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蝙蝠上吊 (寓言)

(2006-05-21 00:21:36) 下一个
 

举凡鸟类都栖于林间,唯独蝙蝠倒挂在树上。蝙蝠上吊,是有原因的。

蝙蝠善解人意,生性聪敏,举一反三,它学会‘飞’与‘走’的本领。在百兽之王狮子的贺寿大会上,它扮成鼠的模样参加;凤乃百鸟之王,在它的寿辰上,蝙蝠以飞禽的一份子赴会。它为自己有双重的‘类’而自豪。它的短处是口不择言,在飞禽走兽中到处说:“狮王是怕老婆的,在兽类中全无威信,王位落在老虎的身上。”又在狮王面前说:“老虎谋反,据山为王。”导致狮虎之间的隔阂。又到处散布说:“凤是只不雌不雄的怪物,搞同性恋,与外族通奸……”由于它的造谣,使狮、凤极怒,告到天堂。上帝立即招蝙蝠去审判。

法官问蝙蝠:“以上这些话,是不是你造谣的?”

蝙蝠:“话的确是我说的但没有造谣,我说这些话是有根据的:

“ 第一、《成语考》中说:‘河东狮吼,讥男子之畏妻。’狮王不是怕老婆吗?

第二、人们常说:‘山中无猛虎,猴子称大王。’足见老虎的野心,想据山为王。这不是想谋反是什么?

第三、人类结婚时,都称‘龙凤呈祥’,证明凤是雌性;那为什么又说‘凤求凰’呢?不是搞同性恋是什么?

第四、凤与龙结合,就是与外族通奸,于法不容?”

蝙蝠的自辩,使法官瞠目结舌,忙问:“谬论何来?”

蝙蝠:“何谓谬论?此论述乃出自中国,你连具有五千年历史文化的国度都不知,做什么法官?”

法官无奈,召来孔子查问。

子曰:“诺”。

法官老羞成怒,指责蝙蝠违背上帝创造万物的意旨,搞乱“飞禽”与“走兽”的界限,要把它定罪。

蝙蝠反驳:“这是上帝造物之错,为何赐我以双翼,又赐我以小前蹄?我能飞,当然是‘禽类’,参加鸟类大会,何罪之有?我能走,当然是‘兽类’,为何我参加狮王大寿也有罪?若无法归类,就为我另起一类,叫‘禽兽’类。 ”

法官大怒:“上帝的意旨怎能违背,你想造反吗?若无法归类,就把你消灭。”

孔子提示法官:“物以类聚,人以群居;圆毛生仔,扁毛产卵。为何忘了基本区分?”

法官恍然大悟,立刻判断:“你虽然会飞,但不是扁毛产卵,不算‘飞禽’;你是圆毛生仔的,归‘走兽’。”

蝙蝠心知肚明,无法抵赖。

狮:“我们不要这种败类!”

凤:“我们不欢迎挑拨离间的‘搅屎棍’。”

法官:“为了使蝙蝠以后不要多管闲事,要蒙闭它的双眼,还要重判。”

蝙蝠求情:“要我不管闲事很容易,以后像官人您那样:凡事都一只眼开,一只眼闭就是了。”

狮:“不,独眼龙更厉害,君不见百战百胜、所向披靡、敌人闻风丧胆的中国刘伯承元帅和以色列达仁将军吗?”

凤:“不!单眼佬睇相――一眼见晒,以后我们的秘密更容易被它发觉。何况人们就是闭上一只眼睛,用枪来瞄准我们的。”

至于如何用重刑处分蝙蝠,陪审团中各人意见不一。

孔子提议:“‘高高挂起’,把蝙蝠吊起来,使它记住:‘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的警句。”

于是法官判决:

一、 蝙蝠从现在起不能栖,要吊在树上,面朝天,要时刻向上帝请罪,直到正式悔改为止;

二、蒙闭双眼,不准白天出外活动,不得与任何动物接触,以免惹是生非。要在晚上万物沉睡时,才能出来寻找食物。

这判决对蝙蝠来说,等于慢性自杀。蒙上眼睛如何寻找食物?人类可怜蝙蝠,每天送食物给它。后经孔子求情,上帝才答应制造一个小型超声波器,放在蝙蝠的嘴里。从此蝙蝠就靠这个小仪器的反射,飞行自如。白天吊起来睡大觉,晚上才出来活动,不与任何事物接触,省却了不少是非,真正享受到自由世界的乐趣。它甘愿永远上吊,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为了感谢人类救命之恩,蝙蝠特将吃果类改为吃蚊虫,力求为人类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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