梦回唐朝

“我现在PKU学计算机应用,信不信由你,不过我还是想说真话,我讨厌虚假的言辞。”唐朝

“呵呵,‘说真话’在这儿可算得上极品了,我信,为你的真实干杯!”梦回唐朝

“讲讲你的情况吧,我是第一次到新浪里聊天,你应该是我第一个网友。”唐朝

“好吧,我是学管理的在离北京不远的一个城市,还有几个月就要毕业了。”梦回唐朝

“哦,那真巧,我也是毕业生,不过我是研究生毕业,你呢?一定比我小吧?”唐朝

“是啊,你总能猜对。”梦回唐朝

“这次为有缘人干杯!”唐朝这回发了张有趣的贴图:两只傻傻的企鹅在举杯共饮。

“哦,我还有事得先走了,你能留下你的联系方式吗,辣椒妹?”唐朝

“你知道我是girl?”梦回唐朝

“应该不会错,你和我肯定不属同一性别。再说刚才我说你是辣椒妹你不是也默认了吗?哈哈!”唐朝

我从来不会在这么短的几句聊天的过程中就把自己的联系办法告诉给一个陌生的人,但这次不知是为什么,我破例了,我犹豫了大概三十秒钟,还是把我的QQ号码给了他,我们再次为我的破例干杯。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一直是过得很逍遥的,每天功课之余就是泡在显示器前不停地敲击着键盘。我喜欢电脑,喜欢互联网,在那个虚拟的时空里无论老的少的美的丑的人都可以选一个精美的面具戴在自己的脸上然后冠以诸如“飘香水”、“毒药NO.5”、“开到荼靡”一样希奇古怪又不得不令人浮想翩翩的名字,然后就象假面舞会里的一个个幽灵在飘忽不定的空间里穿来穿去,使用各种各样的语言吸引舞会所有嘉宾的眼球,来达到“秀”自己的目的。想“秀”自己的人和舞会的嘉宾的积极性在无形中调动起来了,大家争先恐后地发表演说,当然舞会过后有的人“秀”香了,有的则“秀”臭了。但即使“秀”臭了也没有关系,毕竟是假面舞会,谁和谁都是陌生的。这是一种游戏,而戴着面具参加舞会便是游戏规则。我在进入网络公共聊天室和众多“秀”自己的人们侃侃而谈的时候都是遵循着这种游戏规则,直到“唐朝”的再次出现。

唐朝N天前的邮件被我的YAHOO邮箱的过滤装置塞进了垃圾桶,我是在清理垃圾邮件的时候才偶然发现的。我不知道他是怎样知道我的Email地址的,大概学计算机的人总能让别人感觉到他们的神通广大,例如黑客。

梦回唐朝:

    你好!

    我是你在新浪里认识的那个和你同一朝代的家伙。我在QQ里给你留言,你却始终没有回,不知道是否换了号码,如果申请了新号请及时通知我。

    此致

 

敬礼

唐朝

 

我无奈地在QQ里验证了他那复杂无比的号码,说是无奈也不完全正确,其实是有一点好奇的。很快我们又一次撞到了网上。

“嗨!见到你很高兴。”唐朝

“哦,你不写论文在这做什么?”梦回唐朝

 我在帮老板翻译资料。”唐朝

“老板?你工作啦?!”梦回唐朝

“没有,赚点外块而已,GRE刚考过,想去USA读书,但申请费太高,我才……”唐朝

“志向远大!”梦回唐朝

“你呢?毕业有什么计划?”唐朝

“我也考过T,但成绩很菜,嗨,已是过眼云烟。”梦回唐朝

“哈哈,我们真是同命相连啊,我是考了三次才到630,苦啊!”唐朝

“已经很幸运了,祈祷你早日圆梦!”梦回唐朝

“你有PIC吗?可以看看你的脸吗?我说过我向往真实的东西。”唐朝

唐朝又一次想打破游戏的规则,而我不想再破例。唐朝看我有些矜持,就发了一张他的照片以表诚意。

照片中的唐朝有一个硕大无比的脑袋,大眼睛、大嘴巴,加上他那一头剪得还算整齐的毛寸真得显得头重脚清了,一件米色的休闲西装,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看上去很干净。

唐朝说大头有大智慧,我不禁大笑,或许吧,我的头恐怕也就他的二分之一大,所以我TOEFL考不到630;所以我不会想出诸如LJMM一般的歪词儿。

我开始对大头唐朝产生莫名其妙的好感,至少不讨厌。接下来的日子我和唐朝的联系多了起来,我们开始约时间上网,在紧张地撰写毕业论文的日子里,我们也总要挤出一点时间来网络聊天。后来我知道唐朝的真实姓名叫方田生,家乡在美丽的西子湖畔,有一个长他两岁漂亮能干的姐姐。唐朝还许诺一定要带我去看西湖,逛夫子庙。

