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读史札记(88)--李鸿章的受贿与卖国
(2004-04-16 02: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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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皇俄国时期,帝俄财政部有一个专项基金,归口在总务厅的下面,名字就叫“李鸿章基金”,李鸿章接受俄国人的贿赂在沙皇时代是很多人都知道的,而且,这笔基金的设立就是沙俄财政大臣微德向沙皇建议的,总数一共是三百万卢布,约和190万美元左右。这笔钱存在华俄道盛银行,但是却由财政部直接管理支配。而华俄道盛银行用微德自己的话说,那就是“巩固俄国在华的经济势力,以便与英国人主要由于实际攫取了海关管理权而在中国占有的极重要地位相抗衡。”
《中俄密约》签署后,俄国支付给李鸿章、李经方父子第一笔,
后来又陆续给过两笔,其中一笔是俄国专使吴克托穆亲王到北京
交给李鸿章的,按照《财政部档案》(全称叫《沙俄财政部档案
汇编》,中国人事出版社出版)中记载,李鸿章一共接受了沙皇
俄国170.25万的卢布的贿赂(有李鸿章派人提取款项存条和当日提款的记录),而后,李经方在民国时期曾经说过:“俄国人花小钱办大事,最不讲信义,老爷子为了他们挨了多少骂,最后跟打发要饭的差不多。”(《我所知道的李经方--北洋杂闻录》)按照沙俄的一些官员的回忆:“《中俄密约》签字后的第二天,财政部办公厅主任罗曼诺夫与华俄道胜银行董事长乌赫托姆斯基、总办罗启泰在一份向李鸿章付款的协定书上签字。协定书规定,头一个一百万卢布在清帝降旨允准筑路后付给,第二个一百万卢布在签订铁路合同和确定铁路路线后交付,第三个一百万卢布则等到铁路工程全部竣工后才支付。这份议定书并没有交给李鸿章本人,而是作为绝密文件由俄国财政部收藏起来。”(引自《对清国的战略上的胜利》
俄罗斯德米特里·乌赫托姆斯基回忆录)
中俄密约的主要内容如下:(1)如日本对俄国东亚领土、或对中国或朝鲜领土,实行侵占,两国应以全部海陆军互相援助;战时允准俄国军舰驶入中国的一切口岸。(2)中国允由华俄道胜银行承办经理在黑龙江、吉林两省接造铁路以达海参崴;战时俄国可利用此铁路运兵、运粮、运军械;平时也可用以运过境的兵、粮。(3)本条约自铁路合同批准日起有效期15年。(引自《中国外交史》),随后北满逐步成为沙皇俄国的势力范围。
1898年3月22日,沙俄给李鸿章和总理衙门张荫桓各五十万元的贿赂(张荫桓实得25万),旨在尽快签署《旅大租地条约》和稍后的《续订旅大租地条约》。李鸿章在俄国人指定的时间之内完成了“任务”。这两个条约的主要内容如下:
这两个条约的主要内容如下:
(1)中国将旅顺口、大连湾及附近水面租与俄国,租期二十五年,“但限满后,由两国相商展限亦可”。旅顺为中俄共用的军港,大连则开放为通商口岸。
(2)在租借地以北,划出几乎包括整个辽东半岛的其余部分为“隙地”(中立区),在此地区内,中国军队非经俄国官吏同意不得进入。这个地区内的土地不得让予他国人使用,其东西沿海口岸不得开放和他国通商,筑路、开矿和其他工商利益也不得让与他国。这样,整个辽东半岛实际上即成为俄国的独占殖民地。
(3)准中东铁路自干线展修至旅顺口、大连湾支路一条,“此支路经过地方,不将铁路利益给与别国人”。南满从此也成为沙俄独占的铁路投资范围。(引自《中国近代外交实录》)
中俄旅大租约的订立,使俄国的侵略势力从北满伸展到南满,整个东三省成为沙俄的势力范围。不但如此,沙俄既据有旅大,便控制了渤海湾的门户,从而加强了它在华北的侵略地位。(引自《中国近代外交实录》)
当时满清的一些比较清醒的官员也指出李鸿章使俄的目的所在,
如张百熙给慈禧太后的奏折说道:“李鸿章决无御侮于樽俎之心……李鸿章此行,必阴托于俄矣。”
中国当时的另一位官员许景澄在负责中东铁路交涉过程中,俄国人许以一万五千两银子每月的办公费,可以自行随意支取,旨在
中东铁路上大做文章,被许坚决拒绝,并且把已经到帐的一万两银子提交总理衙门。许当时不过是三品顶戴,而李鸿章以首辅大臣的身份居然受贿而无愧,大言而卖国,可谓无耻之极。
网上一些为李鸿章翻案的文章对李鸿章受贿一事绝口不提,不知道热爱民主的斗士们何以两重标准来论定历史人物。李鸿章身居政府要职,一言兴邦或者反之,而李二先生竟然惑于私利把中国的权益出卖给俄国人,如果这样的人还不是卖国贼的话,那么,什么样的才算是卖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