唐朝的诺言当然没有实现,但已经邀请我和他一起参观中华世纪坛了。没想到当我真实地接触到唐朝的时候那种“莫名其妙的好感”却荡然无存了。

那是个阳光明媚的周末,我把自己精心打扮了一番:一件浅粉的蕾丝短衫,一条彩色印花的长摆裙,还选了一个大小适中玫瑰红色的KITTY包,全副武装完毕我迫不及待地登上了特快K286驶向那座我并不陌生的城市。

我约了唐朝在北京站旁的天桥下见面,车还没进站,唐朝的短信就象飞机轰炸一般开始骚扰我,因为火车晚点使得唐朝在桥下晒了足足二十分钟,当我见到那个大头时他额头上的汗水已宛如黄河决口一样流淌下来,我指了指马路对面的KFC和他钻了进去。

我一边享受着KFC清新怡人冷气和甜美的巧克力圣代一边开始仔细端详大头唐朝:茂密的黑发、大眼睛、大嘴,真的没错,可就和照片上有点不同,大概是头发长了些;眉毛短了点;个子也不是我想象中的海拔……或许网络就是这样有它的虚假性,总不能和现实遥相呼应,我只顾低头拼命地消灭着那个快要化成冰河的圣代,无语。

“怎么了,好象不开心?”唐朝

“没什么。”我没有抬头看他的大眼睛。

“是不是感觉我和照片相差很多?不过我保证照片里的GG的确是我,虽然第一次见你,但你是我想象中的模样,很唯美。”唐朝

我不知道该讲什么,一向善于言辞的我竟然想不到一句可以发表的词句,我一直无语。唐朝显得很兴奋,或许想改变一下有点尴尬的局面,他热情地给我讲述着他的小学和中学时候的趣事,什么讨好学校的大厨为了多换饭票;逃课去池塘里抓乌龟被老师捉了现形等等,我听得断断续续的,主要是没有很大的兴趣,以至于思维跳来跳去,完全没有跟上他的脚步。我唯一听清楚的一句话是他最后问我:“明天打算去哪逛?”我毫不犹豫地回答:“回家。”

唐朝无奈,带我大致浏览完中华世纪坛后为我买了反程的车票,就在唐朝挥手向我告别的那一刻我突然感到了他的孤独,一种极力抑制着的孤独与无奈,我隐约听到身后他略显沙哑的声音:“还能来北京看我吗?”我没有回头,装做没有听到。

看着车窗外渐渐被抛在后面人员拥挤的北京站我的思绪是混乱的、矛盾的。我能感觉到唐朝对我的好感,感觉到他在邀请我做他的女友,但这怎么可能?他的大头,他的海拔的确不是我期待的那种。但是我也不想伤害他,就暂时让自己在网络里消失吧,或许时间能改变一切。我这样想着竟然昏昏入睡了,在梦里我看到了唐朝长高了一大节,也变俊了,捧着一个硕大无比的巧克力蛋糕为我庆贺生日,蛋糕上插着一千零一朵娇艳的玫瑰……美梦还没有结束,我却被临座的大妈推醒了:“你到站了,还睡着呢?!”。我恍然大悟地张望了一下窗外,车已经开始减速,我熟悉的建筑慢慢映入了眼帘。

我打了辆的士到家,什么都没吃,也没有胃口,又是倒头就睡,这次没有梦到唐朝,一片空白。

没有网络的日子确实是难熬,就好比吸食大麻上了瘾又突然戒掉总之天天焦灼不安。我想起了凯薇,想找她出去聊天,可还没等我拨通她的手机号码,她却先我一步了。凯薇是我儿时的玩伴儿,因为没有考上大学所以很早就进了工厂,凯薇有一张俏丽的瓜子脸,水汪汪的黑眼睛,一米七零的MODEL身材,是厂里出了名的花,三年前没有抵挡住一位叫举的英俊小生的频频示爱匆匆踏入了婚姻的殿堂,现在她和举的宝贝儿子小威都快一岁了。

凯薇平时很难约,不是儿子病了,就是举的朋友来了要张罗做饭、扫除,今天不知怎么打电话给我,还坚持要请我去海鲜城吃龙虾,搞不懂,几日不见她变得如此大方了,以前可是发了誓为给儿子攒钱买奶粉从不下馆子的。

我在海鲜城的205包间(凯薇预定的)等了十几分钟,凯薇那刺耳的高跟鞋撞击地面的咔咔声已经由远及近了,我当然知道是凯薇,就连她家门口修鞋的老大爷都认得她那双白色的达芙尼,光鞋跟儿就修理了三回,看来已有了N年的历史,大概是结婚前举送她的吧,婚后的每次聚会她必穿,从来没有换过,每每我督促她去买新的,她都一脸苦水地说:“谁不想穿呢,孩子花销这么大,我哪舍得?”

眼前的凯薇着实让我吃了一惊:白色达芙尼换成了金色的百丽,前脸儿方而短,后跟足有七八公分,因为刚钉了鞋掌儿所以走起路来咔咔作响。凯薇刚一进屋便连连向我道歉说出去逛街忘了时间,匆忙叫了服务生上了两杯清茶。我边喝茶边打量:凯薇的脸被精心修饰过,金色的眼影,浓重的腮红,银粉色的唇膏,鹅黄的吊带和乳白色的超短迷你裙,不晓得什么牌子,应该价格不菲。

凯薇看出了我的莫名其妙,边拨着龙虾边说:“我变了吧,人啊,千万为自己活,想开点。”我就更加莫名其妙了,但我能感觉到凯薇无法用脂粉遮住的一丝不快,在她端起酒杯的一刹那我触到了那一丝不快在蔓延,那水汪汪的黑眼睛里噙着泪滴,瞬间在她的眼角划过掉在了黑红色的葡萄酒液里融化了。“出什么事了?”我小声问她,“我和举大吵了一架,我要和他离婚!”凯薇说得很坚定,一字一句都在咬牙切齿。“举那么英俊潇洒和你很般配的,你干吗……?”我不解。“英俊、潇洒管什么用,我现在才明白结婚以后这些都不管用,我要的是他每天早点回家多带带孩子,我要的是他不要把大把大把的钱仍在啤酒和那些狐朋狗友身上,我要的是他对我关心一点,在乎一些!三年了,他几乎每天都是半夜回家喝得酩酊大醉,我们经常在喝酒的问题上大打出手,三年了,我们摔坏了三部电话,两台电视,五套玻璃茶具。他也从来没有管过小威,我生小威的时候他还在朋友家打牌。我为了这个家省吃俭用,而他却在外面潇洒,我想开了,我吃,我花,我买,造他个一分不剩!”凯薇越说越气,一瓶王朝干红已经下肚,我第一次知道这种看似饮料的东西也会醉人,凯薇醉了,醉得开始语无伦次。我拨通了举的电话,“我忙着呢。”举有点不耐烦,电话那边噼里啪啦的洗牌声依然听得到。

把凯薇送回了家,我真的睡不着了。她悲伤的样子好象刻在了我的脑子里。我一直不明白当初举是那样口口声声的说爱她,怎么结了婚就变了,怎么一到婚后就不负责任了呢?那么英俊健壮,一脸真诚的高大男孩怎么变成这样?还是他根本就是这样而凯薇仅仅是被爱冲昏了头,当时没有发现?人啊,不可冒相啊!

我突然就联想起唐朝来了,几个星期了,不知道唐朝怎么样了,是否已经把我忘得干干净净了。我小心翼翼地打开QQ,生怕唐朝发现——没有唐朝的影子,亦没有任何留言;我去查信箱,当我打开YAHOO收件箱时,111封未读邮件把我惊呆了,1G的邮箱远远盛不下唐朝的热情,唐朝找我找疯了。有了凯薇和举的故事我倒对俊美的东西有点担心了,惟恐那后面藏着欺骗,大头唐朝反而给了我安慰。

但我也不能完全相信唐朝,在一个骄阳灿烂的星期一早上我以同学聚会的名义拨通了北大某某学院学生管理处的电话。接电话是个姓黄的和蔼可亲的老师,正如我所料我得到了唐朝的一些信息:

   方田生,浙江杭州人,北大某某学院计算机应用系学生会主席,学习刻苦,曾多次获学院一等奖学金……我忽然萌生了要进一步了解唐朝的想法了,或许是凯薇的一席话让我悟出了人不可冒相的道理,或许我真的不该因为相貌而早早封杀唐朝,或许他的人品比他的脸俊多了。

我再次坐上那列急驰的K286飞奔到了唐朝的校园。唐朝当然感动不已,用他那辆破旧的自行车载着我到处转。

在我决定让唐朝拜见我父母的那天,我接到了凯薇结婚的喜讯,这次的新郎是她舅舅介绍给她的,一所大学里的教授,虽然有点秃顶但对凯薇和小威都很好。婚礼上我看到凯薇不施脂粉而依然红润的脸颊和幸福的微笑。凯薇语重深长地说:“选老公就好比选鞋子,光看表面是没有用,要看鞋子是否合脚是否实用。”

我一边享受着KFC清新怡人冷气和甜美的巧克力圣代一边仔细聆听着唐朝的陈述,今天的唐朝穿得格外考究:浅粉色条格长袖衬衣,一件我赶在情人节前一天送他的“温暖牌”藏蓝羊毛坎肩,手里的十一朵玫瑰娇艳欲滴:“小公主,我愿意做你的水晶鞋,恳请你考验一下鞋子的实用性,直到你答应嫁给我。情人节快乐!”我无语,只是笑,这次不是尴尬而是被喜悦和幸福塞住了喉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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